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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诉环节如何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在公诉工作中,检察机关如何围绕重点、焦点、难点三层次问题清醒认识新形势及其新挑战,进而找准结合点、着力点、突破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成为我们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突出重点,提高公诉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更是公诉工作的高压线,应坚持以提高案件质量为中心,构建案件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一是规范公诉执法办案流程。
二是建立案件审查机制,严把案件“进口”和“出口”。
三是开展侦、捕、诉、判衔接工作。一方面是对内,加强自侦公诉相互协作机制。为提高自侦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公诉部门都要提前介入,共同讨论,引导侦查,为证据的收集、提取和固定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四是建立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结合高检院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工作要求,制定公诉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操作性较强的公诉工作规范。
从法律文书制作到内部流程、诉讼程序、法律实体等各环节进行评审,面对面地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公诉部门每月还要召开一次案件分析会,小到法律文书规范、大到案件定性等方面进行一案一分析,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通过推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责任心,提高了案件质量意识。
二、克服难点,狠抓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
检察机关承载着对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一是在审查案件中注重侦查监督。严把案件程序和实体两大关,在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时,从法律文书、办案时限到事实的认定、罪名的定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和监督。三是在审判监督中推行量刑建议,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严格规范程序,把握量刑规律,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和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量刑建议,从而有效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量刑随意性,确保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三、把握热点,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在工作中应不断更新理念,革除机械执法、简单办案的传统陋习,最大限度地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强化对刑事政策的全面把握和准确适用。善于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类处理不同的案件和不同的涉案人员,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说文解字》对“和”的解释是:“和,相应也”。而“谐”的意思是“配合得当”。“和谐”旨在使不同事物“相应”且“配合得当”,使多样要素相“统一”。与“和谐”相对的含义是“冲突”,因此冲突可以被视为和谐社会所遭遇的挑战,那么防范和协调冲突则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有之义。而刑事和解制度作为解决刑事冲突的有效方式之一,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条新的实践思路。我们知道,刑事冲突或犯罪往往对正常、平静、和谐的社会关系造成不同程度的威胁与破坏,即通常所说的犯罪客体。这时,和谐社会的核心需求就是要将被冲突或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予以恢复。而刑事和解制度则顺应了这一需求,其根本任务是使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得以恢复,这种恢复是一种更深的内在恢复,有别于以往那种仅仅停留在打击犯罪的表面恢复。后者是在被害人、加害人与社会利益同等减损情况下的一种简单恢复,而前者则是一种积极、全面的恢复:对被害人而言,修复物质的损害、治疗受伤的心理,使财产利益和精神利益恢复旧有的平衡;对加害人而言,向被害人、社会承认过错并承担责任,在确保社会安全价值的前提下交出不当利益从而恢复过去的平衡;对社会而言,受到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了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共同修复,从而恢复了社会关系的稳定与平衡。
四、关注焦点,注重公诉执法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公诉案件也是信访案件的源头和最大隐患,为杜绝和减少公诉环节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应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和方式,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
五、打造亮点,强化干警自身素质提高
打铁先得自身硬,坚持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上下功夫,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以确保公诉权依法正确行使,防止自己的执法过错或执法行为中的瑕疵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一是不断提升公诉部门干警的办案素质。主要是结合办案,开展好正常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如通过跟庭观摩、电子笔录的制作、多媒体示证、法律文书评比等,历练和培养公诉优秀人才。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检委会案件评查机制、推行网上办案、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深化检务督察制度、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是强化外部监督。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对公诉活动的监督;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及其成员对公诉活动的监督;特别关注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诉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公诉环节检务公开制度和不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在开放透明中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在三项重点工作中,公正廉洁执法是根本,也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要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和细化加强诉讼监督的措施,强化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内部衔接配合和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协作,坚决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第二篇:浅谈公诉环节如何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浅谈公诉环节如何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在公诉工作中,检察机关如何围绕重点、焦点、难点三层次问题清醒认识新形势及其新挑战,进而找准结合点、着力点、突破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成为我们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突出重点,提高公诉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更是公诉工作的高压线,应坚持以提高案件质量为中心,构建案件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规范公诉执法办案流程。
二是建立案件审查机制,严把案件“进口”和“出口”。
三是开展侦、捕、诉、判衔接工作。一方面是对内,加强自侦公诉相互协作机制。为提高自侦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公诉部门都要提前介入,共同讨论,引导侦查,为证据的收集、提取和固定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四是建立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结合高检院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工作要求,制定公诉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操作性较强的公诉工作规范。
从法律文书制作到内部流程、诉讼程序、法律实体等各环节进行评审,面对面地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公诉部门每月还要召开一次案件分析会,小到法律文书规范、大到案件定性等方面进行一案一分析,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通过推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责任心,提高了案件质量意识。
二、克服难点,狠抓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
检察机关承载着对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一是在审查案件中注重侦查监督。严把案件程序和实体两大关,在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时,从法律文书、办案时限到事实的认定、罪名的定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和监督。三是在审判监督中推行量刑建议,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严格规范程序,把握量刑规律,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和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量刑建议,从而有效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量刑随意性,确保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三、把握热点,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在工作中应不断更新理念,革除机械执法、简单办案的传统陋习,最大限度地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强化对刑事政策的全面把握和准确适用。善于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类处理不同的案件和不同的涉案人员,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说文解字》对“和”的解释是:“和,相应也”。而“谐”的意思是“配合得当”。“和谐”旨在使不同事物“相应”且“配合得当”,使多样要素相“统一”。与“和谐”相对的含义是“冲突”,因此冲突可以被视为和谐社会所遭遇的挑战,那么防范和协调冲突则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有之义。而刑事和解制度作为解决刑事冲突的有效方式之一,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条新的实践思路。我们知道,刑事冲突或犯罪往往对正常、平静、和谐的社会关系造成不同程度的威胁与破坏,即通常所说的犯罪客体。这时,和谐社会的核心需求就是要将被冲突或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予以恢复。而刑事和解制度则顺应了这一需求,其根本任务是使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得以恢复,这种恢复是一种更深的内在恢复,有别于以往那种仅仅停留在打击犯罪的表面恢复。后者是在被害人、加害人与社会利益同等减损情况下的一种简单恢复,而前者则是一种积极、全面的恢复:对被害人而言,修复物质的损害、治疗受伤的心理,使财产利益和精神利益恢复旧有的平衡;对加害人而言,向被害人、社会承认过错并承担责任,在确保社会安全价值的前提下交出不当利益从而恢复过去的平衡;对社会而言,受到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了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共同修复,从而恢复了社会
关系的稳定与平衡。
四、关注焦点,注重公诉执法环节社会矛盾化解
公诉案件也是信访案件的源头和最大隐患,为杜绝和减少公诉环节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应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和方式,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
五、打造亮点,强化干警自身素质提高
打铁先得自身硬,坚持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上下功夫,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以确保公诉权依法正确行使,防止自己的执法过错或执法行为中的瑕疵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一是不断提升公诉部门干警的办案素质。主要是结合办案,开展好正常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如通过跟庭观摩、电子笔录的制作、多媒体示证、法律文书评比等,历练和培养公诉优秀人才。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检委会案件评查机制、推行网上办案、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深化检务督察制度、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是强化外部监督。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对公诉活动的监督;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及其成员对公诉活动的监督;特别关注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诉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公诉环节检务公开制度和不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在开放透明中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在三项重点工作中,公正廉洁执法是根本,也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要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和细化加强诉讼监督的措施,强化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内部衔接配合和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协作,坚决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
第三篇:如何落实三项制度如何落实三项制度
我们要让每一位基层群众听得到党和政府的声音。村和社区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担负着党组织与基层群众之间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纽带职能。近来年,基层党组织在教育管理党员和联系服务群众方面,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中心工作时集中抓一抓,中心工作一过就放松要求,基层党员群众存在较为突出的“学荒会荒”,党和政府的声音不能及时传达。把基层组织落实“三项制度”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基层组织“唱读讲传”活动等有机融合,既在落实“三项制度”中找准了工作着力点,又让教育党员群众的载体更加丰富,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我们要坚持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各级党员干部作为落实“三项制度”的主体,个人素质如何、工作能力如何、服务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联系服务群众质量和效果。为此,通过严把干部入口关,在村和社区采取“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的方式,扩大选人用人民主,选准基层干部;严格现任干部的管理,专门制定出台村干部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开展整治活动,对能力不强、作风较差的基层干部进行调整;对组织信任、群众公认的基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增添工作动力,把基层干部队伍打造成了一支愿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联系服务群众中坚力量。
四是与发展大局、重点工作和基层实际相结合。落实“三项制度”只有在做到与发展大局、重点工作和基层实际“三个结合”上,不断丰富贯彻落实的形式与实施的载体,才能使其更具生命力,更有实践意义。结合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把落实“三项制度”延伸到领导干部。
第四篇:五项措施提升公诉工作水平落实精神市院公诉处以五项措施提升公诉工作水平落实全省公诉工作座谈会精神
7月7日,XX市院召开全市公诉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了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座谈会精神。市院检察长谢剑魁、副检察长吴金寿、纪检组长赵登岭、检委会专职委员祁名山及县区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两级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公诉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吴金寿副检察长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公诉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了具体安排,在回顾2010年11月以来全市公诉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公诉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级院公诉负责人要树立大局意识,提高公诉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公诉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力度,将依法办案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创新公诉引导侦查机制;要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结合省院绩效考评办法的要求,对照分析薄弱环节,补齐差距;按照省院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建议、刑事和解等公诉改革。尤其要重视公诉队伍建设,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千方百计保证公诉干部不出问题。
在与参会人员就工作中如何落实刑事和解、公诉人出庭补贴制度、公诉介入侦查和抗诉等法律监督工作作了积极充
1分的讨论后,谢剑魁检察长作了总结发言,提出以五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公诉工作,把贯彻全省公诉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到实处。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职能,公诉是检察机关检察权的重要体现,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证据又是案件质量的核心。公诉部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证据规定,严把公诉案件事实证据关。二是坚持工作效率与办案质量两手抓。面对公诉工作案多人少的问题,要跳出金昌放眼省内外公诉实际情况辩证对待,不计个人得失,积极克服困难,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正确对待公诉工作改革创新。要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推动公诉工作,针对省院开展的各项公诉创新制度,我们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稳步推进,要坚持稳妥的原则,严格在法律规范调整内,探索公诉改革创新,不能盲目盲从。四是加强审判监督,尤其要注重对审判结果的监督。加大对判决、裁定的审查力度和抗诉工作力度,尤其是涉及职务犯罪、城市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子女犯罪的,要特别重视,对审判结果重点审查。五是加强对公诉干警的内部监督。内部监督作为市院“一二三四五”工作规划中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放在重要位置加以落实。公诉人员在监督他人的同时更要淡薄名利,洁身自好,保证自身不出问题。
第五篇:三项重点工作“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典型经验
6月26日至29日在广东深圳和广州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交流推广了广东和各地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11月4日至6日在山东潍坊和济南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了全国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经验。2009年12月18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后,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要求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载体,总结经验,创新机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管理等问题,不断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各地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了公安机关动态环境下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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