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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价值及运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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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价值及运用 [论文摘要]司法建议作为审判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方式,已被各级人民法院广泛运用。司法建议以“柔性司法监督”的特性延伸法律服务领域,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其预防矛盾、综合治理、服务大局的价值意义也由此彰显。因此,我们将司法实践中有效的措施规范化,把具体实践理论化,以此形成更加完备的司法建议制度,更好地发挥审判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 [论文关键词]司法建议社会管理创新价值运用 作为一项“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司法建议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其现实需要的。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司法建议制度就已出现,并成为司法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种方式。2009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充分说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和社会各界对于司法建议制度功能的重视以及对于司法建议工作、特别是能否得到反馈的具体问题的关心。这表明对于司法建议制度在学理上再也不能泛泛而谈,否则难以回应社会现实的需要。 一、司法建议性质法理分析 在目前一个多元化、综合性的司法职能体系中,司法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对其性质定位问题,成为学者对司法建议学理分析中观点碰撞的主要焦点。关于司法建议的法律性质,目前理论界有三种观点,即职权(权力)说、职责(义务)说、权责一致说。持职权(权力)说的人认为,司法建议是法律授予人民法院的一种特殊职权;持职责(义务)说的人认为,司法建议的内容是要求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发现不宜由法院直接处理的问题时,有向其他机关提出建议的义务,因而它是人民法院的一种职责;持权责一致说的人认为,司法建议既是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同时也是人民法院的一种职责,是职权与职责的统一。界定司法建议的法律性质为何,需从司法建议的与司法裁决、软法①等类似制度的比较研究中获得认知。笔者认为,司法建议本质属性是一种建议,是一种综合性的司法权,它既包含有监督成分,如对行政法制的司法监督,又包含有司法指导成分,如对金融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司法建议。因此,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的一项法定职权,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予,可称之为司法建议权。 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价值功能 司法建议已经成为法院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重要工具和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形式和载体,为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安定与和谐、建设法治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司法建议是能动司法的有效举措 司法建议作为人民法院的任务之一,其目的是宣传法律,教育人们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享受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开庭审理,使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受到法制教育,了解哪些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从而依法行事;通过对审理的案件的分析,采用以案讲法、以案说法的方式形成司法建议,并有针对性地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使相关行政机关认识到自己行政行为的违法和不当,加以纠正和改进。这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在尊重司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在保护权益、解决纠纷、管理社会和实现公平正义功能的有效举措。 (二)司法建议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 我国现正处在经济发展的高峰期,生产力水平有了极大提高,社会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不断暴露出来,人民法院作为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关,通过审理、执行行政案件,介入行政争议,能够清楚地发现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如果能够适时地结合审判实际,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提出司法建议,对行政机关以警示教育作用,使被建议行政机关认识到存在问题的重要性、严重性,自觉克服和纠正,这对于行政机关及时创新社会管理措施,堵塞漏洞,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依法正确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司法建议是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有效方法 当前,我国社会生活正发生着巨大变化,社会经济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社会矛盾集中凸显,社会管理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妥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必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从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出发,要着眼于从源头上彻底解决纠纷,预防和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对于在审判活动中发现的行政管理等问题,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行政机关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可以为被建议行政机关提供决策的依据和参考,使行政机关从有利于体现民生、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及时调整行政管理决策,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实现“两个效果”的有效统一。 三、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适用 (一)司法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正当性界定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以审判机关的身份参与所有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承担的社会管理活动,是契合司法监督角色与社会公共组织角色的共同职责,而应运产生的一种有效形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司法建议本身就具有司法监督和服务社会的双重性质,既包含有司法监督的内容,辅助司法监督目的的实现,又服务社会、参与社会管理。但回到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如何将司法建议触角正当、合法地延伸至社会管理中,这是解决司法建议正当性问题的关键所在。按照西方政治哲学家们提出的权力边际理论,司法活动的最大半径只能通达与履行法定职权直接关联的事项,除此之外,司法权不能再行扩张。这就决定着人民法院服务社会也应存在一个权力边界,遵循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原则,而不得越权。 因此,司法建议的制发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司法建议的作出符合法律,不与法律相抵触。这一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司法建议依法作出,即该类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关 问题而提出,而非通过其它途径(如新闻媒体、理论研讨会等),不构成对其他单位和组织正当行使职权的干预。二是司法建议的内容合法,所提对策建议具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且对相关事宜的处置属于被建议对象的法定职责范围。(2)可行性原则。可行性原则要求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时针对特定的问题,所提对策建议较为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3)时效性原则。时效性原则要求该类司法建议所涉及的问题重要而紧急,需要立即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重视,否则会造成重大损失,酿成严重后果。 (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适用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建议呈现出多重面相,传统的司法建议书正向多种形态拓展。从形式上,出现了针对不特定对象的具有建议内容的“白皮书”、“蓝皮书”。从功能上,司法建议已不限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执行权的几种情形,也不限于普遍意义上的查漏补缺、风险预警式的建议,甚至包括请求有关单位协助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情形。如XX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司法建议的类型主要包括: 1.建议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改进职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 2.建议制定政策以及制定行政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相冲突,或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单位,调整政策和制度; 3.建议规章制度不完善的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措施; 4.建议生产或经营管理混乱的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 5.建议对涉及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等民生问题保护不力的单位,强化措施,加以改进; 6.建议有关单位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对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予以必要的处理; 7.建议有关单位对可能影响社会秩序和经济建设的某一类倾向性问题予以充分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8.其他认为有必要提出司法建议的情况。”又如XX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司法建议书的类型主要包括: 1.建议有关国家机关纠正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 2.建议有关国家机关就某一突出的社会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或修改已有的政策、制度; 3.建议有关国家机关做好协调、稳控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4.建议有关企事业单位关注和改进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5.其他有必要提出司法建议的情形。”由此可见,通过不同形式的司法建议,人民法院丰富、创新了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拓展了用非强制手段处理社会问题的空间。 笔者认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适用范围可包括以下四类:(1)预见防范型。法院通过分析一定时期的审判执行工作捕捉、预见到今后一段时期可能引发涉诉矛盾的领域和信息,并向有关方面发出预警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如诉前或诉中发现存在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情形,而向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2)纠正改错型。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执行活动,指出有关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予以纠正或履行监管职责的建议。如对涉及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等民生问题保护不力,需要有关单位强化措施,加以改进的;发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工作方法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政策,或者存在重大漏洞的;发现涉嫌违法或犯罪的行为而没有被查处的;有法定义务协助法院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或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行政判决、裁定,需要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理的等情形。(3)沟通协调型。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或审理完毕后,建议有关单位延伸职能、 主动参与,与法院协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如需要有关单位配合支持法院审理执行案件,维护稳定的;诉讼程序结束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未彻底解决,建议有关部门继续处理的等情形。(4)宏观综合型。法院结合某一时期、某一类或几类案件反映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从宏观角度向有关方面提出系统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如对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某一类倾向性问题,建议有关单位予以充分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应对的。 第二篇: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民参与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民参与 摘要:社会发展需要借助一定的管理手段才能完成,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在多样化的社会发展中如何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稳定和谐,文章主要针对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民参与进行分析,从公民角度出发进行全面的管理创新工作,构建一种持续有效的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方式,借助市场化的操作运作方式,实现各个方面持续有效性提升的最终目的。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公民参与 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在于适应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挑战,公民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因此从公民参与角度出发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实现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形成一种持续有效的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公民的积极作用。 一、社会管理创新中公民参与重要性 (一)表达公民诉求 公民是社会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力量,在发展中能够借助各种类型的途径实现相关经营能力的提升的目的,因此要在社会管理中将公民纳入到整个过程中,能够实现普通民众充分表达自己的社会诉求。公民的实际利益在多样化的现代经济中需要进一步的保护和完善,多元化的现代经济发展中,需要建立一种特殊有效的公民利益保护方式。公民通过自身或社会组织合法地参与社会管理过程,使自己的主张和利益诉求在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立法和政策过程中得以体现,从而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和保护自身利益。 (二)履行监督职能 我国法律规定社会公民具有监督权力,在社会经济多样化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公民的监督能力和作用,就要借助一定的社会管理创新手段,公民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中,能够避免在此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了群众的权利。为了实现这方面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在实际中采用一种更为有效的现代意义上的信息利用方式,求政府不断公开社会管理的信息,提高行政透明度,积极地、定期主动地向公民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质疑,发挥公民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构建一种持续有效的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监督权力发挥。 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民参与途径 (一)微博微信 微博微信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广发的群众基础,为了方便公民参与到相关到管理工作中,就要借助微博微信,这样以来可以有效保障公民对社会事务管理的参与权,提升了民众政治参与的能力,培育了现代公民精神。微博问政敦促政府积极转变传统思维模式,顺应网络时代的变化,要求政府主动融入与公众的直接互动。微博这一新载体的出现,将有力推动政府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大量政务微博的开通,涵盖了政府职能的各个方面,通过微博这一载体,政府行政将会向社会开放,政府可以运用政务微博把握网络舆论动态,了解公众诉求,解答公众疑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社会问题,微博问政具有民主性,对于实现决策科学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微信是目前社会信息传播中常用的一种方式,能够实现相关信息的快速传播,因此要在实际中进行针对性的应用是非常重要的,设立各种类型的社会管理创新公共号,吸引更多的公民参与到这个公共号中,及时发表自己的建议,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二)设立市民信箱 市民信箱是满足公民实际诉求的一种有效方式,尤其是借助现代网络实现相关信息传递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社会管理中的门户网站及市民邮箱正式运行以来,在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效益,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互动交流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了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与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公众服务的能力,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快速发展,利用现代互联网实现信息传播的目的。对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也提供了一条新的交流路径,涉及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对待,主动研究,善于汲取有益的成分,并以适当方式给予回应,实现问题处理有效性的目的,避免了问题处理时间过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公共网站和信箱中,能够将更多的信息传递给社会管理者,倾听基层民众的心声对这些决策者来说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也是实现公民相关思想传递的一种积极尝试。结论 现代信息技术条件,社会管理工作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从目前的发展来看社会管理创新发展是一种必然趋,如何采取更为有效的现代公民参与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发展,在实际中要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构建一种多样化的现代公民参与社会管理途径,发挥公民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从而实现维护国内经济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社会管理创新公民参与途径是多样化的,要从实际发展需求出发进行针对性的改进是至关重要的。参考文献 [1]田玉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2]龚鹤方.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d].甘肃政法学院,2014.[3]房丽.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d].西北大学,2007.[4]朱宜放.城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民参与研究[d].湖北工业大学,2013.[5]高继超,刘丹.治安管理视角下的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2,03:47-51. 第三篇。试论《三国演义》中的管理思想及现代运用价值试论《三国演义》中的管理思想及现代运用价值5000余年的中华文明发展史,就是一部治国谋略和兵法韬略的演变史。在这个历史长河中,充满了兵家战略的治国平天下的管理理论。对这些珍贵的管理思想进行正确的剖析和反思,对于把握中华民族的历史命运,形成我国管理科学的民族特色,都是及其重要的。 古代的政论家、兵法家、文学家等写下了很多流传千年、光耀古今的著作,其中,《老子》中“以顺待逆,以逸待劳,以卑待骄,以静待躁”的后发制人思想;“以弱胜强,以柔克刚,以退为进”的斗争策略,《孙子兵法》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战略思想,避实击虚的应变策略以及三十六计的具体谋略,“将者,智、信、仁勇,严也”的人事哲学""这些充满着对立转化思想的宝贵文化遗产,不仅成为治国、治军的锐利武器,也成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制胜的法宝,成为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竞争策略、经营哲学、激励方法、干部标准、厂风厂纪的思想宝库。 然而,与现代西方企业战略管理思想密切相关的我国古代名著当要数三国演义了,“陈述百年,概括万事”的《三国演义》,不仅是我国长篇历史小说的开山之作,而且还艺术地展示和弘扬了三国时期的管理文化,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管理思想宝库的内容。这里我们仅从其中的人才人事、决策谋略、法纪法度的思想分析与挖掘中,探求其中蕴含的深刻的管理理论,并力求寻找与现代管理运作相符合的思维方式。 一、知人善任,以人为本 “人才者,政事之本也,政事者,民命之本也,无人才则无政事,无政事则无治平,无民命。”在东汉末年群雄蜂起的战乱年代,诸侯要想统一天下,建立帝业,除了自身的雄才大略之外,更要善于利用和挖掘珍贵的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这一点,对于三国中具有远见卓识的各路诸侯来说,认识都是非常深刻的,在战争的空隙里,他们纷纷使出浑身解数,招四方之士,纳八荒之才,笼将士之心。纵观《三国》全书,三国时代贤明霸主表现出来的求才若渴的进步的人才人事观,是非常明显的。 第一,求才不惜屈驾,唯才是征。吴侯孙策,为求名士张昭等,亲自备礼下榻造访;皇叔刘备为求孔明,顶风冒雪三顾茅庐。曹操也从写下“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千古名句,显示他迫切的求才望,官渡之战中,他赤脚迎许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第二,才不拘一格,唯才是举。这一点,在曹魏一系中尤为明显。曹操用人,强调唯才是用,不拘品行,不咎既往。在他的人才库里,有亡命之徒,也有淫乱之辈。甚至连为袁绍作檄文,大骂曹操的陈琳,最后也为他所用。 第三,用人不论资辈,唯才是用。魏蜀吴三国在选用人才的过程中,久而久之形成了各自的特点和风格。魏强调唯才是用,蜀强调德才兼备,吴国用人一概不论资辈。赤壁之战,年仅二十九岁的周瑜,被孙权推上了吴军都督的宝座,夷陵抗蜀,孙权又启用了“年幼望轻,恐诸公不服”的陆逊担任全军统帅。这些都是唯才是用的表现。 第四,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三国演义》中的贤君明相,不但能慧眼用人,知人善任,而且在用人决策方面更强调“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官度之战中,曹操在袁绍营中,缴获了许多部属通敌的信件。当时,有人建议,把这些通敌分 子全部处死,但曹操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急令把所有的信件烧了。“尽把私书火内焚,宽洪大度播恩深”,曹操用人不疑到如此,连一贯尊刘反曹的罗贯中,也赞扬起来了。 第五,重视人才的培养和提高。三国时期,不管是贤君明相还是义士,重学意识都很炽很浓。一方面,他们很注重自己的培养和提高,刘备重学,以“师礼事孔明”曹操重学,有名作佳篇传后世孙权重学,凭劝吕蒙读书之事见精神关羽重学,千里走单骑犹挑灯夜读,庞统重学,军务再忙仍挂剑诵《孙》、《吴》。 二、德刑并用,赏罚分明 “治世尚教化,乱世重刑法”,兵法旨要告诉我们战争成败的关键是在于“道、天、地、将、法”五因素,在这五大因素中,“道”是根本,“将”是基础,“法”是保证。正确地运用法治,不但能充分树立管调者的崇高威信,而且能保证本系统必要的管理秩序,减少本系统内各种不稳定的因素,缩短行为目标的实现过程。在法治方面,《三国演义》也为我们提供了不少范例。 曹操二十岁的时候,“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都尉,初到任,县四门各设五色捧十余条,有犯禁一者,不避豪杰,皆棒责之。灵帝所喜小黄门赛硕的叔父,提刀夜行,操巡夜拿住,就棒责之,由是内外莫敢犯者,威名颇震环宇。”年纪轻轻才二十岁,官职不大才洛阳北都尉,官龄不长才初到任,但是曹操却“威名颇震环宇”,把社会秩序搞得井井有条,使内外莫敢犯禁。为什么,就在于曹操能依法治犯禁者,他那五色棒,连皇帝老子近臣的叔父也敢打,还愁什么社会治安搞不好,还愁什么不能树威“杀贵大,杀大可以树威赏贵小,赏小足以树信”,法治就是要敢于碰硬,动真格的。 混乱之际,蜀国也非常注重法治。刘备自领益州牧后,首先即令军师诸葛亮拟定国条。诸葛亮根据当时蜀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八务”、“七戒”,“六恐”、“五惧”,“刑法颇重”,自此之后,“军民安堵”,巴蜀的社会秩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社会治安问题解决了,人民也能安居乐业。诸葛亮在蜀二十年,依法奖罚官吏多人,失街亭,他挥泪斩了马傻,又自贬三级,这些无不在巴蜀人民心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为促进社会安定,军心稳定,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三国演义》表现出了明确的法治思想。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赏罚分明,不畏权贵,严于律己,并注重国条律令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当代中国的法制原则。然而,知法者犯法,执法者违法,违法者逃法的现象也时有可见。借鉴三国时的贤君明相在治国、治军方面的切实执法的胆魄相手段。严明法纪,严格法度,刑重法严,相信,必能去暴安民,社会治安一定会根本好转。 三、谋而后动,目光长远 从诸葛亮对刘备所作的“隆中对”三分天下的分析,到为完成刘备“中兴汉室”统一大业的战略分析、战略制定与战略实施的全过程,足以看出“隆中对”不仅具有现代企业战略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同时也是我国古代历史上最成功的策划案例之一。 公元207年(建安12年),奔波流离半生的刘备暂栖新野,在痛定思痛的反省中,认识到欲要谋求发展、夺取天下,就必须有贤能之士的辅佐。于是,他遍访贤能,虚心求教。在名士徐庶的推荐下,三顾茅庐,向诸葛亮求教“成就霸业、中兴汉室”的大计。在刘备诚心所至之下,诸葛亮献出了“隆中对”的分析决策。其中既包含了对当时国家总体形势和战争形势的分析,也包含了对刘 备自身处境、资源能力和各竞争对手的分析,以及刘备应该争取的长、中、短期战略目标与实施计划。同时,在了解各种优势与劣势和利弊关系的前提下,诸葛亮提出了制定可行战略和如何实施这些长短期战略步骤的决策。在诸葛亮的辅佐下,刘备从火烧博望坡开始,采取孙刘联盟战略,抵御曹军,赤壁大胜;接着是数年的节节胜利,取荆州,平益州,取汉中,使刘备占据荆、益之地,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战略格局,实现了刘备“统一天下”的中期目标。 从“隆中对”决策与其战略制定与实施过程分析,《三国演义》中的军事战略思想与现代企业战略管理思想有着同工异曲和不谋而合的现实意义。诸葛亮根据刘备的事业方向为他确定了长远规划,以及长短期目标。刘备要做的事是中兴汉室,成就霸业,统一天下。诸葛亮认为,要确定这样的长远规划,完成这样的大目标,其指导方针应该是“人和”,北让曹操占天时,南让孙权占地利,刘备可占人和。因为,刘备是帝室之胄,信义著于四海。诸葛亮在对刘备“统一天下”进行的内外形势和资源分析中认为,“曹操已拥有百万之众,挟天子以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之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地险而民附,此可用为援而不可图也。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地,非其主不能守。是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因为,“益州险要,沃野千里,天府之国,高祖因之以成帝业;今刘璋暗弱,民殷国府,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君。”但是,虽然刘备出生于帝王之家,但却只有关羽、张飞等少数将领,兵士更是势弱,并且至今尚无一立足之地。在实施这一战略目标时,建议刘备应该是先取荆州为家,后取西川建立基业。然后,保住根据地,发奋图强,待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兵以向宛、洛,刘备身率益州之众以出秦川""则大业可成。 隆中对中,诸葛亮对天下形势的分析,表现出了中国古代军事家的卓越智慧和才能。军事战争与商业战争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军事战争讲究谋略策划,运筹帷幄,知己知彼,天时地利,战机利用,赏罚分明;商业战争则强调计划决策,环境分析,战略定位,战略实施,制度保障与激励措施。因此《三国演义》中的军事谋略思想、管理艺术在现当代企业管理中具有深刻的实际意义。 虽然《三国演义》是以军事管理思想为表现形式的且又是古代人智慧的结晶,但它却具有着系统的和科学的现代企业的战略管理思想,因而,它就更加具有历史的和现实的实际意义。从商业战场出发,企业管理像军事战略管理一样,同样都需要进行认真规划和谋略。在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不确定因素日趋增多的情况下,如今的市场已经确确实实地充满了竞争,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你争我斗,你死我活的实例在商战中举不胜举。来自于我国自己的战略管理思想,具有着同宗同文化的历史渊源、古今之亲缘性和实际的可行性,因而更有利于我国企业或组织进行更有效的战略管理。 第四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体现新作为创新工作理念把握工作重点 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体现新作为 XX县区总工会主席唐水淼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应对转型期社会矛盾与风险的必然选择。工会组织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责任,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工会维权能力和维权实效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一、树立四大理念,夯实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思想基础。 工会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责任重大,必须牢固树立四大理念。 1、必须牢牢把握政治主线不动摇。党的领导和科学理论的指引,是工会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落实到工会工作中,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活力和在广大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 2、必须牢牢把握职工主体不动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工作中肩负重大使命,负有重大责任。工会应当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理念,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升工会工作的人性化水平。 3、必须牢牢把握维权主业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维权,这是工会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题中之义。应当坚持保障和发展劳动者权益,让劳动者更多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以主动的意识、超前的预见、科学的方法、积极的作为,旗帜鲜明地为职工维权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立场鲜明地立足于维权,充分借助于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劳动争议调解等方式,把维权做得更主动、更规范、更到位。 4、必须牢牢把握服务主题不动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是过多地把政府的事情交给社会去办,而是要确保党委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到位。要把服务科学发展与服务职工群众结合起来,善于用市场思维谋划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发展和吸纳各种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提供,努力为群众在教育、医疗、就业、养老、困难救济等方面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帮助职工解决一些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构成了对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努力实现从“行政命令”到“为民服务”、从“事后救火”到“源头治理”、从“政府包揽”到“群防群治”的三大转变。 二、发挥四大作用,构筑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坚强堡垒 作为工会组织,要准确把握代表广大职工参与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在推动社会和谐中发挥四大作用。 1、发挥协调作用,当好职企关系连心桥。工会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一头联系着党和政府,一头联系着广大基层群众。协调好两者关系,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工会组织具有其他社团组织、非政府机构不可替代的优势。作为工会,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我县实际的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几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人本化维权“绍兴模式”,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镇(街)总工会,实现牌子、房子、班子、票子、位子“五子到位”。同时,着力构建以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镇职工维权服务站、企业职工维权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组织网络,广泛设立“两大员”,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工作,在省内率先实现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覆盖,并创造出“五步工作法”工价集体协商等一系列先进经验,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2、发挥引导作用,当好经济发展排头兵。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是工会工作的第一要务,是工人运动的永恒主题。作为工会,要发挥组织优势,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中心任务,把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及企业精神教育,并通过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技术协作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近几年中,我们率先开展县级劳动模范评比,创建百家职工职业技能创新基地,树立千个经济技术创新示范点,动员万名职工参加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同时,通过实施企业文化“五个一”工程,开展“三征一评”、“五个十佳”评比,组织优秀外来职工“看柯桥”、“乐柯桥”、“秀柯桥”、“唱柯桥”、“谈柯桥”大型系列活动,举办黄酒技艺传承、纺织主题展演等紧扣经济转型升级的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3、发挥服务作用,当好职工帮扶娘家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就是服务职工群众的过程,工会要协同党委政府做好促进和稳定就业、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劳动保护条件等一系列社会公共服务,特别要突出职工基本权益保障、具体困难帮扶、生活后勤改善等三个重点,通过建立健全维权帮扶工作网络、推动实施安康工程、筹集帮困互助资金等措施。几年来,我们提出了“两联两整”的工作方针,积极构建“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县镇联动,在劳动局设立职工维权帮扶窗口,加强镇级维权帮扶中心建设。部门联手,在县镇两级加强与劳动、司法、综治、安监等部门或机构的联系联络。整合资源、整体推进,每年联合劳动、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职业介绍、困难慰问、欠薪督查、争议调解、平安返乡、安全宣传等专项行动。同时,打响“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学费、冬送温暖”等工会工作品牌,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4、发挥监督作用,当好建言献策智囊团。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在社会管理中既是参与者、推动者,也是监督者。一方面要通过职代会、民主管理等途径,参与企业经营和管理;另一方面要发动组织职工,对政府、企业和社会特别是公共部门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保证社会管理公开、透明、有效。同时,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将职工零散的呼声和要求转化为团体的诉求,在政府决策、立法听证中代表职工群众的集体意愿提出主张。几年来,我们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等途径积极建言献计,及时提出事关职工利益的建议提案。县总工会提出的建议,均列为县政协重点提案之一,也多次列为大会发言。 三、做好四篇文章,把握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重点 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工会,应把握工作热点,发挥组织优势,把握工作重点,积极作为。 1、做好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这篇文章。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作为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抓手,让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的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成为实现劳动关系和谐、实现广大职工体面劳动的重要手段。近段时间以来,我们按照分类指导、分步达标的原则,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大力指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开展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促进创建工作向下延伸。涌现出柯桥开发区“四全三重”工作模式、华舍镇“亲和型”企业、夏履镇“星级企业”等一大批创建工作典型经验。 2、做好推进镇级维权帮扶中心建设这篇文章。继续确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维权帮扶“绍兴模式”,按照“县镇联动、部门联手、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把镇级维权帮扶中心建设作为强化基层基础的有效手段,作为深化维权帮扶作网格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作为县维权帮扶中心的有效延伸,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人员,强化工作考核,为广大职工提供就业服务、生活救助、信访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 3、做好建立职工互助互济组织这篇文章。在全县企业广泛推行建立以“企业出一点、工会助一点、职工捐一点”为主要形式的职工互助互济组织,对企业员工因病致贫、因灾致贫进行及时救助。进一步完善了全县职工群众的互助保障体系,对患病职工排忧解难、缓解因病造成的经济困难,起到了明显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压力。目前如漓渚镇,90%以上企业均成立互助互济组织,资金结余已达1180余万元。 4、做好深化完善家庭工业联合工会(工会联合会)这篇文章。针对我县家庭工业组织化程度低、行业服务薄弱、抗风险能力不强、劳动用工不够规范的现状,继续加大家庭工业的组织化程度,在产业相对集中、并有一定规模的镇(街道),成立家庭工业行业工会;在区域相对分散、产业相对不均的镇(街道),成立家庭工业工会联合会。并竭诚为农户和雇工提供信息资讯、技能培训、维权服务、安全保障、协作交流等“五项服务”,树立行业工会“在党领导下,用社会资源,为职工办事,替党政分忧”的良好形象。 第五篇:行政管理学-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众参与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众参与 社会管理创新是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应对新挑战,从而在治国理政思路上的重大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04年6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被纳入到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中。2011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了工作的重点。2011年7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管理创新首次以重要篇幅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一、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创新 (一)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含义 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公民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思想、意愿和价值取向,从而影响社会管理创新过程和公共部门行为的活动。公民参与是社会管理创新有效运行的基础性因素,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够有效防止公共权力异化,有利于优化社会管理政策,提高社会管理效率。能够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公民公共责任感,保证公民权利的实现。 社会管理格局包括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已经很到位了,但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相对较弱。 在社会协同中,需要大力发展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政府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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