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ODN工程设计方案作业指导书
ODN工程方案制作作业指导书
目 录
一、总 则 4
二、ODN线路设计勘察流程 5
三、通信管道与线路工程制图的总体要求 6
四、通信制图统一规定 7
4.1 图幅尺寸 7
4.2 图线型式及其应用 7
4.3 比例 8
4.4 尺寸标注 8
4.5 字体及写法 9
4.6 图衔 10
4.7 注释、标志和技术数据 11
五、术语和定义 15
六、图形符号的使用 16
6.1 图形符号的使用规则 16
6.2 图形符号的派生 16
七、无源光网络架构 17
7.1 网络参考模型 17
7.2 PON系统对ODN的要求 17
7.3 PON系统的保护 18
8.1 ODN的基本结构 21
8.2 ODN的组网原则 23
8.3 光分路器的位置的设置 23
九、通信机房的选择和原则 26
9.1 OLT设备安装设计 26
9.2 机房位置的选择: 26
9.3 机房要求 27
9.4 机房装修 27
十、ODN的设计原则 28
10.1 主干光缆及配线光缆设计按照信息产业部YD5006-2003《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28
10.2 入户线路设计原则 28
10.3 光分路器(OBD)的配制原则 30
10.4 光分路器(OBD)的安装设计 31
10.5 光通道衰减核算 32
10.6 光缆线路测试 34
附表一、第一级光分路器连接表 35
附表二、第二级光分路器连接表 36
附表三、光纤链路衰减测试表 37
附件一、图列 38
光缆 38
通信线路 39
线路设施与分线设备 41
通信杆路 48
通信管道 52
机房建筑及设施 54
地形图常用符号 59
一、总 则
1.1为适应通信网络发展的需要,加强光纤到户(FTTH)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制作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作为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基于EPON技术的光纤到户(FTTH)工程ODN方案的设计依据,同样适用与光纤到楼(FTTB),光纤到桌面、光纤到办公室(FTTO),等PON技术的ODN工程。
1.3无源光网络中的光缆线路应有统筹设计考虑,网络应具有安全性、灵活性、应与通信业务发展相适应,并做到适当的超前。
1.4为了充分的发挥无源光网络的效益,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网络的可维护性。
1.5本规范与国家有关现行体制、标准和规范有矛盾时,应以国家体制、标准为准。
二、ODN线路设计勘察流程
与公司市场同仁沟通
掌握用户信息和用户需求
与用户沟通了解用户信息
索取相关项目信息资料
现场勘查测量
并提交设计方案资料
内部评审
通过
提交用户评审
施工准备
通过
没有通过
没有通过
三、通信管道与线路工程制图的总体要求
3.1 工程制图应根据表述对象的性质,论述的目的与内容,选取适宜的图纸及表达手段,以便完整地表述主题内容。当几种手段均可达到目的时,应采用简单的方式。
3.2 图面应布局合理,排列均匀,轮廓清晰和便于识别。
3.3 应选用合适的图线宽度,避免图中的线条过粗、过细。
3.4 正确使用国标和行标规定的图形符号。派生新的符号时,应符合国标符号的派生规律,并应在合适的地方加以说明。
3.5 在保证图面布局紧凑和使用方便的前提下,应选择合适的图纸幅面,使原图大小适中。
3.6 应准确地按规定标注各种必要的技术数据和注释,并按规定进行书写或打印。
3.7 工程图纸应按规定设置图衔,并按规定的责任范围签字。各种图纸应按规定顺序编号。
四、通信制图统一规定
4.1 图幅尺寸
4.1.1 工程图纸幅面和图框大小应符合国家标准GB 6988.2《电气制图一般规则》的规定,一般应采用A0、A1、A2、A3、A4及其加长的图纸幅面。当上述幅面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按照GB 4457.1《机械制图图纸幅面及格式》的规定加大幅面。也可在不影响整体视图效果的情况分割成若干张图绘制。
4.1.2 根据表述对象的规模大小、复杂程度、所要表达的详细程度、有无图衔及注释的数量来选择较小的合适幅面。
4.2 图线型式及其应用
4.2.1 线型分类及其用途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
图线名称
图线型式
一般用途
实线
基本线条:图纸主要内容用线,可见轮廓线
虚线
辅助线条:屏蔽线,机械连接线、不可见轮廓线、计划扩展内容用线
点划线
图框线:表示分界线、结构图框线、功能图框线、分级图框线
双点划线
辅助图框线:表示更多的功能组合或从某种图框中区分不属于它的功能部件
4.2.2 图线宽度可从以下系列中选用:
0.25mm,0.3mm,0.35mm,0.5mm,0.6mm,0.7mm,1.0mm,1.2mm,1.4mm
4.2.3 通常只选用两种宽度的图线。粗线的宽度为细线宽度的两倍,主要图线粗些,次要图线细些。对复杂的图纸也可采用粗、中、细三种线宽,线的宽度按2的倍数依次递增。但线宽种类也不宜过多。
4.2.4 使用图线绘图时,应使图形的比例和配线协调恰当,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在同一张图纸上,按不同比例绘制的图样及同类图形的图线粗细应保持一致。
4.2.5 细实线为最常用的线条。在以细实线为主的图纸上,粗实线主要用于主线路、图纸的图框及需要突出的线路等处。
4.2.6 当需要区分新安装的设备时,则粗线表示新建,细线表示原有设施,虚线表示规划预留部分。
4.2.7 平行线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宜小于粗线宽度的两倍,且不能小于0.7mm。
4.2.8 在使用线型及线宽表示用途有困难时,可用不同颜色区分。
4.3 比例
4.3.1 对于建筑平面图、平面布置图、管道及光电缆线路图等图纸,一般按比例绘制;方案示意图、系统图、原理图等可不按比例绘制,但应按工作顺序、线路走向、信息流向排列。
4.3.2 对于平面布置图、线路图和区域规划性质的图纸,推荐比例为: 1:10,1:20,1:50,1:100,1:200,1:500,1:1000,1:2000,1:5000,1:10000,1:50000等。
4.3.3 对于设备加固图及零件加工图等图纸推荐的比例为: 1:2,1:4等。
4.3.4 应根据图纸表达的内容深度和选用的图幅,选择合适的比例。对于通信线路及管道类的图纸,为了更方便地表达周围环境情况,可采用沿线路方向按一种比例,而周围环境的横向距离采用另外的比例,或示意性绘制。
4.4 尺寸标注
4.4.1 一个完整的尺寸标注应由尺寸数字、尺寸界线、尺寸线及其终端等组成。
4.4.2 图中的尺寸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或左侧,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但同一张图样上注法尽量一致。
尺寸数字应顺着尺寸线方向写并符合视图方向,数字高度方向和尺寸线垂直,并不得被任何图线通过。当无法避免时,应将图线断开,在断开处填写数字。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对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数字可水平地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角度的数字应注写成水平方向,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
尺寸数字的单位除标高和管线长度以米(m)为单位外,其他尺寸均以毫米(mm)为单位。按此原则标注尺寸可不加单位的文字符号。若采用其他单位时,应在尺寸数字后加注计量单位的文字符号。
4.4.3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
4.4.4 尺寸线的终端,可以采用箭头或斜线两种形式,但同一张图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形式,不得混用。
采用箭头形式时,两端应画出尺寸箭头,指到尺寸界线上,表示尺寸的起止。尺寸箭头宜用实心箭头,箭头的大小应按可见轮廓线选定,其大小在图中应保持一致。
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相互相垂直。斜线用细实线,且方向及长短应保持一致。斜线方向为以尺寸线为准,逆时针方向旋转45°,斜线长短约等于尺寸数字的高度。
4.4.5 有关建筑用尺寸标注,可按GB/T 50104-2001《建筑制图标准》要求标注。
4.5 字体及写法
4.5.1 图中书写的文字(包括汉字、字母、数字、代号等)均应字体工整、笔划清晰、排列整齐、间隔均匀。其书写位置应根据图面妥善安排,文字多时宜放在图的下面或右侧。
文字内容从左向右横向书写,标点符号占一个汉字的位置。中文书写时,应采用国家正式颁布的简化汉字,字体宜采用宋体或仿宋体。
4.5.2 图中的“技术要求”、“说明”或“注”等字样,应写在具体文字的左上方,并使用比文字内容大一号的字体书写。具体内容多于一项时,应按下列顺序号排列:
1、2、3…
(1)、(2)、(3)…
①、②、③…
4.5.3 在图中所涉及数量的数字,均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
4.6 图衔
4.6.1 通信管道及线路工程图纸应有图衔,若一张图不能完整画出,可分为多张图纸,第一张图纸使用标准图衔,其后序图纸使用简易图衔。
4.6.2 通信工程常用标准图衔的规格要求如图3.6.2-1所示,简易图衔规格要求如图4.6.2-2所示
图4.6.2-1
图4.6.2-2
4.6.3 图纸编号的编排应尽量简洁,设计阶段一般其组成按以下规则处理:
工程计划号 设计阶段代号— 专业代号—图纸编号
对于同计划号、同设计阶段、同专业而多册出版的为避免编号重复可按以下规则处理。
工程计划号 设计阶段代号(A)— 专业代号(B)—图纸编号
工程计划号:可使用上级下达、客户要求或自行编排的计划号。
设计阶段代号:应符合表4.6.3-1规定。
表4.6.3-1
设计阶段
代号
设计阶段
代号
设计阶段
代号
可行性研究
Y
初步设计
C
技术设计
J
规划设计
G
方案设计
F
设计投标书
T
勘察报告
K
初设阶段的技术规范书
CJ
修改设计
在原代号后加X
引进工程询价书
YX
施工图设计
一阶段设计
S
常用专业代号:应符合表4.6.3-2的规定
表4.6.3-2
名称
代号
名称
代号
长途明线线路
CXM
海底电缆
HDL
长途电缆线路
CXD
海底光缆
HGL
长途光缆线路
CXG或GL
市话电缆线路
SXD或SX
水底电缆
SDL
市话光缆线路
SXG或GL
水底光缆
SGL
通信线路管道
GD
(A) 用于大型工程中分省、分业务区编制时的区分标识,可以是数字1、2、3或拼音字母的字头等。
(B) 用于区分同一单项工程中不同的设计分册(如不同的站册),一般用数字(分册号)、站名拼音字头或相应汉字表示。
图纸代号:为工程计划号、设计阶段代号、专业代号相同的图纸间的区分号,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简单地编制(同一图号的系列图纸用括号内加注分号表示)。
4.7 注释、标志和技术数据
4.7.1 当含义不便于用图示方法表达时,可以采用注释。当图中出现多个注释或大段说明性注释时,应当把注释按顺序放在边框附近。注释可以放在需要说明的对象附近;当注释不在需要说明的对象附近时,应使用指引线(细实线)指向说明对象。
4.7.2 标志和技术数据应该放在图形符号的旁边;当数据很少时,技术数据也可以放在图形符号的方框内(例如继电器的电阻值);数据多时可以用分式表示,也可以用表格形式列出。
当用分式表示时,可采用以下模式:
A—B
N—————F
C—D
其中:N为设备编号,一般靠前或靠上放;
A、B、C、D为不同的标注内容,可增可减;
F为敷设方式,一般靠后放。
当设计中需表示本工程前后有变化时,可采用斜杠方式:(原有数)/(设计数);
当设计中需表示本工程前后有增加时,可采用加号方式:(原有数)+(增加数)。
常用的标注方式见表3.7.2。图中的文字代号应以工程中的实际数据代替。
表4.7.2 常用标注方式
序号
标注方式
说明
01
对直接配线区的标注方式
注:图中的文字符号应以工程数据代替(下同)
其中:
N—主干电缆编号,
例如:0101表示01电缆上第一个直接配线区;
P—主干电缆容量(初设为对数;施设为线序);
P1—现有局号用户数;
P2—现有专线用户数,当有不需要局号的专线用户时,再用+(对数)表示;
P3—设计局号用户数;
P4—设计专线用户数;
02
对交接配线区的标注方式
注:图中的文字符号应以工程数据代替(下同)
其中:
N—交接配线区编号,
例如:J22001表示22局第一个交接配线区;
n—交接箱容量。例如:2400(对);
P1、P2、P3、P4—含义同01注
03
对管道扩容的标注
其中:
m—原有管孔数,可附加管孔材料符号;
n—新增管孔数,可附加管孔材料符号;
L—管道长度;
N1、N2—人孔编号
04
对市话电缆的标注
其中:
L—电缆长度; H*—电缆型号;
Pn—电缆百对数;d—电缆芯线线径;
05
对架空杆路的标注
其中:
L—杆路长度;
N1、N2—起止电杆编号
(可加注杆材类别的代号)
06
对管道电缆的简化标注
其中:
L—电缆长度; H*—电缆型号;
Pn—电缆百对数; d—电缆芯线线径;
X—线序;
斜向虚线—人孔的简化画法;
N1和N2—表示起止人孔号;
N—主杆电缆编号;
07
加感线圈表示方式
其中:
N—加感编号; S—荷距段长;
L—加感量,mH; P—线对数;
08
分线盒标注方式
其中:
N—编号; B—容量;
C—线序; d—现有用户数;
D—设计用户数;
09
分线箱标注方式
注:字母含义同08
10
壁龛式分线箱标注方式
注:字母含义同08
4.7.3 在对图纸标注时,其项目代号的使用应符合GB 5094-1985《电气技术中的项目代号》的规定;文字符号的使用应符合GB 7159-1987《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定通则》的规定。
在通信工程设计中,由于文件名称和图纸编号多已明确,在项目代号和文字标注方面可适当简化,推荐如下:
平面布置图中可主要使用位置代号或用顺序号加表格说明。
系统方框图中可使用图形符号或用方框加文字符号来表示,必要时也可二者兼用。
接线图应符合GB/T 6988.3-1997《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第3部分: 接线图和接线表》的规定。
4.7.4 对安装方式的标注应符合表4.7.5的规定。
表4.7.5
序号
代号
安装方式
英文说明
1
W
壁装式
Wall mounted type
2
C
吸顶式
Ceiling mounted type
3
R
嵌入式
Recessed type
4
DS
管吊式
Conduit suspension type
4.7.6 对敷设部位的标注应符合表3.7.6的规定。
表3.7.6
序号
代号
安装方式
英文说明
1
M
钢索敷设
Supported by messenger wire
2
AB
沿梁或跨梁敷设
Along or across beam
3
AC
沿柱或跨柱敷设
Along or across column
4
WS
沿墙面敷设
On wall surface
5
CE
沿天棚面顶板面敷设
Along ceiling or slab
6
SC
吊顶内敷设
In hollow spaces of ceiling
7
BC
暗敷设在梁内
Concealed in beam
8
CLC
暗敷设在柱内
Concealed in column
9
BW
墙内埋设
Burial in wall
10
F
地板或地板下敷设
In floor
11
CC
暗敷设在屋面或顶板内
In ceiling or slab
五、术语和定义
5.1 无源光网络:由光纤、光分路器、光连接器等无源光器件组成的点对多点的无源光网络,简称:PON。
5.2 光分配网:是无源光网络的另一种称呼,由馈线光缆、配线光缆、入户线光缆和光分路器组成的点对多点的无源光网络,简称:ODN。
5.3 馈线光缆段:从无源光网络的终端OLT端PON卡端口至光分路器之间的光缆及配线设施。
5.4 配线光缆端:从光分路器至室内光缆和室外光缆转换点的配线光缆和配线设施。
5.5 入户线光缆:从室外光缆和室内光缆转换点至无源光网络终端ONU端光口。
5.6 光分路器:可以将一路光信号分成多路光信号以及完成相反过程的无源光器件,简称:OBD。
5.7 光分模块:专为光分路器安装设计制作的一种模块式框体,可以安装在19英寸的机柜或光缆交接箱等位置。
5.8 楼道分线盒:专为室外光缆和室内光缆之间转接提供的光纤熔接保护和光缆固定的盒体。
5.9 A86光纤面板:一种长宽均为86mm的光纤面板,为室内光缆入户后提供成端和熔接点保护作用的装置。
5.10 皮线光缆:是一种采用弯曲不敏感光纤,具有低烟无卤阻燃特性外护套的非金属光缆,光缆具有一定的抗测压能力,适用与室内暗管、线槽、钉固等敷设方式。
5.11 综合信息箱:安装在终端用户处,具有电话、数据、有线电视等网络综合接线功能的有源信息箱。
六、图形符号的使用
6.1 图形符号的使用规则
6.1.1 当标准中对同一项目给出几种形式时,选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 优先使用“优选形式”;
(2) 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宜选用最简单的形式(例如“一般符号”);
(3) 在同一种图纸上应使用同一种形式;
6.1.2 一般情况下,对同一项目宜采用同样大小的图形符号;特殊情况下,为了强调某方面或为了便于补充信息,允许使用不同大小的符号和不同粗细的线条。
6.1.3 绝大多数图形符号的取向是任意的。为了避免导线的弯折或交叉,在不引起错误理解的前提下,可以将符号旋转或取镜像形态,但文字和指示方向不得倒置。
6.1.4 标准中图形符号的引线是作为示例画上去的,在不改变符号含义的前提下,引线可以取不同的方向。但在某些情况下,引线符号的位置会影响符号的含义。
6.1.5 为了保持图画符号的布置均匀,围框线可以不规则地画出,但是围框线不应与元器件相交。
6.2 图形符号的派生
6.2.1 标准中只是给出了图形符号有限的例子,如果某些特定的设备或项目标准中未作规定,允许根据已规定的符号组图规律进行派生。
6.2.2 派生图形符号,是利用原有符号加工成新的图形符号。应遵守以下规律:
(1)(符号要素)+(限定符号)→(设备的一般符号);
(2)(一般符号)+(限定符号)→(特定设备的符号);
(3)利用2~3个简单符号→(特定设备的符号);
(4)一般符号缩小后可作限定符号使用。
6.2.3 对急需的个别符号,如派生困难等原因,一时找不出合适的符号,允许暂时使用方框中加注文字符号的方式。
七、无源光网络架构
7.1 网络参考模型
7.1.1 以太网无源光网络(EPON)是一种采用点对多点(P2MP)结构的单纤双向的光纤接入网,其典型拓扑结构为树型和星型,由网络侧的OLT、光分配网(ODN)和用户侧的ONU组成。
7.1.2 根据ONU的摆放位置,EPON系统可能的应用包括FTTB、FTTO、FTTC、FTTH等场所。
EPON系统参考图
7.2 PON系统对ODN的要求
7.2.1 PON系统采用单纤双向方式传输。上行采用1310nm波长,下行采用1490nm波长。当采用波分复用方式提供CATV业务时,下行增加适用1550nm波长。在下行方向(OLT至ONU),OLT发送的信号通过1:N(或2:N)的光分路器(或几个光分路器级联)到达各个ONU;在上行方向(ONU至OLT),各ONU根据OLT指定的时间发送信息。
7.2.2 PON系统对光分配网络(ODN)的基本要求。ODN采用的光纤为G652光纤,其上下行衰减值应不大于下表要求:
序号
采用接口(光缆线路最长距离)
1310nm最大光纤衰减(dB)
1490nm光纤链路最大衰减(dB)
1
100BASE-PX20U接口最大传输距离为20公里
24
------
2
100BASE-PX20U 接口最大传输距离为20公里
---------
23.5
7.3 PON系统的保护
PON系统的保护包括馈线光缆的保护、OLT保护和全保护三种三种方式,在OLT和ONU设备支持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采用相应的保护方式。对于普通用户一般不考虑系统保护。
7.3.1 馈线光缆保护 采用1:N(或2:N)的光分路器,在光分路器和OLT之间建立两条独立的,相互备份的光纤链路,一旦主用光纤链路出现故障,通过人工改接的方式,在备用光纤链路可用的情况下切换至备用光纤的保护方式(如图)。
馈线光纤保护方式
7.3.2 OLT保护方式 采用2:N的光分路器,在光分路器和两个互为备份的OLT之间建立两条相互独立的光纤链路,一旦主用光纤或OLT发生故障,在备用光纤和备用OLT可用的情况下自动切换为备用OLT的保护方式(如图)。
OLT保护方式
7.3.3 全保护 全保护就是PON系统对OLT、ODN、ONU均提供备份的保护方式,属于采用相互热备份的保护方式(如图)。
全保护方式
7.3.4 光配线网ODN的组成和其基本功能
l 光配线网的界面
光配线网(ODN)位于OLT和ONU之间,其定界接口为紧靠OLT的光纤连接器后的S/R参考点和ONU光连接器前的R/S参考点。
l 光配线网络的组成
从网络结构看,光配线网络由馈线段、光分路器、配线段、入户线段组成,他们分别由不同的无源光器件组成,组要的无源光器件有:单模光纤、光分路器、光纤连接器等无源光器件组成。
l 光分配网(ODN)的基本功能
光分配网(ODN)将一个光纤线路终端OLT和多个光网络单元ONU连接起来,提供光信号的双向传输。
八、ODN 的拓扑结构和组网原则
8.1 ODN的基本结构
光配线网络(ODN)是一种点对多点的无源光网络,按照光分路器的连接方式可以组成多种网络,其中星型和树形为最常用的结构。
8.1.1 星形结构 当ONU和OLT之间按照点对点的配制,即一个PNU和OLT的一个PON卡相连接,中间没有光分路(OBD)时就形成了星形结构,OLT和ONU之间可以是一根光纤也可以是两个光纤。如图:
星型结构示意图
8.1.2 树形结构 树形结构有两种基本形式,如下:
l 当OLT和ONU之间按照一点对多点配制,即一个OLT和多个ONU相连,中间设有一个光分路器(OBD)时就构成了树形结构,其优点是跳接少,减少光缆线路全程的衰减和故障率,便于数据库的管理,缺点是光分路后面的光缆数量大,对管道的需求量大,特别是光分路器集中安装时(如图):
树形结构示意图
l 当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光分路器(OBD)按照级联的方式连接就构成了树形结构,优点是因为光分路器的分散安装减少了对管道的需求,适用于用户比较分散的小区,缺点是增加了跳接点,即增加了线路衰减,出现故障率增加,同时给数据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树形结构(二)示意图
8.2 ODN的组网原则
8.2.1 ODN的结构选择
l 在选择ODN结构时,应根据用户性质、用户分布密度情况、地理环境、管道资源、原有光缆的容量,以及OLT和ONU之间的距离,网络安全可靠性、经济性、操作管理和可维护性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l ODN以树形结构为主,可采用一级分光和二级分光,但不宜超过二级,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光分路器端口的利用率,根据用户分布情况选用合适的分光方式;
l 星形结构 因为不含光分路器,适用于有大数据量和高速率要求的用户
l 一级分光适用于商务楼、高层住宅等用户比较集中的地区或高档别墅;
l 二级分光适用于住宅小区,特别是多层住宅、高档公寓、管道资源比较缺乏的地区;
l 当用户分散、光缆线路距离相差悬殊,特别是郊区,可采用非均匀光分路器,满足不同传输距离对光功率分配的需求,但设计时必须将光分路器每个输出端口序号、插入损耗一一对应的在图纸上标准清楚。
8.3 光分路器的位置的设置
光分路器在用户光缆网中有以下四种情况:
l 当采用一级分光方式,光分路器设在驻地网时,光分路器可安装在
内或室外,室内安装位置包括电信交配间、小区中心机房、弱电井等位置。光分路器上联光缆直接跳接至OLT设备,此种方式比较适合于小区规模较大且用户密度较为集中,如高层住宅或商务楼内等,也适用于用户驻地有条件设置光分路器、并有足够管道资源的小区,如高档别墅小区等。
l 当采用一级分光方式,光分路器可设置在主干层或配线光缆层,设在主干光缆层时,光分路器可安装在一级光缆交接箱内、二级光缆交接箱或分纤箱内,这种方式非常适合用户非常分散的情况如图:
一级分光无源光配线网络结构图
l 当采用二级分光方式,一、二级光分路器均设在驻地网时,第一级光分路器可安装在小区机房、电信交接间或室外,第二级光分路器可安装在楼内弱电井等位置,光分路器上连光缆分别来自一级光分路器,此种方式比较适合多层或小高层公寓,如图:
二级光分配网络结构图
l 当采用二级分光方式时,第一级光分路器分别安装在光缆交接箱或分纤箱内,第二级光分路器设在驻地网,此种方式适合与住户分散,组成小群的用户,如图:
九、通信机房的选择和原则
9.1 OLT设备安装设计
为了便于运行维护,降低维护成本,光线路终端设备(OLT)应集中安放在端局,也可以分散安装,利用已有的接入网机房、住宅小区中心机房等,由于OLT设备用户容量集成度较高,一般不宜单独安装,设计时应根据覆盖用户范围用户数、通信管道、光缆引入等综合因素考虑,将OLT设备安装在最经济、最合适的位置。
机房机柜采用双面安装列间距离不宜小于1.2米;采用单面列间安装列间距离不宜小于1米;机柜正面距墙距离不宜小于0.8米;机柜背面距墙距离不宜小于0.8米;当接入网有效面积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可以参考下表:
通信机房机柜间最小间距表
机房宜采用上走线铁架安装方式,通信线缆因于电力电缆分开布放,如无条件分开时,电源线应穿金属软管或采用铠装电缆,并在两端具有良好的接地。
机柜的安装应安装七级抗震设防烈度要求进行加固,其加固方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机房设备安装和线缆敷设完毕后,应将所有预留的空洞,用防火材料封堵。
9.2 机房位置的选择:
原则上不单独新建OLT机房,但是受条件限制,必须将OLT机房安装在远端时,机房位置选择时应满足下列原则:
l 机房应远离易燃、易爆、强电磁干扰等场所,机房不应与水站房、水池相邻,机房正上方不应有厨房、卫生间等积水建筑。
l 机房宜设置在线路中心位置,并且应满足通信管线方便进出要求。
l 通信机房宜设置在建筑物的底层。如能满足相关温湿度要求、通风条件,并且该建筑有地下二层时,该机房应设置在地下一层。
l 机房应选择条件良好、环境安全、便于维护的位置,尽量避免设置在地势低洼的地区及化学腐蚀较为严重的地区。
9.3 机房要求
机房面积应根据所安装终期设备容量来确定,机房面积一般不宜小区10 m2(宽度不小于3米),机房梁下净高不宜小于2.6米。
机房地坪等效均布活动荷载应大于4.5KN/m2,如部分面积负荷超重,应进行局部加固。
机房门宽度不宜小于1.2米,门高不宜小于2.1米,机房门应该向外开启。
9.4 机房装修
机房不宜设置吊顶及铺设活动地板,利用现有已铺设防静电地板的机房,其活动地板的接地应良好,系统电阻应符合1.0*105~1.0*1010欧的指标要求。
室内装修应采用绿色环保,非延燃材料,不得适用不地板,木护墙可燃窗帘,机房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级,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十、ODN的设计原则
10.1 主干光缆及配线光缆设计按照信息产业部YD5006-2003《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10.2 入户线路设计原则
10.2.1 住宅用户和一般企业用户一户配一芯光纤。对于重要用户或特殊要求的用户,应考虑提供保护,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保护方式。
10.2.2 入户光缆可采用皮线光缆或其他光缆,设计时根据现场环境选用合适的光缆,为了便于施工和节约投资,建议采用单芯皮线光缆。
10.2.3 在楼内垂直方向,光缆宜在弱电井内采用电缆桥架或电缆走线槽方式敷设,电缆桥架和电缆走线槽宜采用金属材质制作,线槽的界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在没有竖井的建筑物内,可采用预买暗管方式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管径不宜小于50mm,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不超过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不超过50%。
10.2.4 楼内水平方向光缆敷设可预埋钢管和阻燃硬质PVC管或线槽,管径宜采用15~25mm,楼内暗管直线预埋长度应控制在30米内,长度超过30米时应增设过路箱,每一段预埋管的水平弯曲不得超过两次,不得形成S弯,暗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径的10倍,当外径小于25mm是,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径6倍,弯曲角度不得小于90度。
10.2.5 光缆桥架和走线槽的设计:
光缆线槽、桥架安装的最低高度应高出地坪2.2米以上。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0.3米,在过梁或其他障碍物处不宜小于0.1米;
水平敷设桥架、线槽是在下列情况应设置支架或吊架:
l 桥架、线槽接头处;
l 每隔2m处;
l 距桥架终端0.5米;
l 转弯处。
桥架或线槽垂直安装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2米,距终端及进出箱(盒)
不应小于0.3米,安装时应注意保持垂直、排列整齐、紧贴墙体;
线槽不应在穿越楼板或墙体处进行连接。
10.2.6 入户线光缆进入用户桌面或家庭做终结有两种方式:采用1-86型接线盒或家庭综合信息箱,设计可根据用户的需求选择合适的终结方式,应尽量在土建施工时预埋在墙体内。
楼层光分线箱及用户光缆终端安装设计
l 楼层光分纤箱、过路箱等必须安装在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应安全可靠、便于维护;
l 楼层分纤箱的安装高度,箱体底边距地坪1.2米为宜;
l 用户端光缆终端盒宜安装固定在墙壁上,盒底边距地坪0.3米为宜;
l 在用户家庭采用综合信息箱作为终端时,其位置应选择家庭综合布线系统的汇聚点,线路进出和维护方便位置,箱内的220V电源线布放应尽量的靠边,电源线中间不得做接头,电源线金属部分不得外露,通电前必须检查线路是否安装完毕,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0.2.7 过路箱的竖向暗管应安排在箱内的一侧,水平暗管可安排在箱体的中间部位,暗管引入箱内的长度不应大于10-15mm,管子的端部与箱体应固定牢固。
10.2.8 对于没有预埋穿线管的楼宇,入户光缆可以采用钉固方式延墙明敷。但应选择不宜受外力碰撞,安全的地方。采用钉固时每隔30cm用塑料卡钉固定,必须注意不得损坏光缆,穿越墙体时应套保护管,皮线光缆也可以在地毯下布放。
10.2.9 在暗管中敷设入户线光缆时,可采用石蜡油、滑石粉等无机润滑材料。竖向管中允许穿放多根入户光缆。水平管易穿放一根皮线光缆,从光分纤箱到用户家庭光终端盒宜单独敷设,避免与其他线路共穿一根预埋管。
10.2.10 明敷上升光缆时应选择较隐蔽的位置,在人接触的部位,应加装1.5米引上保护管。
10.2.11 线槽内敷设光缆应顺直不交叉,光缆在线槽的进出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内应每隔1.5米固定一次。
10.2.12 桥架内光缆垂直敷设时,自光缆上端向下,每隔1.5米绑扎固定,水平敷设时,在光缆的首、尾、转弯处和每隔5-10米处应绑扎固定。
10.2.13 在敷设皮线光缆时,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最大允许张力的80%,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得超过光缆最大允许张力100N,光缆敷设完毕后应释放张力保持自然弯曲状态。
10.2.14 皮线光缆敷设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l 敷设过程中皮线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0mm;
l 固定后皮线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5mm;
10.2.15 当光缆终端盒与光网络终端(ONU)设备安装在不同位置时,其连接跳线宜采用带有金属铠装光纤跳线。
10.2.16 当光缆终端盒和光网络终端(ONU)均安装在家庭信息箱内时,可采用普通光纤跳线连接。
10.2.17 部分皮线光缆两端预留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l 楼层光分路箱一端预留1米;
l 用户光缆终端盒一端预留0.5米。
10.3 光分路器(OBD)的配制原则
10.3.1 光分路器(OBD)常用的光分路比为:1:2、1:4、1:8、1:16、1:32五种,需要时也可以选用2:N光分路器或非均分光分路器。
10.3.2 ODN总分光比应根据用户带宽要求、光链路衰减等因素确定。光分路器(OBD)的级联不应超过二级。当采用EPON时,第一级和第二级光分路器的分路比乘积不宜大于总分路比。
光分路器常用分路器组合表
10.3.3 设计时必须考虑设备(OLT)每个PON口和光分路器(OBD)的最大利用率,应根据用户分布密度及分布形式,选择最优化的光分路器组合方式和合适的安装位置。
10.3.4 为了控制工程初期建设的投资,在用户对光纤到户的需求不明确时,特别对于采用一级分光结构,集中安装光分路的光分配网络,光分路器可安装覆盖范围内用户的20%~30%配置,设计时必须预留光分路器的安装位置,便于今后的扩容,但配线光缆应参照一户一芯配置原则,按最终用户数一次覆盖敷设到位(不包括皮线光缆)。
10.3.5 对于有明确需求的住宅小区、高层建筑、高档别墅区等,如对光纤到户的需求达到系统容量的60%以上时,光分路器可以一次性配足。
10.3.6 对于商务楼、办公楼、企业、政府机关、学校等,具有自备自维局域网的用户,可提供光分路器端口,光缆宜布放到用户局域网机房。
10.3.7 对于高档宾馆、学生公寓等,应根据用户需求,可采用光纤到客房、光纤到桌面的方式,光分路器应一次配足。
10.3.8 活动连接器配制原则
10.3.9 由于受系统光功率预算的限制,设计中应尽量减少活动连接器的适用数量。
10.3.10 在光纤链路中插入光分路器后,故障点的查找比较困难。为了便于光缆线路的维护和测试,光分路器引出纤与光缆的连接宜采用活动连接器。
10.3.11 在用户光缆终端盒中,光适配器宜采用SC型,光适配器应向下倾斜45度,并带保护盖。面板应有警示标志提醒操作人员保护眼睛。
10.4 光分路器(OBD)的安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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