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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钢炼钢厂
目
录
1、总则
2、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厂长的安全职责
2.2生产副厂长的安全职责2.3设备副厂长的安全职责2.4基建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2.5总(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2.6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2.7纪委书记的安全职责2.8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2.9车间主任的安全职责
2.10车间生产主任的安全职责2.11车间设备主任的安全职责
2.12车间总支(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2.13车间安全员的安全职责2.14工段长的安全职责
2.15值班长(调度)的安全职责2.16一般干部的安全职责
3、工人安全生产职责3.1班(组)长的安全职责3.2工人安全生产职责3.3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各部门的安全职责4.1生产计划科安全职责4.2机动科安全职责
4.3技术质量科及技术开发中心安全职责4.4办公室安全职责
24.5规划改造办公室安全职责4.6组织(劳动人事)部安全职责4.7政工部安全职责
4.8纪委(监察室)安全职责4.9工会安全职责
3炼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2002年10月8日修订
1、总则
1.1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该法的出台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现根据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制订本制度。
1.2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单位在生产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
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厂干部、职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安全生产是炼钢厂依法治厂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使安全生产步入法制化轨道。
1.5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及所属各单位。
2、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2.1厂长的安全职责2.1.1厂长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1.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1.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1.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7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权限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及时、如实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8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编制。
2.2生产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2.2.1协助厂长抓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2.2.2组织领导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42.2.3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2.2.4负责生产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2.2.5检查业务主管部门及下属各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
2.3设备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2.3.1负责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
2.3.2对本单位生产运行设备的合理使用、建(构)筑物良好及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行负领导责任。
2.3.3对因设备建(构)筑物本身及使用、维护、检修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2.3.4在审批设备大、中修计划时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2.3.5负责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对保证正常运转负责。
2.4基建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2.4.1负责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4.2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要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原则。
2.4.3按国家规定提取安措费用,对安措费的合理使用负责。
2.5总(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2.5.1负责分管技术上的安全工作,对因技术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负责。
2.5.2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和审查技改方案及采用新技术等工作中,要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并对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责成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5.3组织审定本单位相关业务的安全、技术、设备、工艺规程、标准和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
2.5.4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2.6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2.6.1党委书记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2.6.2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2.
6、3督促和检查各级组织、各级干部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教育全体党员和全厂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厂内各项管理制度。
2.6.4督促和检查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6.5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编制。
2.7纪委书记的安全职责2.7.1监督检查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及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各级干部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
2.7.2在布置、检查、监察车间和支部工作及考核党员时,要同时布置、检查、监察车间和支部的安全工作及党员落实安全职责的情况。
2.7.3对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挪用安措费用的行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8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2.8.1负责对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支持和协助厂长抓好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
2.8.2认真贯彻“三个条例”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职代会和相应机构研究,并做出决议。
2.8.3组织职工代表视察安全、文明生产和“三同时”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监督整改落实。
2.8.4参与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火灾及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8.5调查、了解从业人员知情权的落实情况。
2.9车间主任的安全职责
2.9.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9.2负责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2.9.3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9.4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面掌握车间范围内的危险因素,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教育本单位
6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2.9.5经常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9.6组织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按权限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及时、如实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0车间生产主任的安全职责
2.10.1协助车间主任抓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2.10.2组织领导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2.10.3及时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2.10.4负责生产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分析,查出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
2.10.5负责生产现场的整顿和治理工作,消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搞好文明生产。
2.10.6全面掌握车间内存在的危险因素,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教育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2.11车间设备主任的安全职责
2.11.1协助车间主任抓好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职工因违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的事故负责。
2.11.2负责搞好本车间生产运行设备的合理使用,建(构)筑物良好及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行。
2.11.3对因设备、建(构)筑物本身及使用、维护、检修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2.11.4全面掌握车间设备运行中存在危险因素,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教育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2.11.5认真搞好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类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2.11.6负责将本车间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外来施工队伍,提示他们注意防范。
2.12车间总支(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2.12.1车间总支(支部)书记是车间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12.2定期主持召开车间班子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2.12.3督促检查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教
7育党员和职工遵守国家法律和厂内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12.4全面掌握车间范围内的危险因素,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教育本车间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2.12.5采取具体措施保护车间职工安全生产知情权的落实,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2.12.6督促和检查车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12.7认真贯彻“三个条例”,全力支持职工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强令职工冒险蛮干的行为。
2.13车间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13.1负责车间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2.13.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履行告知义务,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工作情况,布置安全活动内容。
2.13.3负责组织起草车间各岗位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13.4负责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指令有关工段(班组)及时解决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车间领导。
2.13.5负责工伤事故的上报,参加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搞好车间的工伤管理。
2.13.6负责落实班组安全“三标”建设,做好车间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各种台帐、报表及相关资料要完善。
2.13.7负责检查安全管理区域负责制及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在本车间范围内进行设备检修、抢修及其它临时性工作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均有权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2.14工段长安全职责
2.14.1段长是工段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工段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14.2掌握本工段和相关岗位的危险因素,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教育全段职工搞好自我防范,杜绝事故的发生。
2.14.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82.14.4组织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或上报车间。对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负责实施。
2.14.5认真解决本工段职工生产(检修)操作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对因防范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2.14.6合理调配作业人员,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人员应及时调换或向上级反映。
2.14.7负责组织本工段安全活动,要经常深入到班组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2.14.8发生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协助事故调查人员搞好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负责落实。
2.14.9每月要认真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对本工段的各类违章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2.15值班长(调度)的安全职责
2.15.1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对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负有责任。
2.15.2经常检查各岗位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2.15.3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2.15.4认真搞好信息反馈,上道工序造成的危险因素要及时通知下道工序,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2.15.5当班生产(检修)工作中,遇有紧急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指挥其撤离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2.15.6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2.16一般干部的安全职责
2.16.1对本职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负责,因不负责任或在业务指导中出现失误,造成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2.16.2在设计或提出改造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2.16.3深入现场及时发现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2.16.4本职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因素或工艺、设备、技术特性等应如实告知操作(检修)人员,并提出具体的安全操作(检
9修)措施。
3、工人安全生产职责3.1班(组)长安全职责
3.1.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1.2掌握本班组各岗位和操作中的危险因素,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开好班前会,教育班组成员落实防范措施。
3.1.3搞好工作中的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各类违章行为,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3.1.4操作前责成有关人员详细检查设备和吊卡器具,督促检查全班人员佩戴好劳保用品。
3.1.5组织好周一安全活动,要做到保证人数,保证时间和效果。
3.1.6操作中做到文明生产,使用的原材料工器具要定置摆放,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3.1.7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
3.2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3.2.1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对由于本人违章操作或冒险蛮干而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3.2.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2.3工人享有安全生产的知情权,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了解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见意。
3.2.4认真进行班前、班中安全检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3.2.5要接受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中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3.2.6发生伤亡事故应积极参加讨论、分析,如实提供事故经过,协助事故调查人员搞好事故调查。
3.3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3.1负责对分工点检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未能及时查出而发生的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3.3.2对已查出的隐患,要立即予以排除,暂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注意防范。
3.3.3要加强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完整、齐全、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4、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4.1生产计划科安全职责
4.1.1在编制年度(季、月)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要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措施。
4.1.2安排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计划中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4.1.3凡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不下达生产或投产计划。
4.1.4制定经济责任制中应列有安全方面内容和指标。
4.1.5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违章指挥。
4.1.6组织生产要坚持“五同时”,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生各类事故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4.1.7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组织好抢救并保护好现场,现场勘察后,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恢复生产。
4.1.8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对因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4.1.9搞好安全生产的信息反馈,上道工序出现问题在接到信息后,立即反馈给下道工序,以便提示下道工序注意防护。
4.1.10对各种安全生产和尘毒危害问题进行管理,有权下
11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
4.1.11组织好全厂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协调车间隐患整改的有关问题,对各类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有督促检查责任。
4.1.12负责劳保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的计划和发放工作。
4.1.13负责全厂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掌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坚持搞好三级安全教育。
4.1.14坚持抓好班组安全建设,搞好基础管理。
4.1.15负责组织全厂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制度的制定、修改工作。
4.1.16对加强现场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有责任。
4.1.17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时,要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证书,凡无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一律不予签订安全协议。
4.1.18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时,有义务向施工单位告知施工区域的危险因素。
4.2机动科安全职责4.2.1严格按设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备件)计划,保质保量地组织进货,对因备件质量引发的各类事故负有责任。
4.2.2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造成的事故负责。
4.2.3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车辆、工业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及时加以解决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2.4新设备和自制、改造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鉴定,并制定出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2.5在进行设备大、中修时要坚持做到安全卫生“三同时”。
4.2.6在委托施工中要组织施工单位和在建车间开好会议,拟定安全施工协议书,并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结束后的现场整洁负有责任。
4.2.7组织有关电器、氧气、煤气设施等施工作业时,应事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
124.2.8对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防火负有责任。
4.2.9在委托施工时有责任将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因素或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详实的向施工单位告知。
4.2.10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4.3技术质量科及技术开发中心安全职责
4.3.1开展科研攻关,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品种和革新项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4.3.2编制有关技术规程、工艺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4.3.3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4办公室安全职责
4.4.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课题之一,并将基层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4.2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和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4.4.3在接待来厂参观、学习、业务交流的工作中,要执行厂内有关进入厂房内的安全规定。并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详实介绍厂内危险因素和注意事项。
4.5规划改造办公室安全职责
4.5.1对分管的技术改造工程的安全负责,基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开工前所组织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协议中,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经审批后方可开工,并负责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5.2必须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消防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4.5.3基建技术改造工程与生产同步和交叉进行时,开工前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并应详实的告知厂内的危险因素和注意事项。确保生产、施工安全。对无安全协议
13或安全措施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4.5.4基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服从安全。危及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准施工,不符合安全标准不得验收。
4.5.5组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装置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由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和国家指定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4.6组织(劳动人事)部安全职责
4.6.1对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配备不当或劳动纪律管理不严造成的事故负责。
4.6.2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人员的工作。
4.6.3精神病和呆、傻人员不准上岗,女职工不得分配到有害女职工保护的岗位作业。
4.6.4新工人(含临时工、季节工、钟点工)入厂要进行身体检查,文化考核和安全教育后再分配工作。
4.6.5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应给予制止和纠正。
4.6.6按规定合理安排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定员,并保证人员素质。
4.6.7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定期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和考核的内容,对安全素质极差的干部要及时从领导岗位撤换下来。
4.6.8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
4.7政工部安全职责4.7.1考核全厂党员和各级组织对安全规程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7.2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政策和各项规定,教育全体职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7.3收集职工和基层单位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厂党委做情况反应。
4.7.4针对安全生产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职工思想上的不安全因素。
144.7.5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4.8纪委(监察室)安全职责4.8.1监督检查各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和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情况,对党员干部因失职行为导致的事故负有责任。
4.8.2负责考查全厂干部履行告知义务的实施情况。
4.8.3对安全管理意识差的领导干部有提出撤免意见的责任。
4.8.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对党员责任者的党内处理意见。
4.9工会安全职责
4.9.1负责对安全工作的监督。
4.9.2负责检查职代会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视察安全生产,调查了解职工知情权是否得到落实,及时沟通视察结果并要求行政及时解决所提出的议案。
4.9.3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三个条例”搞好劳动保护监察。
4.9.4教育全体会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行政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4.9.5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及职业病患者,采取防治、疗养措施,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4.9.6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搞好广播、标语、板报效果负责。
4.9.7参与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篇: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1、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2、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点控制的设备要随时监控,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3、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4、车间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车间主任安排他人代行职责。车间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5、安全检查人员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各类物品按定置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安全通道和人员巡检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导致停产时,必须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
6、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材料库负责劳保用品质量、燃气气瓶情况的检查。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培训、复审及配置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工会负责班组安全建设、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
7、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技术科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一)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查安全意识、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二)查阅文件的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有效;查阅相应执行记录;
(三)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四)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备设施、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便发现隐患;
(五)分析判断掌握以上情况后,应进行分析、判断和验证,得出正确结论,提出处理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六)整改落实存在隐患的单位应按照检查组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检查组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第三篇:选矿厂安全生产责任制选矿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选矿厂各职能机构、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
2选矿厂厂长安全职责
2.1选矿厂厂长是选矿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3保证国家和总公司、瓮福磷矿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全厂贯彻执行。
2.4对入厂的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本厂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2.5经常组织本厂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和正确使用。
2.6对本厂发生的各种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7健立、完善本厂安全管理网络,配备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2.8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2.9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做到时时刻刻抓生产、管安全。
3选矿厂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3.1协助厂长抓好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本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等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对本厂的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
3.2对本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3.3发挥各党小组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3.4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5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范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4选矿厂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4.1协组厂长搞好本厂的安全生产,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厂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4.2主持制订和修订本厂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3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本厂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做到“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4.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的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做到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优质生产。
4.6负责组织本厂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落实各类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4.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本厂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8负责对本单位干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时、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选矿厂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5.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厂的机动、设备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主要责任。
5.2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3负责对本厂范围内员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落实本厂安全装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5.4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计划地检修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
目。
6选矿厂厂长助理安全职责
6.1协助设备副厂长搞好本厂机动设备的安全工作,对本厂的设备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
6.2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6.3负责本单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负责落实本单位安技措施装备,放射源设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4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有计划地整改、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5负责对本厂范围内职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7选矿厂生产安全科安全职责
7.1在厂长、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厂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7.2负责对本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工人入厂的厂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4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急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7.5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督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7.6建立建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各车间、科室安全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会同工会等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推广安全生产的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7.7负责对本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8选矿厂机动科安全职责
8.1协助选矿厂设备副厂长搞好本厂的机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8.2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厂各类机械、动力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8.3负责本厂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联锁装置、安技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检验工作。
8.4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改造方案和编制本厂设备检修计划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8.5组织本厂的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设备安全隐患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整改项目。
8.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本厂特殊工种(气、电氧焊、起重工、电工)等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8.7负责本厂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8.8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本厂的设备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和制定整改措施。
9选矿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9.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并及时组织会审、打印、下发。
9.2做好所管辖区的安全、保卫治安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9.3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9.4搞好本厂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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