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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关于20xx年县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主攻工业、决战园区”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县域经济赶超发展主战场作用,实现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xx年县工业园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抚八线活力经济带为依托,以壮大园区规模和做大园区经济总量为目标,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项目的引进和开工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开发模式,进一步增添园区发展活力,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产业特色突出、品牌效应提升的园区发展体系,确保园区各项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在全市工业园区建设中排位前移。
二、主要目标
20xx年园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7.2%,力争达到82亿元、增长50%;实现税收2亿元、力争2.2亿元;新上500万元以上项目30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20个以上,亿元以上项目4个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亿元;新增基础设施投入1.5亿元;新增开发土地面积3000亩。
三、主要举措
(一)强化规划引导,推进产业聚集和企业集中发展
1、强化规划引导。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到20xx年我县工业园区总体控规要达到30平方公里以上。为此,从今年开始,工业园区要根据发展需要,认真做好园区总体规划和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同时做好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新农村建设点等专项规划。20xx年重点完善北区、南区,稳定XX县区,主攻XX县区三期南段工程3000亩土地征用,发展迎宾大道与抚八线接口处(锦玉工业园),沿抚八线块状延伸,使工业园区融入县城,协调发展。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户外广告规划、区域环评、节能减排、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由县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进行编制,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培育主导产业。依据我县比较优势和五大板块主导产业基础,坚持产业立园、特色兴园,加快园区机电、纺织服装、轻工化工、食品药品和有色金属等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同类或关联企业的集中,实现集群共生、联动发展,以大项目催生大产业、带动大配套、形成大聚集。对重大产业、龙头企业及有利于延长产业链的配套项目,实行“一厂一策”、“一事一议”,重点支持。(1)鼓励园区特色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扶持机电行业的发展,做到优先安排用地,优先贷款担保,优先安排技改支持;注重产业链的延伸,完善产业配套,促进产业集聚,提升产业综合发展能力。对引进机电行业企业入园,实际进资按1.5倍确认计算引资单位进资数,真正使全县上下把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投入用于支持机电产业的发展,努力把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确保机电产业能保持50%左右的增幅,力争把机电产业建成为国家级或省级产业基地和特色园。(2)支持有色金属行业发展。主动适应国家再生资源税收政策的调整,突出把保障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金属加工企业落户园区,促进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做大做强。(3)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年纳税100万-500万(不含500万)元、500万-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实际纳税额2%、2.5%、3%奖励企业经营者。(4)鼓励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对企业申办成功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基地的,由县政府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开发新产品,获得国家级、省级认证的,分别奖励5万元和3万元;首次获得中国弛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质量管理奖、中国出口名牌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首次获得XX省著名商标、XX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当年新评为国家级优秀新产品的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当年新评为省级优秀新产品的工业企业,奖励5000元;当年荣获国家级或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业加工型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3、注重园区环保,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按照政府、园区、企业、社会共同推动的原则,重点围绕构建生态环保型产业体系,全面统筹产业、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四大要素,推动园区生态化建设,实现园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地协调发展。20xx年3月30日前要按园区规划要求完成“一大四小”绿化工程建设,6月30日前要完成整个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强化园区平台建设,提高项目承载能力
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适度超前,梯度推进”的原则,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商业区、职工公寓等配套设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涉及道路硬化、下水沟、绿化、新农村建设等项目需整合部门资金向园区倾关于县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第2页
斜,力争平均每年完成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方面:20xx年要完成园区XX县区三期南段3000亩一纵一横(实际规划二纵三横)和迎宾大道与锦玉工业园接口处延伸段道路硬化。自来水方面:要完成园区第三次供水加压泵房建设,解决园区自来水供应问题,以提升园区项目承载力,全力营造投资硬环境,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提供必需的基础条件。
5、凝聚园区人气,营造园区宜居环境。完善园区功能规划,合理安排园区商贸用地,建立园区企业服务机构群体,集商业、住宿、企业一体化,并建设宾馆、学校、医院、娱乐中心等生活设施,凝聚人气,做到后勤服务全面到位并保障有力,使外来投资客商无后顾之忧,引得进,留得住。
(三)创新招商方式,全力推进招商引资
6、强力推进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形成四套班子齐上阵、机关干部齐参与、全县上下齐动员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县领导要亲力亲为,牵头带队招商,乡镇和部门要积极参与招商,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要坚持常年抓招商,充分发挥园区招商优势,以商招商。另外从全县科级后备干部中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专职招商人员到工业园区组成20-30人的专业招商队伍,围绕园区产业基础、产业特色和产业发展方向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所选派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及工资关系不变,园区管委会负责岗位管理、履职考核和年终奖惩。
7、创新招商方式。按照“政企联动、群专结合”的原则,创新招商方式,提高利用内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突出领导招商。按照党政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人大、政协协调配合,分管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实现分管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的共同考核;突出以商招商。注重加强与有影响力的客商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他们的号召力,努力在以商招商上取得更大突破;突出大项目招商。着力引进投资规模大、创税能力强的项目入园,切实壮大园区经济发展的总量和后劲;突出产业招商。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围绕促进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引入资金雄厚、技术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核心企业、龙头企业,吸引上下游企业聚集发展,做大做强园区机电制造、纺织服装、有色金属精加工、轻工化工、食品医药等产业;突出蹲点招商。各专业招商队伍要广泛联系客商,确保每年引进20个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和4-5个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产业链节点企业入驻。
8、严格考核招商。强化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实行加压招商与嘉奖招商相结合,全面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在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中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兑现奖励,并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在评先、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给予提拔重用。
(四)狠抓项目推进,实现园区建设重大飞跃
9、做好项目承接工作。加快项目入园审批,对入驻项目按最简化审批程序,严格限时办结,实行一站式办理,为项目入园提供申请、审批、建设、投产全过程的高效优质服务,做到项目入园审批无阻力、程序无障碍。
10、强化项目调度和动态管理。建立园区专题会议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在产企业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在建项目调度会,每旬召开一次新上项目协调会。按照项目入园及项目建设计划要求,及时掌握进度,分门别类进行调度,并将调度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签约项目要明确开工、竣工时间,缩短建设工期,力促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益。投产企业中重点抓好万泰铝业、江变、天行化工、亚珀、万鑫、明正电气、鑫鑫铝加工、永鑫金属材料等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上交税金过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促进重点企业增产增效。
11、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挂点县领导、一个跟踪服务部门、一个责任人、一个服务人员、一个办公场所、一个好的建设实施方案、一个好的施工队伍“七个一”服务机制和帮办证、帮建厂房、帮招工“三个帮”服务举措,确保项目能引进、落地建设快、投产见效快。
12、完善入园项目考核。所有入园项目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对项目进展情况较差的,企业签订入园合同后,园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土地后2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终止入园合同,收回企业预申请的土地,退回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息);对已发土地证的项目,动工建设满1年,但企业建设规模、投资强度、施工进度、竣工时限等达不到入园合同约定的,根据国发[20xx]3号文《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动工建设满2年,但企业建设规模、投资强度、建设进度、竣工时限等达不到入园合同约定的,解除入园合同,收回企业闲置部分土地使用权。
(五)提升服务水平,创建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13、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每年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共同会审,对全县行政审批权事项进行一次清理。凡上级没有明文规定的一律取消;入园项目属县审批的事项,在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完毕;属上级部门审批的,县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办理,一时无法办结的要说明理由。
14、规范执法行为。从20xx年开始,工业园区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属于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除;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直接向园区内的企业收费和处罚,必须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执行;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要坚持“首犯不罚”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15、规范园区企业奖励。进一步落实崇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凡涉及园区有关优惠政策的奖励由企业向园区管委会申请,园区管委会负责审核并上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按县政府抄告拨至园区专户予以兑现。企业投资扶持奖励按照入园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和建设规模、投资强度、建设进度、竣工时限等控制性要求进行建设的,根据企业规模和厂房工程建设进度进行奖励扶持,由园区管委会根据入园合同及企业基建进度予以拨付,用于企业厂房建设;除一事一议企业外,入园企业投资强度以80万元/亩为基数。
16、建立园区融资平台。在政府注入资金的前提下成立具有资本营运功能的园区信用担保公司,主要负责园区企业信贷担保等事宜,扩大融资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平台。担保公司采取政府投资引导、市场化运作、银企合作等融资模式,充分吸收各种金融资本投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发挥县商业银行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把入园企业作为融资担保的重点,优先为有合同、有订单、有效益、有信用,不是高耗能、不是高污染、不是高危险行业的“四有三不”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17、破解园区招工难题。稳定现有企业员工。县政府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经济更好发展,出台有关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少岗位流失,更多吸纳就业;强化职业培训。要适应产业发展趋势和发展需求,争取上级支持,创办更多的职业培训基地。20xx年工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国家、省对再就业培训资金扶持等政策,综合职业学校、劳动就业、工会等有关单位职能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建立园区职工培训中心,与园区企业对接培训,成为园区企业劳动用工的直供基地;确保安置就业。返乡务工人员和通过培训后的学员,根据企业用工需要,由园区管委会、劳动就业部门与企业联系,统—分配到园区就业。为保障残疾人就业,由民政、残联等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身体健康,享受低保人员前来园区福利企业应聘就业。
(六)加强领导,形成园区高效建设合力
18、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协调服务。为了确保园区的高效运转,根据工作需要,对园区党政班子成员予以高配,以利对外协调服务。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以工业项目为纲,工业项目以招商引资为主轴,招商引资以项目入园为着力点,园区发展以创新软硬环境为重心的方针,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集中精力、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把加快工业园区发展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地具体抓,各部门要关心园区、支持园区、服务园区、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合力,一切为了园区,一切服从园区,一切服务园区,特别是政法、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扰乱园区经济建设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和促进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19、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园区管理体制。落实抚发[20xx]5号和崇发[20xx]12号文件精神,按照权责合一的原则,实行以经济发展为主的实体化管理,对园区规划范围内的经济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大力推动行政高效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完善运行机制。工业园区集中精力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承接和企业服务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漏斗办结”全封闭管理的服务模式。园区各派驻机构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集中办公,代表本部门、单位行使县主管单位工作职能,独立开展工作;保障园区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园区管委会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添置园区规划、测量等内外作业测量仪器、交通工具及办公用电脑等园区硬件设施,解决园区外部形象维护、广告宣传、招商引资、各种迎检、会务、及小型零星工程建设等工作经费,同时解决园区干部职工的社保、医保、交通费等正常开支,以保证园区机关的正常运转。
20、强化评价考核机制。按照市里制定的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办法,每年对工业园区发展水平、发展速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园区领导干部政绩及专职人员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工作无成效、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按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问效并给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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