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消防建审申请书
XX市公安局消防局建审档案
目录及制作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消防建审业务中审核、验收、消防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档案内容及规格,以便存档备查,现将建筑消防设计申报审核、竣工验收、消防产品检验监督管理的档案内容、目录、规格和制作要求等要求说明如下:
一、档案目录
(一)、建筑消防设计申报审核档案目录
1、XX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审核表
2、证明该项目合法的政府审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消防设计总说明
4、图纸目录
5、总平面设计图
6、建筑平面图
7、剖面图
8、室内消火栓原理(系统)图
9、自动喷水灭火原理(系统)图
10、火灾自动报警原理(系统)图
11、其他固定灭火装置原理(系统)图
12、其他与消防设计有关的图纸
(二)、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档案目录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总平面竣工图
3、自动报警竣工系统图
4、自动喷淋竣工系统图
5、防排烟竣工系统图
6、室内外消火栓竣工系统图
7、气体灭火竣工系统图
8、试压资料
9、水泵房位置竣工平面图
10、消防值班室位置竣工平面图
11、防排烟风机位置竣工平面图
(三)、消防产品检验监督管理的档案目录
1、消防产品选用登记表
2、消防工程施工资质信息回执
3、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二、制作规格、内容及有关事项说明
申报我局存档的证明文件、图纸资料的规格均为a4纸样大小,有些档案资料(如设计图)a4纸不能体现时可适当扩大,但应留装订线拆叠成a4规格,所有档案资料应分类按上述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建设单位在初步(施工)设计申报消防审核时,应按我局的规定制作申报审核档案册并和一套初步(施工)设计图同时送我局审核。我局审核完成后整套设计图加盖消防审核专用章交还申报单位
妥善保管,档案册归我局保存。
(一)、建筑消防设计申报审核档案中的消防设计说明的内容:
1、建筑防火设计情况:总建筑面积、各单体建筑面积、各单体建筑的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的结构类型和耐火等级、各单体建筑的使用功能(应列表分别说明)、使用或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位置和储量及防爆设计、其他与消防设计有关的事项;
2、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市政供水情况、室外消防供水管网和室外消防栓的情况、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容量、消防水泵的数量和技术参数、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和保护场所、冷却系统的设计参数和保护场所、其他固定灭火装置的设计情况;
3、防烟和排烟系统:列表说明建筑内按国家规范规定需要设置防排烟系统(自然排烟、机械防烟、机械排烟)的场所、系统形式、设计参数;
4、消防供电和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情况;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形式、组成部件、保护场所(列表说明各场所的探测器类型)等情况。
(二)、各类档案册中的图纸制作要求
1、总平面设计图除按普通制图规则制作外,还应标明。周边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建筑高度、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
2、建筑平面图在能反映建筑各平面的防火分区、疏散楼梯的设置和布局、消防电梯、疏散出口总宽度等与消防有关的内容前提下,
可采取扩大比例(宜为1。200)、组俣平面图的形式减少图纸量。
3、剖面图应能反映各栋建筑的主体、裙楼、地下室的建筑高度。
XX市公安局消防局
二ΟΟ三年九月一日
第4页 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