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铁路工程建设
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条文汇编
轨道工程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2009年7月
铁路工程建设
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条文汇编
轨道工程
中国铁道出版社
2 0 0 9年·北京
铁路工程建设
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条文汇编
轨道工程
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
(100054,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西街8号)
出版社网址:http://tdoress.tdpress.com
北京兴顺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 Inrtl×l 230 mm 1/64
印张:O.375字数:25千字
2009年7月第1版2009年7月第1次印刷
书号::15113·3035定价: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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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部电话:路(021)73170,市(010)51873172
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原材料质量
控制标准条文汇编》的通知
建技[20091201号
为进一步推进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化工作,确保原材料质量,从源头上抓好铁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现印发《铁路工程建设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条文汇编》(以下简称“本汇编”),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认真执行。
一、本汇编以现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体现了铁路工程主要专业中的原材料检验验收、质量管理要求,对加强铁路工程施工现场原材料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本汇编对本单位原材料质量控制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三、铁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为依据,各单位在使用本汇编过程中应注意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条文的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相应内容。
《铁路工程建设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条文汇编》单行本,由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二OO九年七月二日
前 言
为了进一步推进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化工作,确保原材料质量,从源头上抓好铁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根据铁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铁道部建设管理司组织编制了《铁路工程建设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条文汇编》(以下简称“汇编”)。
原材料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本汇编以现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对铁路工程主要专业中的原材料检验验收、质量管理标准条文进行分类汇总,便于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原材料质量控制和管理,对确保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汇编按照混凝土与砌体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轨道工程、站场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分为七个分册编制。其中,路基、桥涵、隧道、轨道工程按照客运专线、客货共线分为两大类,将原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条文进行分类汇总,方便现场人员对照使用。本册为给水排水工程分册。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为依据,各单位在使用本汇编进行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条文的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相应内容。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寄交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38)。
目 次
(I)客运专线……………………………………………
1原材料质量控制基本规定…………………………
2道砟………………………………………………
3钢筋………………………………………………
4混凝土原材料………………………………………
5沥青混凝土用原材料………………………………
6水泥沥青砂浆用原材料……………………………
7防水层、保护层用原材料…………………………
8连接件原材料、锚固剂、防腐材料………………
(Ⅱ)客货共线…………………………………………
9原材料质量控制基本规定…………………………
10底砟……………………………………………
11道砟……………………………………………
12钢筋原材料………………………………………
13混凝土原材料……………………………………
14 CA砂浆用原材料…………………………………
15隔离层材料………………………………………
16防水层、保护层及伸缩缝材料…………………
(I)客运专线
1原材料质量控制基本规定
1.1原材料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
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1.2原材料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应按现行有关标准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对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点数符合标准规定的百分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2道 砟
2.1道砟应按规定进行建场检验、生产检验和出场检验。
· 1·
建场检验和生产检验由铁道部指定单位进行,出场检验由采石场进行。
2.2道砟材质应符合铁路碎石道砟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同一级别的道砟,每50 000 m3为一批,不足50 000 m3时亦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现行铁路碎石道砟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2.3道砟进场时的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应符合铁路碎石道砟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且连续进场的道砟,每5 000m3为一批,不足5000m3时亦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1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20%进行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采用筛分、专用量规检测或特定检验;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检验报告,并进行见证检验。
2.4无砟轨道线间及两侧堆码石砟材质及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且连接进场的堆砟,施工单位每1 000 m3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检测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10%。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试验。
[备注]《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5.1.3、5.2.1、5.2.2、5.3.1、5.3.2、5.4.1、5.4.2
.2.
条,《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第9.11.1条。
3钢 筋
3.1钢筋进场时,必须对其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批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r’701)等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 t为一批,不足60 t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
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批进行抽样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并随机抽样进行见证
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3.2钢筋保护层垫块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垫块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结构本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规定数量制作试件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按规定方法试验。
3.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备注]《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第7.3.2、7.4. 3、8.2.10、8.2 12、9.5.4、9.5.5、9.8.3、9.8.8、9 .9.5、9.9 .6、10.4 3、10.4 .4 、10.7.3、10.7.4、10.8.7、10.8.8、11.3.4、11.3.5、11.6.3、11.6.4、12.4_3、12,4.4、12.6.3、12.6.4、12.8.3、12.8.4、13.2 3、13.2.4、13.4.4、13.4.5条。
4混凝土原材料
4.1 水泥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表4.1—1的规定。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1水泥的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1
比表面积
≤50 m2/kg(对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水泥)
2
80µm方孔筛筛余
≤10.0%(对普通硅酸盐水泥)
3
游离CaO含量
≤1.0%
4
碱含量
≤0.80%
5
熟料中C3A含量
非氯盐环境下不应超过8%氯盐环境下不应超过10%
6
氯离子含量
不宜大于0.10%(钢筋混凝土)
≤0.06%(预应力混凝土)
注:1 当骨料具有碱一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
2 CA0及以上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4·
表4.1-2水泥的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质量证明
文件检查
抽样试验检验
1
比表面积
√
每厂家、每品种、每批号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1任何新进货源;2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的水泥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水泥。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散装水泥每500t(袋装水泥为200t)为一批,不做上述数量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2
烧失量
√
√
3
游离CaO含量
√
√
4
MgO含量
√
√
5
SO3含量
√
√
6
CL—含量
√
√
7
细度
√
√
√
8
凝结时间
√
√
√
9
安定性
√
√
√
10
强度
√
√
√
11
碱含量
√
√
12
助磨剂名称及掺量
√
13
石膏名称及掺量
√
14
混合材名称及掺量
√
15
熟料C3A含量
√
4·2矿物掺和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1~3的规定。
表4.2—1粉煤灰的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C50以下混凝土
C50及以上混凝土
1
细度(%)
≤20
≤12
2
Cl一含量(%)
不宜大于0.02
3
需水量比(%)
≤105
≤100
4
烧失量(%)
≤5.0
≤3.0
5
含水率(%)
≤1.0(对干排灰)
6
S03含量(%)
≤3
7
CaO含量(%)
≤10(对于硫酸盐侵蚀环境)
8
游离CaO含量(%
F类粉煤灰:≤1.0
C类粉煤灰:≤4.0
9
安定性(雷氏夹沸煮后增加距离,mm)
C类粉煤灰:≤50
注:因条件所限当烧失量指标达不到表中要求时,在其他指标符合表中要求的情况下,经试验证明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烧失量指标可适当放宽,但用于C50以下混凝土时不得大于8%,用于C50及以上混凝土时不得大于5%。
F类粉煤灰系由无烟煤或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c类粉煤灰系由褐煤或次烟煤煅烧收集的粉煤灰。
·6·
表4.2—2磨细矿渣粉的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技术要求
l
MgO含量(%)
≤14
2
S03含量(%)
≤4
3
烧失量(%)
≤3
4
Cl一含量(%)
不宜大于0.02
5
比表面积(m。/kg)
350~500
6
需水量比(%)
≤100
7
含水率(%)
≤1.0
8
活性指数(%)(28 d)
≥95
表4.2—3硅灰的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技术要求
l
烧失量(%)
≤6
2
Cl一含量(%)
不宜大于0.02
3
Si02含量(%)
≥85
4
比表面积(m3/kg)
≥18 000
5
需水量比(%)
≤125
6
含水率(%)
≤3.0
7
活性指数(%)(28 d)
≥85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7·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质量证明
文件检查
抽样试验检验
粉煤灰
细度
√
每品种、每料源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1任何新进货源;2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的产品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产品。施
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产品每120t为一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烧失量
√
√
√
含水率
√
√
需水量比
√
√
√
三氧化硫含量
√
√
氧化钙含量
√
√
碱含量
√
√
CL—含量
√
√
游离CaO含量(%)
√
安定性
√
√
磨细矿渣粉
比表面积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烧失量
√
√
√
氧化镁含量
√
√
三氧化硫含量
√
√
CL—含量
√
√
含水率
√
√
流动度比
√
√
√
碱含量
√
√
活性指数
√
√
硅灰
烧失量
√
同上
√
同上
√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产品每30t一批,不足30t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CL—含量
√
√
SiO2含量
√
√
比表面积
√
√
√
需水量比
√
√
√
含水率
√
√
活性指数
√
√
√
·9·
4.3 细骨料的质量要求和选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宜使用山砂,不得使用海砂。
2细骨料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4.3—1的规定。
表4.3—1 细骨料的累计筛余百分数(%)
级
配
区
筛
孔
尺
寸
mm
I 区
Ⅱ 区
Ⅲ 区
10.0
0
0
0
5.00
10~0
10~0
10~0
2.50
35~5
25~0
15~0
1.25
65~35
50~10
25~0
0.63
85~7l
70~41
40~16
0.315
95~80
92~70
85~55
0.160
100—90
100—90
100~90
除5.00mm和0.63 mm筛档外,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4.3—1中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不应大于5%。
3细骨料的粗细程度应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级,其细度模数分别为:
粗级 3.7~3.1:
中级 3.0~2.3:
·1 n.
细级 2.2~1.6 。
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中级细骨料。当采用粗级细骨料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或胶凝材料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细级细骨料时,宜适当
降低砂率。
泵送混凝土、抗渗混凝土宜选用中级细骨料。
当所用细骨料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表4.3—1的要求时,应采取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后,方可允许使用。
4细骨料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循环浸泡法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重量损失不应大于8%。细骨料的吸水率不应大于2%。
5采用天然河砂配制混凝土时,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表4.3_2的规定。
表4.3-2砂中有害物质限值
项目
质量指标
<C30
C30一C45
≥C50
含泥量(%)
≤0.5
泥块含量(%)
≤0.5
云母含量(%)
≤0.5
轻物质(%)
≤0.5
CL_含量
≤0.02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03,%)
≤0.5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深于标准色,则应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小于0.95
当砂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采用。
6细骨料的碱活性应首先采用岩相法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类型进行检验,然后采用砂浆棒法进行检验,细骨料的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10%,否则应按表4.3—3的
要求采取技术措施。
7当采用以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配制混凝土时,人工砂经亚甲蓝试验判定后,石粉含量应符合表4.3一4的规定,压碎指标值应小于25%。
表4.3一4人工砂中石粉含量限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
C30一C45
≥C50
石粉含量(%)
MB<1.40
≤10.0
≤7.0
≤5.0
MB≥1.40
≤5.0
≤3.0
≤2.0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12·
表4.2--4细骨料的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1
细度模数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①任何新选料源;②连续使用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达一年。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
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每400 m3。(或600 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其中有机物含量每3月检验一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2
吸水率
√
3
含泥量
√
√
4
泥块含量
√
√
5
坚固性
√
6
云母含量
√
√
7
轻物质含量
√
√
8
有机物含量
√
√
9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10
CL—含量
√
11
碱活性
√
12
石粉含量
√
√
13
压碎指标
√
√
·13·
[备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1.4.2条。
4·4粗骨料的质量要求和选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
2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在严重腐蚀环境条件下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1/2),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配制强度等级C50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圆孔筛)不应大于25 mm。
3粗骨料应采用二级级配或多级级配,其松散堆积密度宜大于1 500 kg/m。,紧密空隙率应小于40%,吸水率应小于2%(用于干湿交替或冻融环境条件下的混凝土应
小于1%)。
4当粗骨料为碎石时,碎石的强度可用岩石抗压强度表示,且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施工过程中碎石的强度可用压碎指标值进行控制,且应符合表4.4—1的规定。对于压碎指标值不符合表4·4—1规定的碎石,应通过试验,建立岩石抗压强度与压碎指标值的对应关系,确认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小于1.5且混凝土的力学及耐久性能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14·
若粗骨料为碎卵石,碎卵石的强度应用压碎指标值表示,且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粗骨料的压碎指标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
≥C30
岩石种类
沉积岩(水成岩)
变质岩或深成火成岩
火成岩
沉积岩(水成岩)
变质岩或深成火成岩
火成岩
碎 石
≤16
≤20
≤30
≤l0
≤12
≤13
碎卵石
≤16
≤12
注:沉积岩(水成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深成的火成岩包括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
5粗骨料的坚固性可用硫酸钠溶液循环浸泡法进行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重量损失率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粗骨料的坚固性指标
结构类型
混凝土结构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重量损失率(%
≤8
≤5
6 粗骨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15·
表4.4---3粗骨料的有害物质含量(%)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项
目
<C30
C30~C45
≥C50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10
≤10
≤8
含泥量(%)
≤1.0
≤1.0
≤0.5
泥块含量(%)
≤0.25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03,%)
≤0.5
氯化物(以:NaCl计,%)
≤0.02
卵石中有机质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深于标准色时,应配制成混凝土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小于0.95
7粗骨料应采用岩相法检验其矿物组成。若粗骨料含有碱一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其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10%,否则应按《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2005]160号)第6.3.2条的要求采取技术措施。不得使用具有碱一碳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4一的规定。
[备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2005]160号)第6.2.4备.
·16·
表5.2—4粗骨料的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1
颗粒级配
√
之一时,检下列情况验一次:①任何新选料源;②连续使用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达一年。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
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细骨料每400 m3。(或600 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其中有机物含量每3月检验一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2
岩石抗压强度
√
3
吸水率
√
4
空隙率
√
5
压碎指标
√
√
6
坚固性
√
7
针片状颗粒含量
√
√
8
含泥量
√
√
9
泥块含量
√
√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11
有机物含量(卵石)
√
12
CL—含量
√
13
碱活性
√
·17·
4·5外加剂的性能应符合表4.5—1的规定。外加剂的匀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的要求。
表4.5—1外加剂的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指 标
1
水泥净浆流动度(mm)
≥240
2
NaL2S04含量(%)
≤10.0
3
Cl一含量(%:
≤0.2
4
碱含量 (Na20+0.658K20)(%)
≤10.0
5
减水率(%)
≥20
6
含气量(%)
用于配制非抗冻混凝土时
≥3.0
用于配制抗冻混凝土时
≥4.5
7
坍落度保留值(用于泵送混凝土
30min
≥180
60min
≥150
8
常压泌水率比(%)
≤20
9
压力泌水率比(用于泵送混凝土时)(%)
≤90
10
抗压强度比(%)
3d
≥130
7d
≥125
28d
≥120
11
对钢筋锈蚀作用
无锈蚀
12
收缩率比(%
≤135
13
相对耐久性指标(%,200次)
≥80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_2的规定。
·18·
表4.5.2外加剂的检验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质量证明
文件检查
抽样试验检验
1
匀质性
√
每厂家、每品种、每批号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1任何新进货源;2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的产品达6个月及出厂日期达6个月的产品。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产品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试验一次;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2
水泥静浆流动度
√
√
3
硫酸钠含量
√
√
4
CL—含量
√
√
5
碱含量
√
√
6
减水率
√
√
√
7
塌落度保留值
√
√
8
常压泌水率比
√
√
√
9
压力泌水率比
√
√
10
含气量
√
√
√
11
抗压强度比
√
√
√
12
对钢筋的锈蚀作用
√
√
13
耐久性指数
√
√
14
收缩率比
√
√
·19·
4.6拌和用水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拌和用水可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来源的水时,水的品质应符合表4.6一l的要求。
表4.6—1拌和用水的品质指标
项 目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ph值
>4.5
>4.5
>4.5
不溶物(mg/L)
<2 000
<2 000
<5 000
可溶物(mg/L)
<2 000
<5 000
<10 000
氯化物(以cl一计) (mg/L)
<500
<l 000
<3 500
硫酸盐(以SO42计)(mg/L)
<600
<2 000
<2 700
碱含量(以当量Na2O计)(mg/L)
<1 500
<1 500
<1 500
2用拌和用水和蒸馏水(或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水泥净浆试验所得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得大于30 min,其初凝和终凝时间尚应符合有关水泥的国家标准的规定。
3用拌和用水配制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28 d抗压强度不得低于用蒸馏水(或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拌制的对应砂浆或混凝土抗压强度的90%。 .
4拌和用水不得采用海水。当混凝土处于氯盐锈蚀
·2n.
环境时,拌和用水中C1一含量不应大于200 mg/L。对于使用钢丝或经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拌和水中CI一含量不得超过350 mg/L。
5养护用水除不溶物、可溶物可不作要求外,其他项目应符合表4.6ml的规定。养护用水不得采用海水。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6—2的规定。
表4.6—2水的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抽样试验检验
pH值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
1新水源;2同一水源的水使用达到1年。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
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检验一次。
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不溶物含量
√
√
可溶物含量
√
√
氯化物含量
√
√
硫酸盐含量
√
√
碱含量
√
√
凝结时间
√
抗压强度比
√
[备注]《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第7.3.3、7.4.4、8.2.15、9.2.3、9.4.7、9·5·6、9.8.9、9.9.7、9.1 1.2、10.4.5、10.7.6、10.8.9、1 1.2.3、11.3.6、1 1.6.5、12.2.3、12.4.5、12.6.5、12.8.5、13.2.6、
13.4.7条。
·21·
5沥青混凝土用原材料
5.1沥青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5.2沥青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工班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监理单位检查报告。[备注]《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第7.8.1、7.8.2条。
6水泥沥青砂浆用用原材料
6.1水泥的质量应符合第4.1条的规定。
6.2拌制水泥沥青砂浆所用细骨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表6.2—1、6.2—2的规定。
表6.2-1 细骨料的颗粒级配要求
序号
筛孔尺寸(mm)
过筛物的质量百分比(%)
筛余物的质量百分比(%)
1
2.36
100
0
2
1.18
90~100
0~10
3
0.60
60~85
15~40
4
0.30
20~50
50~80
5
0.15
5~30
70~95
·22·
表6.2---2细骨料的技术指标
序号
项 目
单位
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1
细度模数
1.4~1.8
JGJ 52一2006
2
表观密度
g/cm3
≥2.55
3
吸水率
%
<3.0
4
泥块含量
%
<1.0
5
含泥量
%
<2.0
6
有机物(比色法)
比标准色浅
7
氯化物含量
%
<0.01
检验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每400 m3或600 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的次
数为施工单位的抽验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试验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
6·3拌和用水的质量和检验要求应符合第4.6条的规定。
6·4乳化沥青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6.4的规定。
·23·
表6.4乳化沥青性能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1
外观
浅褐色液体、均匀、无机械杂质
JC/T 797
2
颗粒电荷
+
JTJ 052-2000
3
恩氏黏度(25 ℃)
5~15
4
筛上剩余量(1.18 mm)
%
<0.1
5
储存稳定性(1 d,25℃)
%
<1.0
储存稳定性(5 d,25 ℃oC)
%
<5.0
6
低温储存稳定性(一5℃)※1
无粗颗粒或块状物
7
水泥混合性
%
<1.0
8
蒸发残留物
残留物含量
%
58~63
JTJ 052-2000
针入度(25 ℃,100 g)
0.l mm
60~120
针入度(25℃,100 g)
0.1 mm
40~100
溶解度(三聚乙烯)
%
>97
延度(15℃)
Cm
≥50
※1 当乳化沥青实际使用中经过低温储存和运输时,进行此项试验。
行此项检测。
※ 2当采用SBS改性沥青制备乳化沥青时,进行此项检测。
检验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乳化
·24·
沥青,每200 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验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的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抽样试验检验;监理单位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6·5 聚合物乳液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6.5的规定。
表6.5聚合物乳液的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序号
项 目
单位
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1
密度
g/cm3
1.0±0.1
GB/T 11175--2002
2
不挥发物
%
45±3
3
水泥混合物
%
<1
JTJ 052-T0657
4
Tg
℃
不低于一5℃
GB/T 11175--2002
检验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聚合物乳液,每50 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验一次;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的次数为施工
单位抽检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抽样试验检验;监理单位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6·6铝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25·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6.7水泥沥青砂浆各组成成分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备注]《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第8.4.1~6、9.7.1条。
7防水层、保护层用原材料
防水层、保护层的原材料品种、规格、性能、铺设、施工、检验应符合现行《客运专线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暂行技术条件》的规定。
[备注]《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第8.6.1、12.3.1条。
8连接件原材料、锚固剂、防腐材料
连接件原材料、锚固剂、防腐材料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技术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备注]《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第9.10.1条。
.26·
(Ⅱ)客货共线
9原材料质量控制基本规定
9.1原材料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9.2原材料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应按现行有关标准的抽样检验方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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