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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楼梯分包工程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9223281 上传时间:2025-03-17 格式:DOC 页数:76 大小:3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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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楼梯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72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一区钢楼梯分包工程 招标编号:GDZB- -001 招 标 人:河南高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8月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1.总则 5 2.招标文件 6 3.投标文件 7 4.投标 8 5.开标 8 6.评标 8 7.合同授予 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 9.纪律和监督 9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0 1. 评标方法 11 2. 评审标准 11 3. 评标程序 1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3 第五章 报价表 40 第二卷 42 第六章 图纸 24 第三卷 2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第四卷 2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8 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0 三、投标保证金 32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3 五、施工组织设计 34 六、项目管理机构 35 八、其它资料 39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一区钢楼梯分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南高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一区钢楼梯分包工程; 2.2 招标编号:GDZB- -001;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经济开发区航海东路与二十二大街交汇处郑州中兴产业园内; 2.4 工程内容: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项目一区(17#-52#楼及相应地下汽车库、展示区83#-86#及部分室外钢梯)钢楼梯分包工程(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2.5 招标范围:钢梯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一区项目总包高达公司项目部。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说明 投标人应承担其深化钢梯施工图纸、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高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济开发区航海东路与京珠东环路交叉口东北角 邮 编:450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名 称:河南高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1.2 项目名称 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一区钢楼梯分包工程 1.1.3 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郑州市经济开发区航海东路与二十二大街交汇处郑州中兴产业园内;建设规模: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项目一区(17#-52#楼及相应地下车库、展示区83#-86#楼及部分室外钢梯)钢楼梯分包工程(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总建筑面积约50000㎡;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1.3.2 工期 8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须知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7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8.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 1.8.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1.9 分包 不允许 2.0 偏离 不允许重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月3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9 月 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发出之日起24小时内 2.3.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修改发出之日起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无 3.2.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3.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 保证金的递交: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标注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河南高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郑州经开区支行 银行账号: 注: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备注”钢楼梯分包工程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8 月 31 日17:0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3.4.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9月1日以来 3.4.2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 9月1日起至今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3.6.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文档(U盘)壹份(电子文档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3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河南高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一区项目部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9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河南高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一区项目部大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 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先后的逆顺序 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3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共6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从公司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推荐候选人1-3名。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能够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能够重新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最高投标限价 该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其中规费: 万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 其它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招标人缴纳12万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当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报价表; (6)图纸(另附);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它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报价表”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表格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能够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所有副本应分开包装在两个包装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她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她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两个 含税报价和不包税报价 2.1.2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投标报价: 60 分 服务承诺: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5%-100%之间(含95%、10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予以赋分。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98%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最高投标限价×50%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4(1) 施工 组织 设计 评分 标准 (30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0—3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0—6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0—6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0—6分 资源配备计划 0—6分 劳动力安排计划 0—3分 2.2.4(2)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60分)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5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5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5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超过5%(不含5%)时,按每再低1%在满分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2.4(3) 服务承诺(10分) (1)协调周边关系,资金、技术、机械设备投入等方面的服务承诺(1-5分) (2)投标人保修期内、外的服务承诺(1-5分) 1.评委在评分办法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超出范围的,评分无效。有缺项的,对应项不得分。 2.投标人综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服务承诺得分。 3.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服务承诺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4)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承诺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能够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兴无线通讯产业园一区钢楼梯分包工程 1.2工程地点:郑州市经济开发区航海东路与二十二大街交汇处郑州中兴产业园内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设计单位:河南五方合创立筑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2.1 承包范围:甲方指令的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临街厂房17#18#19#20#21#22#23#25#26#27#28#栋、中转厂房29#30#31#32#33#35#36#37#38#39# 40#41#42#43#45#46# 47#48#49#50#51#52#栋、展示区83#85#栋的室内楼梯各一部;29#30# 31#32#33#35#36#37#47#48#49#50#51#52#室外钢梯各一部;4-5轴交R-N轴间室外钢梯一部;12-13轴交R-N轴间室外钢梯一部;12-13轴交A-B轴间室外钢梯一部;共计52部钢梯。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2.1.1 钢楼梯图纸进一步深化设计达到甲方要求; 2.1.2钢楼梯材料加工、制作、安装、除锈刷漆等; 2.2承包方式: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范围、钢梯深化图纸及主体工程建筑结构图纸、工程规范及标准、工程说明等内容实行固定综合单价包干,钢楼梯(含埋件)工程造价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费、包材料运输及二次搬运费、包材料保管费及卸车费、包深化设计费、包临时设施及施工用水用电、包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收集外运、包质量、包工期、包因物价或工资变化而引起的涨落,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冬雨季施工、赶工、(不包括双方另行协商的赶工费用)等措施费用,包一切险及第三者险、包经过工程竣工验收包维护(含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包资料整理、包检验、调试、包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各项费用,以及钢楼梯与混凝土墙体接头位置的混凝土剔凿处理、材料设备检测费等所有相关措施费用。 2.3工作内容 2.3.1甲方职责 甲方应履行合同约定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2) 提供施工必须的场地,指定水源、电源接口供乙方施工时接入使用(费用乙方自理) (3)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职责和义务。 (4)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5) 工程中需要浇筑混凝土的地方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该提供合格的预埋件并配合进行预埋,保证预埋位置准确、可靠。 2.3.2乙方职责 (1)乙方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乙方应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合同>的要求和约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和职责; (3)乙方应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竣工以及修补缺陷而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照管、监督、劳务、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机械设备、临时工程以及其它所有相关物品或工作,并为其它进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设施和工作条件。本工程内为满足施工需求而进行的二次深化设计由乙方负责设计,并需确保经过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为满足或为本工程正常使用功能和设计使用寿命所必须的,或为本工程适用的任何规范、规程或标准所要求的工作既未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甲方或任何指定分包人或任何独立承包人的工作,也未在本合同中以文字形式明确提及,则此类工作应理解为乙方的潜在责任和义务,乙方应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不得就此类潜在责任和义务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工期的索赔要求,且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也不得就此提出有关其施工图预算书中考虑不周、疏忽缺漏、计算错误等的补偿要求。 (5)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因钢梯深化图纸不合理,进行适当修改,并报甲方人员认可后进行施工,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中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并在施工前一周提供相关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性文件。 2.3.3 乙方需服从整个施工项目的现场管理(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乙方负责自己资料的收集汇总、分部工程报验等。 2.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合理调整,有关具体事宜待发生时双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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