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团委发【2010】16号
中共团林苗族乡委员会
团林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工作的
意 见
各村支两委、乡级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水平的决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根据创建服务县的决定,结合我乡实际对乡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做如下工作意见:
2、独生子女考上筠连中学以上的重点高中(不含扩招生)一次性奖励500元。
3、“三结合”户子女考上筠连中学以上的重点高中(不含扩招生)一次性奖励300元。
4、独独生子女考上重点本科,一次性奖励1000元。
5、“三结合”户子女考上重点本科,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 计划生育 协会建设 意见
抄送:县委办 政府办 计生领导小组 县计生局
团林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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