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培训资料:职业卫生管理中判定职业禁忌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docx

上传人:小****库 文档编号:9241616 上传时间:2025-03-1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4.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培训资料:职业卫生管理中判定职业禁忌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本文档共4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一)、什么职业禁忌证: 正确的名词为职业禁忌证,职业禁忌症为错误的写法。职业禁忌证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如血液疾病是接触苯作业的职业禁忌证,肺结核是接触硅尘作业的禁忌证,视力减退对于机车乘务员;恐高症、高血压对于电力工、架子工;高血压、心脏病对于巡道工、调车人员等均属职业禁忌证范围。 (二)、界定职业禁忌证的原则: 在提出职业禁忌证时应把握的原则要求为: 1.界定职业禁忌证的主要目的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职业人群健康。同时要尽力消除职业歧视,创造平等就业机会。 (1)只有急性损害的原则上不应该有职业禁忌证; (2)既有急性又有慢性健康损害的,职业禁忌证以慢性损害为主考虑; (3)职业禁忌证应该是能够导致易致毒物吸收或同样暴露水平下易致健康损害的因素或疾病; (4)中毒以后发生的健康损害原则上不应该是职业禁忌证。 2.规范职业危害岗位从业者的基本健康要求,促进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职责。 3.平衡健康与就业权利的关系,确保从业者选择适合的工作岗位,使工作适应工人,每个工人适应其工作。 4.职业禁忌证的界定应强调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疾病或损害间存在必然联系,并考虑关联程度。 5.职业禁忌证的界定因环境、时间而变化,且因个体而异。 6.充分考虑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个人潜能,维持和促进工人健康和工作能力。 7.患有致劳动能力永久丧失的疾病不列为职业禁忌证。 (三)、判定职业禁忌证的条件: 1.具备某些疾病、特殊病理、生理状态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后诱发潜在疾病的发生。 2.具备某些疾病、特殊病理、生理状态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更易吸收(从而增加了内剂量)、或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 3.具备某些疾病、特殊病理、生理状态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影响子代健康。 4.具备某些疾病、特殊病理、生理状态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使劳动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5.具备某些疾病、特殊病理、生理状态下进入特殊作业岗位会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 6.依据毒物性质和职业危害因素分类情况、结合以上判定条件进行职业禁忌证的判定。 (四)、判定职业禁忌证的注意事项: 1.上岗前体检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在劳动者上岗前发现易发生职业病的高危人群,因此需关注基础健康与职业禁忌证的关系,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 2.在岗期间定期检查要根据所接触的危害因素关注各系统靶器官的损害,来评估个体对接触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或某项特殊作业的适应程度。 3.特殊人群如汽车驾驶员、消防人员参见相关的职业健康要求。 4.目标疾病包括各系统疾病或靶器官的损害,覆盖按<<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和各系统、器官的职业禁忌证。 5.评估个体对接触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或某项特定作业的适应程度时,强调应与基础值做比较,或与参照人群的均值做比较。 6.判定是否为职业禁忌证时,需要综合分析个体的健康状况在暴露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或限值(依据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以下时,是否增加或引发职业病危害风险。既要考虑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频率、强度和时间,也要顾及该个体的健康状况、疾病的轻重程度和适应程度。 7.即使存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各系统疾患,也应当因时、因地、因个体而异,当个体情况和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需重新省时度势,不应视作为绝对的职业禁忌证。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职业教育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