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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控
制
监
理
规
划
编制:
审核:
公司
安全控制监理规划
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为搞好安全监理工作,现做如下安全控制监理规划:
工程概况:
工程监理范围:施工阶段施工图审查、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室外管网、道路、绿化等工程。
监理职责: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及投资成本的控制。
第一、 安全生产包括的内容:
(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通过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人员使用和接触的各类材料、工具、设施、设备等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技术性能,还应该是操作简便,灵敏可靠,并且具有保持操作者免受伤害的各类防护和保险装置。
(3)作业环境的防护。在任何时间、季节和条件下施工,对于任何作业都必须给施工人员创造良好的、没有一切危险的环境和作业场所。
在施工现场预防伤亡事故是多方面的,而能抓住主要矛盾,找出易发事故和常见事故发生的部位、工序和环节,采取措施,消除这些部位上存在的隐患,不安全因素等,就能预防伤亡事故。本着这个原则,我们应对五类伤亡事故,发生的部位、工序进行重点防范。
高处坠落:所谓高处作业是指操作者,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物体打击: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很多物休从上面落下来,打到了下面或旁边的作业人员即产生了物体打击事故。
触电事故:电是施工现场中各种作业的主要的动力来源,各种机械、工具等主要依靠电来驱动,即使不使用机械设备,也还要使用各种照明。
机械伤害:主要指施工现场使用的木工机械如电平刨、圆盘锯等,钢筋加工机械如拉直机、弯曲机等,电焊机、搅拌机、各种气瓶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在使用中,因缺少防护和保险装置对操作者造成的伤害。
坍塌事故:主要是指在土方开挖中或深基础施工中,造成的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在建工程及临时设施等的部分或整体坍塌。
第二、 安全监理的任务: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主要是: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并行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第三、 安全监理的程序
(一)安全监理的阶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在建筑施工中,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有责任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性能完好又符合安全规定的机械、设备、设施等;并为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安全措施及管理,提供足够的资金。为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创造条件。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①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遇有特殊作业(深基础、起重吊装、模板支持、人工挖孔桩、临时用电等)还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② 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实行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消除不安全隐患;
③ 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预防为主,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
④ 有责任对职工进行入场前及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并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⑤ 施工中必须使用合格的又具有各类安全保险装置的机械、设备和设施等;
⑥ 对于发生的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认真查处。
总、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分包单位提供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的机械、设备和设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总包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分包单位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制定安全监理程序,任何一个工程的工序或一个构件的生产都有相应的工艺流程,如果其中一个工艺流程未进行严格操作,就可能出现工伤事故。在监理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应对监理项目做详尽的记录和填写表格。
(2)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它原因。
(3)安全监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与可能,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进行必要的了解与调查,以求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发出正确的指令。
(4)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立即组织实施。做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做到准时、准确到位。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后,才能实施。
(5)施工单位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已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已以到位。
(6)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工程开工前应尽早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成立施工单位的安全自检系统,要求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施工单位按安全监理规定的程序提供自检报告和报表。
(7)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吊篮、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检验。安全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行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1) 施工单位应提供拟使用的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人员审查;
2) 安全监理人员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3) 必要时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经审查后,以确定该安全设备的使用。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
1) 设计的施工说明书;
2) 本工程委托安全监理合同书;
3) 经过审定的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其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5) 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 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8) 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9)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2)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
1) 安全监理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监理受托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安全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全权处理关于施工中安全的一切事宜。
2) 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应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基于与施工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抽查和验证。
3)安全监理方法
①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②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③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④ 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⑤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⑥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⑦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⑧ 现场监督与检查:
a、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b、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验工作;
c、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3)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不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第四、 预防措施
安全生产贯穿于自开工到竣工的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因此,安全工作存在于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中,也就是说那里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那里就有发生伤亡事故的可能。安全监理不仅要监督检查各部位安全防护措施的贯彻落实,还应该了解建筑施工中主要的安全技术,才能有效的采取措施,预防各类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一、土方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中土方工程量很大,特别是山区和城市大型高层建筑深基础的施工。土方工程施工的对象和条件又比较复杂。如土质、地下水、气候、开挖深度、施工场地与设备等,对于不同的工程都不相同。施工安全在土方工程施工中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历年来发生的工伤事故不少,而其中大部分是土方坍方造成的,当然其中还有爆破、机械、电器的伤害等事故。
(一)土方开挖
1、 施工准备工作
(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摸清工程实地情况、开挖土层的地质、水文情况、运输道路、邻近建筑、地下埋没物、古墓、旧人防地道、电缆线路、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地面障碍物、水电供应情况等,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措施,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2)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3)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4)备好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它设施。
(5)需要做档土桩的深基坑,要先做挡土桩。
2、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1) 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 如开挖的基坑(槽)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的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 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4) 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基坑开挖要注意预防基坑被浸泡,引起坍塌和滑坡事故的发生。为此地制定土方施工方案时应注意采取排水措施。
3、安全措施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 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下而上,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3)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 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5) 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6) 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7) 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8) 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二、脚手架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一般来说,脚手架分为下列三大类型。
1、 外脚手架
(1) 单排脚手架。
(2) 双排脚手架。
2、内脚手架
(1) 马凳式里脚手架。
(2) 支柱式里脚手架。
3、工具式脚手架
(1) 桥式升降脚手架。
(2) 挂脚手架。
(3) 悬挑脚手架。
(4) 吊篮脚手架。
4、脚手架的基本要求
脚手架是为高空作业创造施工操作条件,一般应满足以下的要求:
(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使用要安全,并能满足多次周转使用。
(4)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材施用,尽量节约用料。
5、脚手架的材质与规格
(1)禁止使用木、竹脚手架。
(2)钢管材质一般使用Q235钢,且符合YB242-63标准。各种杆件均应优先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如缺乏此类钢管时,也可采用同样规格的无缝钢管或用外径50-51mm,壁厚3-4mm的焊接钢管或其它钢管。用于立杆、大横杆和斜杆的钢管长度以4-4.5m为好,这样长度的钢管一般在25Kg重以内,适合人工操作,用于小横杆的钢管长工以2.1-2.3m为宜,以便适应脚手架的宽度变化。
6、施工荷载值
(1)承重架(包括砌筑、浇混凝土和安装用架)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为300Kg/m2,为与国际荷载单位相统一和符合我国荷载规范的要求,于是就定为3000N/m2或3.0KN/m2,为了明确这3.0KN/m2荷载值的含义,相应指明脚手架上的堆砖荷载不能超过单行侧摆四层。
(2)装修架、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值规定为2000N/m2或2.0KN/m2。应根据地基土的容许承载能力而对脚手架基础进行具体设计。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力,当为坚硬土时,用100-120KN/m2;普通老土(包括三年以上的填土)采用80-100KN/m2;夯实的回填土则采用50-80KN/m2。
7、脚手架的使用
(1)设置供操作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或斜道。
(2)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特别是高层脚手架和特种工程脚手架,更应进行严格检查后才能使用。
(3)严格控制各式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特别是对于桥式、吊、挂、挑等脚手架更应严格控制施工使用荷载。
(4)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棚档(在作业层下挂棚布、竹笆或小孔绳网等),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任何人不准私自拆改架子。
(5) 遇有立杆沉陷或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板上结冰等问题,在未解决以前应停止使用脚手架。
(6)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工作。雨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模板施工
(一) 模板施工前的安全技术准备工作
模板施工前,要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模板的设计资料,要审查下列项目:
(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审核手续是否齐全。
(2)模板设计主要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3)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大样及模板体系,联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4)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当模板构件进场后,要认真检查构件和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例如钢模板构件是否有严重锈蚀或变形,构件的焊接或连接螺栓是否符合要求。木料的材质以及木构件拼接节头是否牢固等。自己加工的模板构件,特别是承重钢构件其检查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同时要排除模板工程施工中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做到现场防护设施齐全。地面上的支撑场地必须平整夯实。要做好夜间施工照明的准备工作,电动工具的电源线,绝缘、漏电保护装置要齐全,并做好模板垂直运输的安全施工准备工作。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模板施工前要认真向有关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新的模板工艺,必须通过试验,并培训操作人员。
(二)保证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米和2米以上,要根据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要有可靠的操作架子,4米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防护栏杆。临街及交通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避免伤及行人。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必须通过马道、乘人施工电梯或上人扶梯等,不许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上下,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它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高处作业架子上、平台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料,必须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平稳,不能堆得过高,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内。高处支模工人所用工具不用时要放在工具袋内,不能随意将工具,模板零件放在脚手架上,以免坠落伤人。
冬季施工,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的冰雪要在作业前,先清除掉,避免人员滑倒摔伤。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注意防火,木料及易燃保温材料要远离火源堆放,采用电热养护的模板要有可靠的绝缘、漏电和接地保护装置,按电气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
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沿海地区要考虑抗风和加固措施。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安全操作距离应下表的要求。
架空输电线路下作业的安全操作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5
8
10
15
吊运模板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的物件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或者施工操作距离达不到上表的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护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如果防护设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否则不得施工。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24V。各种电源线,不允许直接固定在钢模板上。
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液压滑动模板及其它特殊模板应按相应的专门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准备和作业。
四、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进行各项高处作业,都必须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一)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大致可分以下三类:
1、设置防护栏杆
地面基坑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与楼段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周边、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井架、施工用电梯、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均应设置防护栏杆,顶层的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安装正式栏杆。
2、架设安全网
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以及首层墙高度超过3.2米时的二层楼周边,当无外脚手架时,必须在外围边沿,架设一道安全平网。
3、装设安全门
各种垂直运输用的平台,楼层边沿接料口等处,都应装设安全门或活动栏杆。
(二)洞口作业的防护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可按下列六类方式进行:
1、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回填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平网。
4、没安装踏步的楼梯口应象预留洞口一样覆盖。安装踏步后,楼梯边应设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的楼梯扶杆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5、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及强度要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在下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
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三)悬空作业
凡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塔架等设备,均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或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采用。
五、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少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施工中,对超过24米以上的防护棚的顶部,应设双层结构。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盖或防护棚。
六、塔式起重机
1、塔吊的基础和垂直度的监理。要按照机型说明书,严格进行塔吊的基座构造的施工。起重机的基本参数是为了生产、使用、选择起重机技术性能的依据。基本参数又有一个或二个为主的参数起主导作用。作为塔吊目前提出的基本参数有六项;即起重力矩、起重量、最大起重量、工作幅度,起升高度和轨距,其中起重力矩确定为主要参数。
2、司机应进行专业培训才能上岗。
3、避免刹车引起的震动和倾斜,司机停车采取由高速档转换到低速档,再到零位后滑行的方法。行程限位装置一般安装在主动台车内侧,装一个可以拨动搬把的行程开关,另在轨道的尽端(在塔吊运行限定的位置)安装一固定的极限位置档板,当塔吊向前运行到达限定位置时,极限档板即拨动行程开关的搬把,切断行走控制电源。
4、司机应在起重臂变幅后,及时按吨位标志调整限定起重量值。
七、龙门架、井字架垂直升降机
龙门架、井字架升降机都是用做施工中的物料垂直运输。
1、要按照机型说明书,严格进行基座构造的施工。
2、司机要进行培训后才能上岗。
3、必须在吊篮到位时,有一种安全装置,使吊篮稳定停靠,在人员进入吊篮内作业时有安全感。
4、断绳保护装置要处于良好状态。
5、吊篮安全门的关闭要处于良好状态。
6、一定要在楼层口设置停靠栏杆。
7、设置上料口防护棚。
8、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以防止当司机因误操作或机械电气故障而引起的吊篮失控时,吊篮上升与天梁碰撞事故的发生。
9、设置下极限限位装置,防止吊笼下行时不停机,压迫缓冲装置造成事故。
10、设置超载限位器,当吊笼载荷达额定载荷90%,即发出信号,达到100%切断起升电源。
11、设置通讯装置。
八、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应遵守的主要原则为:
(1)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它是临时用电方面的基础性技术、安全资料。它包括的内容有:
1) 现场勘探。
2) 确定电源进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的装置位置及线路走向。
3) 负荷计算。
4)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5)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6)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在施工现场专用电源(电力变压器等)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所谓TN-S系统就是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保护零线要与工作零线分开,而单独敷设。也就是说在三相四线制的施工现场中,要使用五根线,第五根即为保护零线—PE线。
(3)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包括室外线路和室内线路,其敷设方式:室外线路主要有绝缘导线架空敷设(架空线路)和绝缘电缆埋地敷设(埋地电缆线路)两种,也有电缆线路架空明敷设的;室内线路通常有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明敷设(明设线路或暗设线路)两种。
1)架空线路的安全要求:
①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② 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最大弧垂处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施工场所为4m、机动车道6m、铁路轨道为7-5m。
③ 用做架空线路的铝绞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0mm2;跨越公路、铁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铝线截面不得小于35mm2。
④ 架空线路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2)电缆线路的安全要求:
① 室外电缆的敷设分为埋地和架空两种,以埋地为宜。
② 埋设地点应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或其他热辐射,并应避开建筑物和交通要道。
③ 电缆埋深不能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特体的保护层。
④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严禁用金属裸线做绑线,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m。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应采用放射与树干型相结合的分极配电型式。第一级为配电室的配电屏(盘)或总配电箱,第二级为分配电箱,第三极为开关箱,开关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并且实行“一机一闸”制。
(5)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系统至少应按两级设置,并应具备分级分段漏电保护功能。
第一级漏电保护应设在开关箱,即在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一般场所,其额定漏电的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的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并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第二级漏电保护应设在配电屏(盘)或总配电箱,即在配电屏盘)或总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
(6)照明装置。在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中,照明装置与人的接触最为经常和普通。为了从技术上保证现场人员免受发生在照明装置上的触电伤害,照明装置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照明开关箱(板中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都必须作保护接零;所有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2)照明开关箱(板)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3)照明线路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才能进入照明器,不得直接进入照明器。
4)螺口灯头的中心触头必须与相线连接,其螺口部分必须与工作零线连接。
5)灯具的安装高度既要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又要符合安装要求。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室外灯具距地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上述的逐条规划是一相互联系、互相制约、行之有效的统一体。它使得全体监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其规划定能成功地达到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总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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