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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四项工作目标,完善“大调解”基础建设(司法所)[优秀范文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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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四项工作目标,完善“大调解”基础建设(司法所)[优秀范文五篇] 第一篇:狠抓四项工作目标,完善“大调解”基础建设(司法所)狠抓四项工作目标 完善“大调解”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网络建设。在全乡范围内,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乡长及分管政法的领导任副组长,司法所、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信访办、民政所、计生办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各村、组基层中,调整充实村、组调解委员会组织。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群众义务调解员,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治安积极分子的积极作用,排查反馈存在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积极化解矛盾,从而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在司法所建立了“大调解”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添置了各项办公设施,做到了有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良好办公条件。在村、组中,则普遍形成了“信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为避免出现当事人“申诉无门”而引发上访闹事现象,有效防止纠纷激化和群众性事件发生。我乡着重加强信访信息阵地、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让群众来访有门进,群众意见有处讲,矛盾纠纷有人调。为此,专门成立信访办,并配足信访人员,每天安排1—2名信访人员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建立起了矛盾纠纷登记制度、共同调解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促进了人民调解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2012年6月26日 第二篇:司法所五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司法所五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试行)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会议,会议由司法所长主持,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调委会主任参加,并做好记录,写出排查工作报告,报区司法局基层科。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网络。城镇要每栋楼设立一名信息员,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信息员名册。司法所要掌握信息员的总数,对信息员定期指导和培训。 3、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法,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4、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对于即将激化或应当立即调解的纠纷,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应先行调解,再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5、街道司法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析疏理,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掌握社情民意。对重要情况的分析要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6、坚持边排查边调解,能够当场调解的简单纠纷要当场调解;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解。街道要将分类调解流程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7、对超出人民调解组织能力或受理范围的纠纷,登记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需要人民调解组织配合的,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 8、对排查不力或人为延误调解时机而使矛盾纠纷激化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逐级追究司法行政机关失职人员的责任。 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1、重大疑难纠纷是指。有可能出现的小规模冲突事件、群体性事件;情况紧急、问题比较突出、容易激化成规模较大的械斗性冲突事件;已酿成较严重后果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跨地域或涉及两个以上乡(镇)、村(社区)的矛盾纠纷;久调不决,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纠纷;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2、对经排查或其他方式发现在本辖区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无论是否调解成功都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调解组织、司法所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司法所要掌握报告的层次和进度,坚决防止漏报、迟报。 3、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要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对重大疑难纠纷事先能知情,事头能控制,事中能妥善处理,事后能上报结果,增强重大疑难纠纷的控制力。 4、报告重大疑难纠纷应明确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事态发展趋势、调处结果、采取的应急措施、拟办意见等内容。 5、对因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瞒报、漏报、迟报重大疑难纠纷而酿成严重后果的,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专项矛盾纠纷排 查调解制度 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是指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区域、领域和人群(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工作指导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指导,真正做到从深层次、源头上化解矛盾,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1、重点区域主要是指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行政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重点领域是指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医疗机构、劳动部门、环保部门、知识产权部门、交通部门等;重点人群(员)主要是指易发多发劳务、家庭等纠纷的外来务工人员、城镇弱势群体、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等。 2、要摸清底数。司法所要深入社区搞好调查研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方法,切实摸清本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的底数,掌握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具体时段、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全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健全调解组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要有三名以上专职调解员,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有条件的地方最好配备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调解员,以逐步实现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 5、及时发现掌握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的各种矛盾纠纷并及时进行调解,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对不属于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范围的,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四、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反馈制度 1、以社区为单位建立信息传递与反馈小组,力争在城市楼楼都有信息员;企业的车间、事业单位的科(室)都有信息员。信息员的主要任务是深入群众之中,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依法收集、反馈矛盾纠纷信息,并及时向调解组织反馈。 2、对于信息员收集、反馈的重要矛盾纠纷信息,调解组织要及时向司法所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传递、报告。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及时派人协助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传递信息。 3、信息传递可采取以下形式。即口头传递、书面传递、电话传递、传真传递等方式。 4、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司法所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要进行登记备案、疏理分类、分析研究,总结其规律特点,以便今后更好地指导工作。 5、要定期对人民调解信息员进行培训,每年司法所至少要结合本地发生矛盾纠纷的实际,组织一次信息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识别、判断矛盾纠纷的能力,保持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渠道畅通。 五、矛盾纠纷调解督办制度 1、街道司法所负责本辖区发生的特大矛盾纠纷调解案件的督办(社区) 2、负责矛盾纠纷督办的部门或单位以“以矛盾纠纷督办单”的方式进行督办,注明督办机关、督办事项、督办时间等等。 3、接到督办单的单位或调解组织要立即制定调解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在限定的时间内做好调解工作。 4、对已经办结的调解案件,负责办理的单位和调解组织原则上应将调解处理情况在一周内向督办单位书面报告。 5、因排查调处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督办单位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督促相关调解组织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逐级追查督办责任。 第三篇。司法所三项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为巩固和深化“三大主题”活动的成果,推进基础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县局《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技能练兵制度、作风建设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2、丰富载体,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3、着眼根本,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东塔”、“法治东塔”。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个人学习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学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书记xx同志对政法工作的指示XX县区局文件精神。 2、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卷宗的撰写练兵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卷宗书写质量,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文书管理工作规范化;通过开展以电脑输入为主要内容的电脑运用技能的练兵活动,确保基层司法干警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提高电脑办公办文能力。 3、要按照“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要求,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机关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工作、提高机关效能、便民利民惠民为着力点,以基层满意不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抓好作风建设。 第四篇:创建大调解机制推进司法所规范建设经验材料**区现有5个乡镇、6个街道、11个基层司法所。近几年来,我局围绕“宣传司法、热爱司法、建设司法、发展司法”的总体思路,树立“有为才能有位”的指导思想,从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入手,通过一个个“亮点”、一次次“创新”,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地位和形象。特别是去年创建“平安**”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及时抓住机遇,以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为抓手,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力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引起了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均已正式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2名,实有在职人员22人。各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平均50平方米以上,其中10个所分别设有独立的办公室、调解室和调处服务中心,办公设备、设施、装备等硬件配置进一步改善;各司法所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实现了新跨越;泰东镇、九龙镇司法所已顺利通过了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检查验收。彻底结束了各司法所建所之初,仅有1块牌子、1张桌子、1枚章子和1名工作人员的历史。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职能创特色,以“有为赢有位”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长期以来,我区基层司法所存在的体制不顺,职能不强,队伍弱小等薄弱环节,成为制约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的瓶颈。为改变这一状况,局党组决定从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入手,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以作为求发展,以发展求地位。 一是以乡镇规范化调解室建设为突破口,赢得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的信任。省厅邳州现场会后,局党组一班人一致认为,在全区乡镇建立规范化司法调解室,是强化司法行政职能的需要,也是打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在确定泰东、九龙为试点乡镇后,我与分管局长王成寅、基层科长周广明反复跑乡镇找党政“一把手”协商,落实司法调解室的办公用房与资金。经过努力,从xx年2月我区第一家乡镇规范化司法调解室在泰东镇建立,到10月份所有乡镇全部建立,标志着我局在规范化司法调解室方面迈向了新的起点。司法部、省委政法委以及市、区有关部门领导先后视察了司法调解室,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局为此召开全市司法调解室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有了这次成功经验,xx-xx年,我们先后把建设乡镇司法调解室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分别向街道和村(居)延伸。目前,我区已建成规范化调解室107家,建成率92.2%。调解室建成后,在维护社会稳定、调处矛盾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调处了120多起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成功率98%以上,减少了大量信访、集访事件,有力地配合了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同时也为下一步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开了局面。 二是以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为契机,大力推动司法所的基础建设。xx年是我区“创建‘平安**’、建设最安全地区”的关键一年。司法局作为重要组成部门之一,承担着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重任。为此,局党组明确提出要两条腿走路:第一条是要在“大调解”上创出一些特色;第二条是通过“大调解”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建设。随着创建工作的逐渐深入,我局先后推出了民主恳谈会、治安民调联合调解室、百场法制宣讲等一批创新举措,成为全区“创安”活动中的“亮点”,为推进司法所建设打下了基础。同时,我局积极争取两办转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软、硬件标准,要求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在政策、人员、经费、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去年7月区编委正式批复:同意我区6个街道办事处建立司法所,明确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级别为股级,政法专项编制各2名(合计12名),6个街道司法所中有5个所解决了独立的办公用房,办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全区5个乡镇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也普遍由原来的1间增加到2-3间,设有规范化的调解室和调处服务中心,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柜、“148”电话等基本的办公用品,有4个司法所添置了电脑、传真机、文件柜、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二、强化管理求发展,不断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我局最容易出“亮点”、出成果、出经验的部门。多年来,我们在基层司法所实行双重管理的体制下,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加大垂直管理的力度,把加强对司法所的监督和管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出了一系列强化管理的新举措、新方法。 一是加大对司法所的考核力度。从xx年开始,我局对司法所实行千分考核制。经过两年运转,我们认为千分制考核项目比较烦琐,操作性不强。xx年,在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胜建同志的提议下,我局开始推行百分制达标考核,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需要加大力度推进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xx年,我局结合“创安”和“大调解”建设,对考核细则再次进行了修改,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中不容易做到的和薄弱的环节纳入考核内容,如将司法所软硬件建设、调解室建设、调处服务中心建设、信息调研等列为考核重点。同时,将考核得分情况进行通报,与奖金福利挂钩,奖惩兑现。通过推行百分制考核,各司法所主观能动性和工作责任心显著增强。以信息调研为例,xx年,11个司法所全年仅报送信息12篇,无调研文章;xx年为信息119篇、调研4篇;xx年为信息133篇、调研12篇。 二是坚持司法所例会制度。为了加强对司法所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我局从xx年开始推行乡镇司法所长季度例会和街道司法助理员月度例会制度。通过召开司法所例会,较好的实现了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局领导通过参加例会,能全面了解和掌控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情况,迅速处理基层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及时发现一些司法所好的经验和做法,经过总结推广,又促进了司法行政系统整体上水平、上台阶。如泰东镇的调解室建设,九龙镇的跨地区联片调解组织,东郊乡的造船行业调委会建设,以及城中街道、城东街道的民主恳谈会制度等,都成为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 三是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首先,指导司法所完善各项制度。xx年,各司法所根据“创安”工作要求和局党组统一部署,全部建立了统一规范的20类台帐资料,普遍制定了例会、业务培训和学习、勤政廉政、服务承诺、纠纷调处等制度,并公布上墙,接受监督,保障了司法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其次,建立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为全面掌握基层情况,我和分管局长及基层科的同志每年都要几十次深入基层抓指导、抓督办。针对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这一薄弱环节,我局从去年开始推行局机关和街道司法所联系点制度,即局机关6个部门科室分别与6个街道司法所定点挂钩,定期不定期进行对接,以加强对司法所的指导、考核、检查、评比和奖惩。再次,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我局从社会有关部门聘请了8名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请他们对各基层司法所明察暗访,听取他们对司法所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三、强化作风树形象,努力增强基层司法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 队伍建设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最终体现在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上。为此,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提出的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司法队伍的要求,以强化工作作风为抓手,提出了加强“四个学习”、做好“四项服务”、树立“六种意识”的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四个学习”。即加强政治理论、文化科学知识、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学习。近几年来,我局以创建“学习型司法所”为载体,多形式、不间断地开展了行风评议、“执法清廉”、“公正执法树形象”、站所评议等活动。局基层科经常组织以涉及基层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大大提高了广大基层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我局鼓励司法干警积极参加学历教育,提供便利条件。目前,我区司法所22人中已有7人通过取得法律本科学历,11人获得法律大专学历,其余4人也均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 二是做好“四项服务”。即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工作、服务辖区政府、服务社区百姓。为了提高司法所的服务能力,我局一方面积极加强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加深彼此了解,努力寻求工作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另一方面我们要求各司法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应用于处理实际问题,积极探索为一方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完善服务平台。如泰东镇司法所长夏长来制定的“三个八”服务举措,即便民措施“八落实”、硬件建设“八个有”、软件建设“八规范”,此举在全区司法所推广后,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是树立“六种意识”。即树立职能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全局意识和亮点意识。在这“六种意识”指引下,司法所的同志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做到工作到基层、服务到基层、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涌现出一批典型的人和事。如东郊乡司法所长严文林同志,到任之初,所内各项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是典型的问题所。为此,该同志主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为乡镇党政领导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先后解决了乡办造船厂工伤死亡事故等多起重大疑难纠纷,赢得了乡镇领导的信任和支持。短短半年时间就打开了工作局面,司法所的各项建设也上了新台阶。再如在全区率先建立调解室和大调解服务中心的泰东镇司法所长夏长来同志;建立“龙塘罡”跨地区联合调解组织的九龙镇司法所长袁志新同志;以及多次组织召开民主恳谈会为政府化解难题的城东街道司法所长陈曙清同志等等,都是我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 经过近几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表现在:各司法所工作发展不平衡、经费普遍紧张、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特别是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紧张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缓解。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思路,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目标与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牛大场镇四项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牛大场镇五项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牛大场镇以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为载体,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力地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廉洁意识。召开廉政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廉政准则》等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目前,已开展镇、村级学习培训10场次,廉政教育测试1次,自查自纠活动1次。 二是加大廉政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的“三进”活动,开辟“廉政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打造一个廉政文化示范村,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目前,正着力打造一个廉政文化示范村紫荆村。三是依托工作载体,抓好便民服务。在全镇9个村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建立镇、村级便民服务体系,有力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党务、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目前,已办党务公开3期,村务公开27期,接受政策咨询700余人次,调处民事纠纷13起,群众满意率达100%。四是注重信访工作,加强信访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建立来访登记台帐和镇领导班子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进行登记和调查处理,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同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村(组)存在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并明确专人负责,以方便问题的解决和事后监督。目前,已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0次。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洁自 律规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并认真贯彻落实,从而使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第18页 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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