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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项目现状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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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垃圾处理场
评价单位: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0一六年十二月
概述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社会经济与城市建设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在增长。海口市垃圾处理场是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下属科级事业单位, 其管辖的颜春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海南省第一家按国家标准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卫生填埋场, 场址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南二环路颜春岭段( 110°4′21.77″东经, 19°56′1.69″北纬) , 距离海口主城区38公里, 是海口市及澄迈县部分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理场所。该场于1998年开始建设, 5月建成投入使用。垃圾填埋库区占地面积272亩, 与项目相关的措施有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公司、 沼气发电项目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本报告只对垃圾填埋场做评价。
本项目在1995年8月18日取得海口市垃圾处理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琼环建字[1995]45号) , 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和环评报告书中所提出的要求来对海口市垃圾处理场进行运营管理。现今距离垃圾处理场开始投产使用的时间 的时间, 为此, 垃圾处理场( 建设单位) 委托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环评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现场踏勘、 广泛收集已有资料, 同时认真听取当地政府部门和群众的建议, 在报告编制的过程中, 得到了澄迈县环保局的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 在此深表谢意。
本项目已经建成, 因此, 本报告对该项目现状实际建成内容进行详实调查及工程分析, 结合该项目工艺流程进行产污分析, 工程分析, 结合该项目工艺流程进行产污分析, 对现场未完善的环保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环保管理要求提出了整改方案。建设单位在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整改后, 我公司按照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 并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 本项目各环境要素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 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澄迈县城市发展规划, 与各类生态功能区划不相冲突, 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及环境管理政策的要求, 建设单位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 其污染物可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性水平。因此,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经澄迈县环保局备案后, 可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目录
一、 项目概况 1
二、 法律、 标准和环境敏感目标 3
三、 工程分析 9
四、 项目政策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17
五、 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18
六、 固体废弃物环境现状评估 25
七、 生态现状评估 26
八、 环境风险评估 27
九、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评估 35
十、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36
十一、 环境现状评估结论及建议 41
附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四置图
项目平面布局图
附件:
垃圾填埋场的环评批复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
建设单位: 垃圾处理场
项目地点: 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颜春岭处
项目性质: 环卫工程
项目投资: 1.36亿元
1.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颜春岭处( 110°4′21.77″东经, 19°56′1.69″北纬) , 距海口市中心区38公里, 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东面为荒地和树林、 南面为树林、 西面相邻着的建筑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公司、 北面隔着南二环路的是垃圾处理站的污水处理系统, 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是在东北方向2170m处的文连村, 项目周边四置情况详见附图2。该项目于1995年履行过环评报批手续, 取得海南省环境资源厅( 琼环建字[1995]45号) 文同意建设。
( 1) 原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占地272亩, 其中第一填埋区占地64亩, 第二填埋区占地208亩, 设计库容为1109万m³, 总投资1.36亿元, 设计日处理垃圾为1000t。在1998年开始建设, 5月建成投入使用, 承担着海口市及澄迈县部分地区生活垃圾的处理任务。原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场区要设有完整的过磅系统, 垃圾填埋、 压实、 覆盖系统、 污水防渗系统、 污水收集系统、 沼气收集系统和环境监测系统, 对场地产生的废气、 废水等污染物进行有效的处理。
( 2) 本次现状评价范围: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 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规模与原环评批复规模基本一致, 批复所要求建设的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及监测系统均已随主体工程建成并同期投入使用, 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本次现状评价的范围仅涉及填埋区272亩范围, 该填埋区当前已填埋了90%的容量。
( 3) 其它配套建设情况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资料情况表明, 配套渗滤液处理厂由于实际需要, 于 进行过工艺改造并编制过环评报告, 取得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的批复文件( 澄土环资[ ]196号) , 从日常检测报告来看, 改造后的渗滤液处理厂处理效果良好。
项目北侧建有一个沼气发电工程, 由海南康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2月投资建设, 5月投产, 不属于原垃圾填埋场环评评价范围, 为独立项目, 本报告不对其进行评价。该沼气发电工程于 5月编制环评报告并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批复文件( 琼土环资监表字[ ]44号) , 主要利用沼气发电系统来进行能源的利用, 每月发电量约为45万度, 有助于减少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沼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西侧相邻处建设了一个垃圾焚烧厂于 5月突入使用, 不属于原垃圾填埋场环评评价范围, 为独立项目, 本报告不对其进行评价。
1.2项目总平面布局
项目占地面积为272亩, 本项目现状评估仅为原环评评价的垃圾填埋区域, 不涉及后期兴建的沼气发电工程、 垃圾焚烧厂等建设内容。
1.3供配电
项目使用的是电网系统所提供的电, 场区备有一台康明斯250kw的发电机用于备用发电。
1.4给排水
给水:
项目用水来源于自来水, 主要用于员工的生活用水。
排水系统:
本项目填埋区设有防渗措施、 垃圾渗滤液收集、 雨污分流措施和污水处理措施。雨水与项目所产生的渗滤液分开, 废水经收集, 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老城市政污水管网。
1.5劳动定员及岗位布置
本项目现有干部职工110人, 其中高、 中级职称6人, 专业技术人员15人, 场区不设餐厅厨房。下设有综合管理办公室、 生产技术股、 人事股、 宣传股、 污水处理厂等部门。
二、 法律、 标准和环境敏感目标
1. 法律法规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4月24日修订经过, 自 1月1日执行) ;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9.1) ;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1) ;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月1日起施行) ;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28) ;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 ;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12月25日修订经过, 自 3月1日起施行;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29) ;
(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8]253号令) ;
( 1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 》( 发展改革委令 第9号) 及发改委第21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 >有关条款的决定》;
(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6月1日起施行;
( 13)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 ) 39号文;
( 14)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 11月26日;
( 15)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发布稿, 2月1日起实施) ;
( 16) 《海南省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琼环函【 】817号。
2. 技术导则
(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 ) ;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 ) ;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 ;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 ) ;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 HJ 19- ) ;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 HJ610- ) ;
(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 ) ;
( 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 50869- ) ;
( 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CJJ113- ) ;
( 10)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
( 11)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564- ) 。
3.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保护局下达的规范标准, 执行的标准如下:
3.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 本项目地处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 属于环境功能分区的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 中的二级浓度限值的要求。具体标准值详见表3
表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二级标准
1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2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3
一氧化碳
( CO)
24小时平均
4
mg/ m3
1小时平均
10
4
颗粒物PM10
年平均
70
μg/ m3
24小时平均
150
5
颗粒物PM2.5
年平均
35
24小时平均
75
3.2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 本项目所处地区地下水质量为Ⅳ类,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中的Ⅳ类标准。同时记录井口位置、 井口标高、 井深、 水位标高、 出水量、 水温、 取水用途和井水性质等。具体标准详见表4。
表4 地下水质量标准( 摘录)
序号
项目
浓度限值 单位: mg/L
执行标准
1
pH值
5.5-6.5 8.5-9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2
氨氮
≤0.5
3
总硬度
≤550
4
高锰酸盐指数
≤10
5
溶解性固体
≤
6
硝酸盐
≤30
7
亚硝酸盐
≤0.1
8
硫酸盐
≤350
9
氟化物
≤2.0
10
氯化物
≤350
11
氰化物
≤0.1
12
挥发酚
≤0.01
13
As
≤0.05
14
Pb
≤0.1
15
Hg
≤0.001
16
Cd
≤0.01
17
Cr6+
≤0.1
18
总大肠菌群
≤100( 个/L)
19
细菌总数
≤1000( 个/mL)
3.3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地处于工业区, 项目北面场界是南二环路,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 表1中4a类标准, 其余场界执行3类, 具体标准详见表5。
表5 声环境质量标准值 单位: dB( A)
标准类别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 3类
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 4a类
70
55
3.4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 5月已经建成投入使用, 垃圾填埋场在建场时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1997) 中所提出的要求来进行防渗漏措施的布置。项目东面和南面1000m范围内主要为荒地和树林、 人工经济林地, 西面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公司( 0m) 、 东北面的澄迈德盛宏化工实业公司( 660m) 、 西北面的中航特玻材料公司( 850m) 。项目所在区域人工经济林地的种类也较为简单, 主要为桉树、 紫檀树和椰子树等海南常见植被, 类型简单, 生物多样性一般, 无省级或国家级保护物种, 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4. 污染物排放标准
4.1项目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 ) 的表2中的监测因子以及浓度限值的规定。详见表6
表6 新建和现有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
序号
控制的污染物
排放质量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色度( 稀释倍数)
40
常见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2
CODcr( mg/L)
100
3
BOD5( mg/L)
30
4
悬浮物( mg/L)
30
5
总氮( mg/L)
40
6
氨氮( mg/L)
25
7
总磷( mg/L)
3
8
粪大肠菌群数( 个/L)
10000
9
总汞( mg/L)
0.001
10
总镉( mg/L)
0.01
11
总铬( mg/L)
0.1
12
六价铬( mg/L)
0.05
13
总砷( mg/L)
0.1
14
总铅( mg/L)
0.1
项目废水主要是填埋垃圾的渗滤液, 本项目垃圾渗滤液经过收集系统的收集将其引入污水处理站进行沉淀、 反硝化、 硝化、 超滤、 纳滤以及反渗透等一系列工艺的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 ) 中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以后排入老城污水管网。
4.2 项目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气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二级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7。
表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氨
硫化氢
臭气( 无量纲)
浓度(mg/m3)
1.5
0.06
20
4.3项目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所在地处于工业区, 项目北面场界是南二环路,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 中4类标准, 其余场界执行3类。标准限值详见表8。
表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摘录)
单位: 分贝[Leq dB( A) ]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类
65
55
4类
70
55
5. 项目周边敏感点
项目东面和南面1000m范围内主要为荒地和树林、 人工经济林地, 西面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公司( 0m) 、 东北面的澄迈德盛宏化工实业公司( 660m) 、 西北面的中航特玻材料公司( 850m) 。距离项目边界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方向2150m处的文连村。
三、 工程分析
1.工艺流程
垃圾填埋工艺流程图
工艺简述以及产污环节的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产生的污染物
( 1) 生活垃圾进场: 由各个垃圾中转站运送过来的垃圾首先经过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公司用于焚烧发电, 本项目垃圾填埋场的填埋垃圾来源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公司所产生的炉渣和焚烧厂检修时候直接运送至场区的生活垃圾。
交通噪声和扬尘
( 2) 检查垃圾: 对进场的垃圾按照规范进行筛选, 不是生活垃圾或者不符合填埋规定的垃圾不允许进入填埋区。
( 3) 过磅称重: 对进场的垃圾实行过磅称重, 并记录其进场的垃圾量。
( 4) 作业面倾倒: 在正常作业的区域进行垃圾的倾倒。
恶臭
( 5) 喷药消杀虫蝇: 对进场的垃圾进行消毒杀虫, 以免细菌和虫蝇的滋生。
( 6) 推平压实: 对消毒过后的生活垃圾进行推平压实
( 7) 渗滤液收集和去向: 项目填埋区设有防渗和导流系统, 对填埋垃圾所产生的渗滤液进行收集至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达标治理, 水质达标后排入老城污水管网。
垃圾渗滤液
( 8) 覆土和植被绿化: 覆土和植被绿化是在封场处理的时候需要落实的流程。
2.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根据项目实际建成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规范标准的要求于 12月5日6日对项目进行监测, 监测情况如下:
2.1地下水监测
根据项目监测小组对项目场区水井以及文连村、 谭昌村的水井取样监测结果,
项目地下水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一览表详见表10, 监测结果详见表11。
表10 地下水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频次一览表
监测断
面布设
监测点位
编号
监测点位置
W1
场区地下水监测井
监测天数
连续监测2天, 每天采样一次
监测
项目
监测因子
pH值、 氨氮、 总硬度、 高锰酸盐指数、 溶解性固体、 硝酸盐、 亚硝酸盐、 硫酸盐、 氟化物、 氯化物、 氰化物、 挥发酚、 As、 Pb、 Hg、 Cd、 Cr6+、 总大肠菌群、 细菌总数
表11 地下水监测结果及标准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值
单位: mg/L
.12.5
.12.6
pH值
6.0
6.2
5.5-6.5 8.5-9
氨氮
无
无
≤0.5
总硬度
57.9
55.3
≤550
高锰酸盐指数
2.1
2.1
≤10
溶解性固体
300
320
≤
硝酸盐
2
3
≤30
亚硝酸盐
无
无
≤0.1
硫酸盐
100
113
≤350
氟化物
0.1
0.15
≤2.0
氯化物
20
18
≤350
氰化物
无
无
≤0.1
挥发酚
无
无
≤0.01
As
无
无
≤0.05
Pb
无
无
≤0.1
Hg
无
无
≤0.001
Cd
无
无
≤0.01
Cr6+
无
无
≤0.1
总大肠菌群
无
无
≤100( 个/L)
细菌总数
3
5
≤1000( 个/mL)
根据地下水的检测结果显示: 项目区的地下水中pH值、 氨氮、 总硬度、 高锰酸盐指数、 溶解性固体、 硝酸盐、 亚硝酸盐、 硫酸盐、 氟化物、 氯化物、 氰化物、 挥发酚、 As、 Pb、 Hg、 Cd、 Cr6+、 总大肠菌、 群细菌总数这19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中的Ⅳ类标准的要求, 地下水质良好。
2.2废水监测
项目现场建有渗滤液处理厂, 对垃圾填埋场所产生的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澄迈县城镇污水管网, 根据污水处理站的环评报告以及提供的数据能够得到垃圾渗滤液的处理结果详见表12。
表12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根据渗滤液处理厂长期的监测结果显示, 地表水中各项监测指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 ) 中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标准, 能够排入老城污水管网。
2.3废气监测
结合澄迈县当天监测工况, 本次监测期间的风向为东北, 选取东北面设1个参照点, 在下风向设3个监控点。监测废气污染物同时同步记录风向、 风速、 气温、 气压等特征参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频次一览表见表13。根据监测报告, 监测期间气象记录数据详见表14, 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见表15。
表13 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频次一览表
监测点
布设
采样点位置
编号
监测点位置
Q1监测点
上风向Q1参照点
Q2监测点
下风向Q2监控点
Q3监测点
下风向Q3监控点
Q4监测点
下风向Q4监控点
监测
项目
监测因子
硫化氢、 氨、 臭气浓度
监测
频率
监测天数
连续监测2天, 每天监测4次
同步观察记录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等气象要素
表14 气象参数一览表
监测日期
气温( ℃)
气压( kPa)
风向
监测时最大风速( m/s)
天气状况
.12.5
02:00-03:00
22.8
100.5
东北风
1.8
多云
08:00-09:00
30.4
100.4
东北风
2.1
14:00-15:00
32.6
100.0
东北风
2.3
20:00-21:00
30.9
100.1
东北风
1.2
.12.6
02:00-03:00
24.0
100.6
东北风
1.7
多云
08:00-09:00
30.9
100.4
东北风
1.7
14:00-15:00
32.6
100.2
东北风
1.4
20:00-21:00
31.5
100.3
东北风
1.4
表15 项目外排废气监测结果评价一览表
日期 项目
硫化氢
氨
臭气浓度
单位
12月5日
上风向Q1参照点
第一次
0.032
0.80
≤10
mg/m3
第二次
0.037
0.78
≤10
mg/m3
第三次
0.034
0.83
≤10
mg/m3
第四次
0.029
0.85
≤10
mg/m3
下风向Q2监控点
第一次
0.020
0.59
16
mg/m3
第二次
0.027
0.68
14
mg/m3
第三次
0.025
0.63
13
mg/m3
第四次
0.022
0.65
12
mg/m3
下风向Q3监控点
第一次
0.031
0.81
19
mg/m3
第二次
0.035
0.75
18
mg/m3
第三次
0.028
0.79
17
mg/m3
第四次
0.034
0.84
19
mg/m3
下风向Q4监控点
第一次
0.013
0.35
18
mg/m3
第二次
0.018
0.37
17
mg/m3
第三次
0.016
0.31
16
mg/m3
第四次
0.012
0.34
18
mg/m3
12月6日
上风向Q1参照点
第一次
0.011
0.32
≤10
mg/m3
第二次
0.017
0.39
≤10
mg/m3
第三次
0.015
0.34
≤10
mg/m3
第四次
0.012
0.37
≤10
mg/m3
下风向Q2监控点
第一次
0.037
0.83
15
mg/m3
第二次
0.030
0.86
14
mg/m3
第三次
0.035
0.82
18
mg/m3
第四次
0.038
0.88
14
mg/m3
下风向Q3监控点
第一次
0.034
0.82
16
mg/m3
第二次
0.032
0.87
19
mg/m3
第三次
0.035
0.85
18
mg/m3
第四次
0.029
0.79
19
mg/m3
下风向Q4监控点
第一次
0.023
0.62
16
mg/m3
第二次
0.028
0.66
17
mg/m3
第三次
0.025
0.63
15
mg/m3
第四次
0.022
0.69
16
mg/m3
标准值
0.06
1.5
20
mg/m3
注: 1、 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 无组织形式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氨、 硫化氢采用本项目废气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标准》( GB14554-93) 二级标准的要求。
据监测数据显示, 本项目无组织监控点所排放的硫化氢、 氨、 臭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 中的要求, 对周边大气影响较小。
2.4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垃圾填埋时的机械作业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组产生的交通杂声。项目所在地处于工业区, 项目北面场界是南二环路,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 表1中4类标准, 其余场界执行3类。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详见表16, 监测结果详见表17。
表16 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频次一览表
监测点
布设
采样点位置
S1监测点: 项目东侧厂界外1m
S2监测点: 项目南侧厂界外1m
S3监测点: 项目西侧厂界外1m
S4监测点: 项目北侧厂界外1m
监测项目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Leq)
采样时间和频次
采样频次
连续监测2天, 每天昼夜各监测一次
采样时间
昼间
6:00~22:00
夜间
22:00~6:00
表17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编号
监测点位置
测量值
Leq【dB(A)】
12月5日
12月6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S1
厂界外东1m处
48.9
41.2
48.5
40.8
S2
厂界外南1m处
51.2
42.3
51.3
41.6
S3
厂界外西1m处
50.7
41.0
50.2
41.5
S4
厂界外北1m处
47.4
42.0
47.9
41.8
项目所在地处于工业区, 项目北面场界是南二环路,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 中4类标准, 其余场界执行3类。
注: 1、 本结果只对当时监测结果负责。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 项目昼间噪声最大值: 51.3dB(A), 夜间噪声最大值: 42.3 dB(A)。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对周边影响不大。
3.污染物排放总量
3.1项目废水排放总量
项目废水主要分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主要为垃圾填埋场所产生的垃圾渗滤液, 垃圾渗滤液进过收集导流系统引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 项目场区定员110人, 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是垃圾随到随填, 因此上班时间为24h制、 200L/人·日, 项目每日的生活用水量为22t/d、 8030t/a。按照85%的废水产生量, 则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废水的量为18.7t/d、 6826t/a。
生产废水: 根据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环评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 渗滤液处理厂日处理500t生产废水, 处理效果良好, 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 ) 中表2的限值要求。 废水监测结果统计详见附图
废水监测结果统计图
3.2废气排放总量
废气: 项目所产生的硫化氢、 氨气和臭气的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对场区的废气浓度进行了监测, 监测结果详见表15, 根据结果显示本项目无组织监控点所排放的硫化氢、 氨、 臭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 中的要求, 对周边大气影响较小, 此处不做定量分析。
沼气: 在垃圾填埋的过程中, 厌氧反映产生沼气。根据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处理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描述, 本项目填埋区在 12月由海南康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的建设基础上投资了4000万元人民币建设了沼气发电工程, 5月投产, 已先后在垃圾堆体植入136根沼气收集管, 利用沼气发电系统来进行能源的利用, 年减排二氧化碳4万吨, 但由于垃圾处理方式的改变, 主要由填埋为主向焚烧为主转型, 沼气发电厂的大电机组也由原安装的3台1兆瓦缩减为1台1兆瓦, 当前运转状况良好, 每月发电量约为45万度。采用的采气方式为泵吸方式, 采集的垃圾堆体主要是近3年填埋的垃圾堆体。
3.3噪声排放总量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废气来自于垃圾填埋时所产生的硫化氢、 氨气、 臭气以及沼气。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 此处不做定量分析。在垃圾填埋时所产生的沼气经过导管进入到沼气发电系统进行资源利用。硫化氢、 氨气和臭气根据现场检测浓度数据显示, 均达到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 中的要求, 对周边大气影响较小。
3.4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是员工在生活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110人, 每人每天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的量为1kg/d, 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10kg/d, 40.15t/a。
四、 项目政策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1.项目产业和环境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海口市颜春岭垃圾填埋场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项目, 主要承担着海口市及澄迈县部分地区生活垃圾的处理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年本) 》有关条款的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年第21 号令) 和《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 年本) ( 修正) 》, 项目属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0 款"城镇垃圾及其它固体废弃物减量化、 资源化、 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因此, 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项目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在1995年取得澄迈县建设委员会在关于兴建”海口市高科技生活垃圾处理场”选址的批复【澄建字( 1995) 71号】。在1997年取得了海南省建设厅文件( 琼建城【1997】62号) 关于同意兴建海口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项目的批复, 项目符合规划和选址的要求。
五、 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1.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
项目监测小组于 12月5日—— 12月6日这两天内对场区的地下水井、 文连村和谭昌村处的饮用水井采样监测, 主要监测pH值、 氨氮、 总硬度、 高锰酸盐指数、 溶解性固体、 硝酸盐、 亚硝酸盐、 硫酸盐、 氟化物、 氯化物、 氰化物、 挥发酚、 As、 Pb、 Hg、 Cd、 Cr6+、 总大肠菌群、 细菌总数。
根据项目所处地区, 本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中的Ⅳ类标准。评价标准限值以及地下水监测结果详见表20。
表20 地下水监测结果及标准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值
单位: mg/L
.12.5
.12.6
pH值
6.0
6.2
5.5-6.5 8.5-9
氨氮
无
无
≤0.5
总硬度
57.9
55.3
≤550
高锰酸盐指数
2.1
2.1
≤10
溶解性固体
300
320
≤
硝酸盐
2
3
≤30
亚硝酸盐
无
无
≤0.1
硫酸盐
100
113
≤350
氟化物
0.1
0.15
≤2.0
氯化物
20
18
≤350
氰化物
无
无
≤0.1
挥发酚
无
无
≤0.01
As
无
无
≤0.05
Pb
无
无
≤0.1
Hg
无
无
≤0.001
Cd
无
无
≤0.01
Cr6+
无
无
≤0.1
总大肠菌群
无
无
≤100( 个/L)
细菌总数
3
5
≤1000( 个/mL)
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现场取样时, 场区内的监测井仅找到一口, 表20为该井样品的监测数据和文连村、 谭昌村的地下水中各水质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的Ⅳ类标准要求, 说明本项目建设期采取的防渗措施效果良好。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估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估
根据海南省生态保护厅发布的《 第三季度海南省环境质量公报》中所提出的 10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所显示: 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优良天数比例为100%, 其中优占92.1%、 良占7.9%, 无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天。18个市县(三沙市除外)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其中, 东方市优级天数比例为79.1%, 琼海、 定安、 文昌、 临高、 海口5个市县优级天数比例介于84.8%~89.5%之间, 其余市县优级天数比例在90.0%以上。与去年同期比较, 全省空气质量优级天数比例上升6.3%, 良级天数比例下降6.1%, 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下降0.2%, 由此可见, 澄迈县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根据监测小组于 12月5日—— 12月6日这两天内对场区的大气环境采样监测, 主要监测颗粒物、 PM10、 SO2、 NO2、 NH3、 H3S这6项指标。项目所处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 ) 中的二级标准, 其中未给出的H2S和NH3参考使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值。监测结果详见表21。
表21 大气监测结果与标准值一览表
日期 项目
硫化氢
氨
臭气浓度
单位
12月5日
上风向Q1参照点
第一次
0.032
0.80
≤10
mg/m3
第二次
0.037
0.78
≤10
mg/m3
第三次
0.034
0.83
≤10
mg/m3
第四次
0.029
0.85
≤10
mg/m3
下风向Q2监控点
第一次
0.020
0.59
16
mg/m3
第二次
0.027
0.68
14
mg/m3
第三次
0.025
0.63
13
mg/m3
第四次
0.022
0.65
12
mg/m3
下风向Q3监控点
第一次
0.031
0.81
19
mg/m3
第二次
0.035
0.75
18
mg/m3
第三次
0.028
0.79
17
mg/m3
第四次
0.034
0.84
19
mg/m3
下风向Q4监控点
第一次
0.013
0.35
18
mg/m3
第二次
0.018
0.37
17
mg/m3
第三次
0.016
0.31
16
mg/m3
第四次
0.012
0.34
18
mg/m3
12月6日
上风向Q1参照点
第一次
0.011
0.32
≤10
mg/m3
第二次
0.017
0.39
≤10
mg/m3
第三次
0.015
0.34
≤10
mg/m3
第四次
0.012
0.37
≤10
mg/m3
下风向Q2监控点
第一次
0.037
0.83
15
mg/m3
第二次
0.030
0.86
14
mg/m3
第三次
0.035
0.82
18
mg/m3
第四次
0.038
0.88
14
mg/m3
下风向Q3监控点
第一次
0.034
0.82
16
mg/m3
第二次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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