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剩余劳动力就业安置协议合同
协议背景
为了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促进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效益,促进和谐稳定就业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动合同。
协议约束
本协议是剩余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就业安置的合同。本协议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就业安置剩余劳动力的企业或园区,剩余劳动力是指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没有得到再就业机会的劳动者。
就业安置合同签署时,剩余劳动力应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本人的身体条件符合劳动要求,以及具备所从事岗位所需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并承认用人单位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商登记注册要求。
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用工需求,对剩余劳动力实行一岗双能或多岗位轮换等灵活用工方式,建立用工机制,优化用人结构,打破“鸟笼式”安置模式,真正实现剩余劳动力的稳定就业。
协议内容
1. 就业安置方式
用人单位将按照企业用工需要、岗位要求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剩余劳动力实行灵活用工制度,优化用人结构,建立用工机制,保障剩余劳动力的稳定就业。
剩余劳动力入职用人单位后,应认真接受用人单位的岗位培训,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做好本职岗位的工作。
2. 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
剩余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等具体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剩余劳动力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并依法全额按时足额支付剩余劳动力的工资福利。
3. 公平合理的考核机制
为了保障剩余劳动力的利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公平合理的考核机制,科学测评剩余劳动力的表现,优化用工结构,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岗位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推动企业和剩余劳动力共同发展。
4. 维护剩余劳动力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发挥自身作用,维护剩余劳动力的合法权益。不得恶意迫使剩余劳动力离职、降薪、拖欠工资,不得对剩余劳动力实行人格侮辱、人身伤害、变相辞退等违法行为,保护剩余劳动力合法权益。
5. 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对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解释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具体解决办法以协商结果为准。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应急情况下不能实施解决的情形外,一般情况下,因用人单位运营情况变化、剩余劳动力个人意愿变更或其他原因,本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协商一致之后,应及时办理解除手续,并为剩余劳动力提供相关帮助和服务。
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与剩余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期限到期后,根据用工情况是否符合本协议规定,考虑是否延长本协议合同期限。
协议效力
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应当理解并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剩余劳动力各留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剩余劳动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