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轿车租赁合同
一、签约双方
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与乙方(以下简称“租赁方”)共同订立,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轿车租赁活动。
二、轿车信息
出租方同意将以下轿车出租给租赁方使用:
品牌:【轿车品牌】
型号:【轿车型号】
车牌号:【车牌号码】
三、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若租赁期限到期后租赁方未归还轿车,则需支付相应的延期费用。
2. 若在租赁期间需要延期,应提前至少【延期天数】个工作日通知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使用轿车。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标准如下:
(1)【日租金】元/日;
(2)【周租金】元/周;
(3)【月租金】元/月。
2. 租赁方应在租赁期开始的【规定支付时间】前支付全部租金。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五、押金
1. 租赁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支付押金【押金金额】元。押金将在租赁期满并经出租方确认车辆完好无损后退还。
2. 若租赁期结束后车辆发生损坏,押金将用于支付修理费用,超出押金金额部分由租赁方另行承担。
六、保险责任
1. 出租方对轿车进行必要的保险投保,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2. 租赁方在租赁期间需保持对车辆的谨慎使用和保养,如发生任何事故、损坏或其他形式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供相关事故证明和报案材料。
七、使用限制
1. 租赁方不得将轿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2. 租赁方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规则使用车辆,并对车辆负有安全和保管责任。
3. 租赁方不得擅自改动车辆任何配置,如遇车辆故障应及时联系出租方进行维修。
八、违约责任
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 如果租赁方未按约定时间归还轿车,超过【延期天数】个工作日未归还的,出租方有权报案处理,并追究租赁方的法律责任。
九、解除合同
1.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解约提前期】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十、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合同一式【合同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决定。
4. 本合同相关争议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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