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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为了规范主城区的户外广告展示秩序,提高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制定了以下的户外广告整治方案。
一、制定规范标准
1. 建立明确的彩页广告、海报广告、悬挂广告、楼顶广告、招牌广告、LED灯箱广告等不同类型的广告的规范标准及其相应的规范尺寸。
2. 对于广告的内容,要求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要求。不得违背和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基本国策,不得有明显的性、暴力、黄色、政治、迷信等内容,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及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整治现有广告
1. 对于不符合规范标准或超出规范尺寸的广告进行拆除或改造。
2.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广告,一律予以严格制止和取缔。
三、加强管理
1. 制定监管措施,加强对主城区的广告牌面、招牌广告等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2. 商业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申请招牌广告,确保广告符合规范标准和审批规定。
3. 完善广告投放的审批、备案和发布制度,规范广告企业的日常行为。
四、设立标志
1. 在主城区中心区域设立明显的广告公示牌,公示辖区的广告管理规定和指引。
2. 在城市的主干道路沿线设置统一的广告标志,标示商业区域和规划区域的范围及相应的规范尺寸和内容要求。
五、对于违规单位的处罚
对于存在违规发布广告、未按照审批程序申报广告,造成环境恶劣的单位,应当及时责令修改,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进行有关的法律惩处,并公示处罚结果,以警醒其他单位。
本方案旨在管控主城区户外广告的规划和管理,实现在城市的经济和文化建设中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在规划、建设和环境上产生的负面影响,营造积极健康的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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