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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回收请示.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9252158 上传时间:2025-03-18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9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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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回收请示 国有土地回收请示一市政府: 为了加快城镇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按照XX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拟在育才路以北、富祥小区以南,大安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东,XX县区宾馆以西实施旧XX县区改造,总面积1337.50平方米。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市政府批准收回以上确定范围内的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1宗地为16户居民共有使用),并纳入XX县区土地收储范围,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当否,望批复。 国有土地回收请示二XX县区人民政府: 岭丰村商业地块位于萧王庙街道四明西路南侧,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15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用地,于20xx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萧王庙街道办事处下属公司萧王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xx年12月28日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按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20xx万元、耕地占用税35万元和契税57.39万元等费用,共计20xx.39万元。公司拟在该地块开发建设萧王庙建投大厦,部分租赁萧王庙街道办事处办公使用。 根据国务院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规定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该项目已无法正常实施,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特向市政府要求收回岭丰村商业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退还土地出让金和相应税费。 如无不妥,请示复。 国有土地回收请示三县人民政府: 叶文松于20xx年12月24日经我局批准取得位于北岙镇大岙村滩涂用地面积46.03平方米,属国有土地,因其无经济能力建房,导致所批准的用地闲置多年未建。依据其本人申请自愿放弃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求予以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专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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