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龙潭区实验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文件精神,提高全体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增强教师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师生信息素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龙潭区实验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用以致学,测评助学,使信息技术切实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坚持全员考核,重在达标,发展为本。将校本应用考核工作与教师考核考评相结合,与学校发展相结合,与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全校教师。年龄超过55岁的男教师和年龄超过50周岁的女教师可自愿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
三、考核内容选择
学校根据本校发展实际,科学制定了学校信息化发展目标,围绕发展目标从国家下发的能力校本考核内容框架内选择相应的内容,校本考核内容的选择涵盖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智慧学习环境。教师依据学校发展要求和确定的校本考核内容参加学习,完成50学时后方可参与能力校本考核。
鼓励教师依据自身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在参与学校要求的能力校本考核前提下,经过教研组协商,自主选择校本考核内容进行能力校本考核。
编号
维度
微能力
所属环境
A1
学情分析
技术支持的学情分析
多媒体教学环境
A2
教学设计
数字教育资源获取与评价
多媒体教学环境
A3
教学设计
演示文稿设计与制作
多媒体教学环境
A4
教学设计
数字教育资源管理
多媒体教学环境
A5
学法指导
技术支持的课堂导入
多媒体教学环境
A6
学法指导
技术支持的课堂讲授
多媒体教学环境
A7
学法指导
技术支持的总结提升
多媒体教学环境
A8
学法指导
技术支持的方法指导
多媒体教学环境
A9
学法指导
学生信息道德培养
多媒体教学环境
A10
学法指导
学生信息安全意识培养
多媒体教学环境
A11
学业评价
评价量规设计与应用
多媒体教学环境
A12
学业评价
评价数据的伴随性采集
多媒体教学环境
A13
学业评价
数据可视化呈现与解读
多媒体教学环境
B1
学情分析
技术支持的测验与练习
混合学习环境
B2
教学设计
微课程设计与制作
混合学习环境
B3
教学设计
探究型学习活动设计
混合学习环境
B4
学法指导
技术支持的发现与解决问题
混合学习环境
B5
学法指导
学习小组组织与管理
混合学习环境
B6
学法指导
技术支持的展示交流
混合学习环境
B7
学法指导
家校交流与合作
混合学习环境
B8
学法指导
公平管理技术资源
混合学习环境
B9
学业评价
自评与互评活动的组织
混合学习环境
B10
学业评价
档案袋评价
混合学习环境
C1
教学设计
跨学科学习活动设计
智慧学习环境
C2
教学设计
创造真实学习情境
智慧学习环境
C3
学法指导
创新解决问题的方法
智慧学习环境
C4
学法指导
支持学生创造性学习与表达
智慧学习环境
C5
学法指导
基于数据的个别化指导
智慧学习环境
C6
学业评价
应用数据分析模型
智慧学习环境
C7
学业评价
创建数据分析微模型
智慧学习环境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考核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规范》中确定的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智慧学习环境下的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四个维度的三十项微能力为考核重点。教师根据本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提交至少覆盖三个维度、能体现不同微能力的证据参与校本考核。
四、考核方法和措施
依据《龙潭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标准》,对我校教师进行信息技术提升能力校本应用进行全面考核。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采用“校本自测——教师互学互评——专家测评”的路径进行综合测评。校本自测由学校提升工程领导组依据学校规划进行测评;教师互学互评以线上学习为主,对作品进行互学互评;专家测评由区级提升工程考核组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全面测评。
五、考核机构
(一)成立龙潭区实验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考核领导组
组 长:董富春
副组长:马宏伟 曲志权
成 员:王春霞 王建 张立杰
曲红光 马鸿雁 牛晓丽
(二)成立龙潭区实验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考核工作组
组 长:马宏伟
成 员:王春霞 王建 张立杰 邱子育
曲红光 马鸿雁 牛晓丽
六、校本考核实施办法
教师在完成50学时培训任务并合格后,通过校本考核平台按照相应校本考核要求报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证据;校本考核专家通过校本考核平台依据能力评测标准开展校本考核工作。
(一)能力校本考核侧重于评估教师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信息技术操作的熟练程度等。校本考核证据应符合《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规范》要求,侧重于教师工作场景中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信息技术操作熟练程度的考查。严格证据的有效性,凡提供的证据未包含教师本人的影像的,应视为无效证据。
在组织信息技术能力校本考核过程中,要对信息技术应用证据进行综合考核。得分在80-100分的,一般可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60-80分的,一般可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一般应为不合格等次。
(二)省工程办将组织省校本考核专家,将利用省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区县开展的能力校本考核进行抽检。凡是通过应用能力校本考核的,学员可在省管理平台中自主打印能力校本考核证书。
(三)科学运用校本考核结果,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制约机制,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考核证书的类别和数量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七、校本考核管理
我校将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考核为契机,促进教师学习信息技术并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不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确保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成效。
邀请培训部门配合学校要做好参训教师线上学习服务工作。重点做好教师网络课程学习的记录与评价工作,加强教师能力校本考核与所选课程模块的一致性管理,确保教师有效选学。
做好校本研修的组织、学时记录以及评价工作。要围绕学校信息化发展目标,以学科信息化教学为重点,围绕学科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以专题研修为抓手,推进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应用,开展教学案例研讨、课堂实录分析等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提高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的能力。
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校本考核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
八、考核结果应用
各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结果纳入教师校本研修成绩。
龙潭区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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