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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红学考证派的奠基人(一)
风雷激荡的=十世纪上半叶,灾难深重的中国在学术领域却异彩纷呈,并最终完成了由传统到近代又到现代的学术转型。红学领域则更是出现了“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热闹局面。王国维、蔡元培、胡适、俞平伯、顾颉刚、茅盾、鲁迅、王昆仑等文化名人对《红楼梦》的垂青,为红学最终成为显学做出了巨大贡献。时至今日,红学研究虽然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这些文化大师们对后世所造成的影响却依然不容忽视,为了更好地回顾并反思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红学研究,本刊特辟此专栏,通过对数位有代表性的文化名人在红学研究方面的系统梳理,以期管中窥豹,略见当时红学研究之一斑。
中国历史上的1921年,将永远是一个令人无法忘怀的年份。而对于胡适本人而言,则是他在人生道路和事业道路上的再度辉煌。这一年,《红楼梦考证》初稿和修订稿的相继问世,不仅确立了胡适在中国红学史上的地位,而且也将《红楼梦》的研究,纳入了一个相对科学的轨道。时至今日,虽然他的许多观点都受到了人们的质疑,但其新红学考证派创始人的地位,却是永远难以动摇的。
新红学考证派产生的主客观原因
从现存有关史料来看,年轻时的胡适并不认为《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曹雪芹,而他在解读《红楼梦》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索隐倾向。在宋广波的《胡适红学研究资料全编》中,收录了胡适的一则札记。开篇伊始,胡适便开门见山地说:“《石头记》着者不知何人,然决非曹雪芹也。”口气相当决断。其主要理由是:“第六十九回评有云‘作者无名氏,但云胡老明公而已。’今遍阅今本,乃不见此四字,可见曹雪芹之前,必另有原本作者自署‘胡老明公’,后为雪芹删去。此其证一。即此书开端第一回亦云:‘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此其证二。然雪芹之言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其言如此,又能费如许工夫,用如许力气,为《石头记》添毫生色,雪芹实为作者一大知音,然则虽谓此书为雪芹作也可。”在这里,胡适不仅认为《石头记》有一个所谓的“原本”,其作者应是“胡老明公”,而曹雪芹只不过是一个“披阅增删者”而已。
那么,这位《石头记》的所谓原作者“胡老明公”又是什么人呢?胡适在该札记的第三条中做了回答:“《石头记》作者虽不知何人,然似系满洲人所作,何则?作者既为宝玉,而书中之宝玉实为满人,此阅者所共认者也。且六十九回评云,作者自署‘胡老明公’,‘胡老明公’云者,犹言‘胡儿中之明眼人也’,则自承其为胡人矣。”不仅将作者与书中人物贾宝玉混为一谈,而且还将“胡老明公”解作“胡儿中之明眼人”,真正将“自叙传说”的观点与索隐派的方法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这种索隐的倾向,在该札记的第四、第五条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他认为:“《石头记》一书,为满洲人而作也。”“书中写一焦大,大快人意。焦大者,骄大也。此必开国大功臣,如吴三桂洪承畴之伦。”“第七十四回探春之言曰:‘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家杀进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可是古人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此一节,可作一篇明史论读。作者深慨明室之亡,故作此极伤心之语,盖亦针对满清而发也。”“全书以仁清巷起,以仁清巷收,亦可见其为满清作也。”“《石头记》家庭小说也,社会小说也,而实则一部大政治小说也,故曰政,曰王,曰赦,曰礼。为政而权操于内,故其妇曰王,其侄亦曰王。外赦而内刑,言不相孚也。史之为言已成陈迹也,李之为言礼也、理也。刑足以破家,即足以亡国,作者之意深矣。非礼与理,其孰能善其终哉!”这样的论证方法,与传统的素隐派实在没有多大的差别。
胡适认为《红楼梦》乃是作者“自叙”的观点,不仅由来已久,而且也是一以贯之的。该札记中的第二条即认为:“《石头记》之作者即贾宝玉,贾宝玉即作者之托名也。《石头记》开卷第一回便说:‘作者自云曾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夫日假宝玉,则石而已。石头所自记,故曰《石头记》;石头所自记,即假宝玉所自记也。”此处又将作者与书中人物贾宝玉视为一人。自此以后,胡适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只不过后来肯定了《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而非什么“胡老明公”。但对《红楼梦》乃是作者“自叙传”的说法,却越来越坚信不疑。
不过,1921年,当胡适在搜集爬梳大量有关史料的基础上,在思维方式得到彻底改变的前提下,他虽然更加坚定了《红楼梦》乃曹雪芹自叙的看法,但却终于彻底抛弃了索隐派的猜谜方法,从而为新红学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奠基之作《红楼梦考证》的问世,也是由一系列主客观条件所促成的。
1917年9月,自美国归来的“文学革命先锋”胡适,在陈独秀的极力推荐下,被蔡元培聘到了北京大学。但当他与陈独秀、钱玄同等人共同点燃的“文学革命”的烈火正在熊熊燃烧之时,胡适却一头钻进了故纸堆中,开始了“整理国故”的系统工程。对此,当时就有许多人表示困惑,而在后来一次又一次的“批胡”运动中,许多人也往往以此作为批判胡适的借口。殊不知,胡适的“整理国故”,正是他所倡导的“中国文艺复兴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他的“文学革命”理论,本来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中;他的“文学革命”的原动力,就来源于宋元明清以来的白话文学;他的“整理国故”,主要便是整理中国的白话文学,当然主要是戏曲和小说。他要利用这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蓄水池”,为“文艺复兴运动”这条“奔流不息的大河”,提供永不枯竭的水源。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胡适的“整理国故”,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其唯一的也是最终的目的,便是要推动自己所倡导的“文艺复兴运动”继续深入并向前发展。
基于这样一种目的,自1920年开始,胡适与颇有远见的亚东图书馆老板汪原放合作,开始了中国古典白话小说的“系统整理”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一“系统工程”,他们立下了三条在中国出版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整理原则:一、本文中一定要用标点符号;二、正文一定要分节分段;三、正文之前一定要有一篇对该书历史的导言。前二项工作由亚东图书馆来做,后一项任务则由胡适具体负责。正因这一明智而又非同寻常的举动,才为《红楼梦考证》一文的问世,创造了必然的客观条件。毫无疑问,若非亚东图书馆要系统地整理出版中国古代白话小说,若无胡适和汪原放等人的密切合作,胡适对于一系列白话小说的考证,将缺乏最起码的原动力。
其次,此时索隐派红学的甚嚣尘上,尤其是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撰写的《石头记索隐》一书的出版,客观上也为胡适下决心撰写《红楼梦考证》一文,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众所周知,自《红楼梦》问世以来,一些总把小说当历史看待的索隐者们,便利用谐音、拆字等等猜谜方法,去索解小说背后所“隐去”的“真事”。结果乱纷纷你猜我素,竟形成了一个声势浩大的红学“素隐派”。什么“张侯家事说”、“和砷家事说”、“傅恒家事说”、“明珠家事说”等等,不一而足。有清以来直至乾隆年间曾经较有影响的贵族之家,几乎都被好事者们从《红楼梦》的背后“索解”了出来。
1911年的辛亥革命,彻底摧垮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传播清官的野史轶闻,成为20世纪初期的时代风尚。在这风云变幻的特殊时代,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以及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等三部自成体系的素隐派红学专着相继问世,将索隐派红学推向了高潮。
如果说,上举三部有影响的红学索隐派着作的相继问世,在客观上对于《红楼梦》的普及曾经起过一定作用的话,那么,它们的另一功绩,便是直接引发了胡适研究《红楼梦》的极大兴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若非索隐派在社会上造成的巨大影响,胡适也许不会对《红楼梦》的研究倾注那么多的精力。
有了上述几大客观条件,胡适便利用北京国立学校“索薪罢课”的充裕时间,撰写了“新红学派”的 奠基之作——《红楼梦考证》初稿,对盛极一时的索隐派红学着作,予以迎头痛击。
对索隐派红学的迎头痛击
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是中国红学史上第一部自成体系的索隐派红学专着。1914年,该书卷前的《(红楼梦索隐提要》,曾在《中华小说界》第1年的6、7两期连载。1916年9月,又由上海中华书局正式出版。因索隐文字与《红楼梦》小说原文一同出版,因而全书共分20卷,分订10册。书前另有彩色《清世祖五台山入定真相》1幅,以及署名“悟真道人”所作《序》《例言》《红楼梦索隐》等。其分回分段之索隐,则采取了传统的评点形式,夹写在120回有关段落的正文之下。该书所赖以立论的全部基础,是清末民初流行于民间的两大传说:一是所谓清初四大疑案之一的“顺治出家”的传说;二是秦淮名妓董小宛入宫为妃并改姓董鄂氏的传说。该书认为:《红楼梦》一书乃“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子也。相传世祖临宇十八年,实未崩殂,因所眷恋董鄂妃卒,悼伤过甚,遁迹五台不返。当时讳言其事,故为发丧。”至于董鄂妃,则实是“以汉人冒满姓”,“因汉人无入选之例,故伪称内大臣鄂硕女,姓董鄂氏。若妃之为满人也者,实则人皆知为秦淮名妓董小宛也。小宛侍如皋辟疆冒公子襄九年,雅相爱重。适大兵南下,辟疆举室避兵于浙之盐官。小宛艳名夙炽,为豫王所闻,意在必得,辟疆几濒于危。小宛知不免,乃以计全辟疆使归,身随王北行。后经世祖纳之宫中,宠之专房,废后立后时,意在本妃,皇太后以妃出身贱,持不可,诸王亦尼之,遂不得为后。封贵妃,颁恩赦,旷典也。妃不得志,乃怏怏死。世祖痛妃切,至落发为僧,去之五台不返。诚千古未有之奇事。史不敢书,此《红楼梦》一书所由作也。”
王、沈所说的这个动人的爱情故事,又随附着动人的爱情小说《红楼梦》,其大行于天下,自是必然之事。只可惜这个子虚乌有的“爱情故事”,根本就经不住历史史料的检验。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胡适首先利用着名史学家孟森的《董小宛考》一文,彻底推垮了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的立论基础:“孟先生在这篇《董小宛考》里证明董小宛生于明天启四年甲子,故清世祖生时,小宛已十五岁了;顺治元年,世祖方七岁,小宛已二十一岁了;顺治八年正月二日,小宛死,年二十八岁,而清世祖那时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小宛比清世祖年长一倍,断无入宫邀宠之理。”
既然历史上并无董小宛与顺治皇帝的爱情故事,那么王梦阮、沈瓶庵赖以立论的基础也就彻底崩塌了。至于清世祖是否出家去了五台山,因无现成的史料,胡适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查阅这些史料,因而他也就弃而不顾了。不过,纯粹引用别人的文章,似乎还缺乏应有的分量。于是胡适便又在引用《董小宛考》一文的基础上,选择了“孟先生都不及指摘出来”的《红楼梦索隐》中的一些“绝无道理的附会”,与史料相印证,进行了必要辩驳:“(一)第十六回明说二三十年前‘太祖皇帝’南巡时的几次接驾;赵嬷嬷年长,故‘亲眼看见’。我们如何能指定前者为康熙时的南巡而后者为乾隆时的南巡呢?(二)康熙帝二次南巡在二十八年(西历一六八九),到四十二年曹寅才做两准巡盐御史。《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驻跸曹寅盐院署,是错的。(三)《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时,‘曹雪芹以童年召对’;又说雪芹成书在嘉庆时。嘉庆元年(西历一七九六),上距康熙二十八年,已隔百零七年了。曹雪芹成书时,他可不是一百二三十岁了吗?(四)《索隐》说《红楼梦》成书在乾嘉时代,又说是在嘉庆时所作:这一说最谬。《红楼梦》在乾隆时已风行,有当时版本可证。(详考见后文)况且袁枚在《随园诗话》里曾提起曹雪芹的《红楼梦》;袁枚死于嘉庆二年,诗话之作更早的多,如何能提到嘉庆时所作的《红楼梦》呢?”
在利用孟森和自己的研究成果有力驳斥了《红楼梦素隐》的谬说之后,胡适又将批判的矛头对准了自己的上司——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
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初版于1917年。在这部最有代表性的素隐派红学专着中,蔡元培明确提出《红楼梦》是一部政治小说的观点:“《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实际上,在我们上引胡适的那则札记中,他也认为《红楼梦》“实则一部大政治小说也”。而早在无名氏的《乘光舍笔记》中,就已提出“《红楼梦》为政治小说”的观点。蔡元培由此受到启发,在继承并发挥了清人陈康祺、徐柳泉等人的“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影姜西溟”等说法的同时,又舍弃了他们的“明珠家事说”,并将《红楼梦》的寓意扩大为康熙朝的政治小说。
然而,衡量一部着作,问题并不仅仅看它提出一种什么样的观点,更重要的是要看是否有无确凿可靠的证据支撑其观点,以及能否利用史料对自己的观点进行科学的论证,亦即胡适所谓的“有证据的探讨”。平心而论,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在“引书之多和用心之勤方面”,在红学史上堪称前无古人。其最大的弊病,便是在具体的论证时仍然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牵强附会的泥沼。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胡适在对《石头记索隐》进行批驳时,并没有像反驳《红楼梦索隐》那样从立论基础上予以推破,而是更加注重从论证方法上入手。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蔡先生这么多的心力都是白白的浪费了”,“他这部书到底还只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假使做《红楼梦》的人当日真个用王熙凤来影余国柱,真个想着‘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圜字俗写作国,故熙凤之夫日琏,言二王字相连也,’——假使他真如此想,他岂不成了一个大笨伯了吗?”“假使《红楼梦》真是一串这么样的笨谜,那就真不值得猜了!”
在早期红学索隐派诸说中,“明珠家事说”不仅出现最早影响最大,而且持续的时间也是最长的。至清末民初索隐派红学达到极盛时期,此说仍有很大的影响力。因此,在《红楼梦考证》中,胡适对刚刚出版的《红楼梦释真》未予理睬,却将“明珠家事说”列为索隐诸说中的第三派而予以痛击:“(一)纳兰成德生于顺治十一年(西历一六五四),死于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年三十一岁。他死时,他的父亲明珠正在极盛的时代(大学士加太子太傅,不久又晋太子太师),我们如何可说那眼见贾府兴亡的宝玉是指他呢?(二)俞樾引乾隆五十一年上谕说成德中举人时止十五岁,其实连那上谕都是错的。成德生于顺治十一年;康熙壬子,他中举人时,年十八;明年癸丑,他中进士,年十九。徐谦学做的《墓志铭》与韩菼做的《神道碑》,都如此说。”“无论如何,我们不可用宝玉中举的年岁来附会成德。若宝玉中举的年岁可以附会成德,我们也可以用成德中进士和殿试的年岁来证明宝玉不是成德了!”“(三)至于钱先生说的纳兰成德的夫人即是黛玉,似乎更不能成立。成德原配卢氏,为两广总督兴祖之女,续配官氏,生二子一女。卢氏早死,故《饮水词》中有几首悼亡的词。钱先生引他的悼亡词来附会黛玉,其实这种悼亡的诗词,在中国旧文学里,何止几千首?况且大都是千篇一律的东西。若几首悼亡词可以附会林黛玉,林黛玉真要成‘人尽可夫’了!(四)至于徐柳泉说的大观园里十二金钗都是纳兰成德所奉为上客的一班名士,这种附会法与《石头记素隐》的方法有同样的危险。即如徐柳泉说妙玉影姜宸英,那么,黛玉何以不可附会姜宸英?晴雯何以不可附会姜宸英?又如他说宝钗影高士奇,那么,袭人也可以影高士奇了,凤姐更可以影高士奇了。”
最后,胡适语重心长地指出:“我举这些例的用意是要说明这种附会完全是主观的,任意的,最靠不住的,最无益的。”并引用钱静方的话说:“要之,《红楼》一书,空中楼阁。作者第由其兴会所至,随手拈来,初无成意。即或有心影射,亦不过若即若离,轻描淡写,如画师所绘之百像图,类似者固多,苟细按之,终觉貌是而神非也。”
对《红楼梦》作者的考证
胡适撰写《红楼梦考证》的主要目的不仅在于推破索隐派红学的种种谬说,更重要的是要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方法,将《红楼梦》的研究引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因此,只“破”不立,自然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孟森的《董小宛考》以及他在后来撰写的《世祖出家事考实》两文,都曾以翔实可靠的史料,严谨而又科学的论证方式,彻底推垮了《红楼梦索隐》赖以立论的基础,然而,在中国红学史上,孟森却没有创立一个新的红学流派。虽然这两篇文章都是针对《红楼梦素隐》一书,而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也只是在孟森攻破王、沈的“清世祖与董鄂妃故事说”的基础上,又轻描淡写地驳斥了两说而已。因此,要彻底推垮牵强附会的红学索隐派,就必须在“破旧”的前提下,再创立一种令人信服的“新”学说,才能使非科学的索隐派红学着作销声匿迹。《红楼梦考证》一文问世后,虽然仍有几部索隐派红学着作相继问世,但其一蹶不振的局面,便可充分证明这一点。
然而,在史料极度匮乏的情况下,欲立一种新说,又是何等的困难!完成于1921年3月27日的《红楼梦考证》初稿,可以说是只“破”未“立”,即“立”亦基石不牢。因此,自1921年4月初开始,胡适便在顾颉刚的无私帮助下,开始了艰苦的查找资料的工作,并最终利用所找到的史料,于1921年11月12日,写成了《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从而为“新红学派”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红楼梦》的“着者”究竟是谁?胡适经过认真思考,推翻了自己曾经将曹雪芹当成“披阅增删”者的看法,然后从小说开卷第一回中“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一段话,推定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然后又从袁枚的《随园诗话》卷二中,找到了一条有关曹雪芹的史料,再通过对这条“最早”的“关于《红楼梦》的材料”的分析,便得出了如下三条结论:
(一)我们因此知道乾隆时的文人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作的。
(二)此条说曹雪芹是曹楝亭的儿子;(又《随园诗话》卷十六也说“雪芹者,曹练亭织造之嗣君也。”)
(三)此条说大观园即是后来的随园。
袁枚说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只跟着证据走”的胡适在《红楼梦考证》初稿中本来也相信了这话。但当他从杨钟羲的《雪桥诗话续集》中查到“雪芹为楝亭通政孙”这条重要的资料后,便在《红楼梦考证》修订稿中推翻了原来的看法,并重新得出了另外三条结论:
(一)曹雪芹名沾;
(二)曹雪芹不是曹寅的儿子,而是他的孙子;
(三)清宗室敦诚的诗文集内必有关于曹雪芹的材料。
胡适下此断语,看似贸然,实际上对此问题他与顾颉刚是经过了一番讨论的。在1921年5月20日的日记中,他就曾经举出一条理由:“上回我已觉得曹雪芹的世次发生了问题(日记页二二以下),故说曹寅五十四岁时尚无儿子。我因此断定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年(一七一一)以后,但我那时说‘假定袁枚说雪芹是曹寅的儿子的话是不错的’。现在我这点怀疑果然证实了!”
顾颉刚收到胡适的信和日记后,在26日的回信中首先就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虑:“接二十日来信,读到《雪桥诗话》一则,快极,但‘楝亭通政孙’一语是杨钟羲的记载;不知他是否根据于《四松堂集》?还是就他的记忆而言?这是一件主要问题,如杨君尚在,顶好去问他一问……”
在5月30日的信中,胡适又开门见山地谈了这个问题:“《雪桥诗话》‘通政孙’一句的来源,我七月间到上海时,当亲自设法一问。杨君似有《四松堂集》及《懋斋诗钞》。”
后来,胡适又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中强调说:“我今年夏间到上海,写信去问杨钟羲先生,他回信说,曾有《四松堂集》,但辛亥乱后遗失了。”对于杨钟羲在辛亥乱后遗失了《四松堂集》之说,胡适深表怀疑。他在1922年4月19日的日记中,对此还耿耿于怀:“杨钟羲说他辛亥乱后失了此书刻本,似系托词。”不过,当时他虽然没有见到《四松堂集》,但却核实了杨钟羲“雪芹为楝亭通政孙”一语源本《四松堂集》的推断。因此,他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中便毅然决然地推翻了袁枚的说法,并一再强调说:“杨先生编有《八旗文经》六十卷,又着有《雪桥诗话》三编,是一个最熟悉八旗文献掌故的人。”“杨先生既然根据《四松堂集》说曹雪芹是曹寅之孙,这话自然万无可疑。因为敦诚兄弟都是雪芹的好朋友,他们的证见自然是可信的。”
顾颉刚早在1921年6月30日的回信中,就指出了袁枚《随园诗话》的三大谬误:“《随园诗话》里,说雪芹是曹寅之子,是一误。说雪芹‘距今已百余岁矣’,是二误。《随园记》说随氏为康熙时织造,是三误。”第一“误”等于没说,第二、第三两条却抓住了袁枚的要害。这两条证据充分地证明,袁枚不但不认识曹雪芹、曹寅,甚至连他们的底细都不清楚!
在《随园诗话》中,还有这样一段记载:
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
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
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袁枚所谓“明我斋”者,即清都统傅清之子明义,姓富察氏,号我斋,着有《绿烟琐窗集》,其中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主要吟咏《红楼梦》的具体情节和人物,乃目前所知最早的咏红诗。但凡读过《红楼梦》的人便不难看出,“病容憔悴”一诗,乃是吟咏林黛玉;“威仪棣棣”一诗存有争议,有人认为是吟咏王熙凤,更多的人则认为是吟咏薛宝钗,笔者同意后者。今查明义《绿烟琐窗集》,此二诗正是二十首咏红诗中的第十四、十五两首,不过与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所引在文字上略有出入而已。岂料袁枚却信口开河,妄言“红楼中某校书尤艳”,将小说人物林黛玉、薛宝钗当成了青楼中的妓女!这不仅表明袁枚根本就没有读过《红楼梦》,而且也证明《随园诗话》中的这条材料存在着极大的不可信性。
令人遗憾的是,当时胡适与顾颉刚等人虽然没有发现明义的《绿烟琐窗集》,但只要与《红楼梦》中的情节或人物略加对比,袁枚《随园诗话》的这一谬误便不难发现。岂料他们却对此熟视无睹!
不过,这只是考证过程中的一个小小的疏漏。通过他们对曹雪芹究竟是曹寅之子还是曹寅之孙的论辩取舍,我们还是不得不佩服他们的治学态度和敏锐眼光。相比而言,袁枚虽与曹雪芹是同时代人,但他既不熟悉曹家又没读过《红楼梦》,其《随园诗话》中则更是谬误多多。而杨钟羲虽是民国年间人,但他既“是一个最熟悉八旗文献掌故的人”,其资料又直接来自曹雪芹好友敦诚的诗集,究竟哪个更为可靠?答案当然是否定前者而肯定后者!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的撰写过程中,对于其他问题的考证,诸如家世、版本、续书等方面,胡适与顾颉刚也莫不如此。
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的第二部分,胡适就开门见山地指出:
我现在要忠告诸位爱读《红楼梦》的人:“我们若想真正了解《红楼梦》,必须先打破种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
其实做《红楼梦》的考证,尽可以不用那种附会的法子。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着者究竟是谁,着者的事迹家世,着者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
这一番话,既是《红楼梦考证》一文立论的基础,也是“新红学派”的纲领性宣言,更为该派中的一些主要干将划定了一个终身为之奋斗的“正当范围”。
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也正是紧紧围绕的“着者”与“本子”这两个问题而展开的。
由于曹寅与曹雪芹的特殊关系,又由于曹寅是曹家历史上最为“显赫”的一个人,资料较多,所以胡适在查考了《昭代名人尺牍》《扬州画舫录》《丙辰札记》《陈鹏年传》《江南通志》等有关史料后,首先得出了有关曹寅的四点结论:“(一)曹寅是八旗的世家,几代都在江南做官。他的父亲曹玺做了二十一年的江宁织造;曹寅自己做了四年的苏州织造,做了二十一年的江宁织造,同时又兼做了四次的两淮巡盐御史。他死后,他的儿子曹颥接着做了三年的江宁织造,他的儿子曹颊接下去做了十三年的江宁织造。他家祖孙三代四人总共做了五十八年的江宁织造。这个织造真成了他家的‘世职’了。(二)当康熙帝南巡时,他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差。(三)曹寅会写字,会作诗,有诗词集行世……他家中藏书极多,精本有三千二百八十七种之多,可见他的家庭富有文学美术的环境。(四)他生于顺治十五年,死于康熙五十一年(一六五八——一七一二)。”
相对于曹寅而言,有关曹雪芹的材料更为匮乏。但胡适却又以《雪桥诗话》为线索,从《熙朝雅颂集》中找到了敦氏兄弟有关曹雪芹的四首诗,然后结合其家世及《红楼梦》本文,初步得出了《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六条结论:
(一)《红楼梦》的着者是曹雪芹。
(二)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他会作诗,也能画,与一班八旗名士往来。但他的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为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
(三)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
(四)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
(五)《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六)《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故贾府在“长安”都中,而甄府始终在江南。)
“红学”发展到今天,景况已与胡适等人草创时期大不相同。以上六条,基本上都曾遭到异议。尤其是第六条,可说是胡适《红楼梦考证》一文的核心和灵魂,因而受到的非议也最多。但平心而论,胡适在当年史料极度匮乏的情况下所做出的许多结论,到如今不仅没有被彻底推翻,反而还是诸多争论中最有说服力的一种见解。
对《红楼梦》续作者的考证
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胡适在对《红楼梦》的“本子”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又提出了“高鹗续书说”。他断定,“《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以后始有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而其中的“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胡适之所以下此断语,是因为他有如下几条证据:
第一,张问陶的诗及注,此为最明白的证据。
第二,俞樾举的“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一项。这一项不十分可靠,因为乡会试用律诗,起于乾隆二十二年,也许那时《红楼梦》前八十回还没有做成呢。
第三,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
第四,高鹗自己的序,说得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愿意完全埋没他补作的苦心,故引言第六条说:“是书开卷略志数语,非云弁首,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记成书之幸。”因为高鹗不讳言他补作的事,故张船山赠诗时直说他补作后四十回的事。
第一、第二两条证据,来自俞樾的《小浮梅闲话》。其中有云:“《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对于第二条,胡适也认为“不十分可靠”,但第一条证据,却可以说是“铁证”。因为张问陶是高鹗的“同年”,他们于乾隆五十三年戊申一同参加了顺天乡试。其诗集《船山诗草》卷十六“辛癸集”有《赠高兰墅同年》一诗。诗云:“无花无酒对深秋,洒扫云房且唱酬。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逶迟把臂如今雨,得失关心此旧游。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外亦回头。”并在题下加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当然,后来不断有人对胡适的这一证据提出异议,主要就是对张问陶所说“补”字的理解有异。胡适认为是“续补”,而否定“高鹗续书说者”却理解为程伟元在《序》中所说的“截长补短”。无论对“补”字如何理解,时至今日,胡适的说法,仍然较有说服力。至于胡适所提出的第三、第四两条证据,则是出于对高鹗、程伟元《序》的理解。在此胡适认为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之言,“便是作伪的铁证”,似乎有点儿武断。
为了加强文章的说服力,胡适又从《红楼梦》中寻找出如下内证:
但这些证据固然重要,总不如内容的研究更可以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个人作的。我的朋友俞平伯曾举出三个理由来证明后四十回的回目也是高鹗补作的。他的三个理由是:(一)和第一回自叙的话都不合,(二)史湘云的丢开,(三)不合作文时的程序。这三层之中,第三层姑且不论。第一层是很明显的:《红楼梦》的开端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明说“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岂有到了末尾说宝玉出家成仙之理?第二层也很可注意。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确是可怪!依次此句看来,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宝玉做夫妇,不应该此话全无照应。以此看来,我们可以推想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作的了。
其实何止史湘云一个人?即如小红,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极力描写这个攀高好胜的丫头;好容易她得着了凤姐的赏识,把她提拔上去了;但这样一个重要人才,岂可没有下场?况且小红同贾芹的感情,前面即经曹雪芹那样郑重描写,岂有完全没有结果之理?又如香菱的结果也决不是曹雪芹的本意。第五回的“十二钗副册”上写香菱的结局……明说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说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气怨伤肝,内外挫折不堪,竞酿成干血之症,日渐赢瘦,饮食懒进,请医服.药无效。”可见八十回的作者明明的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后四十回里却是金桂死了,香菱扶正,这岂是作者的本意吗?此外,又如第五回“十二钗”册上说凤姐的结局道:“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后四十回里写凤姐的下场竟完全与这“二令三入木”无关……此外,又如写和尚送玉一段,文字的笨拙,令人读了作呕。又如写贾宝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举人,也没有道理。高鹗补《红楼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夫概非中进士不可了!
总之,胡适《红楼梦考证》一文的成就和深远意义是多方面的,它对于《红楼梦》的作者家世生平及版本和续书研究,基本上为新红学考证派划定了一个大致的研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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