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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辆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9251572 上传时间:2025-03-18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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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辆管理制度 1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 总则 1.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1.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1.2.2本制度适用于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 驾驶员管理规定 2.1  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 2.5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6  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7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 2.8  驾驶员工作职责: 2.8.1  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8.2  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2.8.3  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2.8.4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三、 车辆的使用规定 3.1 公司所有车辆由副总经理主导,门店、售后车辆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物流车辆由物流经理负责管理。 3.2 各门店车辆使用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出车时间、出车前/后公里数、出行人员签字等数据),由本车驾驶员负责将出车情况进行登记; 3.3 门店车辆将每月登记表于本月26日前交到办公室;物流车辆将每月起止数和耗油量于本月26日前交到办公室,车辆公里数截止到本月25日; 3.4 公司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一经发现严重处罚; 3.5 外单位借用或临时调剂使用车辆由总经理审批,办公室负责落实; 3.6 凡车辆证件(行驶证、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四、车辆的使用范围 4.1 会计因运送大量现金、有价凭证、重要空白凭证、银行票据工作用车; 4.2 工作人员运送一定数量的人事档案、机要文件或提取单人无法提携的各类物资用车; 4.3 接待活动用车; 4.4 各部门公务用车; 4.4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用车; 五、 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5.1  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或车辆出现故障的必须及时报办公室,待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车辆的保养和年检有使用部门负责办理,如未按时间办理产生的罚款由使用部门和司机负责。 5.2   出车前检查: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2.1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5.2.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5.2.3 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5.2.4 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2.5 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5.2.6 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5.2.7 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5.3  收车后的检查:驾驶员出车返回公司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3.1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5.3.2 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5.3.3 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5.4  车辆的清洗: 5.4.1 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5.4.2 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5.4.3 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六、车辆费用的规定 6.1 实行定点修车,车辆维修需提前申请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由办公室联系,指定修车厂点并负责统一结帐,其它人有建议权;维修费用在500元以内的需办公室主任签字(物流车辆维修费用500元以内的由物流部经理签字),500元及以上需副总经理签字; 6.2 实行定点加油,无特殊情况不得用现金加油,如长途出车确需在外加油,需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七、驾驶员接送客户的规定 7.1  对待客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7.2  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 7.3  接待客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进入,帮助客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7.4  客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把物品取出; 7.5  与客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八、 违规与事故处理 8.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她人使用; (3)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等处罚的; (4)危险驾车、疲劳驾驶的 (5)驾驶员因未及时检修、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车辆损坏的。 8.2  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8.3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承担; 8.4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及时拨打保险电话95512,并即与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 九、 附则 9.1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9.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望公司各部门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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