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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0674-2018 米糠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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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7.200.10 X 14 ZZB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T/ZZB 06742018 米糠油 Rice bran oil 2018 - 10 - 26 发布 2018 - 11 - 30 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 布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技术要求 . 2 6 检验方法 . 3 7 检验规则 . 4 8 标志、标签和标识 . 5 9 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 . 5 10 质量承诺 .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冷冻试验的测定 . 7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

2、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起草单位:浙江得乐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柯美莲、郑苏卫、张锦红、夏慧丽。 本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解释。 米糠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米糠油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质量承诺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米糠(米皮、胚芽)制取精炼或米糠原油为原料精炼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米糠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3、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 5524 动植物油脂扦样 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 GB 771

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19112 米糠油 GB/T 20795 植物油脂烟点测定 GB/T 25223 动植物油脂甾醇组成和甾醇总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6121.2 粮油检验 植物油中谷维素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

5、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CODEX STAN 210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指定的植物油法典标准(Standard for Named Vegetable Oils)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112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米糠油 rice bran oil 又称为稻米油,用米糠(米皮、胚芽)制取的油。 3.2 谷维素 oryzanol 以三萜(烯)醇为主体的阿魏酸酯的混合物。 4 基本要求 4.1 设计能力要求 生产线设计时,应有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技术团队参与,团队中的成员有研发高营养、高品质米糠油产品及熟悉米糠油生产工艺

6、的实际经验。 4.2 原料要求 应采用米糠(米皮、胚芽)或米糠原油为原料,米糠原油应符合GB 2716要求,进厂时应每批次按GB 2716中的表1与表2检测并符合要求;米糠应该符合油用米糠的要求。 4.3 过程控制 4.3.1 精炼工艺应包括脱色、脱臭、冬化、过滤等环节,生产过程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 4.3.2 脱色过程要求高真空-0.07 MPa。 4.3.3 脱臭过程采用连续填料式系统工艺,真空度要求-300 Pa。 4.3.4 冬化过程采用自动化控温的降温工艺。 4.3.5 生产线正式使用前,应全部排查塑化剂污染风险,制定日常塑化剂控制规程并定期检查。 4.4 生产卫生规范 生产加工过程

7、卫生应符合GB 8955和GB 14881的规定。 4.5 检测能力要求 应配备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仪器,应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出厂检测项目的检验能力。 4.6 追溯体系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物料来源、加工过程和产品去向、数量等信息应准确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所有环节可有效追溯。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米糠油的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见表1,这些组成和参数表示了米糠油的基本特性,当被用于真实性判定时,仅作参考使用。 表1 米糠油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项目 特征性指标 相对密度(2020d) 0.9140.925 脂肪酸组成/% 棕榈酸 (C16:0

8、) 1423 硬脂酸 (C18:0) 0.94.0 油酸 (C18:1) 3748 亚油酸 (C18:2) 2942 亚麻酸 (C18:3) 0.12.9 花生酸 (C20:0) 1.0 花生一烯酸 (C20:1) 0.8 注:表中指标和数据参照GB/T 19112、CODEX STAN 210指定的植物油法典参考文献及米糠油的检测结果。 5.2 质量指标 米糠油质量指标见表2。 表2 米糠油质量指标 项目 质量指标 谷维素含量/% 0.10 植物甾醇含量/% 0.50 冷冻试验(0储藏24 h) 澄清、透明 酸价(KOH)/(mg/g) 按照GB/T 19112中一级执行 过氧化值/(g/1

9、00g) 按照GB/T 19112中一级执行 溶剂残留/(mg/kg) 按照GB/T 19112中一级执行 色泽 按照GB/T 19112中一级执行 透明度(20) 按照GB/T 19112中一级执行 气味、滋味 按照GB/T 19112中一级执行 水分及挥发物 按照GB/T 19112中一级执行 不溶性杂质 按照GB/T 19112中一级执行 烟点 按照GB/T 19112中一级执行 5.3 其它要求 不得添加BHA、BHT、TBHQ和PG抗氧化剂,其它应符合GB 2716和国家相关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相对密度检验 相对密度检验。 6.2 脂肪酸组成检验 按 GB 5009.16

10、8执行。 6.3 谷维素含量检验 按LS/T 6121.2 执行。 6.4 植物甾醇含量检验 按GB/T 25223执行。 6.5 冷冻试验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执行。 6.6 酸价检验 按GB 5009.229 执行。 6.7 过氧化值检验 按GB 5009.227执行。 6.8 溶剂残留检验 按GB 5009.262执行。 6.9 色泽检验 按GB/T 19112执行。 6.10 透明度、气味、滋味检验 按GB/T 5525执行。 6.11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检验 按GB 5009.236执行。 6.12 不溶性杂质含量检验 按GB/T 15688执行。 6.13 烟点检验 按GB/T 207

11、95执行。 6.14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扦样 扦样方法按照GB/T 5524执行。 7.2 组批 同一批投料或同一段时间内连续生产的质量均一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同一批。 7.3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3.1 出厂检验 按表2中的规定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7.3.2 型式检验 按第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 b) 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c) 出厂

12、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 判定规则 7.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规定时判定该批次为合格。 7.4.2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判定该批次为合格,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次为不合格。 7.4.3 当脂肪酸组成检测结果与表 1 的规定不符合时,可用生产该批产品的原料进行检验、佐证。 8 标志、标签和标识 8.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要求。 8.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3

13、 应标识加工工艺(如浸出或压榨)。 9 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 9.1 包装 9.1.1 应符合 GB/T 17374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9.1.2 净含量应符合 JJF 107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年第 75 号的规定。 9.2 储存 9.2.1 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尤其要避开有异常气味的物品。 9.2.2 如果产品有效期限依赖于某些特殊条件,应在标签上注明。 9.3 运输 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运输车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散装运输应使用食用油专用运输车,保持车辆及油罐

14、内的清洁、卫生。 9.4 销售 预包装的米糠油在零售终端不得脱离原包装散装销售。 10 质量承诺 10.1 应建立可追溯性体系。 10.2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运输、储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未经开封保质期为 18 个月。 10.3 客户正常接收产品后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 24 小时内作出处理响应,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冷冻试验的测定 A.1 冷冻试验的方法依据 GB/T 35877。 A.2 原理 在规定的温度和时间下, 测定样品抗结晶的能力, 通常作为油脂冬化和硬脂脱除工艺的评价指标。 A.3 操作步骤 A.3.1 将混合均匀的油样(200 mL

15、300 mL)加热至130 时,立即停止加热,并趁热用滤纸过滤,以除去样品中微量水分,破坏可能出现的结晶核,消除两者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A.3.2 将过滤后的油样注满油样瓶,用软木塞塞紧并密封后,在水浴锅中冷却至25 ,水浴锅中的液面应超过油样液面。 A.3.3 将油样瓶浸入0 的冰水浴中(或0 恒温水浴锅)中,冰水浴的液面应超过油样液面,开始计时。 A.3.4 实验过程中应保持冰水浴始终在0 ,需用碎冰充填密实,应随时补加冰块。 A.3.5 24 h后取出油样瓶,擦干净样品瓶表面,仔细观察是否存在脂肪结晶或絮状物。 注1:切勿把分散在油样中的细小的气泡误认为是脂肪结晶物。 注2:最好在背光的黑色背景前观察样品,样品距离背景约 2 m。 A.4 结果表示 试验结果用“澄清,透明”“微量析出物”“微浊”或“浑浊”等术语表示。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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