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昌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设计任务书 2014年 04 月 17 日至 2014 年 04 月 23 日课程名称: 建筑机械案例分析 专业班级: 2011级水利水电工程(一)班 姓 名: 李 文 学 号: 1115030070 指导教师 : 熊 梅 2014年04月23日一、某年某月一天的20:25分在某地郊区的一处建筑施工工地上发生了一起由施工升降机下行过程伤人致死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过程:事故发生当天的18:00时,劳务队通知施工升降机司机业某夜间加班,业某说有事不能加班。劳务队在晚上加班时便采取了谁使用施工升降机谁开的方式。20:25时王某开施工升降机上二层送料后下行时将推一小车砂浆不慎跌
2、入升降机底部的李某脑部砸伤致死。经过事故调查了解到有下列因素和该起事故有着联系: 1、开施工升降机的王某是劳务队的一名普通杂工;2、施工升降机的运行关门、开门断电停运的联锁安全保险装置不起作用;3、死亡的李某51岁才上班7天;4、施工升降机进、出料口防护棚内照明灯不亮(损坏)。要求:(一)对整个安全事故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劳务队规定不合理,施工升降机是属于起重特种设备,根据规定其操作者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才能上岗。王某作为一名普通杂工并不具备操作施工升降机的能力。劳务队及施工升降机司机业某缺乏安全意识,对于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保险装置不起作用都不清楚,对机器的日常检修维护缺乏安全防护。夜晚施工照明不
3、足,施工方对于施工条件准备不充分,不应夜间施工。死亡的李某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在危险点作业应特别注意自身安全。(二) 分析事故责任;施工方对于工地施工管理松懈,对机器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不足。施工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工人在使用机械的安全意识缺乏,尤其是施工方对于农民工上岗培训、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方面做得不够,导致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与安全生产要求不适应。(三) 根据法律法规提出事故处理建议;此事故构成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规定的一般事故。因此应该施工方停工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再度发生。暂扣施工方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事故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依据相关法律
4、法规对逝者家庭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并对施工单位员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四) 总结本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的缺失是罪魁祸首。施工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缺乏责任心。整改措施:用责任心填补安全漏洞,加强建筑工程机械的安全管理和运行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工程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二、2012年5月8日,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搅拌机机械伤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经过:2012年5月8日,在某中建局总包、广东某建筑公司分包的动力中心及主厂房工程工地上,动力中心厂房正在进行抹灰施工,现场使用一台JGZ350型混凝土搅拌机用来拌制抹灰砂浆。上午
5、9时30分左右,由于从搅拌机出料口到动力中心厂房西北侧现场抹灰施工点约有200米左右的距离,两台翻斗车进行水平运输,加上抹灰工人较多,造成砂浆供应不上,工人在现场停工待料。身为抹灰工长的文某非常着急,到砂浆搅拌机边督促拌料。因文某本人安全意识不强,趁搅拌机操作工去备料而不在搅拌机旁的情况下,私自违章开启搅拌机,且在搅拌机运行过程中,将头伸进料口边查看搅拌机内的情况,被正在爬升的料斗夹到其头部后,人跌落在料斗下,料斗下落后又压在文某的胸部,造成头部大量出血。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将文某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10时左右死亡。要求:(一)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身为抹灰工长的文某,安全
6、意识不强,在搅拌机操作工不在场情况下违规作业。擅自开启搅拌机,且在搅拌机运行过程中将头伸进料斗内,导致料斗夹到其头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总包单位项目部对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严,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督促不力。分包单位对自己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安全交底不足,导致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施工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 、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抹灰工长文某,在搅拌机操作工不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违章操作搅拌机,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总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分包方缺乏对工人的安全上岗教育,违反相关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分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7、也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三) 、事故的预防对策。 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应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应落实到实处,要让每个施工从业人员都知道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纪律和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危险源作业的监控,完善有关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应该合理组织劳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的情况配置和安排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施工人员应该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明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不能擅自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与自己工种无关的设备设施。三、
8、在一建筑工地,操作工王某发现潜水泵开动后漏电开关动作,便要求电工把潜水泵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上电源。起初电工不肯,但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照办了。潜水泵再次启动后,王某拿一条钢筋欲挑起潜水泵检查是否沉入泥里,当王某挑起潜水泵时,即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要求:(一)分析事故原因:操作工王某不懂电的相关安全知识,在电工劝阻的情况下仍然要求将潜水泵电源线直接接电源,同时,在明知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违章作业。电工在王某多次要求下违章接线,明知故犯,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二) 总结,通过该事故,主要有哪些教训?建筑工地施工方缺乏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王某认为漏电开关动作影响工
9、作,但是他不懂漏电会危及人身安全。施工方没有明确规定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因为特种作业的危险因素多,危险程度大。电工虽有一定的安全知识,但经不起同事的要求,明知故犯违章作业,就是因为没有落实相应的安全责任。应该建立事故隐患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漏电开关动作,表明事故隐患存在,操作人应该直接说给电工,而不应该要求电工直接不经漏电开关接到电源。电工知道漏电应该直接检查原因,消除隐患,而不能贪图方便,随意处理。(三) 通过本事故,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方应该主动对员工进行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施工工作素质。在提高员工的施工工作素质的同时,施工方也应该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和
10、预防为主的理念。四、某大酒店工程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事故概况某大酒店工程地下1层、地上20层,为现浇框筒结构,建筑面积3.6万m2,事故发生时已完成9层结构施工。2003年11月20日6时05分,该工程发生1起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死亡3人,这是一起典型的人为责任事故。事故经过:因施工需要,该大酒店工程项目部向某建筑总公司建筑机械租赁公司租赁了1台SCD200/200A型双笼施工升降机,由具有安装资质的租赁公司(下称安装单位)自行安装。2003年9月20日,租赁公司、设备生产厂家派出技术人员、安装工人到场安装。至11月15日,该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安装到28.8m(19节标准节)高度,并在建筑
11、结构2层、5层楼板面分别设置两道附着装置,但上行程开关曲臂未固定,上极限限位撞块、天轮架、天轮、对重均未安装,安装单位未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亦未办理验收手续,即于11月16日向工程项目部出具了工作联系单,申明“安装验收完毕,交付贵项目使用,并于即日起开始收取租赁费”。11月20日6时,由无证上岗操作的女司机开动该施工升降机的一个吊笼载2名工人驶向6楼,吊笼运行超出导轨架顶后从高空倾翻坠落,吊笼内3人当场死亡。要求:(一) 、分析事故发生的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使用此施工升降机时,机器的上极限开关曲臂未固定,使高度电气限位功能失效;上极限限位撞块,天轮架未安装,使高度机械限位功能失效;无证上
12、岗司机违章操作,将吊笼开出导轨架,此时无任何安全保护装置对吊笼限位保护作用,导致吊笼冒顶倾翻坠落,笼内人员当场死亡。主要原因:1:管理混乱安装单位未制定施工升降机安装的技术监管措施和组织措施,未落实严格的安装验收手续,施工升降机尚未安装结束就交付使用。施工方无证人员担任司机。2:设备使用单位未履行施工升降机交接验收手续,就安排工人搭乘施工升降机,默许无证人员操作施工升降机。3:施工升降机生产厂家未按订货合用完全履行相应的安装技术指导、设备调试职责,技术人员在施工升降机未安装结束的情况下就撤离现场。4:监理单位对尚未安装结束的施工升降机投入使用的情况失察。(二) 事故的教训。1:设备安装、使用单
13、位内部管理混乱,企业领导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导致事故发生。安装单位为制定详细的施工升降机安装方案、安全技术监管措施和验收方案,也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排无证人员安装起重机械,导致上行程开关、上极限限位撞块、天轮架、天轮、对重均未安装;设备安装后,未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查、验收,就将设备交付使用单位,并出具书面通知自称已安装验收完毕。安装单位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并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的规定。设备使用单位未组织有关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
14、行验收即启用设备,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在验收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规定。设备使用单位安排无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人员操作施工升降机,并默许工人搭乘吊笼登高,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的规定。2: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立单位不但在设备安装时未到场监督设备安装过程,设备投入使用前也未问过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疏于管理。3:设备租赁厂家未能全面履
15、行合同。按照合同规定,该设备第一次安装时,厂家技术人员有义务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直至全面检查,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但该厂技术人员在设备尚未安装结束,设备为进行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就匆匆离开现场,设备租赁厂家存在失职行为。五、1、某基坑下底长60m,宽40m,深6m,四边放坡,坡度为1:0.5。 问:(1)挖土方工程量为多少(实土)?(2)若浇砼基础的体积为5000m3,则回填土为多少?(实土)(3)多余土方外运,问外运土方多少?(松土) (4)如果用容量为3m3的汽车,需多少车?(已知:Ks=1.14,Ks=1.05)解:(1)挖方实土体积,根据公式:(2) 回填实土体积,根据公式:(3) 外运土方由于最初可松性系数存在,故外运土体积,根据公式:(4) 需要车辆数,根据公式:即:需要2238辆汽车运输多余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