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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监督工作的思考和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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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监督工作的思考和对策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使权力的行使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之内至关重要。 一、加强对主要领导人员监督制约的必要性 监督的实质是对权力的制约。加强对主要领导人员,即“一把手”的监督,就抓住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是国有资产,代表的是党和国家的利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对于国有企业权力的行使,诚然应该在一定程度上相信主要领导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行为,但同时还必须加强他律,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一)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两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对权力失去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就必然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权力和权力滥用是一对孪生兄弟,有权力的地方,就必然产生滥用权力的可能性。一位法国思想家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权力之所以既具有合理性、又具有腐蚀性的两重性,是因为权力的行使是由人掌控的,而人性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存在。权力一旦不被正确使用,造成的影响必然是负面的。“一把手”权力大,在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其从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对领导班子和单位风气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在同级监督中,“一把手”相对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来说,被监督约束的难度更大,客观上更容易出问题。因此,加强对领导人员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首先要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这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的中心环节。 (二)在社会供给有限的情况下,防止权力执掌者因追求个人利益而阻碍或损害公共利益的实现,需要严格的监督制约 权力执掌者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实现一定的个人利益。由于社会供给的局限,这种“双重利益代表”的身份,客观上可能使他们在追求双重利益的过程中发生角色错位,为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惜影响公共利益的实现,其行为过程则可能导致以权谋私。国有企业在正确处理企业与出资人、内部职工等利益关系的同时,必须通过制度对主要领导人员获取个人利益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一把手”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督导地位,可谓位高权重,如不能正确使用权力,自身腐败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只有加强对“一把手”追求个人利益情况的监督,才能有效保证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从而确保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顺利实现。 (三)权力作为稀缺资源有着大量的“寻租”机会,这就要求通过有效的监督制约,减少乃至切断权力“寻租”的渠道 对有些人来说,获得或拥有权力是达到其他目的、获得其他利益的手段和方式。从案件查办情况来看,不少人在使用权力时“待价而沽”,将权力私有化、关系化、资本化、商品化,具有明显的权力“寻租”特征。同时,对于那些没有权力而又想通过权力达到目的的人来说,就得想方设法通过利权交换的形式,使他人的权力为自己所用,这就从另一方面为权力“寻租”制造了空间。而“寻租”的过程,必然表现为腐败。国有企业“一把手”并非任何人、任何时候,都能把权力当作为企业服务的单一或终极目的,更是别有用心者“租赁”权力的重要对象和腐蚀权力的重点目标,面对的诱惑更多、导致腐败的可能性更大。放松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一旦发生权钱、权色交易,使为企业服务的权力资源变成为个人和他人谋私利的工具,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要使权力“寻租”活动没有市场,就必须建立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对主要领导人员监督制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找准对“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对症下药的先决条件。当前,这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从监督客体上看,存在回避监督、抵触监督的问题一方面,“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有的“一把手”只能监督别人,却不容别人监督,甚至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把上级的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看作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当成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因而对监督心存抵触,甚至拖延阻挠,拒绝监督。另一方面,“一把手”权力运作透明度低,外部无法监督。有的“一把手”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不按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办事,不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将本应公开的事项以需要保密为挡箭牌,人为地阻塞群众监督渠道,使他人无法监督;有的以监督工作会束缚干部大胆放手工作、阻碍企业发展为由,为排斥监督寻找借口。 (二)从监督主体上看,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一是情大于法,不愿监督。长期以来,权力至上,情大于法的传统观念严重地干扰着对“一把手”的监督,无论是自上而下的监督还是自下而上的监督,往往存在着宁宽勿严、宁少勿多、宁粗勿细、宁软勿硬的倾向,使本来就不够系统的监督在强大的权力体系面前显得软弱无力。二是“权重”失衡,不敢监督。现行的监督体制是决策权、执行权大于监督权,监督机构必须在同级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这种既受制于人又要监督人的“同体监督”体制,使监督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此外,监督主体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手段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需要,导致监督作用还不能有效发挥。 (三)从监督制度上看,存在制度粗放、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方面,监督制度不是很健全,与目前改革和发展的形势相比较为滞后,有些监督制度还不配套,缺少连贯性、互补性和递进性。已有的一些制度过于原则、失于粗放,“不准”和“禁止”方面的规定多,缺乏明确、具体、量化的可操作性规定。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还缺乏针对性,监督的力度与其拥有的权限相比分量不足,缺少与之相适应、便于操作的规定,导致“软”约束有余,刚性监督不足,给权力不规范运作留下了空间。另一方面,在监督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有章不循、执纪不严问题比较突出。有的讲感情不讲原则,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不按规定的程序办事,甚至对上级明令禁止的事项,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使制度的约束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 (四)从监督时空上看,存在时间滞后、空间缺失的问题一方面,缺乏有效的事前监督机制,对“一把手”的监督存在着明显的时间滞后现象。尽管目前普遍采取的述廉议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登记等监督措施,对于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办法大都建立在被监督者自觉自愿的前提下,监督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还有待增强,事前监督的作用仍然不尽人意。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一把手”的社会联系和活动空间日益增大,监督工作的领域也应随之拓宽,也就是“一把手”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应该延伸到哪里。但目前无论监督力量还是监督方式都难以覆盖“一把手”活动的整个空间。 (五)从监督体系上看,存在信息不畅、合力不强的问题对“一把手”的监督,既有上级、同级的监督,又有下级的监督;既有党内监督,又有民主监督;既有纪检、监察的监督,又有审计、工会、监事会等部门的监督。虽然监督主体和监督方式比较多,但这些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沟通,各自为政,互通信息的意识不强,没有建立监督信息的相互通报、相互反馈和相互交流的信息沟通制度;监督主体分别受不同领导分管,整体联动的意识不强,甚至推诿扯皮,没有形成相互衔接、相互补位、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因而导致谁都监督,又都难以到位,影响了监督合力的发挥。 三、健全和完善对主要领导人员监督制约机制的途径与方法反腐倡廉的实践证明,任何权力都必须置于相关监督制约的机制之中。随着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和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减少和避免“一把手”自由裁量权在幅度、范围上的随意性。 (一)坚持关口前移,健全和完善预警防范机制 1.建立和完善教育引导制度体系。一是理论教育制度。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理想信念和从业道德教育,特别是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督促“一把手”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地位,切实增强依法办事、规范用权的自觉性。二是谈话教育制度。对反映的“一把手”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不构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要进行诫勉谈话,早打招呼早提醒,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三是警示教育制度。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一把手”以案为鉴、吸取教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努力做到慎微、慎独、慎权。 2.建立和完善廉洁自律制度体系。一是廉洁从业制度。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一把手”不仅要成为本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热情倡导者、积极组织者,更应该成为廉洁文化建设的模范实践者,带头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健全本企业廉洁从业制度,规范从业行为,忠实履行职责。二是廉洁承诺制度。针对本企业的工作实际,对照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确定适合“一把手”的践诺内容,推行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并探索实施廉洁承诺抵押金制度。三是述廉评廉制度。“一把手”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向所在单位干部职工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和廉洁从业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 3.建立和完善督察警示制度体系。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及时对“一把手”进行督察、警示。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函询的形式通知“一把手”本人,责令其限期向组织作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一把手”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案。三是组织调整制度。对“一把手”犯一般性错误,但影响不大,不宜再担任现职的,采取转任、降职、免职等措施进行组织调整。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影响的“一把手”应引咎辞职;未主动提出的,任免机关应当责令其辞职。 (二)围绕关键环节,健全和完善用权制衡机制 1.加强决策监督。树立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的观念,把决策监督作为对“一把手”最高层次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集体作出决定。要确保决策权限的合理化,进行决策权限在不同层级间的合理分解,防止决策权力向“一把手”的过度集中;要确保决策程序的规范化,完善决策的议事规则,实行决策前的论证制、决策中的票决制和决策后的责任制;要确保决策机制的公开化,建立决策项目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为决策权的监督提供必要前提。 2.加强财务监督。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下属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和预算控制。加强对信用贷款和对外担保的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制度,对“一把手”任职期间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定性、定量评价。 3.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积极探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民主推荐环节的首推责任制、考察环节的差额考察制、讨论决定环节的提前预告制、任免环节的任前公示制四个方面的制度。把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情况考核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4.加强对物资购销、工程项目等环节的监督。这些环节权力和资源相对集中,是“一把手”进行权钱交易和为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利益的易发多发领域。要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监督机制,对购销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增强物资购销过程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坚持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针对招标投标的薄弱环节,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过程监管。 5.加强民主监督。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作用。深化厂务公开,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决策以及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情况及时向职工公开,将企业管理行为和“一把手”用权行为纳入民主监督范围,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三)开拓创新,健全和完善监督体制机制1.整合监督资源。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建立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合署办公体制等方式,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审计、监事会、工会等职能部门以及各种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在整合监督资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章赋予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强化监督的效力,形成以权力约束权力的“硬约束”机制,对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行使权力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2.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好巡视工作的外部监督作用,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巡视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巡视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可探索在一定时期内作为企业的一项制度固定下来。注重巡视成果运用,丰富巡视工作方式,通过“巡视回查”,促进巡视成果落实;进行交叉巡视试点,增强巡视效果。 3.创新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现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体制是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同级党组织及经营领导班子的双重领导,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大胆探索,建立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也可以实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试点工作。通过这些措施,从体制机制上探索加大对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监督的力度。 4.建立纪委书记交流或由上级党组织提名制度。纪委书记在一个单位长时间任职,在监督工作中往往难以摆脱“关系网”、“人情网”的束缚,应建立定期实行纪委书记异地交流制度。也可建立下级纪委书记由上级党委、纪委提名制度,甚至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依照党内程序直接下派。同时,积极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条件下纪委书记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以形成有利于监督的新格局。建立健全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构建和完善有赖于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有赖于国家法治化的进程,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我们相信,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必将得到加强。 第二篇:对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对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摘要。本文围绕国有企业内部党组织建设要求,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基层党建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党对企业生产建设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关键词:党建工作;国有企业 一、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态度之坚决、言辞之峻切,可谓振聋发聩。国有企业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从战略高度认识抓好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党建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考核,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因此,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把政治核心作用具体体现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把党的政治、组织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的竞争和发展优势。 (三)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对构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科学发展和绿色环保成为主题。发展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水平。我们必须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党的建设,牢牢把握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仍然习惯于用传统方法和手段分析解决问题,应变能力较差,缺乏探索创新精神。不少企业党务干部兼职化、业余化问题突出,造成选拔难、安心难,后继乏人。 二是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在一些层面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部分党务工作着对党的新知识、新理论学习得不多,对党务知识充电不及时。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专业技术不精,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出现违规违纪等问题。 三是党建工作体制机制还存在着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干部监督制度还不健全,影响了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的发挥。 三、深入推进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要重视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思想建党,必须注重从精神源头、内心深处抓起,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总开关”问题。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意识,发挥先进性,站在推动企业发展的高度认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这就需要重视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自觉强化看齐意识、把牢政治方向。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配合管理工作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政策宣传和解惑工作,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要依托信息化管理基础,引导员工正确利用好新媒体。 (二)加强党支部干部的教育和培养 基层党支部是党组织的最基本的,也是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强有力的基层支部建设,应把班子建设作为重点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打造模范党支部书记队伍。要采取组织选配与公推直选相结合的方式,把大学毕业、有潜力的年轻党员等优秀人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坚持党支部书记分级轮训制度,对优秀党支部书记送外培训、挂职锻炼,提供学习成长的平台,加大轮岗锻炼力度。同时,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努力成为业务能手,在业务工作领域同样发挥带头作用。 特别要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维护企业的良好环境。发挥社会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加强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建设 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为重点,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党员要更好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掌控复杂局面,有效规避风险,积极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重点加强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形势任务、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探索创新党员学习活动的有效载体和方法,通过微信、视频、短信、手机报等多种形式,确保广大党员及时参加学习,不断增强感染力和凝聚力。 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计划制度,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探索推进党员年度考试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制定党员退出办法,严格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四)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既要靠个人自觉,又要靠严格管理;既要靠集中教育,又要靠长抓不懈;既要靠思想教育,又要靠制度保障。只有建立健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保证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模范作用,才能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把好的制度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创新,使党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所遵循,从制度上对党员的实际行动加以规范和引导,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推进国有企业生产建设。 第三篇:关于国有企业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工作的思考[定稿]关于国有企业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工作的思考 摘要新时期,国有企业应深入分析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层出不穷的原因,充分运用做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利条件,从树立切实可行的监督目标、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制机制、善用企业外部监督力量和监督成果、增强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和能力等六个方面入手,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从而从根本上改善国有企业的政治生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 古人云:“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毛泽东同志也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这些古今名人的格言佳句,充分说明了干部队伍的重要性。与群众相比,虽然在人数上干部队伍是少数,但其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所以,现今一般把干部队伍表述成关键少数,至于其中的领导干部,那就更是关键中的关键。跟任何组织一样,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也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他们的廉洁状况关系到企业经营水平的高低甚至成败。所以,党和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然而,由于企业的特殊性和历史原因,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新时期,国有企业应如何做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从而从根本上改善国有企业的政治生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是每一个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发生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任何问题的发生都不外乎三个方面的原因――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和责任落实。通过分析历史上中外国有企业暴露出的腐败问题,其发生原因也不例外:一是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或运行不合理。虽然国有企业普遍建立了党组织,但个别党组织负责人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部分兼任行政领导的党委书记只抓业务、不管党务;党建工作热衷于造声势、走形式,做虚功多、干实事少,与生产经营的融合不够;党组织未纳入企业治理结构,党务政工人员力量不足、能力不强、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个别党务政工干部妄自菲薄,使命感、责任感不强,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企业党组织根本不能发挥出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和组织作用。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制约的现代企业制度,但实际运行不顺畅或有时失灵,容易形成董事长或总经理擅权状况。二是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个别规章制度不完善。个别企业的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隔靴搔痒”,甚至沦为互相表扬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形同虚设;领导人员亲属做本企业生意制度缺失等问题普遍存在。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的党组织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对干部存在的问题不抓、不管、不问,认为监督干部是纪委的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个别企业纪委人手不够,监督不到位、任务不饱满,不敢担当、不敢监督,甚至“不务正业”,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没有承担起监督责任;个别企业行政领导失职、渎职,落实管理责任不力;企业监事会、工会等机构形同虚设,没有承担起应有的监督责任等。 二、国有企业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有利条件 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所以其与外国国有企业及国内其他性质的企业相比,在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是国有企业一般都有比较健全的党组织,按照党管干部原则由党的组织部门专门从事领导干部管理,由纪检监察机构专门从事监督工作。在目前的中国,党组织的监督是最有权威和力度的监督。二是国有企业的国家所有权性质决定了可以充分运用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资源,包括工商、税务、审计、质检、公安、安监等部门。特别是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行使管理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本身既可以实施监督,又可以充分发挥协调联络作用,统筹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三是国有企业一般都有比较健全的工会组织,有比较完善的职代会制度,可以有效组织职工群众开展民主监督。四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所有性质,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往往较强。在国有企业职工的心目中,企业的财产不是任何个人的私有财产,而是国家的财产,也就是包括职工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财产,所以不能由任何个人侵占,哪怕这个人是领导干部。基于这种认识,国有企业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往往较强,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积极性往往更高,便于对领导干部实施全方位地监督。 三、国有企业如何有效实施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在日常。日常监督抓好了,小问题就不会演变成大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国有企业要想有效实施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就必须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妥善解决谁来监督、如何监督、监督什么、监督到什么程度等问题。 (一)树立切实可行的监督目标 监督目标是对监督工作实施考核的标准,所以一定要切合实际,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监督的最高目标应该是通过实施监督,杜绝一切腐败问题,而不是等腐败问题发生了再去发现、去处理。但在现实工作中,这一目标很难实现。在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可以把监督工作的目标确定为能够主动发现腐败问题,或者通过有效监督,避免严重腐败问题的发生。按照这一目标,只要一个企业在一个考核区间内没有发生严重腐败问题,或者虽然发生了腐败问题,但企业能够主动发现并按规定上报或查处,就应视作实现了监督目标,考核结果就应该是合格甚至优秀。对考核合格后发现严重问题的,如果证明在被考核区间应发现而未发现,则取消对该区间考核合格的结论并追究被考核主体的责任。应改正以往因为发生腐败问题就全盘否定企业监督成绩的做法,发生了问题不要紧,只要能够主动发现并按规定上报或查处,则不仅不应否定,反而要给予表扬,从而避免企业掩盖问题或发现问题后隐瞒不报、拖延报告等情况。 (二)落实监督责任 首先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体现在组织实施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包括党委、行政、董事会、监事会、工会等领导班子及其成。t)的监督,组织领导对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的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其次是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是专司监督的机构,要利用与监督委员会合署办公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企业内外、上下各方面的监督力量,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民主评议、测评、谈话、现场检查等一切手段,具体实施监督工作。再次是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董事会、监事会、工会等机构依法按照企业章程和各自章程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最后是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如纪检监察、干部人事、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工作体制、机制 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国有企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概括起来,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体制、机制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自上而下的监督,也即上级监督。上级监督主要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二是平级监督。主要是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纪委(纪检组)、监事会、职代会监督等。通过各种形式、内容的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谈话等方式实施监督。三是下级监督。主要是基层党组织和普通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将领导干部置于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监督之下。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基层干部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完善监督渠道,广泛设置举报信箱、电话、邮箱等,通过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谈话了解领导干部的真实情况。各级党委和纪委在履行好上级监督职责的同时,要加强对平级监督、下级监督的督促指导,从而使三个层次的监督形成合力。 (四)善用企业外部监督力量和监督成果 企业外部监督主要有公检法、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一般公民的监督。政府部门监督包括工商、税务、审计、质监、安监、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监督。社会组织监督,如消费者协会、环保组织、动物保护组织监督等。一般公民监督包括普通公民监督和企业客户监督。企业应以积极的心态正确对待外部监督,不能有消极抵触或对抗心理。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强和保持与外部监督力量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其对企业的监督情况。个别外部监督力量往往将其监督情况发布到网上,或通过诉讼曝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注意捕捉,对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的要及时跟进查处并适当作出回应。 (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增。。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和能力 《孙子兵法》云:“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句话的意思用在干部监督方面可以理解为:通过外力监督避免腐败并非“善之善者”,不必监督仍然能避免腐败才是“善之善者”。而要达到“不必监督”这种境界,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并督促其自身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自我监督、自我防范的能力。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内容主要有: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及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等。这些内容也正是国有企业需要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通过教育和领导干部自身的学习,促使领导干部养成遵纪守法、按章办事的习惯,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作者单位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北京分组局) 参考文献 [1]聚焦:巡视发现七大问题从严治党在国企尤为紧迫[db/ol].人民网-理论频道,2015-07-28. [2]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n].人民日报,2015-09-21(4). [3]本书编写组.微腐败警示录――违纪违规100个典型案例剖析(第2版)[m].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84. [4]胡乃民.国企纪律审查实战方略[m].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22,45,74,87,111,160,180-182,186,192,200,230,246-247,263. [5]侯帮兴.长期布局曲线敛财电力老总触“电”――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案件警示录[db/ol].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以案警示栏目,2016-07-14. [6]赵国利.从车间工人到世界500强“一把手”再到阶下囚――天津物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志忠案件警示录[db/ol].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以案警示栏目,2016-08-05. [7]王岐山.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工作报告[r].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会议资料栏目,2017-01-19. [8]XX省纪委.只抓业务不管党务只认金钱不认原则――XX省XX市盐业公司原党委书记张子建违纪问题剖析[db/ol].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以案警示栏目,2017-04-19. 第四篇:对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的思考对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有的领导干部分别落马,存在的问题,一是这些领导干部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二是在同级班子成员中,有的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三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些监督机制不完善,不利于监督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本人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加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他们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如何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一是要开展科学理论的灌输教育,打牢自我监督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强化自律的榜样作用;三是开展反面案件的警示教育。当前要以我州一些比较典型案例为教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肓,进一步引导领导干牢固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自觉性。 二、完善制度,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行对下级领导干部教1 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监督下级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是否勤政敬业,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是否为政清廉、严格自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工作不积极、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建立领导干部不自觉接受监督的惩罚制度。 三、强化班子内部监督 加强领导干部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要坚决克服班子成员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进行监督,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 依靠群众加强时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应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对干部管理监督的参与机制,为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创造条件。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定期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活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坚持领导接待日活动,强化信访督办和跟踪制度等等。这些措施可以扩大民主,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五、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近些年来,许多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大部分发生在经济领域,经济犯罪已成为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对经济犯罪案件高发区,如建筑、土地审批、贷款等政策性较强的领域,严格抓好中央、省、市各项规定的落实。 XX县区纪委党建室 2006年12月25日 第五篇: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九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九 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作为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主力军,国有企业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成主体和国民经济的“顶梁柱”,是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经济风险的可靠力量。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必须更加自觉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国有企业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 国有企业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这是由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是由国有企业在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中的重要作用决定的。 国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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