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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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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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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调研报告
一、引言: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证券市场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方式实现了筹资与投资的对接,有效地化解了资本的供求矛盾和资本结构调整的难题。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但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状况
中国证券市场经过几十年的飞跃发展在交易品种、市场容量、交易手段、监管规则以及清算体系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很短的时间内走完了发达国家百余年的历程,确立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回顾十五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主要有如下几个重要特点。
1. 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轨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中国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行政审批制。 3月,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券发行制度由此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深刻变革,它大大加强了证券公司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维护“三公”原则、规范股票发行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前提。
(2)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逐步规范。经过 的发展,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颁布了禁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还经过一系列法规条例对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作出了规定, 等等。同时,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从网上发行技术手段、上市审批制度、交易清算制度、席位和账户管理、行情发布和通讯方式等方面对市场进行管理。所有这些,有力地促进了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规范。
2、证券市场的发行
当前,中国发行上市的证券品种已涵盖了股票(A股、B股、H股、N股)及其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认购权证、认沽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产收益计划、收费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等。资本市场为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促进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开辟了更为多样的直接融资渠道。首先是现在中国证券市场还是以股票为主,股票在市场中所占比重很大,而公司债融资在 重新开始之后,上市的品种也是寥寥无几,不利于上市公司运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其次投资基金比重偏低,由于基金在证券市场起着一定的稳定器的作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的波动。再次就是衍生产品种类少,这也是中国证券市场落后的一个重要表现,现在市场上衍生产品少,不利于分散投资风险,给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适合的投资品种。
4. 最新深交所交易规则
4月28日晚间,深交所发布最新消息称,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修订)》作出修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深交所交易主机9:25-9:30期间不再接受竞价交易申报;
二、是债券质押式回购和组合订单不再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
三、是债券协议大宗交易实行实时成交确认和行情揭示;
四、是证券处于临时停牌期间或停牌至收市的,深交所不再接受其协议大宗交易申报。
深交所还表示,本通知自 5月9日起施行,请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人等做好相关业务与技术准备工作。
1. 证券上市制度
(1)上市申请。证券发行者如想证券上市必须向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书;
(2)上市审查标准。证券交易所从维持公正的价格,确保证券的流通性及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制定了证券上市审查基准。其一是规模基准,表示规模的指标,或用股票、债券的发行额,或用公司的资本额。其二是经营基础基准,上市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成立年限和一定数额的纯资产额、纯利润额等,它是反映经营效益性和稳定性的指标,以提高证券投资的安全性。其三是证券持有分布基准,其目的在于赋予证券以足够的流通性,以避免大股东或债权人影响证券价格;
(3)上市公司管理。证券上市后,为保证上市证券的流通性,价格稳定性、证券投资收益性及降低投资风险,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4)停止上市基准。为维护交易所的信誉和保证上市证券的安全性,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停止上市基准,凡发生基准规定的情况的公司,其证券暂停上市,转为“整顿阶段”,一定时间后如暂停原因未能消除,公司的上市资格将被取消。
三、交易规模、交易程序、交易品种
1. 投资队伍壮大以及交易规模的增加
1998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相继推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允许三类企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入市,以及后来批准的QFII投资者和RQFII投资者等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发展。
回顾 大熊市,全年日均交易为1079亿元,约为前一年牛市的58%; 两市日均交易量为1.04万亿元,今年以来日均交易量为0.53万亿元,约为去年的51%。具体到月份来看, 熊市大底为10月份,日均交易量为517亿元,约为熊市开启前一个自然月( 10月)的27%;今年3月份日均交易量为0.51万亿元,约为 6月日均交易量的30%,2月份的比例为28%。
交易量可能在当前的基础上有13%的反转空间, 可能有100%的反弹空间。根据 大熊市的历史经验,大熊市交易量可能萎缩至牛市的58%,根据这个比例, 全年的日均交易量可能达到6021亿元,而截至当前今年的日均交易量约为5325亿元,那么将有13%的反转空间。以保守的估计, 市场日均交易量可能恢复至1.21万亿元,那么相对于 预估的6021亿元,则有100%的反弹空间。
- 年历年A股日均交易量(亿元)
2. 证券交易程序
证券交易程序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已上市证券所遵循的规定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结算几个阶段。
2.1 开户
开户有两个方面,即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投资者买卖证券的第一步是要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用来记载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数量和相应的变动情况。开立资金账户。资金账户用来记载和反映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货币收付和结存数额。
2.2 委托
委托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委托指令有多种形式,能够按照不同的一句来分类。当前,中国经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均采用电脑报价方式。
2.3成交
证券交易所普遍采用价格优先原则为第一优先原则,中国采用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结算结算包括清算和交收,清算分为证券清算和资金清算。对于记名证券而言,完成清算和交收,还有一个登记过户的环节。完成登记过户,证券交易过程才告结束。
3. 证券交易的种类
按交易对象品种划分四种: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其它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3.1 股票交易:股票交易是以股票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3.2 债券交易:债券交易是以债券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3.3 基金交易:证券投资基金是指经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 基金分类: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1)封闭式基金:在成立后,基金管理公司能够申请其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如果获得批准,则投资者就能够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基金份额。
(2)开放式基金: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是经过基金管理公司和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的柜台,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3.4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包括权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权交易和可转换债券交易。
(1)权证交易:权证是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2)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货交易是指以金融期货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3)金融期权交易:金融期权交易是指以金融期权合约为对象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
(4)可转换债券交易:可转换债券是指其持有者能够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四、市场组织形式
1. 场内交易市场
根据市场组织形式能够将证券市场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场内交易市场又称证券交易所市场或集中交易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在多数国家它还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
2. 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它主要由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
2.1柜台交易市场
它是经过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的柜台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该市场在证券产生之时就已存在,在交易所产生并迅速发展后,柜台市场之因此能够存在并达到发展,其原因有:
2.2第三市场
是指己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第三市场产生于1960年的美国,原属于柜台交易市场的组成部分,但其发展迅速,市场地位提高,被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类型对待。第三市场的交易主体多为实力雄厚的机构投资者。
2.3第四市场
它是投资者绕过传统经纪服务,彼此之间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大宗证券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第四市场的吸引力在于:
(1)交易成本低。因为买卖双方直接交易,无经纪服务,其佣金比其它市场少得多。
(2)能够保守秘密。因无需经过经纪人,有利于匿名进行交易,保持交易的秘密性。
(3)不冲击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如在交易所内进行,可能给证券市场的价格造成较大影响。
(4) 信息灵敏,成交迅速。
五、证券投资者构成(市场参与者)
1. 机构投资者
1.1 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出现资金剩余时,可经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经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或利率水平,进行宏观调控。
中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经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2.2金融机构
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以及其它金融机构等。
(1)证券经营机构。(2)银行业金融机构。(3)保险经营机构。(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主权财富基金。(6)其它金融机构。
2.3 企事业法人
企业能够用自己的积累资金或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企业能够经过股票投资实现对其它企业的控股或参股,也能够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经过自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证券投资以获取收益。中国现行的规定是,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4 各类基金
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是指经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
(2)社保基金。在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属于国家控制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失业救济和退休金,是社会福利网的最后一道防线,对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要求非常高。
(3)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4)社会公益基金。社会公益基金是指将收益用于指定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基金,如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文学奖励基金等。中国有关政策规定,各种社会公益基金可用于证券投资,以求保值增值。
2. 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她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个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具备一些基本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个人投资者投资资格的规定和个人投资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为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对于部分高风险证券产品的投资(如衍生产品),监管法规还要求相关个人具有一定的产品知识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六、中介机构
1. 证券公司:
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能够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经过证券商来进行。就是我们常说的证券中间机构。
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划分,能够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河证券承销商。
(1)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证券买卖,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2)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能够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她们资金雄厚,能够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
(3)证券承销商。以包销和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很多证券公司都是兼营这三种业务的。
2.证券公司职能
(1)充当证券市场中介人
(2)充当证券市场的重要投资人
(3)提高证券市场运行效率的职能
3.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1)承销业务
(2)代销买卖业务
(3)自营买卖业务
(4)投资咨询业务
七、证券投资咨询业
证券投资咨询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
本行业的行业协会主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协会主要负责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认定和执业注册管理;对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对交易系统事故的调查和鉴定等。
1. 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中国的证券投资咨询行业是伴随证券市场的建立而产生的。经过近二十年的快速发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市场上投资工具不断丰富以及投资渠道日益扩展,投资者对于资讯信息的及时性、专业性、准确性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进一步推动了证券投资咨询行业的发展
受益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国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投资理念日益成熟,对于投资理财的需求逐步提升。根据招商银行(23.520, -0.39, -1.63%)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 中国私人财富报告》, 年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到 112 万亿人民币, 至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6%; 年,可投资资产 1 千万人民币以上的中国高净值人士数量超过 100 万人,人均持有可投资资产约 3 千万人民币,共持有可投资资产 32 万亿人民币。
随着证券投资市场日益发展壮大,投资种类和投资工具不断丰富,活跃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需求得到释放。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统计年鉴》, 全年新开股票账户约950.92万户,较上年增加458.02万户,同比增加约92.92%。截至 底,期末股票账户数约18,401.17 万户;其中,期末 A股账户数为18,145.62万户,比上年增加882.24万户,增长5.11%;B 股账户 255.55 万户,比上年增加 1.29 万户,增长0.51%。
证券投资市场的蓬勃发展带动证券投资咨询行业不断进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 5月底,中国共有84家投资咨询机构。
2. 业务活动的有关规定
2.1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向社会公众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有关规定:
(1)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以行业公认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2)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完整、客观、准确地运用有关信息、资料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和建议,不得断章取义地引用或者篡改有关信息、资料;引用有关信息、资料时,应当注明出处和著作权人。
(3)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4)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它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作充分说明。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5)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报刊、电台、电视台合办或者协办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版面、节目或者与电信服务部门进行业务合作时,应当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合作内容、起止时间、版面安排或者节目时间段、项目负责人等,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印鉴。
2.2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期货买卖。
(2)向投资人承诺证券、期货投资收益。
(3)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4)为自己买卖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以及期货。
(5)利用咨询服务与她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6)法律、法规、规章所禁止的其它证券、期货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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