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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务应急处理规定(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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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DYJ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分公司技术文件 乘务应急处理规定(一、二号线)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乘务应急处理规定 Q/SDYJ.O-Ⅰ-YY.116-2010.A 乘务应急处理规定 编制:蔡学谦 部门:客运管理中心 日期:2010年5月25日 审核:孙波 部门: 日期:2010年7月25日 批准:岳红旗 部门: 日期:2010年8月20日 版本:2011.B 发文字号: Q/SDYJ.0-I-YY.116-2011.B 受控状态:受控文件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订次数: 文件修改控制 修改文件编号 修改文件页码 及条款 修改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修改 日期 目 录 1 编制目的 - 1 - 2 适用范围 - 1 - 3 引用文件 - 1 - 4 定义 - 1 - 5 总则 - 1 - 6 正线乘务应急处理程序 - 4 - 7 车场乘务应急处理程序 - 19 - -III- 乘务应急处理规定 Q/SDYJ.O-Ⅰ-YY.116-2010.A 1 编制目的 为明确乘务人员在客运服务、行车组织、调车作业等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应急事件、事故的处理程序,编制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乘务安全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理。 3 引用文件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 (2)《行车组织规则》 Q/SDYJ.O-Ⅰ-YY.091-2011.B (3)《车场运作手册(一号线)》 Q/SDYJ. -Ⅰ-YY.112-2011.B (4)《车场运作手册(二号线)》 Q/SDYJ.2-I-YY.112-2011.A (5)《电客车司机手册(一号线)》 Q/SDYJ.1-Ⅰ-YY.113-2011.B (6)《电客车司机手册(二号线)》 Q/SDYJ.2-I-YY.113-2011.A (7)《区间乘客疏散应急预案》 Q/SDYJ.0-Ⅰ-YY.077-2011.B (8)《列车火灾应急预案》 Q/SDYJ.0-I-YY.065-2010.A (9)《列车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Q/SDYJ.0-I-YY.061-2010.A (10)《应急信息报告规定》 Q/SDYJ.O-I-YY.109-2011.B (11)《运营事故处理规则》 Q/SDYJ.O-I-YY.015-2011.B (12)《洪水、台风、雷击应急预案》 Q/SDYJ.O-I-YY.011-2010.A 4 定义 4.1 乘客:统指在事件处理中所涉及的、地铁工作人员以外的现场有关人员。 4.2可疑物品:可能发生危及地铁设备设施安全、人身安全的物品(包括不明物品、无人看管的包裹等)。 4.3 救援列车:用于抢修事故现场或用于将其它不能运行的故障列车牵引(包括推进)回车辆段或正线存车线的专用列车。 4.4 紧急对讲器:为了及时处理突发事故,而设置在车厢里的报警装置。 4.5 清客:使所有乘客离开车厢的作业过程。 4.6 疏散:将车站及区间内的人员进行分散转移的行动。 5 总则 5.1 当发生安全事件、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当值负责人应立即通知行车调度员(以下简称行调)、相关安全负责人,组织员工采取积极措施处理。遵循的原则为:维持乘客秩序,保护乘客和员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减少经济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尽快恢复服务。 5.2 十三号街车辆段及综合基地、二号线车辆段及综合基地(以下简称车场或车辆段)发生事故时,车场调度员(以下简称场调)协同各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正线发生事故时,电客车司机协同各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5.3 事件/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5.3.1 报告 5.3.1.1 报告对象 (1)发生在正线时,由电客车司机向行调报告; (2)发生在车场时,由电客车司机报场调,由场调向行调报告。 5.3.1.2 报告内容 (1)报告人姓名、部门、员工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以百米标为准)、车号、车次; (3)车辆损坏情况及对运营影响程度; (4)人员伤亡情况; (5)其它必须说明的内容。 5.3.2 处置 5.3.2.1 处置原则 (1)正线运营时,电客车司机应尽可能运行至前方站,如不能到达前方站应尽可能在平直线路上停车;车场内运行时,应尽量将事故列车停于库内,如不能停于库内,则尽量避免将列车停于道岔、平交道口和转换轨处; (2)疏散时以保证乘客安全为原则; (3)电客车司机应及时进行初期处置,避免引发次生伤害; (4)电客车司机在初期处置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行调;正线运营时,电客车司机的初期应急处置时间为3分钟,强迫救援时间为6分钟,事故电客车司机要充分把握时间,将事故的影响尽可能降低; (5)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电客车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行调、场调或是现场指挥的命令执行,非行调、场调或“现场指挥”人员发布的命令为无效命令,电客车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3.3 广播 5.3.3.1 遇车上有炸弹、毒气弹等恐怖袭击事件时,事故电客车司机广播应以稳定乘客情绪、便于疏散为主要目的,在得到行调的允许后,可以委婉的语气或是其它便于稳定乘客情绪、避免乘客发生骚乱的理由进行广播,组织乘客疏散。 5.3.3.2列车运行发生特殊情况或临时运营调整时按下列标准播音: (1)退出服务预告:各位乘客请注意,本次列车将在XX站退出服务,请到XX方向的乘客在XX站下车后,听从车站工作人员安排改乘下次列车。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谢谢您的配合。 (2)列车清客:各位乘客请注意,本次列车因故退出服务,请您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立即离开车厢,谢谢您的配合。 (3)越站(通过列车):各位乘客请注意,本次列车因故将不停车通过XX站,请需在该站下车的乘客改在邻近车站下车。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谢谢您的配合。 (4)两端疏散:各位乘客请注意,本次列车因故需要在两端紧急疏散,请您依照指示进入司机室并打开疏散门,步行前往最近的车站。 (5)后端疏散:各位乘客请注意,本次列车因故需要在列车尾部紧急疏散,请您依照指示进入司机室并打开疏散门,步行前往最近的车站。 (6)前端疏散:各位乘客请注意,本次列车因故需要在列车头部紧急疏散,请您沿列车前进方向进入车头,工作人员将会协助您离开车厢。 (7)稳定乘客情绪:乘客您好,因列车故障,请大家耐心等待,谢谢您的配合。 (8)临时停车:乘客您好,现在是临时停车,请您耐心等待,谢谢您的配合。 (9)大客流:各位乘客请注意,现在是乘车高峰时间,请不要拥挤,先下后上,注意安全,谢谢您的配合。 (10)退行时安抚乘客:各位乘客请注意,现在列车是时临时退行,请扶好站稳,谢谢您的配合。 5.3.4 清客及疏散 5.3.4.1司机严格按照行调的命令清客及引导乘客疏散; 5.3.4.2司机在接到行调疏散乘客命令后,打开列车全部灯光,引导乘客利用紧急疏散梯进行疏散。 5.3.4 事故职责及范围 5.3.4.1电客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报告行调,严禁事故电客车司机在未得到行调或现场指挥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动车,以防造成次生伤害。 5.3.4.2发生在车站范围内的事故,现场线路异物和尸体的清理,以及伤者的救助由事发车站负责; 5.3.4.3发生在区间的事故,现场线路异物和尸体以及伤者的前期救助由事故电客车司机负责,并及时向行调报告,等相关车站人员到达现场后,事故电客车司机将上述工作移交现场车站人员,听从行调安排。 6 正线乘务应急处理规定 6.1 运营中,电客车到站后不能按时发车的应急处理程序 6.1.1 由于电客车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发车,司机的应急处置 6.1.1.1 立即报告行调; 6.1.1.2 广播安抚乘客,按行调命令执行; 6.1.1.3 充分把握故障发生初期3分钟时间,按照《沈阳地铁一号线电客车故障应急处理指南》和《沈阳地铁二号线电客车故障应急处理指南》对电客车进行前期处理,3分钟后向行调申请技术支援,如6分钟内无法排除故障,及时向行调申请救援; 6.1.1.4 如需救援,在车站人员配合下清客,并做好广播工作。 6.1.2 由于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发车,司机的应急处置 6.1.2.1 立即报告行调; 6.1.2.2 广播安抚乘客,立即打开站台侧客室车门和安全门,待开车前关门; 6.1.2.3 如需清客,则立即清客,并做好广播工作。 6.2 运行中发生牵引供电中断故障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2.1 立即报告行调,确认是否是由于接触网断电造成的牵引供电中断; 6.2.2 司机尽可能维持电客车惰行进站,并报告行调; 6.2.3 电客车进站能对标停车时,立即打开车门、安全门,听从行调指挥,如需清客播放疏散广播,立即疏散乘客; 6.2.4 当电客车不能对标停车时,播放广播安抚乘客,听从行调指挥;与站务人员配合手动打开进入站台区域的车门、安全门,组织乘客乘降; 6.2.5 当电客车停在区间时 6.2.5.1 播放广播安抚乘客,听从行调指挥; 6.2.5.2 需要疏散时,待车站人员到达后,播放疏散广播,打开疏散门,并进入客室引导乘客跟随车站人员向车站疏散; 6.2.5.3 与站务人员共同确认车厢内乘客疏散完后,关客室灯,并恢复疏散门,在确认疏散门锁好和电客车状态后,报行调,申请降弓、关闭蓄电池; 6.2.5.4 留守在前方驾驶室;接到行调送电通知后,启动电客车。确认电客车状态正常和进路安全后,报告行调; 6.2.6 按行调命令恢复运行。 6.3 正线运营电客车进站不能对标停车的应急处理程序 6.3.1 ATP模式下电客车进站越过停车标5米以上距离时 6.3.1.1 立即报告行调; 6.3.1.2 广播安抚乘客; 6.3.1.3 按照行调指令动车。 6.3.2 ATP模式下电客车司机越过停车标不足5米时 6.3.2.1 广播安抚乘客; 6.3.2.2司机采用ATP模式退行对标停车; 6.3.2.3车停稳后立即报告行调。 6.3.3 在IATP或NRM模式下电客车进站越过停车标时 6.3.3.1 立即报告行调; 6.3.3.2 广播安抚乘客; 6.3.3.3 得到行调可以退行的命令后,按照规定以“RM”模式退行对标停车。 6.3.4 电客车进站未到达停车标停车时 6.3.4.1 再次启动电客车对标停车; 6.3.4.2因电客车故障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对标停车时 (1)立即报告行调,同时与站务人员确认站台侧处于站台区车门的数量; (2)广播安抚乘客; (3)司机和站务人员手动打开相应的已进入站台侧的车门和安全门;如有必要时,打开安全门应急门;如需清客,在得到行调命令后立即清客; (4)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行调,根据行调命令办理。 6.4 地面信号显示停车或无显示(包括显示不清或显示不正确),车载信号正常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6.4.1降低车速,注意观察进路情况,在异常地面信号机前停车。 6.4.2立即报告行调,按行调命令动车。 6.5 电客车清客的应急处理程序 6.5.1 正常停在站台时的清客处理 6.5.1.1 接到行调清客命令后,司机立即广播,稳定乘客情绪; 6.5.1.2 打开车门和安全门清客。 6.5.2 电客车只有一部分停在站台内,不能对标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5.2.1 接到行调清客命令后,司机立即广播,稳定乘客情绪; 6.5.2.2 广播完毕后,司机和站务人员手动打开相应的已进入站台侧的车门和安全门;如有必要,打开安全门应急门; 6.5.2.3 相应的车门和安全门打开后,站务人员维持清客秩序,电客车司机返回司机室,进行车辆故障的排查,并与行调保持联系; 6.5.2.4 清客完毕,电客车司机按行调的命令执行。 6.5.3 当电客车在区间停车需要紧急清客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5.3.1列车停车后,应立即播放广播安抚乘客,提醒乘客保持镇定,切勿打开车门跳下轨道; 6.5.3.2将列车位置(区间、百米标、上下行正线)及现场情况报告行调; 6.5.3.3行调通知疏散后,司机应立即降弓,施加停放制动,并确认疏散方向; 6.5.3.4待车站工作人员到达后,报告行调并得到指示后,打开紧急疏散门,广播引导乘客下轨道沿车站方向疏散,并协助车站工作人员维持疏散的秩序。 6.6 紧急逃生装置操作程序 6.6.1一号线车辆紧急逃生装置操作程序 6.6.1.1扳动疏散门红色锁把手至开位,向外轻推,疏散门将自动打开; 6.6.1.2 顺时针旋动解锁旋钮,使锁舌缩回,紧急逃生梯解锁; 6.6.1.3 用手在逃生梯上部的把手处轻推坡道,把逃生梯推出车外,逃生梯即可自动展开为一个由车头至铁轨面的疏散通道。 6.6.1.4 紧急逃生装置打开后,司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待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司机配合技术人员进行逃生装置的复位。 6.6.2 二号线车辆紧急逃生装置操作程序 6.6.2.1 左手握住门把手,右手扳动锁把手,将门朝里拉动的同时朝标识“开”的方向用力扳动,并把门朝前轻轻推动,这时空气弹簧可支撑并推动门直至门完全打开,打开后弹簧自动锁定; 6.6.2.2 打开逃生梯时,先将逃生梯的把手开到开位,然后用手把逃生梯踏板往门外轻轻推动一下,这时逃生梯完全打开; 6.6.2.3紧急逃生装置打开后,司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司机配合技术人员进行逃生装置的复位。 6.7 电客车救援的处理程序 6.7.1 故障电客车救援前的准备工作 6.7.1.1 在电客车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电客车故障,司机应在3分钟内判断出故障能否现场应急处理,在6分钟内如故障处理不了可以向行调提出救援申请,并报告故障电客车的车次、车号、故障情况、故障地点(区间以百米标为准)、是否妨碍邻线以及其它必须说明的事项; 6.7.1.2 故障车司机得到行调救援命令后,立即按规定广播稳定乘客情绪;救援车及故障车在车站清客时,应及时做好清客广播工作;遇特殊情况及时向行调报告; 6.7.1.3 故障车司机确认救援车开来方向后,将司控器手柄置于RB位,开启通风模式,并注意观察主风压及蓄电池电压,若主风压降至6.0bar,蓄电池电压降至84伏时及时向行调汇报,携带好通信设备、打开救援车开来方向的前照灯进行防护,做好接车连挂准备; 6.7.1.4 待救援车到达,双方司机联系确认可以连挂后,降下受电弓,关闭头灯,准备连挂。 6.7.2 列车连挂 6.7.2.1 救援车司机必须清楚故障车的停车位置,在接近故障车的行进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行调下达的救援命令执行,若救援车为电客车则以ATP或ATO方式运行至收到0速度码处停车,然后以RM模式接近故障车(具体行车模式可根据调度命令执行); 6.7.2.2 救援车在接近故障车约20m一度停车,并以5km/h的速度接近故障车;连接时需在3m处一度停车,得到可以连挂的信号后,若救援车是电客车,则以洗车模式(3-5km/h)进行连挂;若救援车为工程车,则以不高于5km/h的速度进行连挂; 6.7.2.3 救援车与故障车按规定连挂,连挂后救援车进行试拉,确认连挂可靠后通知故障车司机缓解制动; 6.7.2.4 救援车司机与故障车司机联系确认列车完全缓解、通讯良好,由救援车司机报告行调,等待行调的命令。 6.7.3 连挂运行 6.7.3.1 列车运行由救援车司机负责指挥;得到行调的命令和赋予的车次后方可运行; 6.7.3.2 救援牵引运行时前方进路由救援车司机负责瞭望和确认;推进运行时前方进路由故障车司机负责瞭望和确认,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救援车司机停车;运行中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6.7.3.3 按照行调的命令,在规定的位置停车,保持与行调的联系。 6.7.4 解钩操作 6.7.4.1 到达指定位置后,经过行调、场调或现场指挥的允许后方可进行解钩操作,解钩前故障车司机须与救援车司机联系,恢复列车制动后,方可解钩; 6.7.4.2 若救援车为电客车,则救援车司机可使用自动解钩按钮进行解钩,如该功能故障可进行手动解钩,手动解钩时由故障车司机操作;若救援车为为工程车,则解钩操作由工程车司机完成; 6.7.4.3 解钩完毕后及时报告行调,救援车和故障车司机根据行调、场调或现场指挥的命令动车; 6.7.4.4 故障车解钩停稳后交与车辆部门人员处理,故障车司机配合车辆部门人员进行故障排查。 6.8 电客车退行时的应急处理程序(越标情况下的退行不必按此办理) 6.8.1电客车需要退行时,必须报告行调,得到行调的允许后方可动车退行; 6.8.2电客车退行时,司机严格按照站务人员的引导信号行车。 6.9 有障碍物侵入限界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9.1 立即紧急停车并报告行调; 6.9.2 广播稳定乘客情绪; 6.9.3 电客车司机根据障碍物的具体情况初步判断是否能够独自处理,并恢复运营;如果可以独自处理,立即报告行调,在得到行调的允许后,将司控器手柄至于RB位,携带好通信设备到现场进行处理;如不能独自完成,立即报告行调请求支援; 6.9.4 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报告行调,并向行调说明是否需要派人进一步处理,如需进一步处理,将障碍物的具体情况向行调说明。 6.10 电客车撞/轧人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6.10.1 电客车在区间撞/轧人时,事故电客车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10.1.1 立即紧急停车,报告行调并广播安抚乘客; 6.10.1.2事故电客车司机向行调请点后下车查看伤者情况,离开驾驶室前应做好列车广播、降下电客车受电弓,取下司控器钥匙并妥善保管; 6.10.1.3若被撞/轧人仅受轻伤且能够登车,司机迅速协助伤者从司机室登车至车厢,按行调指令将被撞人移交前方车站值班站长;若司机无法协助伤者登车,司机应立即报告行调请求支援,同时保护现场,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一定的救治;若电客车已越过撞/轧人区域,且一时无法找到被撞/轧人,司机立即报告行调请求支援; 6.10.1.4听从现场指挥,未经允许严禁动车。若伤者处于电客车下部,且移动伤者较困难需要稍微移动客车时,确认好现场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报行调批准后按照现场指挥要求配合动车; 6.10.1.5保持与行调的联系,如需清客,严格按照行调命令执行;司机广播后方可打开相应的紧急疏散门进行疏散,司机协助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10.1.6 得到现场指挥线路出清的通知后,司机向行调报告,得到行调的允许后确认两侧无人及异物后,方可继续运行。 6.10.2 电客车在车站范围内撞/轧人时,事故电客车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10.2.1立即紧急停车,报告行调并广播安抚乘客; 6.10.2.2听从现场指挥的命令后,做好列车广播、降下电客车受电弓,取下司控器钥匙并妥善保管; 6.10.2.3听从现场指挥的领导,若伤者处于电客车下部,且移动伤者较困难需要稍微移动电客车时,确认好现场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报告行调后,按照现场指挥要求配合动车;未得到允许,严禁动车; 6.10.2.4保持与行调的联系,如需清客,严格按照行调命令执行;司机广播后与站务人员共同确认是否具备正常开门清客的条件,如不具备则手动打开安全门和车门进行清客,必要时打开安全门端门或应急门进行疏散; 6.10.2.5现场指挥通知线路出清后,司机向行调报告,确认两侧无人及异物后,对标停车,开门清客,按照行调的指示安排电客车回库或转存车线检修; 6.10.2.6 由当值司机长跟据事故电客车司机当时/现场的精神状态,决定是否由备用司机替换事故电客车司机驾驶列车。 6.11 正线运营电客车脱轨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11.1 立即施加紧急制动并报告行调; 6.11.2 广播安抚乘客,确认有无人员伤亡; 6.11.3经行调允许后降下受电弓,作好线路及电客车的防护; 6.11.4确认事故现场是否影响其他线路,如在岔区经行调允许后下车检查是否损伤道岔,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行调; 6.11.5得到行调清客命令时,事故电客车司机按照《区间乘客疏散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清客; 6.11.6保护现场,坚守岗位,严禁擅自动车,等现场指挥到达事故现场后将指挥权移交现场指挥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现场指挥。 6.12 接到乘客报警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6.12.1 电客车在区间运行接到发现可疑物品报警时 6.12.1.1接到报警后,通过乘客紧急对讲器稳定该报警乘客情绪,了解可疑物品特征,并提醒其远离可疑物品; 6.12.1.2立即报告行调,按行调命令行车,并作好事故电客车到站后清客准备工作; 6.12.1.3电客车到达前方站后,事故电客车司机严格按照现场指挥和行调命令执行救援工作,严禁擅自动车;需清客时,播放清客广播进行清客; 6.12.2 电客车运行在区间接到突发疾病报警时 6.12.2.1接到报警后,了解病人状况及具体位置; 6.12.2.2 立即报告行调,并通过广播向车厢内乘客寻求帮助; 6.12.2.3电客车到达前方站后,事故电客车司机严格按照现场指挥和行调命令执行救援工作,严禁擅自动车; 6.12.2.4 得到行调命令和站务人员发车手信号后方可继续运营。 6.12.3 电客车在车站或尚未完全离开车站接到乘客报警时,司机的应急处置 6.12.3.1 立即停车,报告行调; 6.12.3.2 广播安抚乘客; 6.12.3.3 按行调命令执行。 6.13 正线运营电客车发生火灾的应急处理程序 6.13.1 电客车在站台火灾应急处理(包括电客车区间火灾后运行到车站的情况) 6.13.1.1立即打开车门、安全门,报告行调;必要时通过对讲机让站务人员协助确认; 6.13.1.2 确认电客车起火位置及火势后,广播指引乘客疏散;立即施加停放制动、降下受电弓、取下司控器钥匙并妥善保管; 6.13.1.3 做好个人防护,到现场进行灭火; 6.13.1.4 严格执行行调指令,充分配合现场指挥的工作; 6.13.1.5 火灾扑灭后,与车辆技术人员共同确认车况,报告行调并按其指令行车。 6.13.2 电客车在区间发生火灾的应急处理 6.13.2.1司机须迅速判明火情,立即报告行调; 6.13.2.2广播安抚乘客,指引乘客使用车厢内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尽量维持运行到车站处理; 6.13.2.3 当电客车维持运行到车站后,按照电客车在站台火灾处理的办法执行; 6.13.2.4电客车被迫停在区间后,立即报告行调、广播安抚乘客、降下受电弓、取下司控器钥匙并妥善保管; 6.13.2.5广播安抚乘客,引导其使用灭火器自救,并组织乘客疏散,如火灾发生在前部采取乘客从后端疏散,如火灾发生在尾部时,采取从前端疏散。如发生在中部时,则采取前后两端同时疏散,司机负责打开前端车头疏散门,指引乘客疏散;在迅速实施前端疏散后,要及时确认、判明后端疏散情况;若后端乘客未能疏散时,指引乘客打开后端车头疏散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设法到后端疏散乘客;; 6.13.2.6确认电客车上乘客疏散完毕后报告行调,视具体情况前往出火处灭火或跟随乘客疏散,并沿途确认没有乘客遗留; 6.13.2.7 迎接、指引灭火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按照现场指挥和行调的命令执行。 6.14 接触网悬挂异物或附近有异物的应急处理程序 6.14.1若司机发现接触网附近悬挂异物不影响行车,司机应适当减速,确保安全的越过异物,并将现场情况报告行调; 6.14.2 司机发现前方接触网上悬挂异物影响行车时 6.14.2.1 司机应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力争在异物前停车,停车后,将现场情况和停车位置报告行调,并按其指令处理; 6.14.2.2 异物情况不明或无法判断是否影响行车,原则上按照影响行车处理。如距离异物较远,且有充分的制动距离时,司机可适当减速慢行,在确保不越过异物的情况下确认异物的状况,必要时在异物前停车确认,然后按照不同情况处理; 6.14.2.3 电客车停车后,司机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和停车位置报告行调,并按其指令处理。如电客车出现网压显示不正常的或有其它异常情况的,司机按照《电客车故障应急处理指南》进行操作排查故障。 6.15 运营中电客车车门故障的应急处理程序 6.15.1 电客车运行中车门突然打开(包括车门自行打开和乘客紧急解锁)时的应急处置 6.15.1.1 司机发现车门被打开后立即施加紧急制动; 6.15.1.2 立即报告行调,广播稳定乘客情绪; 6.15.1.3 立即重新关闭车门,通过TMS屏确认车门是否关闭。携带好手电筒、车门钥匙和手持台等备品,得到行调批准后到故障车门处确认车门关闭状态或手动关闭车门; 6.15.1.4司机离开司机室时不需要将主控钥匙拔出,但要将司机室后墙门锁好。如有添乘人员,则安排添乘人员防护好司机室; 6.15.1.5 到达故障车门处,通过询问和观察确认是否有乘客坠落到轨行区,如果车门已经关闭了,且没有乘客落入轨行区,隔离车门;如有乘客伤亡及时报告行调;如需下到轨行区确认有无人员伤亡时,必须得到行调的准许;死者和伤者的处理工作,在站务人员到达现场后移交站务人员处理; 6.15.1.6手动关闭故障车门后将该门隔离,同时将隔离车门位置向行调报告,得到行调准许后方可动车运行,电客车到站后由站务人员对隔离车门张贴故障标识(如有添乘人员时则由添乘人员对隔离门张贴故障标识);如无法关闭车门,立即报告行调安排站务人员支援;站务人员到达故障车门进行防护后,事故电客车司机切除车门后按照行调命令动车;出现车门机械卡死无法切除车门的情况,事故电客车司机对车门进行旁路(软、硬)后按照行调命令动车。。 6.15.2 电客车在站内时,车门无法正常开/关的应急处置 6.15.2.1发现车门故障不能正常开/关时,再次开/关车门一次;如故障仍然存在,立即报告行调; 6.15.2.2 广播稳定乘客情绪,保持其它车门打开或关闭状态; 6.15.2.3 得到行调允许后,到故障车门处按照《沈阳地铁一号线电客车故障应急处理指南》/《沈阳地铁二号线电客车故障应急处理指南》进行处理。若处理后需贴故障标识,则由站务人员贴上故障标识(如有添乘人员则由添乘人员贴上故障标识),提示乘客此门不通。 6.16 发生错开车门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6.16.1发现错开车门后,并且是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立即向行调和车站行车值班员汇报车门错开情况(如司机无法判断是人为原因还是设备故障造成的错开车门,则立即报告行调,申请清客,按行调命令执行); 6.16.2 广播做好客室广播:“乘客们,车门错开,请您不要靠近,以免造成伤害,不妥之处,敬请原谅,谢谢您的合作”。 6.16.3当电客车未对标停车而开启电客车车门时 6.16.3.1添乘人员经行调同意后立即进入客室,检查错开车门处是否有乘客掉落到轨行区,并与赶到的站务人员一起进行救援; 6.16.3.2若未发现有人员伤亡,添乘人员返回司机室,广播提醒乘客远离错开的车门,司机关闭错开车门(由相关人员确认车下无人)并将现场情况报告行调,按照行调命令重新对标停车,打开站台侧车门、安全门,使乘客正常乘降;若发现有人员掉落轨行区并造成伤亡,添乘人员立即与站务人员一起进行救援,司机将人员伤亡的情况报告行调并关闭错开车门,如需清客,司机与站务人员一同组织清客;如不需要清客且电客车具备运行条件,在得到行调允许后重新对标停车,打开站台侧车门、安全门,使乘客正常乘降;根据行调命令动车。 6.16.4电客车对标停车但错误开启非站台侧的电客车车门时 6.16.4.1添乘人员在等待站务人员赶到规定位置后打开正确一侧车门、安全门,与车站人员一起组织乘客有序下车同时阻止站台乘客上车,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16.4.2待乘客下车完毕后,正司机关闭站台侧车门、锁闭司机室后墙门后,与添乘人员、车站人员一起在客室内检查错开车门处有无人员伤亡; 6.16.4.3若未发现有人员伤亡,司机返回司机室关闭错开车门,并将现场情况报告行调,按照行调命令行车,同时将站台侧车门、安全门打开,让在站台等候的乘客上车;若发现有人员伤亡,司机立即将人员伤亡的情况报告行调,按行调命令执行。 6.17 安全门故障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17.1 全列车1-2对安全门不能开启的处理 6.17.1.1 发现安全门故障后,立即报告行调; 6.17.1.2 延长在站停车时间,广播引导乘客从其它打开的车门处乘降,与站台安全员加强联系,确认乘客上下完毕后关闭安全门、车门,确认电客车与安全门间的空隙安全,确认站台安全员的“好了”信号后动车、电客车出站后报告行调。 6.17.2 全列车3对及以上安全门不能开启的处理 6.17.2.1尝试重新关开一次安全门,若仍不能开启则报告行调和车站行车值班员; 6.17.2.2 广播安抚乘客; 6.17.2.3待站务人员打开故障安全门,确认乘客上下完毕后关闭安全门、车门,确认电客车与安全门间的空隙安全,确认站台安全员的“好了”信号后动车,电客车出站后报告行调。 6.17.3安全门不能关闭的处理 6.17.3.1发现安全门不能关闭时,尝试重新开关一次安全门,若恢复正常报车站后动车,并在动车后立即报行调; 6.17.4.2若未恢复正常,则报行调和车站行车值班员,待车站人员处理完故障后,确认地面信号显示和站台安全员的“好了”信号后动车; 6.17.4.3 若故障仍然存在,关闭车门后,经行调同意,站务人员对安全门实施互锁解除操作后,按地面信号、得到站台安全员的“好了”信号和行调准许后继续运行,将故障安全门的处理移交车站;动车后报告行调。 6.18 电客车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18.1 乘客被劫持时 6.18.1.1 司机得到通知后,立即报行调、车站,并做好安全防护,防止歹徒进入司机室; 6.18.1.2 当电客车停在车站时,不动车,同时车门、安全门维持开放状态,等待行调指令; 6.18.1.3 电客车在运行中时,维持进站停车,打开车门、安全门等待行调指令。 6.18.2 司机被劫持时 6.18.2.1 当电客车停在车站时,人为设置故障制造列车故障不能动车的假象,要注意言行和语气,避免激怒歹徒; 6.18.2.2 当电客车在运行中时,以尽可能低的速度驾驶,以引起行调或车站的警觉,同时尽量维持进站停车; 6.18.3 被劫持时的报警方式:不能直接报警时可采取长时间按压对讲设备以将对话传出;或人为制造故障、低速驾驶、在进站时连续鸣笛等方式进行报警。 6.19 安全门与车门间滞留乘客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19.1 电客车未启动时 6.19.1.1 立即打开安全门,并报告行调、行车值班员,并广播安抚乘客; 6.19.1.2 请站务人员支援,共同确认滞留乘客情况; 6.19.1.3如乘客未受伤或伤害轻微,立即报告行调,按行调命令与站务人员配合将乘客转移至站台后交由站务人员处理,后按行调指令关闭车门、安全门,按站务人员发车手信号动车;如发生乘客伤亡,立即报告行调,按行调指令处理,严禁擅自动车。 6.19.2 电客车启动时 6.19.2.1 立即按压紧急停车按钮停车; 6.19.2.2 报告行调、行车值班员,并广播安抚乘客; 6.19.2.3 若具备司机下车条件,则由司机打开安全门;若不具备下车条件,则通知站务人员手动打开安全门。 6.19.2.4若乘客未受伤或伤害轻微,立即报行调,按行调命令与站务人员配合将乘客转移至站台后交由站务人员处理,后按行调指令关闭安全门,确认站务人员显示“好了”手信号动车。若发生乘客伤亡,立即报告行调,按行调指令处理,严禁擅自动车。 6.20 车站正常照明全部熄灭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20.1 立即报告行调; 6.20.2 广播稳定乘客情绪,开启电客车全部灯光,防止发生混乱; 6.20.3 按照行调的命令执行,严禁擅自动车。 6.21 电客车发生爆炸灾害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21.1 在区间发生爆炸时 6.21.1.1尽量维持电客车运行至前方站,若电客车不具备继续运行条件立即紧急停车并报告行调; 6.21.1.2 广播稳定乘客情绪,指引乘客远离爆炸地点,同时降下受电弓,关闭主控钥匙; 6.21.1.3经行调同意后立即携带手持台和防护用品赶赴爆炸现场进行前期处置;若事态不能控制时,立即向行调请求支援; 6.21.1.4 保护好现场,疏导乘客,抢救伤员; 6.21.1.5 根据事故位置和现场情况,经行调同意后立即组织车内乘客通过疏散门向电客车两端、前方或后方进行疏散;当确认火势或现场情况失控或严重危及乘客人身安全时,则立即打开车门进行疏散,同时将疏散情况报告行调; 6.21.1.6确认电客车上乘客疏散完毕后,报行调,跟随乘客疏散,并沿途确认没有乘客遗留。 6.21.2 在车站发生爆炸时 6.21.2.1 司机接到爆炸信息,立即报告行调和车站行车值班员; 6.21.2.2 在已经关门的情况下,立即打开车门、安全门,降下受电弓,施加停放制动; 6.21.2.3 广播安抚乘客,保护好现场,与站务人员一起疏散乘客,抢救伤员。 6.22 运营线发生水灾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22.1 电客车在运营中遇暴风雨天气或汛期水害、管线破损危及行车安全时,事故电客车司机应立即采取减速措施或停车,及时将轨行区水淹情况向行调报告; 6.22.2 广播稳定乘客情绪; 6.22.3 保持与行调的联系;如需在区间疏散乘客,必须得到行调的命令; 6.22.4 接到行调启动《轨行区水淹应急预案》的通知后,按照行调指示限速行车; 6.22.5 得知在防洪抢险站的后方站扣车时,在站台开门待令,并做好乘客广播; 6.22.6 决定在防洪抢险站通过时,司机做好乘客广播并加强瞭望,确认进路。 6.23 发生地震灾害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23.1 发生地震灾害时,立即停车; 6.23.2 迅速报告行调现场情况,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设施设备和建筑物损坏等,并广播稳定乘客情绪; 6.23.3按照行调的命令执行,在得到行调清客命令后,立即降下受电弓,施加停放制动,组织乘客疏散; 6.23.4 待救援队伍到达后,积极参加救援工作,听从现场指挥的领导。 6.24 发生毒气事件时司机的应急处理程序 6.24.1 车站发生毒气事件时司机的应急处置 6.24.1.1若事故发生时电客车停靠在车站,司机立即关闭车门、安全门,并关闭列车通风模式,根据行调的命令行车,并广播安抚乘客; 6.24.1.2 若事发时电客车正驶进车站或驶离车站,司机要按行调的要求停车或通过事发站。 6.24.2 电客车发生毒气事件司机的应急处置 6.24.2.1司机立即佩带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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