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部主任平安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财务部主任在平安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财务部主任的平安工作。
2 援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方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平安消费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发电企业主要消费治理岗位平安消费职责》[2006]95号
3 平安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财务部主任在运营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财务部主任对本部门的财务平安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任是财务部的平安第一责任人。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平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并把围绕平安消费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财务年度工作打算,组织施行。及时纠正财务工作中的渎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组织财务人员编制公司财务工作有关的规定和与财务治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完善。
3.4 负责制定和落实财务部内部操纵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监控公司的消费运营和基建活动中资金运营情况;建立健全财务核算治理制度,标准财务核算流程;遵守国家财政、税务和会计法规,防范运营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运营平安。
3.5 组织、治理和监视资金治理、电价核算、税务申报、公司财务治理对标检查,燃料核算、保险理赔、预算编制、经济活动分析及内部培训工作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3.6 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实现公司平安消费的目的,正确处理平安与效益的关系,为平安消费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7 参加公司组织的两措“打算、更新改造、新改建工程的审定会议,负责提出资金费用落实方案。
3.8 经常深化现场,理解平安消费情况,及时处理保证平安消费急需的资金和物资的供应。
3.9 负责与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工作。
3.10 做好财务部门的平安治理,防止火灾和被盗事件的发生。
3.11 参加有关财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经济事故或事故的经济损失进展调查和处理。
3.12 由于用于平安消费的资金没有保障,造成事故者,应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运营副总经理和平安监察部进展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经济责任制》、《XX发电工作标准》、《XX发电平安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财务部、平安监察部起草
XX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