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吴店镇中心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鄂教基[2006]5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鄂教体艺[2004]37号)、《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通知》(鄂教体艺[2005]30号)、《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关于开展湖北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07]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吴店镇中心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省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主题
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
全校所有学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大课间、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
我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构成为:30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7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学校在每天上午第一、第二节课之间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主要项目为:广播操《七彩阳光》、校园集体舞:《春晓》、手语操《感恩的心》。
2、体育课:1-2年级每周为4节体育课,3-6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
3、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同时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3次课外体育活动;
4、眼保健操: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和第二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
五、活动内容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通过身体练习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内容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1、大课间活动内容:广播操《七彩阳光》、校园集体舞:《春晓》、手语操《感恩的心》、分班级特色体育活动。
2、体育课内容:按照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3、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足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形体向上、掷实心球、投沙包、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快乐体育活动”。
六、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我校成立了“吴店镇中心小学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以书记、校长段世才同志为组长,分管体育工作的田明阳、陈先明同志为副组长,校办、教务、政教、大队部、后勤、医务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
学校分管领导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
学校校办、教务、政教、大队部、后勤、体卫、校医务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校办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教务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卫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政教、团委要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校医务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保卫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附:
吴店镇中心小学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
组 长:段世才
副组长:田明阳 陈先明
成 员:校办、教务、政教、大队部、后勤、医务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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