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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卫生院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成 员: xxx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由xxx同志担任主任。 xxx担任副主任。
xxx卫生院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 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 法规, 加强宣传、 提高认识。
二、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 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 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 并组织实施。
四、 指导、 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五、 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六、 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并组织解决。
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工作职责
1、 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专职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对全院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 收集、 运送、 暂时贮存和登记工作。
2、 在进行以上的处理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
3、 医疗废物的专职管理人员应每日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地, 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流程运送至医院内部指定的医疗废物点进行分类贮存。
4、 专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 应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 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点。
5、 专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 应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 泄漏和扩散, 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6、 运送医疗废物应使用防渗漏、 防遗撒、 无锐利边角、 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7、 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 应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8、 负责与五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交医疗废物, 完备手续。
9、 医院感染科负责指导并检查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一、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 不得混放。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二、 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分类、 消毒。焚烧废物按危险度要求分类置于规定的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中封扎。
三、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 并及时密封。
四、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 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 严密。
五、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六、 在每个包装物、 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 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或部门、 产生日期、 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七、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并与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交接, 登记并签名。
八、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 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 泄漏和扩散, 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意外损伤应即刻诊治处理, 同时报告监控部门。
九、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 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十、 禁止在非收集、 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 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转让、 买卖医疗废物, 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XXX卫生院
规范医疗废物处理责任书
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医疗废物处理相关文件精神, 为做好各单位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县卫计局与各单位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 保证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 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处理在医疗、 预防、 保健以及其它活动中, 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 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医疗废物。
二、 保证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 种类、 重量或数量、 交接时间、 处理方法、 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三、 保证做到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 消毒, 运送、 贮存、 处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不得自行出售或处理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 做好相关记录, 记录包括消毒物品的名称、 数量、 时间、 消毒剂名称及用量、 消毒者签名及最终去向。
四、 保证做到使用医疗废物收集、 贮存和运送专用工具, 容器要防渗漏、 防遗撒、 防鼠、 防蚊蝇、 防蟑螂、 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并有警示标识。
五、 保证做好从事医疗废物收集、 运送、 贮存、 处理等工作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六、 保证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感染办( 签字) :
科室领导( 签字) :
医院废物安全处理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 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 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 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修订本制度。
一、 由医院感染管理科、 总务科、 护理部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 运送、 贮存、 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 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 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 由保洁公司派人定时收集, 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 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 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 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 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 分生活垃圾、 医疗垃圾、 末被污染的针筒和输液器专用筒、 利器盒等。末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 盐水瓶、 青霉素瓶等)能够当作生活垃圾处理。敷料、 棉签、 玻璃安瓿、 破碎玻璃器吼分别置于套有黄色垃圾器中, 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及生物毒性的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 临床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 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 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 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锐器、 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入锐器盒内, , 减少工作人员针刺伤的发生。六、 末被污染的除去针头的针筒、 输液器应分别放入套有黄色垃圾袋的筒中, 并称重、 记录, 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 以免流失。
七、 被血液、 体液污染的口罩、 帽子、 鞋套、 中单、 尿布、 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 病原体的培养基、 菌种等高危险废弃物, 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或者化学消毒处理, 再按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 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 并及时密封。特殊感染垃圾, 如发热门诊的废弃物按专项制度为标准。
十、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 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 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 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 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 定时、 固定线路、 密封容器进行收集、 运送, 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 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三、 医疗垃圾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医疗垃圾的产生量(袋数), 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医疗废物装箱时, 箱外要标明袋数, 并加以登记。
十四、 垃圾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 如工作衣、 手套等。应及时清运, 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指定暂存地。
十五、 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垃圾的暂存处必须上锁, 避免流失。
十六、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定期进行清洗、 消毒, 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 ”禁止吸烟、 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有防渗漏、 防鼠、 防蚊蝇、 防蟑螂、 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 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 洗手等设施。
十七、 废弃的麻醉、 精神等约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 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标准执行; 批量的废化学试剂、 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理。
十八、 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垃圾自行外运、 外卖, 医疗垃圾每2天由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并做好详细记录, 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 种类、 重量或者数量、 交接时间、 处理方法、 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一、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 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 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二、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能够混入感染性废物, 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三、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 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 确保无破损、 渗漏和其它缺陷。
四、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 标本和菌种、 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 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 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 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 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六、 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七、 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 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八、 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九、 禁止在非收集、 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 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十、 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 输血器( 袋) 、 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 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 一次性输液器、 输血器( 袋) 、 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各科室对在诊疗、 护理、 免疫等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 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 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随意丢弃。
2、 收集部位要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 收集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 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警示标识, 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 容器外表面应当有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产生日期、 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5、 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 盛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 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密、 结实。
7、 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8、 应指定专人, 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 于每天按规定时间将本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
9、 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 登记、 签字, 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 医疗废物的种类、 重量或者数量、 交接时间、 双方签字等。
10、 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 省市及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一、 医院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 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 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二、 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 登记的内容有: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 日期、 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三、 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四、 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 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 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五、 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 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 泄漏和扩散, 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六、 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 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 人员活动区、 食品加工区等。
七、 内部运送路线:
一楼门诊→1楼通道→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二楼手术室化验室→楼梯通道→1楼通道→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运送时间: 16.00~16:30
八、 医疗废物转交出后, 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 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九、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 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一、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 扩散时, 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 运送、 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管理和在48小时向本单位应急事故小组、 县卫生局, 环保局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 本机构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卫生局、 环保局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 1) 、 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 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 2) 、 泄漏、 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 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 3) 、 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 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 4) 、 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二、 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 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 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 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 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四、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 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制度
一、 感染性医疗废物、 损伤性医疗废物、 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理。
二、 废弃的麻醉、 精神、 放射性、 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 必须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 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四、 过期、 淘汰、 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 必须由科主任批准, 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五、 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六、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 分泌物等排泄物,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七、 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 买卖医疗废物、 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医疗废物安全防护制度
一、 认真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工作流程、 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运送、 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 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 要穿工作服、 戴手套、 工作帽、 口罩。
三、 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素。
四、 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运送、 暂时贮存及处理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 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五、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 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六、 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 在收集、 运送、 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 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 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 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 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运送、 暂时贮存和下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九、 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防止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遗撒、 流失、 泄漏、 扩散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 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处理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 指导思想
为防止疾病传播, 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 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 遵循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的方针,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 构建医疗废物的长效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 提高全院职工对意外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控制能力, 确保在意外事故突然来临时, 能够临危不惧, 从容处理。
二、 应急指挥体系
1、 组织领导机构
医院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由院长担任, 成员包括其它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有: 指挥全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 及时召开会议, 听取工作汇报, 果断作出决策; 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2、 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 管理办公室设在总务管理部门。由总务管理部门主任具体负责, 成员由总务管理部门、 医院感染管理科、 医务管理部门、 护理管理部门、 保卫管理部门人员组成。在应急状态下, 实行24h值班制,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承担业务指导与组织协调, 对应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和督导; 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承担相关文件的起草和文件发布工作; 合理调配医院资源等。
三、 预防控制措施
( 1) 、 认真督导检查
由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组织医务管理部门、 护理管理部门、 医院感染管理科、 总务管理部门等组成的督导组, 对医院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医院感染管理科坚持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通报、 反馈、 指导整改, 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 2) 强化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 定期考核, 开展经常性演练等, 以提高全院职工执行法律、 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 3) 控制措施
1、 认真落实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建立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制。
2、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 流失、 扩散和严重遗撒事故时, 要立即报告医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管理办公室, 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 办公室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 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确定流失、 泄漏、 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 数量、 发生时间、 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 保卫部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 扩散的现场进行封锁, 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 以防扩大污染。
5、 医院感染管理科立即组织人力对污染现场进行消毒、 处理, 尽可能减少对病人、 医务人员及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理措施, 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 物品进行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
6、 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 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7、 处理工作结束后, 医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小组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 汇总资料, 并完善防范措施, 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心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二、 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 设专人管理, 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做到防鼠、 防蚊蝇、 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四、 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五、 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 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六、 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 路线, 并使用专用运输工具, 收集、 运送医疗废物。
七、 认真执行登记制度, 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 重量或数量、 交接时间、 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
八、 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 泄漏、 扩散, 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 进行焚烧处理。
九、 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处理时, 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十、 每次收集完毕, 在暂存间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一、 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 要穿防护服、 戴口罩、 帽子、 一次性手套。接触医疗废物后, 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
十二、 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 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中心感染科报告, 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十三、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 扩散时, 即刻向中心感染管理科报告。
十四、 医疗垃圾、 生活垃圾、 日产日清, 分别运送。医疗垃圾暂时贮存不能超过48小时。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职责
一、 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人员上岗前, 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工作服、 帽子、 口罩、 防渗围裙及袖套、 手套、 胶靴, 必要时戴护目镜等) 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 掌握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二、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 分别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 按科室逐类登记, 并分类封扎, 挂放警示标志。
三、 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 种类、 重量或数量、 交接时间、 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四、 警示标志: 分感染性医疗废物、 病理性医疗废物、 损伤性医疗废物、 药物性医疗废物、 化学性医疗废物, 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 收集日期、 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五、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六、 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吸烟、 饮食等。
七、 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 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八、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 对暂时储存地点、 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九、 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理, 勤洗手、 勤更衣、 勤洗澡、 勤消毒。
十、 禁止买卖、 转让医疗废物, 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十一、 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 报送院感科备案。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职责
一、 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人员上岗前, 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工作服、 帽子、 口罩、 防渗围裙及袖套、 手套、 胶靴, 必要时戴护目镜等) 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 掌握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二、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 分别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 按科室逐类登记, 并分类封扎, 挂放警示标志。
三、 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 种类、 重量或数量、 交接时间、 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四、 警示标志: 分感染性医疗废物、 病理性医疗废物、 损伤性医疗废物、 药物性医疗废物、 化学性医疗废物, 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 收集日期、 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五、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六、 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吸烟、 饮食等。七、 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 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八、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 对暂时储存地点、 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九、 禁止买卖、 转让医疗废物, 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十一、 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 报送院感科备案。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制度
一、 培训目的:
经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 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 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 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 兼) 职人员( 物业公司员工) ;
2.全院各科室医、 护、 药、 技、 工勤等全体人员;
3.新上岗职工、 进修医生及护士、 实习医生及护士等。
三、 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 兼) 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运送、 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税、 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 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 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对保洁人员一年1-2次集中培训及不定期现场指导培训
3.对各科室进行每月考核, 现场督导
4、 每年一次对新上岗、 进修调入人员进行培训。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 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统一交于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
2、 各科室在护士长的监督下与医疗废物专职人员进行交接登记数量并双方签字。
3、 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准确地将医疗废物进行称重做好记录, 同时对一天的量进行汇总
4、 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来接受医疗废物时, 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交是是点量并与其做好转移登记。
5、 每月底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必须将各种登记单整理好并妥善保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 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 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 分管院感的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工作要求、 组织培训、 业务指导、 监查考核, 确保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3、 各科负责人、 护士长或指定负责人为科室责任人, 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工作流程和要求, 履行工作职责, 预防、 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 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 医、 护、 药、 技、 员、 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 维护者。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5、 医疗废物处理专职( 兼职) 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制度和实施办法, 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 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将承担法律责任。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
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运送、 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 专业技术、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运送、 暂时贮存及处理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 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 泄漏、 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方法及工作要求
一、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可无害化再生利用的回收类的医疗废物, 如: 一次性输液器( 瓶) 、 非抽血类及非疫苗接种类的注射器等, 置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内封扎, 并挂放警示标签, 送交医院指定地点暂时贮存, 并登记。
2.对被病人血液、 体液、 排泄物污染的固体物品及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需焚烧类的医疗废物, 直接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后并挂放警示标签, 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登记。
3.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纳入感染性废物中置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并注明”感染性废物”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登记。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 标本和菌种、 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 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 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并作特别说明。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及时封扎并挂放警示标签, 注明”感染性废物”及特别说明等, 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登记。必要时立即送焚烧。
二、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它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 器官; 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 尸体; 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 病理腊块等, 置于防渗漏的容器内或双层黄色包装袋密封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的专职人员将其浸泡于福尔马林液中固定或冷藏。
2.定期包装打包封扎登记, 送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三、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锐器医疗废物使用后置于防渗漏耐刺的硬质容器内, 即密封容器后置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后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登记。
2.暂时贮存地点按感染性废物的焚烧处理方法转运, 并按规定办理转运手续。
四、 药物性废物: 过期、 淘汰、 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少量的药物性废物能够混入感染性废物, 并标签注明, 按感染性废物的焚烧方法处理。
2.废弃的麻醉、 精神、 放射性、 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处理, 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标准执行。
五、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 腐蚀性、 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刻化学试剂、 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理。
2.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 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理。少量破损的体温计可置入损伤性医疗废物中处理。
六、 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以上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 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 严密。
3.医院应有统一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规定。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 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 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在每个包装物、 容器上应录系中文标签, 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 产生日期、 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 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 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 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 泄漏和扩散, 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8.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分类收集各科室送交的医疗废物, 并负责登记。建立医疗废物收集统计表, 按日按月按科室统计汇总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
9.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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