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资部计划采购员平安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物资部物资计划采购员在平安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物资部物资计划采购员的平安工作。
2 援用标准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方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平安消费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发电企业主要消费治理岗位平安消费职责》[2006]95号
3 平安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物资部物资计划采购员在公司物资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物资部物资计划采购员的平安消费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平安消费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物资计划采购员平安消费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施行。及时纠正物资部物资计划采购平安治理工作中的渎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物资部物资计划采购平安治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进展修订、补充、完善。
3.4 物资的质量验收和产品加工质量应到达国家标准,并有平安、质量方面的合格认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我公司,凡因产质量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3.5 经常深化仓库,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做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并及时提出或制定防备措施。
3.6 组织特别、重要备品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3.7 参与编制公司事故备品计划,并做好储藏。
3.8 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平安活动,不断加强平安认识,提高平安防护才能。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物资部主任、副主任进展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经济责任制》、《XX发电工作标准》、《XX发电平安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4.3 本标准由XX发电总经理工作部和平安监察部每半年组织全面检查
一次。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物资部、平安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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