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目的
为确定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或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及生产顺行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可能导致较大财产损失的潜在事故、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3.引用及支持性文件 《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4. 术语
4.1 潜在事故:容易导致事故的危险。
4.2 紧急情况:对正常的生产、工作有严重影响的非正常情况如火灾、爆炸、洪水或危险物品泄漏环保设施故障停机等。
4.3 突发公共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企业、环境、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的紧急事件。
4.4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五种类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经营安全事件。
4.5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通常情况下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具体划分在公司各专项应急程序中体现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应急预案的划分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全面、详细、量化体现专业特点。
5. 职责
5.1最高管理者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财力。
5.2 管理者代表或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级应急预案负责公司紧急情况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5.3 安环处负责对公司应急预案的汇总、审查督促、指导公司有关单位制定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管理者代表或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对紧急情况抢险实施统一调度。
5.4 保卫处负责组织制定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对应急点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实施应急响应。
5.5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紧急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应急准备与响应以及紧急情况的消除工作。
5.6 各部门应急预案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6.工作程序
6.1 应急准备
6.1.1 各部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所列应急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风险对可能产生紧急情况的环境和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6.1.2 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制定由各职能部门检验其有效性并报管理者代表或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各部门制定的适用于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由本部门检验其有效性并由主管领导审批。有关安全环保应急预案经审批后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6.1.3 公司及各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应急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与技能。
6.1.4 公司及各部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物资的配置。应急物资在采购过程中应向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的厂家进行购买。各单位对责任区的紧急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进行保养确保紧急应急设施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
6.2 应急组织和信息的建立各单位建立组织应急系统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6.3 应急响应
6.3.1 应急事故发生时现场在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同时发现人员应迅速按应急预案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6.3.2 有关部门接到应急信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按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救灾。
6.3.3 若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在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立即通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6.3.4 参加紧急事故应急的单位应事先组织好人力、物资依据实际情况迅速处理使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6.4 应急事故的善后处理
6.4.1 对事故中疏散人员进行清点确保紧急事故现场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
6.4.2 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6.4.3 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直至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对事发现场进行清理。
6.4.4 应急发生后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具体按《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中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执行。
6.4.5 安全环保处根据调查结果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
6.4.6 需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5 程序更新根据演习结果和对紧急事故应急的总结应对相应的程序和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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