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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败对手就赢得了胜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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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曾几何时,营销界喧嚣着:现在的营销已经由顾客观念转变为竞争观念了,言下之意就是,不管你生产的是什么“垃圾”,只要比竞争对手好,甚至只要比主要竞争对手在某一方面好,就可以生存得很好。换句话说,只要在某一个领域或者某一方面你具有了优势而且可以仅仅是比较优势,而非绝对优势就可以所向披靡。 我们可以延伸一下这个观念,第一个层面是:从注重需求,到注重竞争;第二个层面是从注重顾客到关注对手。看起来,确实没有问题,我只要比你做得好就行了,而且只要比你在某一方向做得好就够了,好像也很切合细分和定位的观念。有一个经常提到的例子,两个年轻人经过一座茂密的森林,突然与一只老虎狭路相逢,一个人赶紧蹲下来换鞋子,另一人说,你还不赶紧跑,难道你换了鞋子就跑得过老虎?那人说,我只要跑得过你就可以了!这就是“打败对手就认为赢得了胜利”的典型思维。我们可以再想想,你是跑赢了对手,但很可能前面还有一只或者还有更多、更凶猛的老虎呢?再或者你虽然成功的逃脱了“虎口”,你的同伴“丧生虎口”,但你因此举从此失去了所有的朋友和良好的“道德信用”•••••• 3Q之争(腾讯和360)虽然最终在行政命令之下,暂时“兼容”了,但可以看出,他们都是想置对方于死地的,腾讯一定要打败对手,而且不是要有“比较优势”,而是要有“绝对优势”,否则就可能因为缺乏核心竞争力而被类似的竞争对手取代;而360也不仅仅想做“安全”产品,道理是一样的,怕被腾讯的“全互联网产品”击溃。从品牌营销的角度看待这两个重量级以“客户端”生存的公司,我们不难发现,他们都是以“技术应用”为核心的,而不是“技术”,也就是说,他们的“品牌力”和“营销力”基本可以归结到“产品力”上,因此,很脆弱,没有核心竞争能力,一旦被对手攻破,则可能会一夜之间崩盘。这就是互联网技术应用企业的不同于传统行业的地方。而且,互联网发展太快,很多技术应用根本是没有办法短期预测的,这无疑也加大了企业的风险,因此,打击对手,不让其“生存”变成了某些企业的最重要的任务。 媒体采访360董事长周鸿祎,周自“3721”之后,是这样看待“竞争”和“顾客”的 【在互联网行业里,3721一直是我想竭力摆脱的梦魇,包括我做360都是为了要摘掉这个强加给我的大帽子。3721,曾经开创了很多的创新,包括地址栏搜索、插件推广、代理渠道。现在QQ的地址栏搜索插件,就是马化腾抄袭3721的。本来是一个创新的产品,是方便中国人上网的产品,为什么会失败?这是我这五年来一直在思考的。3721失败,是我忽视了用户的感受,不尊重用户的利益,眼里只有竞争对手。最终,3721赢得了战斗,但却输掉了战争。换句话说,不是竞争对手打败了我,是用户打败了我。】 【2006年下半年,我面临着人生的最低谷,别人给我戴上了“流氓软件之父”的帽子,向全国通告,不跟我的公司和我投资的公司有任何商业关系。一睁眼,就是媒体上批天盖地的骂声。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连着一个星期不敢出来,砸坏了一张桌子和两扇门,被冤枉的愤怒让我几乎要冲过去决斗。但我最终冷静了下来,这个潘多拉的盒子终究是我打开的,我只能自己亲手合上它。】本人绝对不是为360开脱什么,也没有这个能力;也不是认为周“痛定思痛”之后,在做360的时候就一定完全以“顾客为中心”的去做,但至少可以看到,靠打败对手赢得最终胜利,从长远来看,是不会成功的。 曾几何时,营销界喧嚣着:现在的营销已经由顾客观念转变为竞争观念了,言下之意就是,不管你生产的是什么“垃圾”,只要比竞争对手好,甚至只要比主要竞争对手在某一方面好,就可以生存得很好。换句话说,只要在某一个领域或者某一方面你具有了优势而且可以仅仅是比较优势,而非绝对优势就可以所向披靡。 我们可以延伸一下这个观念,第一个层面是:从注重需求,到注重竞争;第二个层面是从注重顾客到关注对手。看起来,确实没有问题,我只要比你做得好就行了,而且只要比你在某一方向做得好就够了,好像也很切合细分和定位的观念。有一个经常提到的例子,两个年轻人经过一座茂密的森林,突然与一只老虎狭路相逢,一个人赶紧蹲下来换鞋子,另一人说,你还不赶紧跑,难道你换了鞋子就跑得过老虎?那人说,我只要跑得过你就可以了!这就是“打败对手就认为赢得了胜利”的典型思维。我们可以再想想,你是跑赢了对手,但很可能前面还有一只或者还有更多、更凶猛的老虎呢?再或者你虽然成功的逃脱了“虎口”,你的同伴“丧生虎口”,但你因此举从此失去了所有的朋友和良好的“道德信用”•••••• 3Q之争(腾讯和360)虽然最终在行政命令之下,暂时“兼容”了,但可以看出,他们都是想置对方于死地的,腾讯一定要打败对手,而且不是要有“比较优势”,而是要有“绝对优势”,否则就可能因为缺乏核心竞争力而被类似的竞争对手取代;而360也不仅仅想做“安全”产品,道理是一样的,怕被腾讯的“全互联网产品”击溃。从品牌营销的角度看待这两个重量级以“客户端”生存的公司,我们不难发现,他们都是以“技术应用”为核心的,而不是“技术”,也就是说,他们的“品牌力”和“营销力”基本可以归结到“产品力”上,因此,很脆弱,没有核心竞争能力,一旦被对手攻破,则可能会一夜之间崩盘。这就是互联网技术应用企业的不同于传统行业的地方。而且,互联网发展太快,很多技术应用根本是没有办法短期预测的,这无疑也加大了企业的风险,因此,打击对手,不让其“生存”变成了某些企业的最重要的任务。 媒体采访360董事长周鸿祎,周自“3721”之后,是这样看待“竞争”和“顾客”的 【在互联网行业里,3721一直是我想竭力摆脱的梦魇,包括我做360都是为了要摘掉这个强加给我的大帽子。3721,曾经开创了很多的创新,包括地址栏搜索、插件推广、代理渠道。现在QQ的地址栏搜索插件,就是马化腾抄袭3721的。本来是一个创新的产品,是方便中国人上网的产品,为什么会失败?这是我这五年来一直在思考的。3721失败,是我忽视了用户的感受,不尊重用户的利益,眼里只有竞争对手。最终,3721赢得了战斗,但却输掉了战争。换句话说,不是竞争对手打败了我,是用户打败了我。】 【2006年下半年,我面临着人生的最低谷,别人给我戴上了“流氓软件之父”的帽子,向全国通告,不跟我的公司和我投资的公司有任何商业关系。一睁眼,就是媒体上批天盖地的骂声。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连着一个星期不敢出来,砸坏了一张桌子和两扇门,被冤枉的愤怒让我几乎要冲过去决斗。但我最终冷静了下来,这个潘多拉的盒子终究是我打开的,我只能自己亲手合上它。】本人绝对不是为360开脱什么,也没有这个能力;也不是认为周“痛定思痛”之后,在做360的时候就一定完全以“顾客为中心”的去做,但至少可以看到,靠打败对手赢得最终胜利,从长远来看,是不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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