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教育局与校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
控辍保学责任状
一、工作目标
1.小学阶段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2.小学升入初中实行无缝对接。
二、工作要求
1.实行控辍工作责任状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人。各班是义务教育控辍的主体。学校校长与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责任书,实行教师对学校负责。学校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控辍工作监控和考核。
2.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班学生自入学起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校有专人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由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年度汇总,健全各班控辍台账资料。
3.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情况上报制度,每月各班上报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资料。实行学生辍学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各班级经做工作无有结果的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汇报。由政府干预或采取措施,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到位。
4.凡是从外地返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户籍地所属施教区,经学校介绍插入班级,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没有学籍的要建立学籍。造成返回学生辍学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所属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
1.对未履行责任,各班没有采取解决好适龄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学习中的困难,出现适龄儿童、少年辍学,辍学率在0.1%以上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责任。
2.实行控辍工作一票否决制,凡是上学年出现辍学的班级、学校采取取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参加当年评优、评选资格。
3.对歧视、刁难、侮辱和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将追究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予以解聘.
东胜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章):
校长签字:
东胜区吉劳庆小学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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