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加油(气)站消防平安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加油加气站应当将消防平安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平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平安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平安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三、对以下情况应当进展处分:
1、平安组织
组织不健全或有组织而未开展活动的
职责不明确的
2、平安培训
未按培训制度进展平安培训的
新上岗员工未进展岗前平安培训的
未对进站施工人员进展平安培训的
员工不会使用站内消防器材的
3、平安检查
按巡查、检查制度进展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 内容或不全的
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完全的,
对无力整改的隐患,无报告、无防备措施的
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平安员的
4、平安防备
未按规定设置平安警示标志牌的或平安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重点防火部位的防备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报警、防备器材未配置或功能不良的
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平安规定的
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展演练的
未建立消防档案的
5、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施行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治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严峻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对消防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以下情况应进展奖励: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的。
敢于治理,大胆制止违犯消防平安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
对消防平安设备、器材,能坚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成绩明显的。
积极宣传防火平安知识,能为消防、平安工作提出实在可行的建议的。
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其他应该奖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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