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落实招商局招商引资考评细则.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9197038 上传时间:2025-03-1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落实招商局招商引资考评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落实招商局招商引资考评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落实招商局招商引资考评细则 为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科学化、专业化招商,确保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科学量化、合理评价,按照委办发〔〕号文件和委办发〔〕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及招商方向 市工业招商局(重大工业项目,重点是化工、石油装备、工业地产招商项目); 市教育招商局(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独立办学或联合办学,引进中职示范学校,建设体验教育基地); 市科技招商局(重大高新技术项目招商、重要研发机构引进); 市住建委招商局(大型商贸及房地产项目招商); 市农业招商局(重大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招商); 市外经贸局招商局(重大外资项目招商); 市服务业大项目招商局(重大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项目招商); 市文化产业招商局(文化创意、娱乐、印刷、影视剧拍摄制作、会展及艺术培训等产业招商); 市旅游招商局(重大旅游项目招商); 市环保招商局(重大化工、节能环保类项目招商); 市金融招商局(重点引进银行、基金公司、融资担保、信托投资、保险、证券公司等金融服务类企业和项目); 市国际贸易招商局(国内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二、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评价内容 1.实际利用外资情况。 2.签约项目情况。 3.签约重大项目情况。 4.开工项目情况。 5.教育类招商情况。 6.金融服务类招商情况。 7.邀请国内外知名大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来考察洽谈。 (二)任务目标 各招商局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指标按照委办发〔〕号文件附表3、附表4和委办发〔〕号文件附表10执行(其中市金融招商局目标任务按照本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进行考评)。 (三)评价计分 1.分值权重 考核评价基础分值权重共计120分,完成年度计划指标的招商局获基础满分120分。 ①实际利用外资分值权重40分(市教育招商局实际利用外资分值权重分别为20分)。 ②签约项目分值权重20分。 ③签约重大项目分值权重20分。 ④开工项目完成分值权重20分。 ⑤邀请大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来考察分值权重20分。 ⑥市教育招商局和市金融招商局其他各项指标分值权重分别为20分。 2.项目数量计算方法 ①项目基准体量 纳入考核范围的项目为各招商局所引进的在锦市范围内实施的域外、境外投资项目。项目单体投资须达到以下标准:实际利用外资项目500万美元以上;文化产业、国内外贸易及经济技术合作项目2000万元以上;服务业、旅游、农业产业化及深加工、节能环保及高新技术项目5000万元以上;项目境外或域外融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5亿元以上。 ②项目折算方法 签约项目数量认定核算与项目投资额挂钩,各招商局引进单个大项目按照各产业引进项目最低标准为基数折算项目个数,项目投资每增加1倍,可折算增加1个项目,上限不超过10个。 签约重大项目和开工项目核算,单体重大项目按照各招商局任务指标规定的基础标准折算项目个数,上限不超过任务指标的50%。 对于单体重大项目可优先折算成签约重大项目,折算后的签约重大项目数可计入签约项目数,同一单体项目不重复折算。 各招商局单项指标项目折算后总数和得分均设置上限,为单项指标和分值权重的150%。 3.计分方法 招商局各项任务指标完成单项计划得满分,超额完成计划的,按比例加分;未完成计划的,按比例减分。 (四)项目加分因素 1.世界500强或行业内世界100强企业项目,每项加20分。 2.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项目,每项加5分。 3.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百强企业项目,每项加3分。 4.上市公司项目,每项加2分。 5.国内文化产业前20名企业或国内一批本科院校,每项加5分。 6.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项加3分。 以上加分不兼得。 三、考核认定 (一)实际利用外资的认定 实际利用外资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缴资的验资报告,由市外经贸局认定。 (二)签约项目的认定 签约项目应在登记和跟踪的基础上,对签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进行认定。 1.招商项目的登记和跟踪 市招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商考核办)要对各招商局引进项目实行登记制度,并对招商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 (1)招商项目实行登记制。各招商局要在招商项目达成投资意向后,第一时间告知市招商考核办,市招商考核办在核实后予以登记确认。 (2)对项目全程跟踪。市招商考核办对各招商局登记的招商项目要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跟踪方式包括参加重要洽谈会、签约仪式等,及时掌握招商项目推进情况,并对签约项目进行初步确认。 (3)签约项目确认。招商项目凭投资合作协议、工商营业执照及到位资金证明可认定为签约项目,市招商考核办在引进企业完成工商注册资金到位后予以确认。 (4)签约项目归属确认。签约注册项目必须是由各招商局牵头独立引进。 2.签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认定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确定要与项目投资强度相挂钩。一般按工业、农业产业化及深加工、旅游、节能环保类项目核定投资强度不超过240万元/亩;高新技术、服务业、房地产类项目核定投资强度不超过350万元/亩予以核定。固投额度原则上按照协议约定额度,如协议约定额度超过核定投资强度的上限标准,则按照上限标准予以核定,并在竣工投产年度按照超出固投,予以核加。 (三)开工项目的认定 开工项目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打桩或开槽。 2.提供项目单位的项目开工许可证。 (四)教育类招商情况的认定 1.引进本科院校或教育国际化办学应提供教育部门批文,并新增本科指标200名以上。 2.引进中职示范学校应提供教育部门批文,并实现全国招生。 3.引进优质高中或初中应提供教育部门批文,并实现正式签约入驻。 4.引进青少年体验教育基地应提供签订的正式协议,并实现签约注册。 (五)金融服务类招商情况的认定 1.项目域外融资的认定应提供投融资主体与企业签订的投融资协议和银行进账单;项目境外融资的认定应提供境外投融资主体与企业签订的投融资协议和外资缴资验资报告。 2.引进的各类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省级以上区域性总部,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银监局金融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四、考核相关情况说明 (一)各招商局引进的所负责专业领域以外的项目,项目数量和到位资金额均折半计算。 (二)引进世界500强或行业内世界100强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国百强企业、国内文化产业前20名企业或国内一批本科院校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认定。 (三)邀请国内外知名大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来考察洽谈按照委办〔〕号文件有关内容要求,由市发改委协调市经信委、市农委负责认定。 (四)引进的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由市科技局负责认定。 五、考评方式 为实现招商项目考核的连续性,市招商考核办要建立招商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从招商项目登记开始至项目竣工为止,对招商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并对招商项目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通报、半年阶段性总结和年终综合考评。 (一)实行月通报制度。市招商考核办每月将各招商局招商项目的洽谈、签约和开工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半年开展阶段性总结。市招商考核办要在调度通报和全程跟踪的基础上,开展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的阶段性总结,通报情况、查找问题、提出下半年工作建议。 (三)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市招商考核办要对全年各招商局招商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各招商局要就本单位招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于次年1月10日前进行核实和最终申报。最后,由市招商考核办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排出名次,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招商考核领导小组。 第8页 共8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