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学院理论研究会章程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由校马列教研部具体指导从而成立并发展起来的大学生学术性研究团体。研究会是我院学生学习、研究、宣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研究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
研究会的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提高广大青年的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广大同学深入学习讨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理论素养,培养理论骨干;
二、用党的理论构筑当代大学生的精神支柱,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大学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信念;
三、用实际行动倡导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积极有力地推进校园精神文明的进程,响应学校号召;
四、积极实践,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广泛地宣传和宣讲党的理论,弘扬社会主旋律。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我院学生中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申请人均接受为本会会员。凡承认研究会的章程,愿意加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和执行有关决议的其他个人,经会员推荐或自荐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权利:
(一)出席建筑学院研究会的有关会议,阅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的有关文件,接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的教育和培训。
(二)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行使表决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监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各部工作,对本研究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条会员义务:
(一)学习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二)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并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本会布置的基本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
(四)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三个代表思想研究会章程;
(五)做到思想进步、学习良好、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全面发展;
(六)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来对待本会工作,坚决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本会发展献计献策;
(七)自觉维护本会声誉。
第二章
会员纪律
第一条。会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必须以身作则地参与校内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等活动,自觉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二条:对会员的会内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建议离会和取消会员资格四种。
第三条。对于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视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的会内处分。
第四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会员会内处分有:
(1)受到校内警告或严重警告的会员给予严重警告的会内处分;
(2)受到校内留校查看的会员给予建议离会的会内处分;
(3)受到校内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受院团总支领导,校马列教研部具体指导,并由负责教师和指导教师具体领导并指示。
第二条。理论研究会设会长一名,主持研究会的全面工作,副会长一名,分别负责各年级的日常工作。会内实行会长负责制。总会下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技术实践部(理论宣传,技术实践),理论学习部(开展理论学习,向党组织推优)。
第三条。理论研究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会执委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组成,负责三个代表思想研究会的决策工作。
第六条。三个代表思想研究会活动经费由院团委提供,同时接受各方面资助,但必须由院团委统一管理。
附则
(一)会员例会制度:
1、研究会每月学习一次,会员须按时参加本小组及本分会的学习活动,无故不得缺勤。无故缺席一次警告,两次退会。
2、理论学习须做好笔记,写好心得。
(二)考勤考核制度:
1、按时参加例会,有事须向副会长请假。
2、高效、高质地完成上级任务。
3、适时提供有效的工作方案、计划及建议。
4、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核由指导老师和负责老师负责。
5、会员大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上报副会长。
(三)现任负责教师:张宏亮
指导教师:于丽
会长:邓宇
副会长:马越
办公室部长:孙荣杰
理论学习部部长:侯清扬
技术实践部部长:侯佳男
建筑工程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会
2010年4月7日
第二篇: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会宣传部章程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会宣传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学生会宣传部(以下简称学宣部)
第二条性质。本学宣部是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以下简称土建院)开设的专门面向全校宣传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宗旨。本部门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院团委的相关规定,并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认真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部门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本部门是西南石油大学土建院学生会的成员,接受土建院团总支学生会的领导,接受土建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协会的监督管理,接受土建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的指导。
第二章日常细则
第五条部门的工作范围:
承担土建院团总支学生各部门协会的海报、展板等的宣传工作;
承担土建院主办的院级活动及承办的校级活动的宣传工作;
承担土建院相关的宣传栏及黑板报的制作任务。
部门组织机构第六条本部门的最高权利机构是部门成员大会,其职能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审议部门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部门具体的落实工作和终止事宜。
第七条本部门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对部门成员大会负责。其职能是:
执行部门大会的决议;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领导部门下属各小组开展工作;
决议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本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衷学生宣传工作;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具备一定的组织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媒体(包括海报、展板等);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第九条本部门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检查部门其他成员对工作的落实情况;
制定部门的主要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主持该部门新成员的招募及选拔工作;
负责对部门成员的期末考核工作;
代表部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条本部门副部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展开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协调各组成员有序地开展工作;
协调部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部门委员行使下列职权:
积极参与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包括打海报,作展板等);向部长、副部长反映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协助副部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申请加入部门的干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西南石油大学正式学籍;
承认本部门章程;
具有一定的制作宣传板报方面的特长;
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且能按时完成任务。
第十三条委员、干事加入部门的程序是:
提出加入部门的申请;
按要求上交相关特长的作品;
通过部长及副部长的审议后决定入选人员。
第十四条干事享有以下的权利:
参加本部门的活动;
对本部门工作享有批评建议权及监督权;
如有特殊情况,可自愿退出本部门。
第十五条干事履行的义务:执行本部门的决议;
维护本部门的合法权益;
参加本部门其所在小组的宣传制作工作;
向部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本部门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部门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本部门经费来源。由部长向土建院团总支学生会提出申请,经同意由土建院团总支拨款。
第十八条本部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部门成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对部门宣传专用原料及工具的管理:
原料(颜料、各类纸张等)及工具(各类画笔、毛笔、展板等)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购买保管;
部门成员不得私自侵占、私分和挪用;
对故意造成损坏的应及时警告及赔偿。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条部门换届或更换部门负责人前必须接受土建院团总支的财务审计,并将财务自动移交团总支学生会管理。
部门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部门对部门成员的奖励措施:
对于部门中工作认真且成绩突出分子,将予精神鼓励。
对于参加校级和院级大型活动宣传工作的人员,将予以每人每次0.1分的素质分,以提高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学期工作结束后,每学期评选两位部门优秀委员。
第二十二条本部门对部门成员的惩罚措施:
对平时工作态度消极,办事效率低的成员提出警告批评;
对不听劝告而我行我素的扣除其一定的期末考核分;
对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成员,由部长提出,经部门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对召开部门成员大会迟到或未到者,根据考核要求扣除其相应的考核分。
对应参加其小组宣传制作工作而无故未到的,应按考核要求扣除其相应的考核分。
第三章部门细则第二十三条本部门的文化理念。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博观约取,厚积薄发。学宣部是一个文化艺术团体,而不是一个团伙;也不是有事呼之即来,没事挥之即去的免费打工平台。学宣部是一个以提高成员的能力和技巧,同时为学院宣传工作服务的规范集体。
第二十四条本部门的部门精神。积极向上,踏实肯干,持之以恒,求真务实。一个正规的集体应该有一种能支撑、能鼓励大家的集体力量,这就是部门精神。它能使我们有积极的工作态度,能使我们克服种种困难。
第二十五条部门管理理念:合理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第二十六条部门分工:
为促使部门高速运转,我们将对部门人员进行如下调整和分工:
部长。作为部门内外的枢纽,向院上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向部门传达院上的要求和任务,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并兼做部门的一些决策和评定。
副部长。管理下属社团,与各社长做好交流协商工作。组织会议的开设和传达,安排并分配除职能任务外的任务。
组长。负责各组培训、教学、管理等组内综合工作。
绘画组:首先提高绘画水平,其次负责各组宣传活动各种需要绘画的活动。软笔组:首先提高书法水平,其次负责海报标题,条幅及各种用到软笔字的活动。硬笔组:首先提高书法水平,其次负责书写海报、通知内容,书写证书及各种用到硬笔字的工作。第二十七条部门会议:
部门列会每两周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第二十八条部门值班:宣传部实行值班制。
1、值班时间为每周的工作日中的一天16:40至18:00时段。
2、值班的人员实行签到制,签到记录将作为委员出勤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值班人员有责任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应记录下当天值班人员所做的各项工作、部门内部工具的借还情况、其他部门委托本部门所做的各项事宜等等。为方便他人查看,记录要求字迹清晰,表达准确,书写工整并留有记录人亲笔签名以作证明。
4、值班人员须按时值班,做好办公室的值日。有事提前请假,必须有请假条或找人代替。
5、值班负责人须向部长或副部长汇报值班情况,例会对上周值班情况进行总结。第二十九条成员考核制度:
1、工作认真,积极主动,纪律性强,能力强,能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效果显著。
2、根据例会和值班的考勤,如迟到、早退、无故不到的次数作为标准。
3、对本部门开展的工作或交予的任务工作,借口拒绝执行或很好完成任务的都会进行严格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4、学生会成员在进入学生会工作的前一个月为试用期,经考核审定以后成为正式的学生会成员。
考核事项会随事随时添加。综合考核内容情况,按照学生会综合测评标准进行评比。
第四章学宣部登记须知
第三十条海报申请:
使用部门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携带主席团批文和海报样稿到学宣部登记,若海报需求数量在四张及以上时,登记需提前四个工作日。登记前必须取得双方部长或副部长同意。登记时,请将所需海报的题目(包括副标题)、内容、时间、地点、主办、承办等内容写于样稿(均采用西南石油大学信笺纸,也可打印)上,交给学宣部相关负责人。内容必须言简意赅,学宣部有权对繁杂错误内容进行删减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横幅申请。使用部门登记需提四个工作日携带主席团批文和样稿到学宣部登记,若条幅多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上。登记时,请将所需写的内容端正的写到西南石油大学信笺纸上,交给宣传部相关负责人。
第三十二条通知、写证书
使用部门登记需提二个工作日携带主席团批文登记。若通知、证书多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上。登记时,请将通知内容交给学宣部相关负责人。若需使用白纸、红纸书写请注明。
第三十三条展板
使用部门登记需提五个工作日携带主席团批文和样稿到学宣部登记。登记时,请将展板所需展板的题目(包括副标题)、内容、时间、地点、主办、承办等内容写于样稿(均采用西南石油大学信笺纸,也可打印)上交给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由需求展板的部门派1~3名同学负责裱展板,宣传部将派1位同学对此进行帮助。装裱展板的时间由我部同学进行通知。第三十四条宣传备注:
若遇到紧急事件,由主席团亲自电话说明可以接受登记,主席团批文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上。
我部不负责海报张贴、横幅悬挂、展板安放和回收等工作,此类工作由使用部门派人执行。
我部展板必须回收,使用部门使用完毕后必须送回我部办公室。若有损坏、丢失情况,相关责任由使用部门担当。
第五章学宣部成员操守
第三十五条宣传部成员须在部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求各成员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力求创新与突破。
第三十六条处理问题效率高、速度快。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部长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对所做工作有责任感,不故意拖欠和推辞。第三十七条不得假借学生会工作名意,违反学校相关纪律规定,如有发现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三十八条作风优良,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全面锻炼、提高综合素质,树立学宣部的良好形象。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依据学生会总章程而制定,所有条款符合总章程的要求。若有不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和处理。
第四十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宣部所有,修改权由学宣部执行,其他各组织无权修改,诋毁本章程。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会宣传部
2011年10月12日
第三篇: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总章程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
总则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是在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的一个学生
政治性实践类团体。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的常设机构为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常务委员会(简称“政研常委会”)。
章程
第一条性质。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是由唐山师范学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政治学术性组织。
第二条宗旨:深入学习、研究、实践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邓
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构筑我校大学生的精神支柱,引导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坚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第四条会训:“严肃、活泼、奋进、成长”第五条基本任务:
一、组大同学深入学习、研究、实践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推进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工作;
二、用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当代大学生的精神支柱,帮助广大青
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用实际行动建设积极、健康、高雅、活泼的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响应学校号召,积极有力地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四、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广泛地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时代主旋律。第六条校政研分会以《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章程》为基本活动准则,其所属各部门及其会员有履行章程规定,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是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愿意学习、研究、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承认并服从本会章程符合要求者均有资格加入政研会,成为政研会会员。
第二条凡政研会会员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自愿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唐山师范学院学习、实践、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和榜样,自觉遵守本会章程。
第三条政研会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政研会的有关活动,阅读本会的有关文件。借阅和使用政研会书刊资料,接受本会的培训;
(二)对政研会常委会及其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三)在政研会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会内常委会中的同学或其他会员,向本会揭发、检举本会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要求处分违法乱纪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常委会成员;
(四)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五)政研会讨论、决定对会员进行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并进行申辩,其他会员可以为他作证或辩护。
(六)会员有权提出退会申请。第四条政研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政研会章程;
(二)认真学习、研究和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原则、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三)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来对待本会工作,坚决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集体利益、长远利益,为本会发展壮大献计献策;
(四)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
(五)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本会布置的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
(六)唐山师范学院政研分会以《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章程》为基本活动准则,其所属各部门及其会员有履行章程规定,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
第五条申请加入政研会的同学采取院推荐或自荐的方式,入会时须认真填写《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经政研会常委会批准后方能成为正式会员。
第二章会员纪律
第一条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必须以身作则地参与校内外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学习、研究和宣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自觉提高自身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二条对会员的会内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建议离会和取消会员资格四种。第三条对于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的会内处分。第四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
第五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会员会内处分有:
(一)受到校内警告或严重警告的会员给予严重警告的会内处分;
(二)受到校内记过、留校察看的会员给予建议离会的会内处分;
(三)受到校内开除学籍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内处分。会员所受处分形成书面材料反馈到会员所在系。第六条政研会基本制度有《政会常委会活动细则》、《政研会财经管理细则》、《政研会分会考核评比细则》、《政研会例会及值日值班制度》等。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一条政研会受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具体指导。顾问主要由校党委有关领导、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指导教师由校团委教师组成。第二条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常委会为常设机构,负责事务的总决策,下设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理论实践部、理论学习部、编辑部、外联部、网络信息部具体办事机构。政研会会负责领导、管理、规划、协调全校政研会工作,对本会重大事务具有决定权;有针对性独立地开展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研究工作。
第三条政研会总会设主席一名,主持政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席二名,分别负责各项工作。会内实行主席负责制。第四条政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个研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各分会主席组成,负责政研会重大问题的决策工作;政研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主持。第五条常委会主席的产生,应通过自荐或他人推荐,经院团委根据推荐材料和相关表现进行提名,由当届常委会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数超过或等于常委会人数的一半才可当选,若不足半数,则应重新推荐人选;副主席、各部部长由主席提名,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决定;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由该部负责人选拔,报常委会批准。所有会员均需在秘书处留档备案。第六条主席有向常委会会议提出辞职的权力,辞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由常委会会议通过并上报团委批准后方能生效。主席辞职后,由常委会选举推荐一名副主席暂代主席之职,直至再次选举出新任主席为止。
第七条各部负责人有提出辞职的权力,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常委会批准后方能生效。第八条常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兼顾学业和工作时,应主动提出辞职。
第四章活动方式
第一条政研会采取自学与听讲座、电化教学、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会员对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生动活泼的学习。会员应认真自学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地掌握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认真学习历次党代会的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史和中国青年运动史,深刻领会党的重要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热情积极地参加邓研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实践,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二条政研会的基本活动方式有理论讲座、理论宣讲、理论沙龙;同时,根据需要推出其它特色活动,如话剧演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电化教育、剪报展、论文展、书画展等。
第三条理论讲座旨在帮助全体会员全面系统地掌握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同时为会员进行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专题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每学期针对不同的社会热点、政治理论问题举行三至五次专题活动。
第四条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为会员喜闻乐见、有特色的学术活动。
第五章财务制度
一、财务预算
1、各部门在用到有关会内相关开支前,需列明详细财务预算;
2、经费原则上由部门或个人先行垫支,凭发票、收据或其他凭证报账;
3、经费支出超过60元的,可直接向主席及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由主席开“借款登记单”方可在秘书处预支部分活动款,同时附上详细的财务预算;
二、财务报销
1、会内活动开支统一在秘书处报销,每个月的第二周例会结束时为报销时间;
2、票据应为正规发票,特殊情况下可出示盖章收据,否则不予以报销;
3、所有票据背面左上方需注明时间、事由、经手人签字,大额支出需由主席签字;
三、财务监督
1、政研会分管财务的秘书处应在每月末例会时将财务内部公开,并附上本期详细的现金流动表;
2、政研会各职能部门可以对会内财务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考评范围:具有正式政研会会籍的全体会员
考评时间:每月末开展月度测评;每学期末开展学期测评
考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第一条政研会总会依照《政研会考核评比细则》按学年对各部门、各分会进行考核评比,实行积分制,评出优秀单位,予以嘉奖。邓研会按学年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会员、优秀干部进行表彰,将其先进事迹材料存档并反馈所在系。
第七章考勤制度
一、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会议制度
1、每单周二晚九点在总会办公室召开政研常委会,由校政研会主席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分会主席及总会各部部长。总会秘书部全体人员参加;
2、政研会常委会会议与常委会(扩大)会议双、单周进行,每周一次,轮流召开,具体时间为每周二晚九点。会议内容总结前一段工作,解决政研会现存问题,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3、其他会议,根据要求,随时组织召开;
4、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如因故无法到会者,需以电话或代请假等方式向主席请假并说明原因,秘书部给予记录。没请假者按缺会处理,开会中途不得离会;
5、例会考勤由秘书处做详细记录,于会议结束时交与主席审核。
二、政邓研会活动考核制度为使本协会活动更具组织性、纪律性,特制定活动考核制度,如下:第八章理事会成员考核制度细则
为规范我院政研会的发展,充分调动政研会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整个政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其向着高层次、高品位的方向发展,特制定唐山师范学院学院政研会理事考核制度。
考核方法。政研会理事考核与奖励以一学年为单位,每半个学期总结一次。每位考核对象的综合评分为(10分)
细则:
(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交情况;1、学期计划、总结上交及时的(+1分)
2、学期工作计划和小结内容详实、可行的(+1分)3、学期工作计划和小结不交,上交不及时的,内容夸大,谎报的(-2分)
4、目光敏锐视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的(+2分)(注:学期工作不可抗拒原因而需变动的,当及时通报秘书长)
(二):例会出席情况:
1、准时出席会议,并随带会议记录的(+2分)
2、能积极对邓研会提出有意义的意见、建议的(+1分)
3、提出的意见、建议被采纳的(+1分)
4、无故缺席(或未派代表出席)、迟到、早退,不作会议记录的(-1分)
5、未提出过建议和意见的(-2分)(注。例会无故缺席者,口头警告。三次以上,将向院团委负责老师反映,考虑撤职。)
(三):开展活动情况:
1.部门主要负责人能独立或联合兄弟院系政研会牵头举办讲座、参观、讨论、承办活动的(+2分)2.学期每次活动做到活动前有计划和预算报告,活动中气氛融洽活跃,活动后有小结或相关报道的(包括:计划、小结、通讯、感想等)(+1分)
3.策划的活动能够走出校外,积极与其他兄弟院校合作,收到较好反映与成果的(+2分)5.活动形式突破常规,能有创新的,并且收到较好反响的(+2分)6.部门半个学期内未主要负责开展一次活动的(-1分)7.学期活动计划徒有其名,活动没有按计划及时开展的(-1分)8.做出损害政研会形象的(-5分)
(四):内外宣传情况:
1.积极主动联系宣传媒体,在校、院等宣传媒体上做好理论或活动宣传工作,加强政研会形象的(+2分)2.切实有效地把政研会思想精神贯彻传达给会员的(+1分)
(五):综合评定:
1.学期末,综合评分总分为负者,劝其离职。
2.理事考核实行由邓研会管理,监督,综合评价。其平时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干部的标准之一。
3.学期末,有两门以上(包括两门)不及格者,劝其离职。
三、邓小平理论研究会本着精干、求实、高效的原则精心设计各项学习活动,切忌走形式,走过场。
1、本协会活动,均实行考勤制度,考勤工作有秘书部负责记载。
2、理事会成员应带头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须写请假条上交主席,经签字后交组织部备案。
3、理事会成员组织活动之前,要认真制定活动策划,预算开支。活动结束后负责人要认真作好工作总结,分析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做好批评及自我批评。以上均以书面形式上交组织部。
4、理事会成员一学期旷会达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5、学期末对积极上进,表现突出的理事会成员予以奖励。
6、为了加强会费开支透明度,组织部将不定期公布经费开支情况。
四、考勤奖惩会内考勤将直接影响学期末的评优及向团委推荐优秀人才的资格。
本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协会章程,如有违反,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为调动学生参加本协会活动的积极性,本协会将在本学期末评出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者必须应备条件:本协会会员资格,参加活动次数达90%以上,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等。
唐山师范学院政研会
2012年2月23日
第四篇:学院学生会章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依靠全校学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我院党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同学,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校园精神文明,为使同学们成为具有时代感和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三)沟通学院党政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四)加强同兄弟院系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实行负责制,即干事对副部或部长负责、副部对部长负责、部长对副主席或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主席对学院团委负责。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批评与指正,广泛吸收同学的建议与意见。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凡取得**大学学籍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有机会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七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五)受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第八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所交办的任务;
(三)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会荣誉;
(四)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五)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
(六)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主动维护学校、学院荣誉,在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树立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条成员的基本素质: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努力学习,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在全班平均成绩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乐于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五)按时参加有关会议,积极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接受所分配的工作。
(六)经常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并向同学宣传学生会的工作。
(七)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
(八)学生请求帮助时,必须认真对待,热心服务。第十条成员的基本能力:
(一)组织管理能力;
(二)宣传发动能力;
(三)社会交往能力。第十一条成员的纪律。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学院领导及主席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完成学生会分配的工作,三次未能完成任务的主动退出学生会。
(三)参加会议或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由要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通报,第三次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决策权、人事权等权利,其主要职责为:
(一)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活动,对工作及各项事务进行决策与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成员执行;
(二)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宏观把握以及统一协调;
(三)对学生会的人事及财务状况进行宏观掌握,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最终决定。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一般情况下)。
第十四条学生会现设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实践部、新闻网络部、文艺部、体育部、女生部共九个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组建工作组。各部处设部长(或主任)一名,新闻网络部设副部三名,其它部处设副部(或副主任)两名。
第十五条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新的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对原有部门进行撤出或合并。
第十六条学生会各部处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秘书处:
(1)及时向各部传递主席团有关部署,及时向主席团传达各部处反映汇报上来的有关工作情况;
(2)起草学生会学期工件计划和总结,定期起草学生会各项工作汇报、总结、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制度;
(3)整理、管理各部成员及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