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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跨境赌博网络开设赌场案件的对策与思考.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917166 上传时间:2024-04-07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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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 经 验 区域治理 EXPERIENCE 打击跨境赌博网络开设赌场案件 的对策与思考 罗洋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法制支队 摘要:赌博问题由来已久,其诱发次生犯罪,引发社会问题。十赌九输,很多人因此倾家荡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导致受害者深陷泥潭,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且容易诱发其他严重刑事犯,同时,跨境赌博滋生一系列黑灰产业,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近年来网络赌博依托网络,摆脱物理空间的束缚,利用各类移动互联网终端和支付工具,急速扩张发展。近期,荣昌区公安局破获了“11.17”特大跨境赌博案,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 101 人,现逮捕 4 人,监视居住 3人

2、,取保候审 94 人。犯罪嫌疑人退赃,共计 876 万余元。冻结涉案银行卡 1206 张,冻结金额 6518 万余元。经此打击,该赌博平台关闭了原服务器、前端 APP。办理该案遇到了诸多的困难和挑战,笔者拟结合此次的办案经验,作一些简要总结和思考。关键词:打击跨境赌博;网络开设赌场案;办案策略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3)30-0019-03 作者简介:罗 洋,生于 1987 年,男,汉族,重庆荣昌人,本科,研究方向为法学。一、什么是跨境赌博?跨境赌博是一种新兴的赌博方式,主要有出境赌博和网络赌博两大形式。出境赌博通常由不法分子以高回报找工

3、作、免费食宿、免费旅游等方式诱骗、招揽国内人员出国参赌;网络赌博则大多依托于赌博网站来实现,有一套从境外向境内、自上而下的组织架构,境外组织者位于架构的顶端,国内各级代理是下线,负责扩大参赌人数,吸纳赌资。招揽、组织他人到境外赌博;为境外赌博网站揽客人,通过网络进行赌博;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持、网络推广、资金结算;到境外或通过境外网站参与赌博活动;其他与跨境赌博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跨境赌博犯罪。跨境网络赌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棋牌赌博:犯罪团伙利用网络广告语,将线下赌场搬到线上,庄家通过后台操控出牌,刚开始会给新加入的会员尝点甜头,从而诱惑会员逐步加大赌资,渐渐深陷其中。2.红包赌

4、博:受害人进入不法分子事先组建的聊天群,通过发红包并押注所抢红包金额尾数大小等方式赌博,群里全都是托,开盘的庄家利用外挂软件,牢牢套住受害人,确保永远稳赚不赔。3.游戏赌博:不法分子首先在特定的网站或娱乐网页创建多款休闲游戏,吸引受害人的主动参与。庄家能控制赔率的大小,要么受害人全部输光,要么收手无法提现。4.博彩赌博:投注者通过专门平台注册账号并充值下注,平台以特定赛事或福利彩票结果作为开奖依据,投注的资金将汇集到多个外籍人员的账户上,一旦达到金额,他们便立即提走一部分转移到境外。二、网络开设赌场案件的犯罪特征 该类犯罪的主要特点是参赌人员多,并且利用代理返利规则将参赌人员链接起来,形成庞大

5、的犯罪组织。(一)打击核心组织难 网络赌博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犯罪组织在地域设置上的分离性,其内部核心组织架构及其幕后组织者一般设置于境外,而在境内只设置相关的资金流转部门和各级代理。对网络赌博犯罪而言,公安机关在境内收集到犯罪证据,却因犯罪集团的主犯在境外,难以实施抓捕。并且,这些犯罪集团的主犯反侦查意识很强,相当部分案件难以查明主犯的实际身份。而且,网络赌博网站可以通过在境外租借服务器的方式不断更换物理地址,进一步加大侦查难度。此外还受到引渡条约的制约,开设赌场在有些国 20 经 验 区域治理 EXPERIENCE 家不构成犯罪。(二)涉案人员层级多分布广 近年来,我国数字基建建设取得显著

6、成效,而网络赌博也是搭上这班顺风车,利用我国移动终端普及率高,网络带宽大,覆盖广的特点,在国内发展出大量的代理人员及赌客,并利用返利规则将代理人员及赌客组织成一定层级的人员架构并迅速扩张。代理人员不断发展下级赌博账号,并从下级账号的赌博活动中获取返利,而下级账号又可继续发展下级账号,据此形成网络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员也可利用发展下级赌博人员从中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三)资金流水隐秘性强 如何有效地追溯赌博网络“资金链”,是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最关键一环。犯罪集团收到赌资后,组织客服人员采用个人银行账户、对公账户通过第三方支付、银行网银等多种渠道,层层吸纳、转送赌资,按比例赚取返点,定期批量更换账户,

7、作案工具集网站研发、全民代理、代付运营等多个环节于一体。随着技术手段的应用和发展,尤其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的介入,使得跨境赌博“资金链”呈现复杂化、隐匿化等趋势。三、跨境赌博案件办理策略 此类犯罪虽然脱实向虚,但又在网络体系上留下了大量的电子数据,需要利用金融系统大量周转流水,可以据此作为打击此类犯罪的抓手。(一)侦查思路 跨境赌博案因依托国内发达的网络体系,线上支付体系而日益猖獗,对于基层公安机关而言,存在警力不足,技术不强,办案经费不够的问题,因此应当立足国内、追溯赌资、以点带面、打击链条。此次办案办理“1117 专案”以赌博网站后台数据、资金流水链为依托,梳理出链条的重要节点,利用有效信

8、息明确重点代理人员身份,抓获重点代理人员后,利用其供述的信息再上下溯源,以重点代理人员为中心,由点及面,最终实现对该平台某一链条的全面打击。(二)加强警企合作 对网络赌博网站的侦办具有极高的技术门槛,需要专门的技术团队通过网络技术手段来获取后台数据,这些数据是打击赌博网络平台的关键。现在一些网络赌博平台为反侦查,后台数据存储时间极短,更增加了获取这些数据的难度。反观一般的基层公安机关不具备这样的专业技术团队,因此警企合作成为打击网络赌博犯罪的赋能增效的重要手段。目前,为有效对抗不断完善的网络黑产,一些网络科技公司成立了专项打击网络赌博的治理团队,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公安机关整治网络赌博黑产。针对网

9、络赌博团伙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一些公司科技研发了专门的系统,针对性地挖掘出黑产团伙,并实现全流程的风险的识别、分析、决策、处置、反馈整个闭环的处理。警企合作可以实现很好的优势互补,这些企业无侦查权,不能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加工等,公安机关拥有多种数据库,但对这些数据库的运用不够充分。因此,警企深度合作,互联网科技企业在公安机关的主导下充当技术辅助人的角色,对于公安机关增强对信息网络犯罪的侦办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三)组团办案整合警力 因为网络赌博组织参与人员动辄数十万,即便只打击其中的一条线路,也要对上百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工作,而这些人员又分布在全国各省市甚至境外。收网工作又必须干净

10、利落,最好在同一时段实施,否则引起嫌疑人警觉,进而销毁相关证据,为后续的侦查取证工作制造障碍。以两名民警加一名辅警为一个工作组计算,因此需要同时出动数百名精干警力。基层公安机关必须组团整合警力,集团作战,才有力量对庞大的跨境网络犯罪组织进行有效的打击。(四)优化电子数据的收集 该类犯罪收集证据的核心问题是严格按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1规范收集、提取反映网络赌博活动、人员架构及资金流水的电子数据。在此类案件中还需要对大量的代理人员、参赌人员手机中的APP 数据进行提取,但是如果这些手机都制作电子勘验笔录,工作量极大,也无必要。在办理“1117 专案”时,专案组

11、通过制作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将手机中APP 的相关数据、界面予以截图附笔录中,提取过程用录屏或者录像形式予以固定。这样既可以减少工作量,又符合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四、关于进一步优化办案的思考 在办理“1117 专案”时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以下三个方面比较突出,值得进一步优化、21 经 验 区域治理 EXPERIENCE 改进。(一)创新解决集约用警、办案成本 网络赌博案件的嫌疑人及参赌人员分布广泛且分散,不利于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和证据收集。由于资金流转主要在线上完成,由于高度依赖网络技术和移动终端,整个组织的犯罪活动无需设于线下。正是由于这个原因,

12、被招募的非法支付平台会员分布范围广泛、分散,遍及全国,使得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难度和成本大大增加。针对这种情况,可以使用远程取证系统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对参与赌博的赌客进行询问,并且可以通过远程取证系统上传赌博平台页面截图、流水截图等电子数据,以达到节约警力和办案成本的目的。(二)如何认定涉赌银行账户上的赌资 在网络赌博犯罪活动中,犯罪集团需要转移犯罪所得,往往与非法支付平台、地下钱庄、洗钱团伙等勾连,这些团伙利用大量的银行账户作为渠道,层层吸纳、转送赌资。这些银行账户持卡人与使用人一般情况下不是同一人,认定这些卡上的资金是否是赌资是个难题,因为在办案过程中难以找到银行账户使用人,

13、难以获取充分的证据以认定这些资金的性质。因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出台 关于办理跨境赌博犯罪 案件若干问 题的工作指引2,其中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明确了 赌 资 的 认 定 方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取公告方式,要求相关人员在合理期限内说明账户资金的性质和来源。1.行为人设立多个账户接收、流转赌资且频繁更换账户的;2.有证据证实同类型关联账户的资金流向与跨境赌博犯罪明显关联的;3.以非法方式结汇、售汇及境内支付的。公告发布后,逾期未有相关人员说明账户内资金的合法来源,或相关人员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予以追缴。对权属明确的相关人员的合法财产,

14、应当及时返还。上述规定是一种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由持卡人对账户内资金合理来源予以说明,否则推定为赌资,实践性非常强。办案单位可以先通过对资金流水的梳理,筛选出于跨境赌博犯罪具有明显关联的银行账户,然后通过邮寄函件、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形式告知持卡人银行账户冻结的情况,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作出卡上资金是否合法的判断。最后,对无法说明资金合理来源的银行账户进行公告,期满后,移送司法机关作出判决予以追缴。(三)虚拟货币的追缴变现问题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因此对追缴得来的虚拟货币不能直接作为财产上缴国库。根据中国

15、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第一点第二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国家对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是严格禁止的,但是国外虚拟货币已经被大量用于流通。目前,相当部分的赌资和犯罪所得被转换成虚拟货币,如果不能对这些虚拟货币进行追缴并转换成法定货币,既不能有力打击此类犯罪活动,也不能为国家挽回外流的资金损失。2020 年 11 月26 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PlusToken 传销案”中虚拟货币的处置值得借鉴,可以从法律层面设计虚拟货币的变现机制,由司法机关委托相关

16、公司处置追缴的虚拟货币。如由司法机关出具法律文书委托海外具有相应资质的交易所将追缴获得的虚拟货币兑换成外币,再将外币以结汇的形式兑换成人民币上缴国库,最终实现对虚拟货币的追缴。结论 打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点多面广,新时代新背景下,如何构建高效协作执法体系,有效打击跨境赌博?每个民警都应有所思考。由于理论基础浅薄,知识储备有限,本文仅结合荣昌公安打击跨境赌博犯罪实践,探索可行路径,在深度和广度上有待进一步拓展,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参考文献 1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09-21)2020-05.https:/ 关于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EB/OL.2020-10.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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