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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41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宁波城市摩尔钢结构
工程
监 理 细 则
工程名称: 宁 波 城 市 摩 尔
业 主: 宁波隆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承 包 商: 浙江众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
总监理工程师 : (黄 旭)
监 理 单 位 : 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城市摩尔项目监理部
年 3 月10日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1
二 质量标准……………………………………………………………………………1
1 依据标准 ………………………………………………………………………………1
2 基本要求………………………………………………………………………………2
A 原材料………………………………………………………………………2
钢材…………………………………………………………………………2
焊接材料……………………………………………………………………3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4
金属压型板…………………………………………………………………6
涂装材料……………………………………………………………………6
B 钢结构焊接工程…………………………………………………………… 7
钢构件焊接………………………………………………………………… 7
C 紧固件连接工程……………………………………………………………11
高强度螺栓连接……………………………………………………………11
D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13
切割…………………………………………………………………………13
矫正和成型…………………………………………………………………14
E 钢构件组装工程……………………………………………………………14
焊接H型钢…………………………………………………………………14
组装…………………………………………………………………………15
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16
钢构件外形尺寸……………………………………………………………17
F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17
基础和支承面………………………………………………………………17
安装和校正…………………………………………………………………19
G 压型金属板工程……………………………………………………………20
压型金属板制作……………………………………………………………20
压型金属板安装……………………………………………………………21
H 钢结构涂装工程……………………………………………………………23
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23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25
3 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26
三 质量控制要点………………………………………………………………………27
四 旁站监理……………………………………………………………………………29
五 试验项目……………………………………………………………………………30
六 资料核查……………………………………………………………………………30
宁波城市摩尔
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行政中心钢结构工程包括钢平台下面的钢管桩,主楼+13.200m的钢平台主楼与阳光大厦之间的+9.000m和+13.200m的钢平台(连廊),工程量约620余吨。工程特点是结构层高大、平面尺寸大、空间刚度小。
钢管柱用厚钢板,直缝焊接;平台主梁、次梁用工字型焊接钢梁,梁上铺设后型钢板。柱、梁均要求Q345B级钢材制作,强屈比应大于1.2,延伸率大于20%,并有良好的可焊性;压型钢板采用镀锌HXY—704,厚度1mm。梁柱节点连接螺栓均采用10.9级扭剪型高强螺栓,并符合<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GB3632~3633的规定,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要求不小于0.37,需进行抽检与复验。钢结构焊接应符合<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的规定。一级焊缝的部位有:所有柱身全溶透焊缝,梁柱节点刚接部位,柱子拼接部位及工厂拼接板焊接缝,另外均属二级焊缝。一级焊缝要求100%超声波探伤;二级焊缝受拉处100%探伤,受压处50%探伤。
设计规定,钢构件除锈后涂防锈漆二道,外涂防火涂料。焊接区在除锈后涂专用剖口焊保护漆二道,沿沟挑梁过水孔处涂专用剖口焊保护漆二道。
二、 质量标准:
1、 依据标准
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81—91<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JGJ82—91<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2、 基本要求
A、 原材料
钢 材
Ⅰ 主控项目
1、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刚才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或商检报告。
Ⅱ 一般项目
3、 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型钢抽查5处。
检查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4、 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 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能够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
焊 接 材 料
Ⅰ 主控项目
6、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7、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Ⅱ 一般项目
8、 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套。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9、 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小于10包。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Ⅰ 主控项目
10、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要求每3000个螺栓做一次检验。本工程设计要求螺栓强度10.9级(强度等级10Mpa,屈服强度与极限强度之比大于等于0.9)。
11、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规范附录B。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12、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Ⅱ 一般项目
13、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4、 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10.9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36,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检查数量:按规格抽查8只。
检验方法:硬度计、10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
金属压型板
Ⅰ 主控项目
15、 金属压型板及制造金属压型板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16、 压型金属泛水板、包角板和零配件的品种、规格以及防水密封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Ⅱ 一般项目
17、 压型金属板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表面质量、涂层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及尺量。
涂装材料
Ⅰ 主控项目
18、 钢结构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19、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Ⅱ 一般项目
20、 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
检查数量:按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B、 钢结构焊接工程
钢构件焊接工程
Ⅰ 主控项目
21、 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2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23、 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24、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一、 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
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内部缺陷
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Ⅱ
Ⅲ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25、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瘸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Ⅱ 一般项目
26、 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经过工艺试验确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板厚1h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27、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项目
允许偏差
缺陷类型
二级
三级
未焊满(指不足设计要求)
≤0.2+0.02t,且≤1.0
≤0.2+0.04t,且≤2.0
每100.0焊缝内缺陷总长≤25.0
根部收缩
≤0.2+0.02t,且≤1.0
≤0.2+0.04t,且≤2.0
长度不限
咬边
≤0.05t,且≤0.5;连续长度≤100.0,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
≤0.1t且≤1.0,长度不限
弧坑裂纹
—
允许存在个别长度≤5.0的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缺口深度0.05t,且≤0.5
缺口深度0.1t,且≤1.0
每1000.0焊缝不应超过1处
表面夹渣
—
深≤0.2t 长≤0.5t,且≤20.0
表面气孔
—
每50.0焊缝长度内允许直径≤0.4t,且≤3.0的气孔2个,孔距≥6倍孔径
注:表内t为连接较薄的板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28、 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9、 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C、 紧固件连接工程
高强度螺栓连接
Ⅰ 主控项目
30、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规范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见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31、 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个。
检验方法:见规范附录B
32、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取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且按规范第6.3.2条的规定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但不应少于10个节点,被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规范附录B。
Ⅱ 一般项目
33、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资料
检验方法: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3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5、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氧化铁皮、污垢等,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6、 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d(d为螺栓直径)。
检查数量:被扩螺栓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用卡尺检查。
D、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
切 割
Ⅰ 主控项目
37、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有疑义时作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Ⅱ 一般项目
38、 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零件宽度、长度
±3.0
切割面平面度
0.05t,且不应大于2.0
割纹深度
0.3
局部缺口深度
1.0
注:t为切割面厚度。
39、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零件宽度、长度
±3.0
边缘缺棱
1.0
型钢端部垂直度
2.0
矫正和成型
Ⅰ 主控项目
40、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41、 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1000℃;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2、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E、 钢构件组装工程
焊接H型钢
Ⅰ 一般项目
43、 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2倍板宽;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44、 焊接H型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附录C中表C.0.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宜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组 装
Ⅰ 主控项目
45、 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一般都应起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构件直立,在两端支承后,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
Ⅱ 一般项目
46、 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附录C中表C.0.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查方法:用钢尺检验。
47、 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
检查数量:按接触面的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用0.3mm的塞尺检查,其塞入面积应少于25%,边缘间隙不应大于0.8mm。
48、 桁架结构杆件轴线交点错位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0mm。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每个抽查构件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节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
Ⅰ 主控项目
49、 端部铣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铣平面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两端铣平时构件长度
±2.0mm
两端铣平时零件长度
±0.5mm
铣平面的平面度
0.3mm
铣平面对轴线的垂直度
L/1500
Ⅱ 一般项目
50、 安装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坡口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坡口角度
±5°
钝边
±1.0mm
51、 外露铣平面应防锈保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构件外形尺寸
Ⅰ 主控项目
52、 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mm)
单层柱、梁、桁架受力支托(支承面)表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1.0
多节柱铣平面至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1.0
实腹梁两侧最外侧安装孔距离
±3.0
构件连接处的截面几何尺寸
±3.0
柱、梁连接处的腹板中心线偏移
2.0
受压构件(杆件)弯曲矢高
L/1000,且不应大于10.0
Ⅱ 一般项目
53、 钢构件外形尺寸一般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附录C中表C.0.3~表C.0.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见规范附录C中表C.0.3~表C.0.9。
F、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基础和支承面
Ⅰ 主控项目
54、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55、 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和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柱基础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支承面
标高
±3.0mm
水平度
L/1000
地脚螺栓(锚栓)
螺栓中心偏移
5.0mm
预留孔中心偏移
10.0mm
56、 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现场实测。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顶面标高
0.0
—3.0mm
水平度
L/1000
位置
20.0mm
Ⅱ 一般项目
57、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地脚螺栓(锚栓)的螺纹应受到保护。
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现场实测。
项 目
允 许 偏 差(mm)
螺栓(锚栓)露出长度
+30.0
0.0
螺纹长度
+30.0
0.0
安装和校正
Ⅰ 主控项目
58、 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查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
59、 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及0.3mm和0.8mm厚的塞尺现场实测。
60、 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 H/1000,且不应大于25mm。
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 L/1500,且不应大于25mm。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全站仪等测量。
Ⅱ 一般项目
61、 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 当钢桁架(或梁)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当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时,钢桁架(或梁)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榀。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现场实测。
63、 钢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附录E中表E.0.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柱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见规范附录E中表E.0.1。
G、 压型金属板工程
压型金属板制作
Ⅰ 主控项目
64、 压型金属板成型后,其基板不应有裂纹。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
65、 有涂层、镀层压型金属板成型后,涂、镀层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剥落和擦痕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6、 压型金属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波 距
±2.0
波高
压型钢板
截面高度≤70
±1.5
截面高度>70
±2.0
侧向弯曲
在测量长度l1的范围内
20.0
注:l1为测量长度,指板长扣除两端各0.5m后的实际长度(小于10mm)或扣除后任选的10mm长度。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67、 压型金属板成型后,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凹凸和皱褶。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8、 压型金属板施工现场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
压型金属板的覆盖宽度
截面高度≤70
+10.0,—2.0
截面高度>70
+6.0,—2.0
板 长
±9.0
横向剪切偏差
6.0
泛水板、包角板尺寸
板长
±6.0
折弯面宽度
±3.0
折弯面夹角
2°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检查。
压型金属板安装
Ⅰ 主控项目
69、 压型金属板、泛水板和包角板等应固定可靠、牢固,防腐涂料涂刷和密封材料敷设应完好,连接件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尺量。
70、 压型金属板应在支承构件上可靠搭接,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下表所规定的数值。
项 目
搭接长度(mm)
截面高度>70
375
截面高度≤70
屋面坡度<1/10
250
屋面坡度≥1/10
200
墙 面
120
检查数量:按搭接部位总长度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71、 组合楼板中压型钢板与主体结构(梁)的锚固支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50mm,端部锚固件连接应可靠,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沿连接纵向长度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Ⅱ 一般项目
72、 压型金属板安装应平整、顺直,板面不应有施工残留物和污物。檐口和墙面下端应呈直线,不应有未经处理的错钻孔洞。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 压型金属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
屋面
檐口与屋脊的平行度
12.0
压型金属板波纹线对屋脊的垂直度
L/800,且不应大于25.0
檐口相邻两块压型金属板端部错位
6.0
压型金属板卷边板件最大波浪高
4.0
墙面
墙板波纹线的垂直度
H./800,且不应大于25.0
墙板包角板的垂直度
H/800,且不应大于25.0
相邻两块压型金属板的下端错位
6.0
注:1、L为屋面半坡或单坡长度;
2、H为墙面高度。
检查数量:檐口与屋脊的平行度:按长度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其它项目:每20m长度应抽查1处,不应少于2处。
检查方法: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H、 钢结构涂装工程
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
Ⅰ 主控项目
74、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材表面除锈等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涂 料 品 种
除锈等级
油性酚醛、醇酸等底漆或防锈漆
St2
高氯化聚乙烯、氯化橡胶、氯磺化聚乙烯、环氧树脂、聚氨脂等底漆或防锈漆
Sa2
无机富锌、有机硅、过氯乙烯等底漆
Sa21/2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75、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µm,室内应125µm,其允许偏差为—25µm。每偏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µm。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检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Ⅱ 一般项目
76、 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7、 当钢结构处在有腐蚀介质环境或外露且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在检测处范围内,当涂层完整程度达到70%以上时,涂层附着力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且不应少于3件,每件测3处。
检验方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1720或<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9286执行。
78、 涂装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
Ⅰ 主控项目
79、 防火涂料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及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表面除锈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底漆涂装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80、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的规定。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防火喷涂材料性能试验方法>GB9978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使用100t或不足100t薄涂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每使用500t或不足500t厚涂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和抗压强度。
检验方法:检查复检报告。
81、 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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