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 贵州瑞坤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乙方(承包方):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价格: 4、工程内容: 顶面、地面、墙面装修(根据图纸施工)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图纸、预算1、图纸提供日期和套数: 年 月 日提供全套2、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现场、地面、顶面墙面及前期成品或半成品保护,无损坏。交接完成后若有损坏与乙方无关。3、装饰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存放、保护的要求:材料堆
2、放整齐、正规、一致。4、施工场地的卫生要求:每天一次清扫,保持现场有序、清洁。三、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的等级及要求:标准的工艺,达到合格,工程墙面一平方米范围内无凹凸不平,无明显色差;瓷粉要求平整、光滑、阴阳角基本垂直。四、竣工验收验收时间:提前3天通知内部验收;内部验收合格后提前两天通知客户验收。五、竣工结算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10%,其余在工程款收到后扣10%保质金后全部结清(最多扣满一万,扣满为止)。六、违约1、乙方工期延误的责任: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0.5%作为违约金(由于客户方造成工期延误,乙方顺延工期)。2、其他违约责任:工程完工后按照工程进度结清相应款项,延期一
3、天付所剩金额的0.5%的违约金。七、履行职责1、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进行公子,严格遵守总包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将有权扣发乙方施工费,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或偷工减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顺延。3、工程完工前,甲乙双方资金往来均以借贷形式立以凭证,双方保留至结款时核算。4、本合同若有争议,由贵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双方必须遵守。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方可生效。八、其他(根据实际情况所加条款)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份数:甲方(签章):地址:时代名士楼25楼C坐工程部:电话:5801529 5801539乙方(签章):地址:身份证号: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