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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工作记录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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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室工作记录 警务室工作制度 1.警务公开制度。社区(驻村)民警应向辖区居民告知警务室民警的姓名和联系方法:有关警务事项的时限、质量方面的承诺;监督、举报途径;在警务室接待群众的具体时间等。 2.情况通报制度。社区(驻村)民警每周至少一次向辖区居民通报本辖区发案情况。每月向辖区居民通报一次本地区治安形式和多发案件的种类,重要案情应及时通报。增强居民的防范意识。 3.工作报告制度。社区(驻村)民警每半年向辖区党委、政府及村两委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4.工作情况反馈制度。社区(驻村)民警对辖区居民反映的有关问题,属职责范围内的,应于一周内将工作情况反馈居民本人;属职责范围以外的,应及时上报和通报有关部门,并告知居民本人。 5.治安检查制度。社区(驻村)民警每月对警务区内的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内部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 6.巡防工作制度。社区(驻村)民警要走村庄,深入单位和村民家中,详细登记了解实有人口、行业场所、出租房屋等情况;物建信息员,掌握工作对象和高危人群的现实表现和动态;对发案的单位、居民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和建议。 7.联系制度。社区(驻村)民警每月与辖区内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联系一次,互通情况,了解掌握有关信息,指导搞好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8.警民恳谈制度。社区(驻村)民警警民恳谈每月不少于一次,内容以了解解决辖区群众最关系、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治安问题为出发点,征求社会意见,宣传安全防范知识,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自身服务与管理水平。 9.开门接待制度。社区(驻村)民警每周接待时间应在警务室的显著位置对外公示,并向派出所报备。公示后的接待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如遇有特殊情况,可由辅警人员先行接待,开具(居民办事预约单),交由社区民警及时办理。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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