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312027 上传时间:2025-03-21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11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 目 录 序 言: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服务安徽加速崛起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基础教育 (五)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 (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七)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八)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九)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第四章 职业教育 (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二)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 (十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十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第五章 高等教育 (十五)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 (十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十七)健全高校分类指导体系 (十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九)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二十)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第六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一)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二)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三)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七章 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 (二十四)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 (二十五)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八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二十六)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二十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十八)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九章 办学体制改革 (二十九)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三十一)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章 管理体制改革 (三十二)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三十三)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第十一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四)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三十五)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三十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三十七)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九)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四十)完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 (四十一)深化高校入学考试和招生办法改革 (四十二)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第十三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十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四十五)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汉语国际教育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四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四十六)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十七)加强师德建设 (四十八)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四十九)改善教师地位待遇 (五十)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一)加大教育投入 (五十二)完善投入机制 (五十三)加强经费管理 第十六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四)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五十五)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五十六)完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 第十七章 推进依法治教 (五十七)完善地方教育法规 (五十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五十九)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六十)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十八章 综合改革试点和重大项目 (六十一)组织开展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六十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第十九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三)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四)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六十五)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第二十章 抓好组织实施 正 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安徽实际,进一步谋划安徽省未来十年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 言: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服务安徽加速崛起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教育关系国家振兴、民族未来,寄托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进入新世纪,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突出。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的现代化水平,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安徽具有决定性意义。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教育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继2006年全面实现“两基”之后,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职教大省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科类结构明显改善,高教强省建设全面启动;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教育公平取得重大进展。教育的发展提升了人口素质,推动了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我省实现了从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大省的转变。 我省教育事业发展虽然有良好的态势与基础,但是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与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城乡、区域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优质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待促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仍较薄弱,高等教育质量仍需提高。教育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保障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进一步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关键时期。要在全面转型中实现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必须把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必须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实现科教兴皖和人才强省发展战略,必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改变命运的强烈愿望。强省必先强教,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安徽未来的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充分认识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是政府的神圣职责。充分认识到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协调、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充分发挥教育整体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力资源强省建设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基本建成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二)工作方针。 坚持优先发展。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 坚持育人为本。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平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坚持“因材施教”,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教育体制机制和教学方式方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更新教育观念,不断增强教育活力。发挥政府、社会、学校和广大教师的首创精神,鼓励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及皖北地区根据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大胆实践,先行先试。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加大学校对社会开放,加大国际交流合作,探索新形势下的“开门办学”,增强学校与社会的互动,发挥教育服务社会功能。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科技、教育、人才发展战略,形成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合理调整教育布局,实现教育与城镇化建设和人口变化相协调。统筹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坚持促进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全省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校际差距。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坚持提高质量。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摆在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突出位置。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育教学内容方法,注重内涵发展,鼓励特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水平。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评估和监管。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我省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3%。扫除青壮年文盲。公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全省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大力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皖北地区倾斜。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扶体系。加强民族乡学校建设,提高民族教育水平。加强特殊学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接受公平教育。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类人才的竞争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更趋完善。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教育的竞争力明显增强。 提升教育社会服务水平。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加大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一批高水平科技成果,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对文化繁荣的贡献率。 (四)战略主题。紧密围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 坚持德育为先。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公民意识和道德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机制,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提升学校美育工作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重视安全教育、生存教育、国防教育和可持续教育。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表1: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阶段: 在园幼儿数(万人) 93.8 150 19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45.1 65 80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 85 95 义务教育阶段: 适龄儿童入学率(%) 99.9 99以上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87.2 93以上 95以上 高中阶段: 在校生(万人) 225 155 190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94.3 77.5 95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74.2 87以上 90以上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万人) 145 150 150以上 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万人) 87.8 100 106 其中:研究生在学规模(万人) 3.5 4.1 4.5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22.3 36 43 表2: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260 380 50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8.5 8 10.5 15 11.2 22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以上教育的比例(%) 12 68 13.3 87.0 13.5 90.0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基础教育 (五)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坚持基础教育重中之重地位,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全面发展。到2020年,城乡学前教育实现全普及、广覆盖;义务教育水平全面巩固提高,区域间、城乡间差距明显缩小;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 (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落实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完善政府、社会、家庭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城市街道、村集体、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举办幼儿园,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幼儿在园总数的一半以上。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推动城乡同步发展。高度关注城镇化带来的城镇学前教育资源日益短缺的矛盾,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缺乏问题。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合理统筹和使用农村中小学闲置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托幼机构。到2020年,达到每个乡镇至少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发展“一村一园”。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明确“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县、乡镇、村学前教育三级网络。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评估监管职能。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实施合格评估和等级评估,提升办园水平。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的管理,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分类管理办法。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开展科学保教,消除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七)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增加资源总量,均衡配置存量。建立健全均衡发展机制,制定区域内城乡统一的教师配置、办学条件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动态监测和定期公告,加快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建立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保证每一所学校教育质量,加强远程教育,实现资源共享。加大财政投入、教育专项向农村和皖北地区倾斜力度。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适应城镇化建设需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的社会背景,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采取救助帮扶等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八)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深化改革,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展综合高中,为不同的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内容和多样化选择。改进课程设置和教育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的途径。改进学校管理和评价,引导学校特色发展。 加强统筹,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普通高中发展特点和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和统筹教育资源,正确处理规模、质量和效益关系,克服学校学生规模过大倾向,保持学校规模适中,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有利于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有利于学校的教学管理。 (九)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更新教育观念,促进全面发展。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基础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引导中小学提高对推进素质教育的认识,将以学生为本、创新发展的理念贯穿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转化为学校的管理行为和教学行为。 深化课程改革,减轻课业负担。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合理设置课程,精选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完善课程标准。加强普通高中选课制度建设,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建立促进全面发展的教育模式,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加强校园科普教育,为提高学生科学素质打下基础。推进因材施教,鼓励个性发展。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各级政府要把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少学生课业负担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下达升学指标。严格执行课程方案,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锻炼,禁止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不分重点班、快慢班。建立减轻学生负担的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学校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加强教学管理,重视教研工作。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堂有效教学,提升教育教学效率。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完善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形成基础教育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实践动手的紧密结合,注重知行统一,促进学思结合。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学科研网络,提高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第四章 职业教育 (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以就业、创业为核心,与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紧密关联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落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职业教育规划,大力扶持皖北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职业教育之间、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互通融合;加大开放力度,鼓励企业行业参与和兴办职业教育;加强基础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吸引力;完善资助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并完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性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及各类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等互通互补、协调发展,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灵活开展各类培训,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做大高等职业教育,做优应用本科教育,做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逐步推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制度,扩大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规模和专升本招生规模。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开展适合各类人员需要的职业技能和创业教育培训。 (十二)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加强省、市两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创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支持皖北地区发展职业教育,引导优质职业教育院校到皖北办学或开展联合办学、连锁办学。统筹市县对口支援皖北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市统筹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师学院等职业教育资源。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或依托职业院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建立完善职业教育集约发展机制。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综合性等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推动企业、行业采取在高校开办专业、建立实验室或实训工厂等方式与高校联合办学,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大校企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力度, 支持部分高校以项目的形式试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改革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完善职业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定期开展由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估,形成开放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十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骨干示范中职院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县(区)合格职教中心。推进国家示范和骨干高等职业学院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职业教育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实施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制定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建成一批国家示范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加强职业教育课程标准建设,形成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和特色教材,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的衔接贯通。强化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构建职业教育网络学习和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实践教学水平。按照产业布局和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布点要求,编制全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基地运行管理模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建成一批设备先进、符合教学要求、与企业对接紧密、师资配备合格、管理运行高效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十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办好县级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健全县域职业培训网络。支持学校开设更多农业技术、农业经济等方面的职业教育专业或培训项目,广泛开展以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主的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建立高等院校与县级职教中心对口帮扶机制。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 第五章 高等教育 (十五)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办学条件大幅改善。高等学校科技和文化竞争力以及服务我省自主创新、技术创新和文化繁荣的实力显著增强,产学研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各类人才培养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 (十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继续推进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安徽省三方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以及教育部、安徽省共建合肥工业大学,扎实推进安徽大学“211工程”建设。支持一批具有较高办学水平或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进行重点建设。支持部分高校完成从传统办学模式的转型,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国家示范性和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支持高校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加强学科综合交叉集成。形成以少数国际国内一流的高校和一流的学科领域为龙头、以专业性、行业性、综合性强的高校或学科为骨干、以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或学科为基础的高等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博士、硕士研究生、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的规模结构,形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综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结构。 (十七)健全高校分类指导体系。根据不同学校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办学标准,实施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和调整资源配置,实施分类管理、指导和服务。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多元发展,特色办学。促进同类高校和学科建立联盟、合作共赢,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错位发展、办出水平。加大对民营资本办学、地方办学、行业办学、企业办学支持力度。加强对皖北高校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省内重点高校对口支持皖北高校的政策和机制。构建省级高校学科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和毕业生就业监测反馈系统,引导高校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鼓励高等学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紧缺人才。 (十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和教学建设的优先地位,把培养人才作为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拔尖创新人才、高素质专门人才、综合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和培养模式,在博士授权高校广泛开展硕博连读,提高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广泛开展学校之间以及学校与企业、与研究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度。全面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制,建立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和主辅修、双学位或双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制度,加大学生自由选择课程、选择专业的灵活性。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推进研究型教学,积极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重视文化素质教育,开设通选课程,促进文理交融。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 贯彻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继续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逐步开展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卓越教师、卓越技师培养工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继续开展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千人培养计划”。 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政府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宏观监控,鼓励社会专门机构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建立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十九)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高校以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为导向,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面向国家和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及发展,主动服务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加强高校科研与教学互动,共同致力于创新人才培养。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快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平台和项目资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掘和有效利用安徽资源,推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提升安徽文化软实力。 (二十)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加强高等学校与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联系,促进科学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以及皖北振兴等发展战略为目标,构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紧密结合的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攻关。鼓励高等学校探索全方位、多样化的社会化服务模式。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继承、弘扬、发展先进文化。积极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体系,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决策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第六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一)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是实现人的终身发展、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有效手段。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围绕居民生产、生活所需,灵活有效地提供职业技能服务及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多样化服务。到2020年,基本形成各级各类教育沟通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和“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二)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加强继续学习网络和资源建设。大力发展各类数字化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激励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主动向社会开放学习场所和教育设施,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服务全民学习。免费开放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拓展其教育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高校优势,集中开发一批网络学习课件和继续教育特色课程,满足不同人群终身学习的需要。依托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和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创建安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制度,逐步实行宽进严出的成人高等教育入学制度,形成开放式教育体系。 (二十三)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政府建立跨部门终身教育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和学习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发展终身教育的格局。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学习型组织的标准和要求,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建立公民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加强宣传,为终身教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七章 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 (二十四)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巩固民族乡镇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民族乡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大力发展民族乡镇职业教育,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加大对民族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改善民族教育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大力推进教育援疆、援藏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对口支援任务。 (二十五)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各级政府要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各项权益。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强中小学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快乐成长。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基本实现省辖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改善他们的生活工作待遇。加强对特殊教育资源的省级协调和市级统筹,按照特殊教育对象类型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布局,专业分工,有效综合利用特殊教育教学资源。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八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二十六)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牢固树立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牢固树立人人成才、尊重个性、持续发展的育人观,面向全体学生,鼓励个性发展,倡导终身学习。树立系统培养人才观念,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体系开放、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二十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基础教育着力为学生成长、成人、成功提供知识和能力准备,为人的全面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职业教育着力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高等教育着力打造更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二十八)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活动。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形式,帮助学生发现自我、发展自我,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构建灵活开放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体系,形成以质量和特色为核心的多元化学校评价新机制。 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 第九章 办学体制改革 (二十九)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扶持薄弱学校为重点,探索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多种办学形式,增强公办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推动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落实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和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三十一)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督导专员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