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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土地托管,推动土地流转
在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分散经营为主要特点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已经越来越难适应以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规模经营,解决土地细碎化难题,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
然而,从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城乡二元体制”和“农民多耕地少”的特殊国情条件下,如果直接从承包权入手进行土地流转的困难很大,且操作不好还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而从承包权入手去大规模集约土地搞现代农业则更是难上加难。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也增加了农村劳动力在非农领域的就业机会,农村劳动力呈现短缺现象,特别是种地的劳动力严重不足。此外,农户拥有的土地少,且地块零散,难以形成规模,管理难度大,加上农户种田科技含量低、机械化程度低、种子化肥农药等投入成本高,因此造成种地效益低,农民对经营土地没有积极性。但另一方面,部分农民恋土观念强,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有风险,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即使外出务工也不愿转出土地,担心失业没地而生活养老没保障;农业税全面取消,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积给予的粮补促使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上述两方面的矛盾,使得以承包权转变进行土地流的进程困难重重。
在这种大背景下,从农业服务入手的“土地托管”模式应是我国当前快速推进土地流转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土地托管合作社是农民顺应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积极探索土地经营的一种新模式,是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益尝试。土地托管模式具有以下优势:
1.“土地托管”模式不直接触动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所以不仅不会出现使农民失去土地形成不稳定因素,而且还能为工业吸纳、转化农民的发展过程提供可靠的有效保障,从而在整体上有利于社会稳定。土地托管”模式解决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农民增收。合作社为外出务工农民“托管”土地后,使这些农民完全从土地中解放了出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转移从事二、三产业,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同时这些农民又能得到土地收益,实现了打工收入和土地收入“双丰收”。 用入社农民的话说,土地托管合作社这种形式使他们“离乡不丢地,不种有收益”。这种新的生产经营模式解决了农民外出务工与家庭承包经营的矛盾,既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利,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2.“土地托管”模式有利于解决谁来种地的难题,创新了农业经营方式。建立土地托管合作社,为解决人们担心农村因缺少劳动力种地难,加快土地流转提供了新的组织载体。由于广大农户对种地有不同的需求,需要多样化的服务,土地托管合作社以多种服务模式为社员提供个性化服务,顺应了我国农村农业农民的实际需要,创新了农业经营方式。
3.“土地托管”模式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土地“托管”后,把一家一户分散零星的土地,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服务,改变了过去农户分散种植品种不统一,田间管理水平差异大的状况,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改变了“家家地不多,户户各干各”的经营状况,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在合作社服务范围内统一经营的服务,以标准化方式对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统一管理,从而实现生产流程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增强农业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4.“土地托管”模式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土地托管合作社,把农户土地集中连片起来统一经营,有利于发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效益,提高机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设施利用率,降低机械使用、水电设施投入和劳动力用工等生产成本;有利于减少农业生产资料供销环节,降低农资购买成本。这些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大大提高了土地经营收益。
在搞好土地托管,推动土地流转工程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解放思想,消除认识误区。必须认识到: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利益的基础上,根据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通过建立土地流转机制,使农民手中的土地使用权得以流转,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更快发展,这是对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的完善与发展。这种变革,不仅不会动摇土地的稳定性,反而会有助于这一制度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2.坚持自愿原则,允许多种形式长期并存。农民对土地托管合作社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并且会随着农业和合作社的发展逐步提升。在现阶段一方面通过宣传让更多的老百姓认识到参加合作社的好处,另一方面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强迫农民托管土地,更不能急于达到土地入股合作的高级发展阶段。应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以及“合作社进退自由”的要求,针对不同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让农民自己选择土地托管模式,并且允许土地“半托”、“全托”、“承租”、“入股”等各种托管形式长期并存。
3.进一步密切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系。本着服务农民、让利农民的原则,建立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分配机制。要以服务群众、促进增收为目标,开展各种便民服务,其社员享有服务受益和收益分配权。要制订《专业合作社章程》,明晰社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及分配办法。供销社应发挥经营和网络优势,大力开展化肥联采直供直施、种肥同播、药肥同施、水肥一体、农化服务,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搞好与超市、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对接,实施订单农业、定向种植、保护价收购、受托储存、烘干、加工等,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卖贱的问题,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让农户感到这是自己的组织,才能保证合作社的持续发展。
4.坚持典型引领,以点带面。总结推广服务社联合社、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的经验作法,从解决农产品最终出路入手,发展订单农业,在原来“统一供种、统一供肥、统一机械播种施肥、统一田间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回收农产品”“六统一”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托管面积,增加服务内容,延长服务链条。要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围绕服务关键环节,新增农业机械,新建扩建粮食收储、烘干设施、土壤修复、改良、研发、测土化验、配方施肥设施以及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等,基层社、龙头企业要学习借鉴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做法和模式,发挥各自在农资、农产品经营方面的优势,搞好与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对接联动,将农资经营、农产品经营、物流配送融为一体,找准土地托管切入点,争取实现大的突破。
5.加强技术培训,提供人才保障。组织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到现行试点村参观学习,县供销社、农业局、农机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专家和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与农业院校、科研部门建立联系,加强对农业生产与管理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举办良种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机械操作与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与管理等技能型方面的培训,培育一批种植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优秀经纪人等新型农民。积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培养、吸引、用好、留住人才为目标,吸纳农业职业经理人、优秀经纪人、农业技术人才、经营大户等优秀人才进入乡、村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基层班子人才结构,建设与市场经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干部、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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