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长春中医药大学民族音乐协会章程
1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民族音乐协会章程
1、协会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民族音乐”协会。
2、协会类别:文体艺术类。
3、协会性质:经过协会加强各位民族音乐爱好者之间的交流,给大家一个沟通的平台,经过表演增强自我的毅力和恒心,体现当代大学生集体性的精神,提高大学生的音乐素质,建设真正富有大学精神的大学生的协会组织。
4、协会宗旨:提高同学们的对音乐兴趣,磨练意志力和耐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给众多音乐爱好者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
5、协会口号:宫商角徵羽,奏中华之声。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经协会内部理事会审议;
(三)确定会员资格;
(四)办理入会手续。
6、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采取民主集中制。会员大会职权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本会执行机构及其负责人;
(三)审议本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7、部门设置:
本协会设有秘书处、教学部、内务部、活动部、宣传部、外联部六个部门,各部门工作职能。
一、秘书处
(一)负责本协会会员信息的收集与保管;
(二)负责协会内各种文件材料的起草、发放和管理(协会规定的文章格式为:封面二号楷体加粗,正文四号楷体,落款三号楷体加粗),管理本协会各时期的文档材料;
(三)负责各项会议的组织和召开,及时完成和整理会议记录,对本协会各项活动进行书面记录;
(四)与会长和副会长共同组织理事会依据相关条例推荐或指派本协会财务负责人、账目负责人并报于会员大会;
(五)定期监察本协会财务,并及时存档;
(六) 负责协调和检查协会内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度并上报理事会,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七) 每月最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社联交纳信息月报表;
(八)负责会员学期注册登记工作,及会员名单、理事会名单的编辑、登记整理及存档;
(九)负责请假等有关事宜。
(十)负责给会员及干事发信息。
(十一)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报道稿、图片及影像资料上交校社联、青年长中、广播台等;
二、外联部
(一)负责本协会活动经费的筹集,包括拉赞助、条幅、大型活动的部分奖品等;
(二)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对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支持;
(三)负责本协会于其它协会、社团、各学生组织的协调沟通;
(四)负责与其它高校协会、社团活动的联系与协调。
三、宣传部
(一)开展本协会活动的宣传工作;
(二)以海报或广播等形式通知本协会会员召开相关活动,以短信或群消息形式通知协会会员召开会议;
(三)负责设计协会活动前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部成员宣传技能的培训工作;
四、内务部
(一)负责协会财务账本的管理;
(二)购买协会日常与活动时所需的物品(如乐器、保养油、宣传物品等);
(三)与秘书处协同财产管理;
(四)协会内部活动的资金筹备与支付;
(五)校外活动时协会的一切资金支付。
(六)维持协会纪律,接受会员的投诉,观察协会人员的动向,提高协会成员的积极性。
五、活动部
(一)负责活动时人员的安全;
(二)组织和策划活动;
(三)负责活动场地的申请;
(四)负责活动的一系列的工作(活动人员的安排);
六、教学部
(一)协会日常会员的教学;
(二)在进行活动时,对会员进行培训;
(三)对会员日常教学活动的纪检;
8、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能
本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各部部长1人,根据实际情况聘任理事若干名。在会长的领导下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对会长负责,理事对部长负责。
一、会长
(一)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召集及主持工作例会;
(三)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及组织;
(六)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二、副会长
(一)协助会长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内部事务,协调协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协会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三)协助会长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四)在重要场合中如果会长因故未能到场或会长位置空缺时,副会长可全权代理会长所有权力。
三、秘书长
(一) 负责秘书处职责内各项工作,参与理事会会议事与决策;
(二) 协助会长落实并完成理事会形成的有关决策;
(三) 负责协调本协会工作,完成会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四) 会长不在时,协助副会长完成各项工作,对会长负责;
四、部长
(一)负责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确保本部门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二)负责协调本部门理事人选的提名;
(三)负责协调本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四)完成会长及秘书长委托的其它工作或临时工作,并对会长及秘书长负责。
各部门、相关干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章程和其它相关的工作制度,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并根据本协会工作的工作进度或临时工作任务,保证协会向着健康、前卫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前进。
9、协会活动
协会按照独立自主、积极认真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如:日常对会员教授音乐技术,基本上每月有一次集体交流活动。协会要树立精英和创新的意识,以展现民族音乐的独特性为宗旨参加学校的协会评级活动,力争知名协会。协会活动:每年有2—3次大型活动,内部活动每月3-4次。每2周有一次例会,对前2周活动进行总结。各部有自己的培训活动,部长自己定时间,对自己的部员进行培训。每学期的第一个月内,协会需制定好本学期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按计划开展活动。每学期结束前全体会员开一次总结会议。(如有突发活动,则有秘书处另行通知)
10、例会制度
为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布置任务、交流思想、集思广益,本协会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为保持会议的严谨有序、高质量、高效率的进行,特制定本会议制度。本协会例会每两周一次。所有参加例会的成员应按时到会并签到。除有特殊情况下进行,提前以假条形式向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请假并获得允许外,不得随意无故缺席或迟到。会议要求简短,做好记录。所有参加会议人员要有纪律观念,会议前要提前五分钟到会,会议期间严禁频繁进出,会议期间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发言人在准备充分的基础上,要做到重点突出,语言精练。到会人员讨论发言时,要有针对性的指出活动或协会人员工作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可行性、合理性的建议进行交流、讨论。例会由秘书长主持,包括每个部门的部长的工作报告,以及下周工作计划。
11、 资产管理使用
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赞助;(三)其它合法收入。协会建立严格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活动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财务程序,定期汇报接受监督,专款专用,如宣传资料等。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必须接受学校及协会财务审计。负责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协会资产,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同时接受校社联的财务审核。
12、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协会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系统,提高财务工作水平,特定制本制度。会长对于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财务管理人员有主要责任。负责财务的主要三名成员有:现任会长、秘书长、经理事会推选的成员。协会所有财产属于协会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协会成员,发展协会。协会会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赞助经费;
3、自筹资金;
4、经校团委、校社联批准的其它经费。
协会外出采购必要物品时,由采购人员列出物品清单,经会长同意后方可外出购买。物品超过50元时需要由两名以上主要干部及一名以上会员同去,完成采购后需把相关收发票交给会长核对,核对无误后会长签字,然后把签字的发票交给账目负责人签字并记录,记录后持此发票找财务负责人报销,最后将票据再交给账目负责人保管。
协会各种的开销入账时必须有正规的、清晰无勾抹涂改发票,须注明时间、地点以及其用途。收据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员之手签字才能报销。如果较大规模活动时,需要向校社联上报财务预算表一份,经校社联审核和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协会活动经费需统一入账,定期向协会成员公布账目,积极配合校社联发展中心对财务状况进行审查。换届时,财务须移交新一届财务管理成员,原财务管理人员出具清单并由新一届财务管理人员办理相应接收手续并存档,该过程由校社联予以监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出,本协会将严肃处理。
一、 不记账或有两本以上账本;
二、 账目模糊,原始凭证缺失;
三、 私自挪用公款;
四、 虚开发票,虚报资金账目,造成协会资产流失。
13、 协会名称及附注
协会名称为民族音乐协会,民族二字彰显了协会自身的特点所在,是以弘扬中华文化,发展民族音乐为目的,让我们能够继续继承和发扬民族音乐,加强同学们对民族音乐的了解和认同。
协会成立后,协会成员应遵守学校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活动,丰富我校广大师生的课余活动。会员大会对本章程有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
长春中医药大学
民族音乐协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