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药投资咨询服务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于签署日期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医药投资需求,乙方具有丰富的医药投资咨询经验,双方表达了就咨询事宜的意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医药投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医药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2)协助甲方制定医药投资策略和方案;
(3)帮助甲方寻找医药投资机会,并提供相关可行性分析;
(4)协助甲方进行投资项目尽职调查;
(5)提供其他与医药投资咨询服务相关的支持。
1.2 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专业、可行、中立的建议和方案。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双方协商确定。费用支付方式为(选择一种或多种):
(1)一次性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服务费用,其余费用按照双方约定的分期支付时间和金额支付。
2.2 乙方收到服务费用后,应及时开具发票,并将发票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 保密义务
3.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资料、投资意向等,双方应对这些信息予以保密,并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漏,除非获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
3.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每延迟一天支付应付金额的3%。
4.2 若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对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的权益。
第五条 不可抗力
5.1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范围内尽力协商解决办法。
5.2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事件。
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若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半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无特殊约定,若要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届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7.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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