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气体平安使用规程
为了加强用气治理制度,预防气体爆炸,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气房领气瓶时严禁吸烟。
2.气瓶要垂直放在有遮阳的支架内,不能倒地乱放,不同气体要分开放、平安间隔应在2m以上;远离明火作业点、电气设备等,与明火的间隔不得小于5米;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0℃。
3.气体钢瓶搬用,不得倒地滚动,不得与硬物碰撞。
4.在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本岗位平安设备,对老化皮管、阀门、割枪进展及时更换。
5.燃着的割具严禁手托,不得作照明用,严禁用氧气作通风气源,工作完毕须放好。
6.乙炔管阻严禁用氧气、空气吹洗。
7.应用肥皂水进展漏气检查,所检查的漏气处应立即处理,严禁用明火找漏;在车间内觉察乙炔或丙烷泄露,应立即停顿明火和电气作业,进展通风后再作捡漏修理。
8.氧气和乙炔胶管不能混用,新胶管使用前应吹出内部的灰粉,严禁一付胶管接用二把割具。
9.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割具上的乙炔阀,稍后再开氧气吹除割具内部的烟灰和气体。
10.当胶管燃烧或爆炸时,应立即关掉阀门,切断气源。
11.气割时必须戴有色防护眼镜。
12.使用自动、半自动气割机时,应恪守电气平安规程,设备缺点应由专业人员排除。
13.严格执行离岗检查制度、下班后对各个钢瓶的阀门、枪头进展关闭,检查现场,消除火种,确认平安后方可离开。
14.开关液氧时,严禁对着泄压口。液氧瓶上掉下的液滴,禁止用手直截了当接触。
15.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戴尼龙等能产生静电的服装,从事检修和残液回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鞋。
构造件车间
2013.3.7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