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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氧化铝厂设备管理制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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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氧化铝厂设备管理制度 130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第一氧化铝厂设备管理文件汇编 3月 审 核 组 组 长: 郭庆山 成 员: 司奎壮 耿春革 豆党性 任巨金 编 写 组 主 编: 薛更生 编写人员: 张民泽 王振龙 田东平 岳建生 马国锋 侯甫良 高风光 段富生 樊宝红 郑怀礼 高建芳 王瑞丽 黄秀清 程海斌 吴功民 胡 峰 李红珍 目 录 1、 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2、 第一氧化铝厂设备管理制度…………………………………………10 3、 第一氧化铝厂车辆管理制度……………………………………………23 4、 第一氧化铝厂设备润滑管理制度………………………………………28 5、 第一氧化铝厂设备操作维护管理制度…………………………………31 6、 第一氧化铝厂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管理制度…………………………35 7、 第一氧化铝厂计量管理办法……………………………………………43 8、 第一氧化铝厂备件管理办法……………………………………………50 9、 第一氧化铝厂”变( 配) 电所”等级达标竞赛管理办法……………55 10、 第一氧化铝厂创立无泄漏工厂(车间)工作管理办法………………60 12、 第一氧化铝厂装备绩效考核方案……………………………………70 13、 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79 14、 第一氧化铝厂机械工作票实施办法…………………………………82 15、 第一氧化铝厂起重机械管理制度………………………………………92 16、 第一氧化铝厂电力系统管理制度………………………………………96 17、 第一氧化铝厂设备事故管理制度……………………………………107 18、 第一氧化铝厂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13 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程序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定义 2.1 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2 固定资产定义 各处设备、 工业装置、 房屋、 土地、 矿山、 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具有独立作用的, 完整的资产体( 指以实物形式存在并为企业带来利益的物质制品, 即有形资产) , 其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且单价在 元以上者均为固定资产。 对不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特殊物品, 是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由装备能源部会同财务部进行界定。 3.职责 3.1 厂属各车间是固定资产的实物使用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 使用、 维护、 保养、 修理及有关统计报表的上报等具体工作。 3.2 装备能源科是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传达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 要求及信息。 3.3 装备能源科负责编制、 修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厂装备能源科主管人员负责房屋、 建筑物、 构筑物、 机械设备、 电气设备、 仪表设备、 传导设备、 管理用具( 办公用) 类固定资产的台帐登记及各种资产调查的统计、 汇总、 上报工作。 3.4 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 要立即报告分厂装备能源科, 由装备能源科报装备能源部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索赔。使用单位、 参与抢修的施工单位等单位要配合好索赔工作, 及时提供抢修决算、 施救费用清单和资产负债表等资料。 3.5 技术管理主管人员负责管道类固定资产的台帐登记及资产调查的统计、 汇总工作。 3.6装备能源科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 封存、 闲置、 拆除、 报废及报废处理手续, 建立固定资产调拨、 封存、 闲置、 报废及报废处理微机管理台帐。 3.7装备能源科负责与公司财务部、 各车间之间的信息沟通, 协调解决固定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做到厂装备能源科专业、 公司财务部、 车间三帐一致。 3.8装备能源科主管人员负责对车间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责任目标绩效考核。 3.9 设备厂长负责主持召开固定资产方面会议, 部署各项有关的工作, 审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上报各种报表, 签字批准调拨、 封存、 闲置、 报废及报废处理单据或报告。 4.工作程序( 流程图见附件) 4.1 对在建过程中未转固的固定资产, 各车间要随时收集资料, 建立新增未转固定资产台帐。固定资产一经财务部转固, 严格按照公司《固定资产转固登记工作程序》执行。 4.2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 内部车间与车间之间的调拨) 。 4.2.1调出车间填写《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固定资产调拨单》, 主管人员及设备主任签字, 加盖本单位公章交调入单位。 4.2.2调入单位主管人员及设备主任签字, 加盖本单位公章交厂装备能源科。 4.2.3装备能源科管理员、 主管及设备厂长审核批准后, 加盖本单位公章转公司装备能源部。 4.2.4公司装备能源部把生效后的调拨单按单据联要求返给各单位。 4.2.5调入单位、 调出单位及厂装备能源科、 公司财务部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并完善《固定资产调拨台帐》。 4.3 固定资产的外部调拨( 氧化铝厂与外单位之间的调拨) 4.3.1由调出单位填写《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固定资产调拨单》, 厂装备能源科填写折旧及净值, 主管人员及设备厂长签字, 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交公司装备能源部转调入单位。 4.3.2调入单位主管人员及设备厂长签字, 加盖本单位公章, 交公司装备能源部。 4.3.3公司装备能源部主管人员及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 加盖本单位公章, 转公司财务部。 4.3.4公司财务部主管人员及经理签字, 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财务部把生效后的调拨单按单据联要求返给各单位。 4.3.5调入单位、 调出单位的装备能源科和财务部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完善《固定资产调拨台帐》。 4.3.6车间根据”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固定资产调拨单” 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完善《固定资产调拨台帐》。 4.4 固定资产的封存、 启封、 闲置、 拆除: 4.4.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 向装备能源科申报需封存、 启封、 闲置、 拆除的固定资产明细。 4.4.2装备能源科主管人员落实, 交主管及设备厂长审核批准, 报公司装备能源部。 4.4.3公司装备能源部主管人员及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 返回给装备能源科专业。 4.4.4装备能源科通知车间, 科室及车间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封存、 启封、 闲置台帐。 4.4.5对于拆除的固定资产, 科室及车间配合公司作好拆除安置工作, 年底按4.5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4.5 固定资产的报废 4.5.1车间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报废原则, 在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 向装备能源科申报本单位《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鉴定表》一份和电子版。特殊情况需经公司装备能源部批准, 可在公司正式批文下发之前补报。 4.5.2装备能源科主管人员落实后以一厂的名义填写《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鉴定表》交主管及设备厂长审核批准, 装备能源科主管人员运行ERP系统计算折旧值及净值。 4.5.3装备能源科根据《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鉴定表》, 汇总出《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 于每年12月上报公司装备能源部审核批准。 4.5.4公司下正式批文后方可视为报废, 装备能源科及财务部同时消帐, 装备能源科及时完善《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报废台帐》 4.5.5车间根据《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报废台帐》 , 及时消帐并完善本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台帐, 妥善保管好已报废的固定资产, 已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再投入使用,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处理权在公司, 二级单位和车间无权处理任何资产。 5.记录 5.1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微机管理台帐 5.2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固定资产调拨单 5.3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调拨台帐 5.4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报废台帐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在帐固定资产 建立主辅机微机台帐 内部调拨 在建未转固定资产 外部调拨 调出车间填调拨单签字盖章 调入车间 签字盖章 封存启封 闲 置 拆 除 报 废 报废处理 厂设备管理审核批准 公司装备部审批 厂设备管理建立、 完善固定资产调拨、 封存、 闲置、 报废及报废处理台帐 车间打报告 厂设备管理审核批准 公司装备部审核批准 设备厂长 签章 调出单位填调拨单签字盖章 调入单位签字盖章 公司财务部签字盖章 公司装备部填报废处理单并签字盖章 厂设备管理签字盖章 调入单位签字盖章 公司财务部签字盖章 车间建立、 完善固定资产调拨、 封存、 闲置、 报废台帐 第一氧化铝厂设备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第一氧化铝厂所属车间( 站) 的全部生产设备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及定义 2.1引用文件《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2.2设备管理坚持设计、 制造与使用相结合, 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 修理、 改造与更新相结合, 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3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的规划、 购置、 安装调试、 使用、 维修、 改造、 更新和报废处理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 合理配置、 择优选购、 精确安装调试、 正确使用、 精心维护、 科学检修、 适时更新改造, 保持设备完好, 不断改进和提高设备装备水平, 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2.4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 采取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 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 2.5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包括: 主要设备利用率、 可开动率、 完好率、 大修理计划完成率、 事故( 故障) 停机率, 设备运行效率等。 3.职责 3.1第一氧化铝厂厂长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针、 政策及有关设备的规划、 规章制度, 把设备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对设备管理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 防止重生产、 轻管理、 轻维修、 拼设备的短期行为。重特大设备事故为零和主要设备大修理计划完成率应列入分厂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3.2第一氧化铝厂设备厂长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贯彻执行设备管理大纲及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组织制定分厂设备管理的发展规划、 规章制度、 定额等技术资料, 确保生产设备安全、 稳定、 经济、 高效运行。 3.3第一氧化铝厂厂长和车间主任是分厂、 车间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区域点检员、 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具体负责本区域、 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贯彻执行设备管理大纲及有关规章制度及规程, 负责本区域、 车间的设备基础管理及设备维护、 点检、 检修等日常设备管理业务, 确保生产设备安全稳定、 经济、 高效运行。 3.4第一氧化铝厂设备管理部门包括 3.4.1分厂装备能源科: 其业务受分厂设备副厂长和装备能源部领导, 负责本分厂设备基础管理及设备维护、 检修、 更新、 改造等综合管理。 3.4.2分厂装备能源科点检站: 其业务受分厂设备副厂长和装备能源科领导, 负责设备基础管理及设备维护、 检修、 更新、 改造等方面的现场部分。 3.4.3车间是设备管理的基层单位, 其设备管理工作由车间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和领导。车间的操作工人负责按有关规定的规程进行设备日常点检和运行操作; 车间维护工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业务。 3.5.点检方、 生产方、 检修方的职责具体划分见附录一 4.管理内容 4.1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4.1.1做好设备的规划、 选型、 购置, 及时为生产提供技术上先进、 经济上合理、 生产上适用的技术装备。 4.1.2关键设备、 进口设备选型、 购置, 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 先进性和有利于设备维修等要求, 并上报上级部门。 4.1.3对生产、 安全、 环保、 能耗、 配套、 耐用、 计量等有特殊要求的设备购置, 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4.2关键的非标设备制作, 必须组织设备管理、 维修、 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 并严格按照审定后的设计方案做好设备的设计、 制造工作。并保存好技术资料。 4.3进口设备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4.3.1进口设备到达后, 应及时安装、 调试和投入使用, 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4.3.2进口设备的备品配件应立足于国内制造, 实现国产化。对国内一时制做不了的或制做不经济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 4.4属于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 在安装前和安装后投运时, 必须到技术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审批及安装检验手续、 办理使用证件等手续。 4.5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5.1车间( 站) 要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 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及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 4.5.1.1在设备的使用、 维护和保养工作中, 车间( 站) 负责日常基础管理实施工作, 装备能源科负责检查、 监督、 指导和考核。 4.5.1.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对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 起重运输、 动力等设备的操作人员, 必须持技术质量监督局培训考试核发的特种操作人员操作证上机操作, 并定期复查。 4.5.1.3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 使用、 维护规程及岗位责任制。主要设备要实行定机、 定人、 定职责; 多人使用的设备或机组由班长或组长负责, 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公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 4.5.1.4实行以经济型状态预知维修的设备管理新模式, 明确点检、 检修, 生产三方的职责, 使检查和故障处理落到实处, 避免故障的发生或发展, 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严格执行《山西分公司设备点检管理制度》和《山西分公司设备状态监测管理办法》。4.5.1.5加强设备润滑工作管理, 装备能源科、 车间( 站) 明确润滑员, 严格执行《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第一氧化铝厂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4.5.1.6加强设备防腐工作, 要积极应用设备防腐的新材料、 新技术等防腐措施。严格执行《山西分公司设备及设施防腐管理制度》。 4.5.1.7积极开展设备管理的各种竞赛活动, 调动全员参与设备管理的积极性。 4.5.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组织点检站、 车间( 站) 对动力、 起重、 运输、 仪器仪表、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等设备进行维护、 定期检查、 监测、 校验和预防性试验, 消除隐患, 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5.3设备的检修 4.5.3.1装备能源科点检站、 检修车间要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月度计划纳入分厂月度生产经营计划, 装备能源科点检站组织好设备检修计划落实, 严格设备检修的计划管理, 实行月计划、 周计划、 日计划管理, 严格考核非检修计划项目。 严格执行《山西分公司固定资产检修管理制度》和《山西分公司大修理管理制度》, 规范设备检修行为, 适应设备管理新模式, 坚持”应修必修, 修必修好, 修改结合”原则。强化推行零故障管理体系。 4.5.3.2根据设备特点和生产具体情况, 正确选择维修方式, 提高维修效率, 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功能, 延长设备寿命。 4.5.3.3设备检修要制定正确的检修方案, 要严格遵守检修规程, 执行检修质量标准, 确保检修质量。 4.5.3.4加强对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 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及修理周期, 编制设备的年度大修计划, 并将大修理计划纳入分厂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4.5.3.5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 做到计划准确, 领用及时, 消耗合理, 储备合理, 并做好保管维护工作。 4.5.3.6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 装备科点检站要组织好修旧利废工作, 节约备件费用。装备能源科点检站组织好修旧的验收工作和装备科组织好大件的外委修复工作。 4.5.3.7积极开展好设备检修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协作工作, 积极培养质量较高的检修队伍, 确保检修的及时、 稳定和可靠, 降低设备维修成本。 4.6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4.6.1车间( 站) 、 装备能源科及相关的管理、 技术人员应参与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年度计划、 中长期计划。积极参与组织落实。 4.6.2关键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 必须事先进行技术交流和技术经济论证, 并按有关规定送报审批。 4.6.3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 应当报废更新: 4.6.3.1经过预测, 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4.6.3.2设备老化、 技术性能落后、 耗能高、 效能低、 经济效益差的。 4.6.3.3大修虽能恢复, 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6.3.4严重污染环境, 危害人身安全健康, 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6.3.5其它应当淘汰的。 4.7出租、 转让或者报废, 必须遵守中国铝业公司的有关规定。 装备科点检站、 车间( 站) 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对闲置设备的出租、 转让等调剂利用工作, 充分发挥其作用。 4.8管理的基础工作 4.8.1车间( 站) 、 装备能源科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交接、 档案、 管理和考核等制度。凡设备新购、 制造、 安装、 大修、 改造等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制度办理。车间( 站) 、 装备能源科建立能反映设备数量、 价值、 制造单位、 出厂( 投产) 日期、 技术特征、 运行动态、 维修动态、 技术状态、 配套等情况的设备卡片、 台帐及档案, 并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的运行、 维护、 使用、 检修、 点检、 事故( 故障) 、 试验等项记录制度。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图纸资料及电气一次、 二次接线图和管网图。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的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及统计报表制度。 4.8.3积极推进设备管理信息化的开发应用工作, 提高管理效率。 4.8.4装备能源科要会同车间( 站) 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 材料消耗定额, 备品备件的消耗定额、 储备定额。 4.8.5装备能源科、 车间( 站) 应当向设备管理的上级部门及时报送设备管理的统计报表。设备管理的统计指标执行分公司制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及要求。 4.9发生设备事故必须如实上报。 设备一旦发生故障, 装备能源科、 车间( 站) 要积极组织抢修, 恢复设备性能。并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分析,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设备事故的分类标准及管理办法按分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4.10教育与培训 对在职的主管设备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 点检员、 设备管理与维修方面的专业人员, 要有计划的进行多层次、 多渠道和多形式的设备管理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教育。装备 能源科、 车间( 站) 要会同人力资源科, 制定对设备操作人员、 维修人员的培训计划, 有计划的进行技术培训, 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设备管理人员、 点检员和操作、 维修人员的培训考核成绩要记入职工个人技术培训档案, 作为聘用、 提职和晋升的依据。 5奖励与惩罚 5.1对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职工和单位应当给予奖励。 5.2严格执行《第一氧化铝厂设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月度考核, 季度评比。 5.3因设备管理混乱, 管理严重滑坡而影响生产的, 应限期整改, 并视其情节轻重, 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5.4对玩忽职守, 违章指挥, 违反设备操作、 使用、 维护检修规程, 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 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点检方、 生产方、 检修方的职责 一、 点检方—点检站的职责 1.协助制定、 修改设备操作规程。 2.制定、 修改设备的润滑标准、 维修技术标准和维修作业标准。 3.编制、 修订设备的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标准。 4.编制、 修订设备的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计划。 5、 编制、 修订和完善设备的备件消耗定额, 及时补充新增设备的备件消耗定额, 并及时申请备件编码。 6.按照定期点检标准和定期点检计划, 凭借”五感”和简单诊断仪器进行定期点检, 对主要设备实施劣化倾向管理。 7.对岗位操作人员的日常点检进行培训、 监督、 检查、 指导、 考核, 对不符合标准的日常点检作业提出处理意见, 书面通知所在车间并作好相应记录。 8.每天查看日常点检作业卡和有关记录, 有问题时应及时查明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 并及时通知生产方值班室和操作人员, 或根据检修范围划分安排检修车间或检修任务单通知检修方进行处理; 不需或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 制定措施、 方案, 可纳入月检修计划代系统停车后进行处理, 并做好记录。 9.对进行定期点检作业发现的问题亦按上条处理, 并做好记录。 10.对定期点检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缺陷, 要及时通知生产车间相关领导, 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 并留底; 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 以书面形式制定防范措施, 报主管领导审批后, 通知相关方执行。 11.参加设备的特大、 重大事故的调查、 分析处理; 在有授权时, 负责组织一般以下设备事故( 故障) 调查、 分析、 处理工作, 事故报告报装备能源科; 每月召开设备事故( 故障) 统计分析会, 制定防范措施。 12.编制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材料、 备件需用计划, 交装备能源科汇总。 13.安排设备的检修工程并进行现场管理, 对检修质量、 进度、 工期、 安全进行考核。每天不少于两次现场检查, 对于紧急抢修项目必须全过程监查。制定或审批大、 中、 小修及重点设备检修的施工组织网络。 14.将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及时登录在计算机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内。 15.对技改、 开发等项目, 设备的施工、 安装、 调试等积极参与, 收集资料、 信息, 并及时编制相关规程及备件目录。 16.对设备的薄弱环节积极提改进建议, 审定生产方、 检修方提出的一些改进措施,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17.组织熟料窑、 高压溶出和焙烧炉系统的检修定活会议。 18.监督、 检查、 考核生产方、 检修方设备管理职能的落实情况及检修项目完成情况。 19.及时做好设备试车、 交工、 验收、 结算工作。 20.专职点检员负责对本区域所有问题( 自己检查的、 岗位反映的、 施工现场督查的) 及时填写到督查日报上。 21.点检站有关人员每天7: 00以前把前一天及夜间反映的问题汇总。 22、 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 检验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校验工作, 并及时做好相关软件记录。负责压力容器以及压力管道的测厚, 做好记录并做劣化倾向分析并提出意见, 对检查或校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做好检修记录。 二、 生产方—生产车间的职责 ㈠生产车间 1.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并负责对设备严格按照规程正确操作、 使用的管理。 2.对岗位操作人员的日常点检和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 紧固、 润滑、 清扫、 防腐等设备维护工作进行管理。 3.对检修车间自检、 检修分厂内检和外委检修、 大修工程参与过程监督、 检查、 验收, 确保24小时有人监督。 4.参与所有设备事故的调查、 分析处理, 并认真组织防范措施的实施。 5.对技改、 开发等项目进行过程参与管理。 6.对设备操作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提改进建议( 书面) 。 7.负责设备检修项目的搜集、 整理, 并参加大型设备检修定活会。 8.监督点检方、 检修方工作, 并对点检方、 检修方工作提出评价和改进建议。 9.定期做好设备加油、 换油工作。 10.负责监督检修方的检修工期、 质量、 进度、 安全。 11.为设备检修创造安全作业条件, 负责做好设备检修前的停车、 断料、 断汽、 放料、 卸压和断电等施工安全的确认。 12.进行修旧利废活动, 降低材料、 备件费用。 13.影响熟料窑、 高压溶出和焙烧炉运行的临停次数、 台时和运转率控制在考核范围之内 。 14、 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对车间所属固定资产妥善保管, 确保设备及各零部件、 仪器、 仪表的完整。 15、 负责车间现场压力表及安全附件的建档并提报校验计划。 16、 配合点检站做好工艺备件的计划申报及储备工作。 17、 负责本车间的星级设备达标管理以及体系认证管理工作。 18.生产车间值班室每天早上6: 30前, 对本车间需要处理的问题及设备缺陷汇总后报点检站。 19.生产方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车间设备主任, 并负责车间部分软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㈡设备岗位操作工 1.按照设备操作规程、 设备维护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2.按日常点检作业卡要求, 用”五感”和简易诊断仪器对设备规定部位进行检查, 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征兆, 如噪声、 温度、 泄漏、 振动、 异味等异常情况, 汇报并及时做好记录。 3.按润滑作业卡要求, 进行各种手动润滑作业, 如手动干油泵、 油枪、 油杯、 油壶润滑和油池润滑的补油、 换油等, 对各种集中润滑装置、 润滑油站、 液压油站进行管理。 4.简单的设备调整及维修作业, 即生产工人力所能及的螺栓紧固、 更换, 皮带、 制动器、 弹簧调整, 对轮胶圈、 柱销、 尼龙棒更换等。 5.设备及环境的卫生清扫、 清理。 6.对当班日常点检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不能处理时, 立即汇报车间值班室, 联系检修方处理, 或通知专职点检员和调度室进行复核和确认( 节假日和夜班通知调度室) 。 7.交接班时, 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清楚。 8.各种记录必须真实、 具体, 对一些隐患, 如振动、 温度、 压力、 裂纹等有条件的要有量化记录显示。 9.参与所有设备事故的调查、 分析、 处理。 10.参与设备检修的过程管理。 三、 检修方—检修车间的职责 1.根据分公司设备管理划分范围的规定, 负责所辖区域设备的检查、 维护和检修工作。 2.组织员工完成所承担的设备检修及日常维护工作, 不断提高设备性能水平, 保证主辅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 3.对技改、 开发等项目的设备、 设施等的流程、 工作原理、 控制方法等要及时了解、 熟悉。 4.对设备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 5.参与检修后设备事故的调查、 分析、 处理。 6.进行检修作业时, 必须完善安全手续及采取安全措施, 现场悬挂安全文明施工牌, 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7.对变配电室及大型电机, 按要求点检, 对相关电气设备、 设施进行维修。 8.负责电、 钳、 焊日常检修所需材料的计划、 领用和管理工作。 9.负责备件计划的申报、 领用和管理, 加强修旧利废工作, 降低成本。 10.根据车间所担负的工作, 明确班组职责范围, 合理调动人力、 物力, 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 全面完成分厂、 车间的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 11.负责所辖设备、 场地及分配的卫生区的清洁卫生, 达到设备及环境整洁、 标志清楚、 无泄漏等。 12.影响熟料窑、 高压溶出和焙烧炉系统运行的临停次数、 台时控制在考核范围之内。 13.接受任务完成率、 检修质量合格率、 检修工期保证率达100%。 14.负责电、 钳、 焊等各工种的日常培训工作, 提高员工技术素质。 15、 运行电工要配合生产车间或检修施工的需要, 对设备的停送电工作进行负责。 15.按照第一氧化铝厂要求, 及时报送各种信息报表。 第一氧化铝厂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氧化铝厂车辆的使用、 维修原则、 办法和要求。 1.2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包括以下设备: 1、 轿车、 工具车。2、 装载机、 推土机。3、 小四轮、 小翻斗。 2 职责 2.1 装备能源科职责 ⑴ 装备能源科是全分厂机动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机动车辆的方针、 政策、 法规。 ⑵ 负责第一氧化铝厂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 做好建立台账、 封存、 启封、 调拨、 报废更新和残值的处理工作。 ⑶ 负责机动车辆购买保险和理赔工作。 ⑷ 负责机动车辆大修计划的编排、 实施、 验收、 决算及修理费用1000元以上的外委零修业务。 ⑸ 负责机动车辆备件的采购、 保管和收发工作。 ⑹ 代表第一氧化铝厂联系、 协调、 办理与地方管理、 执法部门( 交通局、 运管所、 环保局及交警大队) 的有关业务。 2.2 使用单位职责 ⑴ 贯彻分厂机动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⑵ 根据生产实际, 合理调度、 组织好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搞好成本核算, 发挥汽车车辆的最佳效能。 ⑶ 负责机动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使机动车辆的技术管理规章落实到实处; 负责建立健全机动车辆技术档案并认真填写。 ⑷ 负责机动车辆零修和维护工作, 提高车辆完好率。 ⑸ 负责机动车辆有关手续和费用的办理。 ⑹ 配合交警大队和农机部门搞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3 车辆管理 3.1 运行管理 3.1.1 车辆运行前装备应齐全完好 3.1.1.1 经常性装备应符合GB7285—87《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3.1.1.2车辆运输超长、 超宽、 超高等特殊货物, 适应季节性运行和特殊条件下使用时, 应根据需要增加临时性装备。 3.1.1.3 运输危险货物时, 车辆的装备应符合交通部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1.2 车辆装载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3.1.2.1车辆的额定载质量, 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严禁超载运行。 3.1.2.2车辆增载必须符合交通部1988年颁发的《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1.3 新车、 大修后的汽车、 以及装用大修发动机或新发动机的汽车, 走合期必须按说明书中的走合期要求执行。 3.1.4 车辆的驾驶人员, 应由取得相应车辆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未取得相应驾驶证的人员不得驾驶。 3.1.5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检验与安全检查制度, 做好出车前、 行进中和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工作, 发生故障,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 3.1.6 各车辆使用单位必须加强车辆运行消耗的考核管理工作。 3.1.7 装备能源部依照国家有关标准每年组织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检验合格的车辆发给年度检验《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车辆使用单位方可使用, 未取得《合格证》的车辆不得使用。 3.2 技术档案管理 3.2.1 各车辆所属单位必须建全《汽车车辆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档案必须认真、 如实填写, 妥善保管。 3.2.2 车辆调拨和过户时《汽车车辆技术档案》随车一并移交, 车辆大修时档案随车进厂, 由承修单位填写修理情况。 3.3 维修管理 3.3.1 汽车车辆修理实行”定期检测, 强制维护, 视情修理”的原则。 3.3.2 汽车车辆修理实行先内后外的原则安排检修, 检修分厂大修厂能够承担的检修和保养, 不得外委。 3.4 计划管理 3.4.1 大修计划管理按《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办法》执行。 3.4.2 维修计划由各车辆使用单位编制, 每月按要求时间报装备能源科。 3.5 施工管理 3.5.1大修施工管理 大修施工管理程序按《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大修理管理办法》执行。 3.5.2 保养维护 车辆的一级维护, 季节性维护由使用单位负责实施, 其余内委由吊运部大修厂负责实施。外委由装备能源科负责申报。 3.5.3 零小修 有修理能力的单位负责自有车辆的零小修施工, 无修理能力的单位其零小修内委由检修分厂大修厂负责实施, 外委由装备能源部负责实施。 3.6 报停与封存 3.6.1 车辆报停 因部分总成件或零部件损坏, 预计在一月以上无法修复及等待淘汰、 报废或已淘汰报废未处理的车辆, 要向装备能源部报停。 3.6.2 车辆封存 因生产任务不足, 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车辆( 必须是完好车或基本完好车) 如不列入闲置, 则需办理车辆封存手续。封存车辆恢复使用时, 须办理启封手续。车辆的封存与启封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装备能源部审批, 财务依据”封存( 启封) 单”计提折旧。 3.6.3凡停驶和封存的车辆必须及时上交牌照、 行驶证和附加费本, 避免发生不该发生的费用。 3.6.4 停封车辆, 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维护, 不得随意拆卸或挪用零部件。 4 报废与处理 4.1 车辆报废 4.1.1 车辆经长期使用, 车型老旧, 性能低劣, 物料超耗严重, 维修费用过高, 继续使用不经济、 不安全的应予以报废, 车辆报废按《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4.1.2报废审批程序和要求按《第一氧化铝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4.2 报废或闲置车辆的处理 4.2.1车辆达到报废条件按国家规定上交车辆、 牌照、 行驶证、 附加费本等。 4.2.2对个别达不到报废条件的车辆, 但经济效益差或闲置, 由装备能源部审核, 主管总经理审批后变卖, 变卖实行公开拍卖, 变卖资金上交公司财务部, 变卖的车辆必须办理转户手续。 5 改装与更新 5.1 车辆的改装 5.1.1车辆需改装, 由车辆所属单位申请, 装备能源科组织论证报装备能源部审批, 并在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5.1.2 批准改装的车辆, 由计划经营部立项, 到主管部门认定的厂家实施。 5.2 车辆更新 使用单位依据旧车报废情况和生产实际需要更新时, 应填写更新申请报装备能源科, 由装备能源科牵头组织经过论证报主管审批后, 报装备能源部立项更新。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氧化铝厂设备润滑工作的程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第一氧化铝厂设备润滑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定义 2.1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2.2设备润滑 ”五定” 定点: 确定每台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 定质: 各润滑点按指定的润滑油脂牌号加油。 定量: 各润滑点按规定的测量加油。 定期: 各润滑点按规定的时间, 取样化验、 加油、 换油、 换油和清洗储油箱。 定人: 明确每个润滑点定期加油、 换油的责任者 3职责 3.1装备能源科负责组织制定设备润滑规章制度。 3.2点检站负责各车间设备润滑技术和润滑管理业务指导, 督促各车间润滑技术工作的开展, 组织分厂润滑技术和管理的培训工作, 并检查各车间的执行情况。每月对分厂的润滑工作( 油品消耗情况、 无泄漏治理情况) 进行统计和分析。 3.3点检站负责推广使用设备润滑新材料, 研究治理泄漏新技术, 不断提高设备润滑技术水平, 消除跑冒滴漏。 3.4对需要化验的润滑油品, 由点检站填写化验委托单, 车间负责送验。 3.5车间岗位操作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按润滑”五定”卡片对设备进行润滑, 严格执行润滑油的”三级过滤”和”三清洁”制度, 保证油脂纯洁、 油具清洁、 油路畅通 3.6 车间设备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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