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精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我校教学秩序。特与全体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办班、补课责任书。
双方责任人:
甲 方:鸡东县东海镇中心校。乙 方:东海中心校全体教师。
双方责任:
甲 方:对教师中可能出现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乙 方:严格遵守以下责任,违反者承担所有责任。
责任目标:
一、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省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止和解决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坚决遏制当前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行为,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任何教师均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个人在假期及课余时间开办补习、培训班以及其它非法办学机构。
三、所有教师要加强教师德师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自我教育,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更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四、凡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根据2009年8月20日修订的《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违规教师没收办班或者授课所得,并取消其三年内评选先进、晋级资格,同时对违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上报教育局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五、举报电话:
单 位:0467----5711566
校 长:15094681666
纪检员:13945801828
六、本责任书学校留存备案。
甲 方:鸡东县东海镇中心校 校 长:汪冬波
乙 方:东海中心校全体教师 教 师: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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