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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子沟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汇编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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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子沟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汇编 103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南溪区蕴炽矿业有限公司菜子沟煤矿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汇编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狠抓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加强以”一通三防”为主的现场安全管理, 进一步强化”双基”建设, 促进安全工作稳步发展, 实现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特制定我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 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1、 杜绝瓦斯、 煤尘、 透水、 自然发火、 顶板、 机电运输等较大事故, 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 2、 零事故, 零死亡, 零超限目标; 3、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二级标准, 继续保持”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称号。 二、 具体管理要求: ( 一) 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实施依法治安 1、 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的理念, 充分认识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长期性和艰巨性, 要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 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 效益、 稳定之间的关系, 坚持依法治矿, 努力构建高效务实、 职责明确、 规范有序、 激励与约束相互协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 各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 围绕”安全生产零事故”这个远景目标,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 广泛宣传国务院446号令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切实转变观念, 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的思想, 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 努力营造遵纪守法、 按章操作的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3、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坚持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 将工作重心下移, 把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矿井各个管理层面和角落, 把安全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下去, 落实到每一个区队、 班组和职工。同时要加大考核处罚力度, 对违章决策、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失职、 渎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 二) 强化安全培训, 提高职工素质 1、 各级管理部门要坚持”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科学培训”和”安全是被聘用的条件”的理念, 教育科要充分发挥”四级安全培训基地”的优势, 指定专人负责, 聘请区经信局, 安监局的领导上课, 以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和岗位安全技能知识为重点, 以采掘一线职工为主要对象, 采用人工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深入开展全方位、 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同时要严把培训质量关, 凡经教育科培训并发放合格证的员工, 人人会使用化学氧自救器, 佩戴演练不超过30秒。 2、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班前会10分钟讲安全”、 ”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制度, 要建立详实的学习记录, 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 一律进行待岗培训, 复训仍不及格者, 一律清退。 3、 在招工前必须设定最低文化程度线, 必须经过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方可入矿参加岗前培训。从招工源头严把素质关。新工人必须与老师傅签订《师徒合同》, 在老师傅带领下实习一年后, 方可单独上岗作业。 4、 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基地培训, 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后可上岗作业。 ( 三) 抓好”双基”建设, 加强基础管理。 双基建设是指安全基础工作和基层区队班组建设。我们要在坚持”量化考核、 定量跟踪、 奖罚到每个人, 落实到每个现场”的理念, 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一是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区队, 促进区队安全管理自治; 二是要把安全防线前移到班组, 推进班组安全管理自主; 三是要把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到个人, 强化员工自主保安意识, 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技能, 规范个人的安全行为, 约束个人安全自律; 四是要逐步建立矿井安全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 完善和规范区队、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 四) 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 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 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抓紧抓好。 一是要认真落实”先抽后采, 监测监控, 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 二是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 降低通风阻力, 保证系统完善、 可靠、 稳定, 杜绝无风、 微风、 循环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消灭风速超标、 瓦斯超限等, 消除冒险生产现象。三是要切实加强防尘、 防火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 确保系统和设施稳定可靠, 对破坏瓦斯监测系统或设备、 私自调整探头监测数值, 要从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 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生产技术科要根据我矿实际认真分析有可能对矿井安全生产产生威胁的水患地点等关键环节, 提高地质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 先探后掘, 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 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机运科要严格落实责任制, 加强对矿井主要提升、 排水、 运输、 通风等大型设备的检查维护, 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和斜坡轨道及一坡三挡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和检查, 坚决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 4、 加强顶板管理。生产技术科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施工, 重点抓好工作面初采初放、 过老巷、 巷道贯通和巷修地点等关键环节的顶板管理。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的, 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五) 强化隐患排查, 抓好隐患整改 1、 坚持每周一现场安全办公和每周五文明卫生检查制度。集中精力搞好现场安全检查。 2、 采、 掘、 机、 运、 通、 地测、 调度、 后勤各专业由分管领导负责, 每旬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活动, 并对所查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 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对逾期未整改的隐患将按我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如因隐患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 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安全检查科重点检查领导干部跟班情况、 特殊工种特证上岗情况、 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各类专项措施执行情况和现场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 六) 坚持齐抓共管, 狠反”三违” 1、 工会要认真抓好”安康杯”竞赛活动, 要组织职工家属广泛开展”平安你一个, 幸福全家人”、 ”安全嘱咐”等活动。 2、 矿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反”三违”工作, 每月抓”三违”不得少于2人次, 并按规定填写抓”三违”工作票, 工作票必须自查处之日起三日内交安检科, 由安检科归类建档, 否则视为无效。 3、 凡是因”三违”引发的事故, 除追究”三违”人员的责任外, 同时要追究负责安全教育干部、 联保人员、 班组长的连带责任。 4、 广泛开展反”三违”活动, 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 同时对特重、 严重两类违章人员必须实施过”三关”( 区队教育关、 教育科培训关、 安检科考核关) , 否则, 不准上岗。 一、 奖励 1、 全年实现矿安全奋斗目标、 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优胜单位(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杆区队) , 对直接、 辅助区队分别奖励 元、 元。 2、 全年实现矿安全奋斗目标, 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对直接、 辅助区队分别奖励 元、 元。 3、 被评为矿安全先进单位的科室) 奖励 元。 4、 被矿评为安全生产标兵、 十佳安全区队长、 十佳安全班组长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分别奖励 元、 元、 元和 元、 先进班组 元。 5、 设立安全管理创新奖。创新的管理办法, 在全矿推广应用的, 奖励 元。 6、 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在事故抢救中的有功人员, 经单位申请, 安全部门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给予不低于 元的奖励。 7、 对安全事故、 重大安全隐患、 严重”三违”进行举报的有功人员奖励 元。 二、 罚则 1、 集体 1) 单位发生1人次工亡事故罚款 元,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2) 发生1次一级非伤亡事故, 罚款 元。 3) 对实行安全结构工资考核的区队,发生重伤对集体按照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扣分。每人次对责任单位罚款 元。单位发生重伤事故, 必须在1小时内向矿调度室和安全科汇报,超过24小时不汇报, 视为隐瞒事故, 加倍处罚。 4) 对存在有重大安全隐患或不按矿要求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的, 按照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标准扣分。 5) 发生一人次轻伤, 对责任单位按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标准扣1分。 6) 对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或造成重大隐患的, 对有关责任单位按一人次重伤事故标准处罚。 7) 各单位所管辖的机电设备被上级部门和矿查出一处失爆, 对单位集体罚款5000元, 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扣10分。 2、 个人 ) 单位发生1人次工亡事故, 对施工负责人、 队长、 值班干部各罚款 元, 对当班跟班干部罚款2500元, 对其它管理人员按责任不同分别罚款1000-1500元。 2) 单位发生一次2人工亡事故, 对事故单位管理人员按一人次工亡事故标准的1.5倍给予处罚。 3) 单位发生1人次重伤或出现重大隐患, 对直接或主要责任者罚款500元, 对事故单位管理人员按一人次工亡事故标准的0.5倍给予处罚。 4) 各单位所管辖的机电设备被上级部门和矿查出一处失爆, 对单位队长和支书各罚1000元。 5) 对违章指挥或对重大隐患及事故负有责任的干部除给予经济处罚外, 同时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分办法》和《三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追究和奖惩办法》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6) 对各类违章人员按1号文规定的类型进行处理: ( 1) 对特重违章人员, 给予不低于开除留用处分。 ( 2) 对严重违章人员, 给予不低于降一岗工资处分。 ( 3) 对较重违章人员, 给予不低于300-500元的罚款。 ( 4) 对一般违章人员, 给予不低于50-300元的罚款。 7) 对安监人员现场查出的各类隐患, 区队跟班干部必须当场签字, 并及时安排处理; 对安监人员送达的《安全质量建议书》, 区队干部必须有人签字; 对安监人员的工作不支持, 每次扣单位结构工资1分。 8) 矿领导、 业务科室和区队干部每人每月查处”三违”不得低于两人次, 每少一人次扣个人安全风险抵押金返奖额的5%。 9) 对逾期未整改的隐患, 每条对科室和区队结构工资考核各扣1分。 三、 其它 1、 矿对各单位的罚款( 包括集体和个人罚款) , 由劳资科在结算工资时扣除, 财务科按劳资科工资结算单支付工资, 扣除部分转入矿安全帐户。对个人的罚款必须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不得从区队奖金中垫付。 2、 对制止”三违”、 防止、 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人员经安检科提名, 领导审批后给予重奖。 3、 各单位要根据矿安全奖惩办法修订本单位的奖惩办法, 并报安检科备案。 全员安全抵押管理办法 为提高全矿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 把以往执行的以负激励机制为主的安全管理制度, 转变为正、 负激励机制相结合并以正激励为主的安全管理制度, 以经济杠杆调动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现我矿 安全生产目标,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 特制定《全员安全抵押管理办法》, 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 安全抵押制度 为充分调动全矿员工搞好安全的积极性, 在全矿井下员工中执行全员安全抵押制度, 实行月考核, 季兑现。 二、 抵押范围 未参加矿安全质量抵押的井下员工。 三、 安全抵押标准 抵押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四、 返奖条件 1、 矿井消灭工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 2、 单位( 区队) 消灭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 工程质量消灭不合格品。 3、 本人无违章记录, 无轻伤。 4、 本人参加互联保管理, 且互保联保人员无违章, 无轻伤。 5、 出勤工数不低于法定工作日。 五、 返奖标准 凡符合返奖条件的, 按抵押的金额给予全额返奖。 ”三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 安全风险抵押考核范围 1.井下单位班组长; 2.安监员、 瓦检员、 防突员等关键岗位员工( 以下简称”三员”) 。 二、 安全风险抵押金额( 月抵押金标准) 1.直接单位班长300元/人每月; 2.直接单位组长、 辅助单位班长及”三员”每人200元/人月; 3.”三员”的班组长, 在”三员”的基数上增加50元/人月; 三、 安全抵押风险考核办法 (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冲销安全风险抵押金。 1.本班组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或隐瞒上述事故不报的; 2.班组长及”三员”本人严重违章的; 3.班长所在班当月出现三人次以上( 含三人次) 严重违章的, 组长所在组当月出现二人次以上( 含二人次) 严重违章的; ”三员”辖区内出现职责范围内的三人次( 含三人次) 以上严重违章的。 4.因本班组责任, 当班出现重大隐患或工程质量低劣, 被我矿或上级部门责令停产、 停运的头面或设备。 (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 1.本队当月发生重伤或一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的; 2.班组长及”三员”本人出现较重违章的; 3.班长所在班当月出现三人次( 含三人次) 以上较重违章的, 组长所在组当月出现二人次( 含二人次) 以上较重违章的; ”三员”辖区内出现职责范围内的三人次( 含三人次) 以上较重违章的。 4.本队月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5.当月出勤工数低于25个的; 6.班组长及”三员”本人不会岗标、 不掌握操作规程或不持 证上岗的。 ( 三)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兑现计算方法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分数总分为100分, 每月 兑现金额为: 月兑现金额=( 考核分数÷100) ×抵押金额 ( 四) 考核内容( 详见附表) 1.工伤事故 ①班组长本人是否出现轻伤及三级责任事故; ②班组内是否出现轻伤及三级事故; ③有无隐瞒事故不报的现象。 2.违章违纪 ①班组长本人出现一般违章; ②本班组员工出现严重违章、 较重违章、 一般违章。 3.隐患整改 ①出现被矿停产( 运) 的头面( 设备) ; ②本班组当班发生的责任隐患情况; ③当班应整改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4.工程( 设备) 质量 ①工程质量旬出现不合格品; ②出现电气设备失爆; ③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 合格。 5.现场管理 ①每月以法定工作日为准, 考核出勤; ②班组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③班组长是否无措施施工; ④班组长是否按措施施工; ⑤班组员工是否按措施施工; ⑥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瓦斯超限的; ⑦探头吊挂位置是否正常, 监测系统是否正常; ⑧当班发生空顶或老塘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掘进头超前支护是否按规定使用; ⑨不按”规程”规定打眼、 装药、 放炮的; ⑩抽放钻场、 通风设施及新安装的设备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6.安全培训 ①所在班组员工掌握岗标、 掌握规程措施应知应会的情况; ②所在班组员工有不持证上岗的。 四、 考核依据 1.本矿及上级安全检查隐患通报情况表; 2.本矿两个小分队安全检查记录; 3.本矿及矿井停产通知书; 4.矿井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安全检查记录; 5.矿井安全小分队下井安全检查记录; 6.矿井安检科、 调度室事故追查记录。 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 排查、 治理和报告制度, 实施依法治安、 依法治矿, 强化安全责任主体, 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变事后制裁为事前管理, 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第446号令) 、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 试行) 》( 安监总煤矿字〔 〕133号) 及《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 试行) 》( 安监总煤矿字〔 〕134号) 精神, 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谁分管谁负责”和”谁包队谁负责”的原则, 特制定菜子沟煤矿安全隐患排查、 整改、 消号管理制度。 一、 我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各专业分管领导是本专业隐患排查整改第一责任人; 各业务科室科长负责本专业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组织工作, 各分管副职是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 整改工作的督办责任人; 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负全面责任责任; 检查科负责对各专业隐患排查组织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落实; 对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不力、 整改效果差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二、 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矿井上下生产现场、 系统、 生产工艺、 技术管理、 自然环境、 设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问题。 三、 为便于安全隐患跟踪管理, 将隐患进行以下分类: ( 一) 按隐患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1、 重大隐患是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所列的十五项隐患。 2、 一般隐患是指除重大隐患以外的隐患。 ( 二) 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按隐患落实整改的责任分别分为A、 B、 二级。 A级: 区队无能力整改, 须由矿级领导安排解决的隐患。 B级: 由区队、 业务科室安排解决的隐患。 ( 三) 按安全生产的专业分为一通三防、 机电运输、 水灾、 地测、 顶板和其它隐患。 四、 安全隐患来源依据 ( 一) 上级各类检查。 ( 二) 我矿领导下井检查; ( 三) 矿、 区队领导值班、 跟班下井安全隐患汇报; 矿安全办公; 定期隐患排查;矿业务科室业务保安监查; 矿各类安全专项验收和检查; 其它人员反映的隐患。 五、 隐患的排查、 检查、 整改与上报 ( 一) 采、 掘、 机、 运、 通、 地测、 调度、 后勤各专业的隐患排查活动每周进行一次, 由矿长组织每月对矿井重大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 二) 各专业分管矿领导在按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抓好本专业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验收检查,全矿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把查处隐患当作首要任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各类隐患,对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每个人都要认真填写记录,归类管理,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 三) 日常各类安全检查的隐患, 由检查科负责进行分类、 分级; 各类专业检查的隐患, 由矿对口业务科室负责进行分类、 分级。对B级隐患立即安排区队整改, 对A、 级隐患, 由矿长、 安全副矿长或分管副矿长在24小时内召集分管矿领导、 检查科、 各业务科室及区队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检查科、 相关业务科室按要求及时对安全隐患归档管理, 将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在24小时内分别上报矿长。 ( 四) 矿相关业务科室接到各单位上报的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后, 要在24小时内审查、 认定并归档。属于本专业的A级隐患要及时制定出整改意见, 本专业口不能解决的, 由矿安委会研究解决。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 经分管领导、 安全矿长、 矿长签字后报送安监局, 由安监局统一研究解决。 六、 隐患整改、 建档及消号管理 ( 一) 安全隐患整改 1、 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 安全保障措施, 落实整改的内容并组织实施; 一般隐患由行政正职指定整改责任人, 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 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 检查, 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3、 检查科对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考核, 并定期向各有关责任人反馈。 ( 二) 安全隐患建档管理 1、 检查科: 所有类别的A、 B、 C级隐患; 2、 各业务科室: 分管专业的A、 B、 C级隐患; 3、 生产区队: 本单位的A、 B、 C级隐患; 各业务科室要对本专业所有安全隐患建立档案, 并设专人管理, 确保隐患归档及时、 不遗漏, 逐步实现安全隐患档案微机化管理。 ( 三) 安全隐患消号 1、 各业务科室、 生产区队对入档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跟踪消号, 注明落实人和整改时间, 做到隐患消号闭合管理。对消号的隐患, 检查科和各业务科室要及时进行核查。 2、 检查科、 业务科室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已整改完毕的A级隐患、 重大隐患上报公司安监局和相关业务部室, 进行消号。 3、 各业务科室必须于每月的5日前对所管的安全隐患档案进行整理, 已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进入安全隐患消号表, 上月新发现的安全隐患按时间先后顺序进入安全隐患档案管理表。 七、 几点要求 ( 一) 各级领导下井要严查细管, 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 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 凡出现检查不负责任遗漏隐患、 隐患不按期整改、 隐患督查不到位, 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者的管理责任, 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 二) 对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 隐患上报及时, 凡出现建档不规范、 流于形式或上报材料不及时, 按公司和矿考核办法处罚。 ( 三) 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 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矿各业务科室、 检查科或区队要立即撤出人员停产整顿, 属矿业务科室自停的, 由矿组织验收( 必要时可报请公司有关人员参加) ; 属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停的, 由公司组织验收, 并决定是否恢复生产。 ( 四) 各级领导、 业务科室要认真排查、 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凡工作不认真、 不仔细导致本单位、 本专业被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隐患, 造成停产或受到经济处罚的, 隐患单位、 各业务科室、 矿分管领导以及包队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 根据《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结合煤矿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二、 煤矿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标准和规定, 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 不断改进安全管理,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促进安全生产。 三、 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 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检查、 监察时, 车间、 班组、 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四、 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对安全检查负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 技术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 五、 由矿长组织, 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全生产法律、 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2、 是否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 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3、 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适宜, 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处于执行状态; 安全生责任制是否落实。 4、 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 职工是否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 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 5、 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 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六、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矿每月至少进行1次, 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 分管副矿长和技术员负责人参加, 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 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七、 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 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 及时修订、 修改。 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分管矿长、 技术负责人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 八、 对生产作业现场、 设备、 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 检查,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1、 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 技术负责人下井指挥生产, 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2、 安全检查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 每月不少于20次。 3、 班组长作业前, 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九、 安全大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 检查中, 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 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十、 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 实行标准化作业, 作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 十一、 安全检查员日常监督检查, 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 作业规程、 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制止三违行为。现场检查应当全面, 突出重点。检查地点、 时间、 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 有权要求限期解决; 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 有权停止作业, 撤出人员,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及时下达安全建议书, 并向矿长或有关负责人报告; 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十二、 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工作不认真, 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 追究相关责任的人责任, 实行经济处罚。 十三、 安全检查记录有妥善保管。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的贯彻落实, 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堵塞漏洞, 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根据《煤矿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矿每周三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遇有特殊情况, 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即随时召开 。 第四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安全矿长主持。 第五条 安全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全体安委会成员、 队长、 各业务科室科长。 第六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 是研究我矿安全生产和”双基”建设工作, 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及领导指示。 2、 由安检科通报上周安全办公检查问题的整改结果及处罚情况。 3、 由安检科通报上周工伤情况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情况。 4、 由调度室通报上周各单位影响生产事故情况。 5、 由各专业口口长就上周未整改隐患说明原因。 6、 由各专业口口长汇报本周安全办公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安排情况以及其它口领导协商后未能就隐患整改达成共识的问题。 7、 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总结布署安全生产工作。 8、 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等事项。 9、 ”双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制定出解决办法或采取的方案和措施。 10、 研究其它相关安全事项。 第七条 有关要求 1、 安委会成员必须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 按时参加会议, 有事必须在会前向矿长请假, 在矿长外出时, 必须向安全矿长请假, 凡是无故不参加会议, 一次罚款50元。 2、 安检科负责建立专门的安委会会议记录本, 与会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 3、 与会人员不能迟到、 早退, 否则罚款10元。 4、 与会人员必须携带记录本, 对会议安排对本口的工作要作好记录, 会后安排相关单位按时完成。 5、 安检科负责对安委会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落实考核。 6、 重大隐患分口必须拿出处理预案, 提交安委会讨论。 7、 ”双基”建设中自检情况, 定向汇报。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 本文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须审批的作业规程、 专项措施、 说明书、 规章制度、 工程预报、 工程设计、 工程图纸等。 二、 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队任职技术人员或业务科室技术人员编制, 经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上报审批。 三、 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队任职技术人员编制: 1、 须会审的措施: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采煤队) 、 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措施( 采煤队) 、 采煤工作面防水专项措施( 采煤队) 、 煤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煤巷队) 、 掘进工作面与全负压通风巷道贯通措施( 施工单位) 、 煤巷掘进防水专项措施( 煤巷队) 、 岩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岩巷队) 、 反井钻机施工煤仓作业规程( 岩巷队) 、 人工反井施工煤仓作业规程( 岩巷队) 、 巷修工作面作业规程( 巷修队) 、 采空区探放水专项措施( 施工单位) 、 老巷探放水专项措施( 施工单位) 、 串联通风专项措施( 通风区) 、 防止矿井局部瓦斯事故专项措施( 通风区) 、 盲巷管理专项措施( 通风区) 、 临时就地排放瓦斯专项措施( 通风区) 、 排放瓦斯专项措施( 通风区) 、 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专项措施( 通风区) 、 瓦斯抽放专项设计( 抽放队) 、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制度( 抽放队) 等。 2、 须审批的措施: 采煤工作面安装措施( 施工单位) 、 采煤工作面结束及回收放顶措施( 施工单位) 、 井下电火焊专项措施( 施工单位) 、 机电设备安装专项措施( 施工单位) 、 机电设备回收专项措施( 施工单位) 、 井下使用摇表专项措施( 施工单位) 、 保证局扇安全运转专项措施( 施工单位) 、 巷修专项措施( 施工单位) 、 采煤作业规程复审( 采煤队) 、 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措施( 采煤队) 、 采煤工作面过老巷措施( 采煤队) 、 煤巷作业规程复审( 煤巷队) 、 煤巷掘进过断层措施( 煤巷队) 、 煤巷拐弯架抬棚措施( 煤巷队) 、 煤巷掘进过老巷措施( 煤巷队) 、 岩巷掘进过断层措施( 岩巷队) 、 岩巷硐室掘进专项措施( 岩巷队) 、 岩巷作业规程复审( 岩巷队) 、 保证主扇安全运转专项措施( 机电队) 、 保证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措施( 通风区) 、 通风设施构筑专项措施( 通风区) 、 密闭管理专项措施( 通风区) 、 瓦斯抽放钻空施工专项措施( 抽放队) 等。 四、 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由业务科室技术人员编制: 1、 须会审的措施: 掘进工作面与局扇供风巷道或采煤工作面贯 通措施( 生产) 、 掘进工作面与老空老巷或无法恢复通风巷道贯通措施( 生产) 、 改变两个采区以上通风系统的贯通措施( 生产) 、 岩巷掘进防止误掲煤专项措施( 通风科) 、 采煤工作面防瓦斯专项措施( 通风科) 、 采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措施( 通风科) 、 矿井综合防火措施( 通风科) 、 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专项措施( 通风科) 、 启封密闭恢复通风专项措施( 通风科) 、 矿井反风演习专项措施( 通风科) 、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通风科) 、 保证矿井安全供电措施( 机运科) 、 岩巷掘进防止透水专项措施( 地测) 、 矿井综合防治水措施( 地测) 、 地表水防治专项措施( 地测) 、 底板承压水防治专项措施( 地测) 、 矿井采区设计( 设计) 等。 2、 须审批的措施: 采煤工作面防尘专项措施( 通风科) 、 矿井综合防尘专项措施( 通风科) 、 煤巷掘进防瓦斯专项措施( 通风科) 、 井下录像照相专项措施( 通风科) 、 处理溜煤眼堵仓专项措施( 通风科) 、 煤巷掘进防灭火专项措施( 通风科) 、 轨道运输管理专项措施( 机运科) 、 斜坡轨道运输管理专项措施( 机运科) 、 提升运输设备管理专项措施( 机运科) 、 检修停送电专项措施( 机运科) 、 雨季防雷电专项措施( 机运科) 、 地质预报( 地测) 、 水文预报( 地测) 、 巷道贯通测量方案( 地测) 、 测工送线收尺制度( 地测) 、 地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地测) 、 采掘工作面设计( 设计) 。 五、 作业规程、 阶段性措施( 使用时间超过半个月) 提前一星期编写审批完毕, 一般性措施( 使用时间少于半个月) 提前两天编写审批完毕, 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安排。 六、 须会审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副总组织安排会审, 须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由业务科室逐个审批, 审批( 或会审) 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会审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或周四下午,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方式严格遵守公司技术管理规范要求。 七、 审批( 或会审) 人员必须具有技术职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 特殊情况下, 可由值班负责人审批。 八、 审批、 会审必须有以下部门或人员参加: 总工程师、 分管副总、 生产、 开拓、 设计、 地测、 煤质、 安质科、 调度室、 通风区、 通风科、 机运科、 区队生产负责人、 区队技术负责人等, 不同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部门可进行适当调整, 除机电运输专项措施外, 其它规程措施必须经通风副总审批, 会审的措施须报安全矿长审批。 九、 采掘作业规程从投产第二个月开始每月进行一次复审, 进行补充完善。 十、 安全技术措施的报送: 分管业务科室、 调度室、 安质科、 通 风区为必送单位, 而且向检查科报送学习签字情况; 其它单位可对相关内容进行摘录。 十一、 作业规程、 阶段性措施提前一星期由区队技术员组织贯彻学习并签名, 作业规程须经考试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一般性措施提前两天贯彻学习并签名, 技术员可委托能胜任的区队干部贯彻, 特殊情况另定。 十二、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单位、 调度室、 安质科必须全员贯彻学习, 其它签字单位( 业务科室、 相关区队) 可对相关内容进行摘录, 对相关人员贯彻学习签名。 十三、 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技术措施可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集体讨论制订贯彻执行, 并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充书面记录。 十四、 安全技术措施原件由审批( 会审) 人员亲笔签名, 不得打印, 复写件可打印。 十五、 本文未述之处, 严格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要求。 技术资料管理、 归档制度 一、 各种生产技术资料应分类编号, 专人专柜保管, 常见资料由各专业设计人员、 使用人员负责保管。 二、 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 丢失、 销毁各类技术资料。 三、 资料发放借阅要登记, 并按期归还。 四、 上报的资料须经有关领导审核。 五、 定期( 一般一个季度) 检查清理技术资料并及时归档, 查出问题及时报告。 六、 归档时间与归档份数: 1、 基本建设、 课题研究、 产品试制及其它技术项目, 由技术项目人员在任务完成后2个月内, 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 经项目负责人审定后, 向档案部门归档。工期较长的技术项目, 分阶段归档。 2、 设备仪器档案开箱后归档。安装、 调试中形成的技术文件, 由负责人于验收后2个月内归档。 3、 各项管理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 由各职能部门技术项目人员在第二年上半年内组成保管单位, 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 向档案部门归档。 4、 归档份数。一般科技档案归档一套, 重要的归档二套。有底图的应有相应的蓝图一套, 并完全一致。 七、 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持成套性和完整性。 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 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其自然形成规律, 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 4、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种类、 格式等标准。 5、 文件材料归档时, 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 并履行签字手续。 开拓、 岩巷技术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工作, 保证矿井持续、 稳定、 健康地发展, 特制定开拓、 岩巷技术管理制度。 一、 工程开工必须有设计单位或经总工程师审核并批准的施工图纸, 不得便设计便施工。 二、 作业规程( 专项措施) 的编制、 贯彻、 审批 1、 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10天编制完成; 内容符合国家 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 不缺项; 作业规程必须具有针对性, 不照抄照搬; 作业规程中的图表、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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