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特拍摄合作合同书-甲方: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乙方: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一、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后,决定聘请乙方的模特 拍摄甲方 拍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拍摄时间:二零壹壹年 月 日拍摄地点: 拍摄内容: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模特拍摄费用和付款方式:1. 合同总金额为: 元整(¥ ),2.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并签订生效时支付定金,为总金额 30 % ,即人民币¥ 元整。该费用将于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后,由甲方以
2、 形式支付。3. 在项目完成后支付尾款,为总金额70% ,即人民币¥ 元整。该费用将于 年 月 日前,由甲方以 形式支付,逾期未付按总金额1%/日收取滞纳金三、双方责任及权利:知识产权归属:在本次拍摄中含有乙方肖像的摄影作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认任何第三方对乙方所作的非本合同内所明确的任何允诺在拍摄过程中,乙方应该尽力达到甲方提出的合理合法拍摄要求,以保证拍摄顺利完成。在拍摄过程中,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内容拍摄,如超出约定拍摄时间及内容应支付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超时费等)甲方应保证在使用有乙方肖像的摄影作品中,文明合法使用,不得丑化、歪曲乙方形象,否则乙方有权保留司法诉讼权利。甲方应尊重乙方之肖像权,不得将乙方之肖像权转租或借用予第三者使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使用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协议各方均可向原告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乙方(身份证号码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