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金融发展与改革——基于ⅩⅩ民间金融发展的思考
(内容摘要)
ⅩⅩ独特的资源禀赋决定其经济发展具有短期内快速增长、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波动幅度较大等结构性特征,进而决定其民间金融存在规模扩张迅猛,组织层次较低,金融功能严重缺失的问题。从民间金融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来看,短期内民间金融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资源开发和经济增长,但长期内民间金融功能性缺失不利于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和技术进步。
一、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扩大民间金融资源配置的平台。
1.防止资源型产业的过度膨胀。政府应对资源开发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并且通过制定包括税收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经济补偿要求在内的政策措施,防止由于资源开发的私人收益大于社会收益而出现的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资源型产业的过度膨胀。
2.着力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充分利用资源开发过程中的资本积累,积极培育壮大煤炭、电力、化工等能源重化工产业,实现资源的多次转化、循环利用,同时大力培育汽车制造、机械加工、生物制药、高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实现由能源城市向能源加工业城市转变,由资源型城市向重化工业城市转变。
3.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积极发展民间资本进入壁垒较低的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要结合特定区域的自然条件,按照生产基地化、产品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方针,实施农牧业规模化经营,探索实现农业和生态和谐发展。同时,以服务主导产业、改善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高度重视商贸物流、特色旅游、金融保险中介服务以及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业的发展。
4.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力度。创新型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高风险、高收益,这一定程度上满足民间金融对高收益的追求,不仅扩大了民间金融的投资范围,而且可以提高民间金融的盈利空间。通过加大科技和教育投入,完善人才引进、技术引进的政策支持体系,积极培育创新型、创业型经济发展模式;鼓励创新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区域产业结构优化,而且可以进一步丰富民间金融的投资载体。
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满足转型发展的多层次金融需求。
1.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通过整合地方性商业金融机构组织、吸收民间资本参股,建立专业化的股份制银行。ⅩⅩ可以组建专业化的能源银行,按照能源产业链的特点发展专业化的金融供应链,通过金融工具创新和技术创新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服务。
2.大力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民间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商业银行加快村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引导村镇银行向乡镇延伸网点。加快推进小额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性融资机构的性质,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专制的条件和规定。
3.筹备设立区域性金融控股公司。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以政府为主导,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整合地方政府的相关资产和地方金融资源。以金融区域性金融控股公司为主体,吸收民间资本参股,搭建民间金融参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等实体经济领域的平台。
三、培育新型区域性民间资本市场,拓展转型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1.探索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建立包括企业产权、矿权、金融资产、排污权、农村土地承包权等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开展区域性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和中小企业债券转让试点。
2.积极培育区域化债券市场。以国家加快债券市场发展为契机,推动当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债券)等方式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积极培育区域化债券市场,一方面满足企业转型发展中的融资需求,一方面为民间资本提供新的投资渠道。
3.大力发展多元化的财富管理基金。通过引入新型财富管理理念,加快与发达地区的金融合作,积极组建地方股权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使民间借贷逐步由放贷为主体的业务转向各类股权投资,从而促进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
4.建立与资源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场所。ⅩⅩ的能源交易规模巨大,能源企业不仅要密切关注现货市场变化,而且必须高度关注期货市场能源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及价格变化,逐步建立资源能源现货或期货交易市场,充分利用期权和期货等能源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发现、风险规避等功能。
四、组建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强化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
1.吸收民间资本参与组建专门的产业投资基金。结合区域产业转型的目标和方向,以地方财政投入资金为引导,积极吸收民间资本参与组建产业投资基金,如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等,实现政府资源、民间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通过产业投资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
2.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通过采取专业化、集约化的管理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组建针对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强化对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力度,为推动区域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转型奠定基础。
五、建立健全民间金融风险防范的机制,创造转型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
1.强化对民间金融契约保护力度。制定和颁布类似民间借贷管理条例的地方性法规,赋予民间借贷主体应有的法律地位,明确民间借贷的行为准则,从准入条件、借贷形式、借贷手续、利率水平、双方的权利义务、融资使用范围、税收征收、违约责任等方面,规范和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
2.加大对民间金融中的违法违规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间金融犯罪的侦查工作,加强民间借贷风险提示,严厉打击金融传销、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防止民间金融转变为高利贷、非法机制等违法行为。
3.建立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和处置体系。政府应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做好民间金融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区域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处置体系。
4.完善社会信用征信服务体系。通过制定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放数据、组织建立统一的检索平台积极推动征信系统建设,建立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管理体系。制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金融、行政、社会、市场、会计等领域信用数据的征集、交换和应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