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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T 11757-2020 便携式家用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电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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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35.240.01L60SJ/T117572020GeneralspecificationforLithium-ioncellsandbatteriesusedinportablehouseholdelectricalappliances2020-12-092020-040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发 布SJ/T117572020次目前言III1范 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试 验 条 件4 . 1试 验 的 适 用 性.4 . 2试验的环境条件y4 . 3参数测量公差/4 . 4测 试 用 充4 . 5样品的要3333335电性能要5 . 1初 始5

2、 . 25 . 3低 浔5,4倍f5 . 5荷#5 . 6峰5 . 7循5 . 8均5 . 9安 今6质 量 评 定6 . 1样 品6 . 2型式检現6 . 3检验顺序:6 . 4判 定 规 则.7标 识、包 装、运 输 和7 . 1标 识7 . 2包 装7 . 3运 输7 . 4储 存444444:555.6666.788SJ/T117572020言刖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贵任。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赛西科技

3、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虹望奈喜美电器有限公司,博科能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朗能电池有限公司,通达测科(昆山)电子科技有限公WLJ认可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木标准主要起杜蕾,张筲霄,郭民航科学研宂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讯技术有限公司,中家院(北宄院有限公司。义,杨永海,谭天峰,电醜限玄育?%能9am,华广胜,李玉红,黄俊英,罗德伟,姚青梅,王粤,oIIISJ/T117572020便携式家用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家用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试验条件、电性能要求、质fl评定程序和标识、包装、

4、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家用电器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属于本标准范围内的便携式家用电器示例如便携式个人淸洁和便携式个人便携式场地廣皮器等:机、拖地机、吸尘器、挂烫机等,对亍家庭、工厂、商场、超其他温湿度/甲醛/PM2.5等)监测仪器游上述所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对于,可能会有附加X要求。2规 范 性o件 的下 列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卜災1GB/TSJ/T1168-2用于木装储运图示标志_午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规范今3术 语 和 定 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3.1(键离子)电池(lithiumion)cell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实现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的装置

5、。该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容器和端子等,并被设计成可充电。3.2(离子)电池组(lithiumion)battery由一个或多个电池连接的能垦存储装置,可以包括给系统提供信息(电池电压等)的保护和监控装置。注:它可以包含由终端或其他互联装置提供的保护罩。3.3便携式家用电器portablehouseholdelectricalappliances在工作时预计会发生移动的家用电器或质量少于18kg的非固定式家用电器。SJ/T117572020注:改写GB4706.12005,定义3.5.K3.4手持式家用电器hand-heldhouseholdelectricalappliances在正常

6、使用期间打算用手握持的便携式家用电器。注:改写GB4706.12005,定义3.5.2。3.5额定容景ratedcapacityC制造商标明的电池或电池组容量。注:单位为安时(Ah)或毫安时(mAh)。3.6额定能量ratedenergy由制造商标明的在规定条件下确定的电池或电池组的能量值。注1:单位为瓦特小时(Wh)或毫瓦特小时(mWh)。注2:额定能量通过标称电压乘以额定容量计算得出,可向上取整。注3:改写MH/T10522013,定义3.11.3.7标称电压nominalvoltage用以标识电池或电池组电压的适宜的近似值。GB/T182872013,定义3.73.8参考试验电流参考试验

7、电流用A表示,其数值与额定容量(C)相同。注:单位为安(A)或毫安(mA)。referencetestcurrent3.9最大放电电流dischargingcurrentmaximum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持续放电电流。注:放电持续时间不应低于1min。3.10放电终止电压endofdischargingvoltage制造商建议的产品循环使用中终止放电行为的负载电压。3.11能童型电池/电池组energytypecell/battery最大放大电流不超过3/t的电池或电池组产品。3.12功率型电池/电池组powertypecell/battery最大放大电流超过3/t的电池或电池组产品。3.13荷电

8、保持能力capacityrentation电池或电池组在规定的温度下,储存规定的时间后,在不进行充电的情况下,所能放出的容量与其初始放电容量的比值的百分数。注:改写IEC62620:2014,定义3.2。2SJ/T1175720203.14容量恢复能力capacityrecovery电池或电池组在规定的温度、时间下进行储存一段时间,电池或电池组放电后进行充电并再次放电,所能放出的容量与其初始放电容量的比值的g分数。4试验条件4.1试验的适用性在标准内容约定某一类电池或电池组因为产品的设计、结构、功能t的制约而明确对该产品的试验不适用时,可不进行该试验。如因受产品设计、构造或功能上的制约而无法对

9、电池或电池组进行试验,而这种试验又必须实施时,可连同使用该电池或电池组附属的充电器或部分的零部件,与电池或电池组一起进行相关试验。4.2试验的环境条件除非另有规定,试验一般在下列条件下进行:a)温度:20C土5C;b)相对湿度:不大于75%;c)气压:86kPa106kPa。4.3参数测量公差相对于规定值或实际值,所有控制值或测S值的准确度应在下述公差范围内:a)电压:土1%;b)电流:1%;c)温度:土2C;d)时间:0.1%;e)容量:1%。上述公差包含了所用测量仪器的准确度、所采用的测试方法以及测试过程中引入的所有其他误差。在任何一份记录结果的报告中都应提供所使用的测试设备的详细资料。4

10、.4测试用充放电程序4.4.1测试用充电程序电池或电池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方法进行充电。注:在充电前电池或电池组先按照14.2规定的方法进行放电。4.4.2测试用放电程序电池或电池组依照制造商规定的推荐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4.5样品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被测试样品应当是客户将要接受的产品的代表性样品,包括小批量试产样品或是准备向客户交货的产品。*除非另有规定,测试样品均为生产6个月内的产品。若试验需要引入导线测试或连接时,引入导线测试或连接产生的总电阻应小于20mQ。3SJ/T1175720205电性能要求5 . 1初始放电容量5 . 1.1要 求电池或电池组按5.1.2规定进行试

11、验,每次放电容量均不应低于其额定容量。将5次测试值中后3次的最低值记为样品的初始放电容量。5 . 1.2测试方法30min,在23C2C的环境温度下以0.2电池或电池组按4.4规定的方法允lx电流放电到放电终止电压。重5 . 2高温放电容量5.2.1要求8%,电池组不应池高温放电容W:不电池或电池低于初始容注:若制造45 . 2.2测t如 电 池 组 放 入S2h,然 后电 池 或fe池?以0.2/t电4.4规55 . 3低温方5.3.1要芝2规定进行试验,放电容量不应低于其初始放电容St限温度高于-ioc,本条不适用。V电池或电注:若制造5 . 3.2测 试 方 法电池或电池组按的仏人充电池

12、或电:!低温箱中恒温2h后,以o5.4.1要求电池或电池组按5.4.2规定进行试验,能量型电池或电池组放电容量不应低于其初始放电容量的90%,功率型电池或电池组放电容量不应低于其初始放电容ffl的80%。5 . 4.2测试方法电池或电池组按4.4的规定充电,停止充电后,搁置30min,在2 3C2C的环境温度下以恒定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能量型电池或电池组以1A进行放电,功率型电池或电池组以3/t进行放电。注:对于能虽型电池,最大放电电流值小于等于1A时本条不适用。5 . 5荷电保持能力4SJ/T1175720205.5.1要求电池或电池组按5.5.2规定进行试验,放电容量不应低于初始放电容景的

13、90%。5.5.2测试方法电池或电池组按4.4规定的方法充电,在20C土5C的环境温度下,将电池或电池组开路搁置28d后,在231土2(:的环境温度下搁置5111111。之后以0.2/t电流进行放电至终止电压,同时测量容量。5.6容量恢复能力5.6.1要求电池或电池组按5.6.2规定进行试验,应至少有1次其放电容量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90%。5.6.2测试方法电池或电池组贮存前按4.4规定的方法给电池或电池组充入50%的容量,然后在20C士5C的环境温度下储存12个月。然后再按照5.1.2的测试方法测试放电容量,重复试验3次并记录放电容量。5.7循环寿命5.7.1要求电池或电池组按5.7.2规

14、定进行试验,电池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500次,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400次。注:对于在电池组本体或电子产品本体或其最小包装中明确标注了循环寿命且寿命低于400次的样品,循环寿命要求可遵照其标称的次数。5.7.2测试方法试验应在20C51C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过程中,每50次循环做-次容量检査,电池或电池组寿命以50的倍数表示,步骤按表1进行。重复进行1次50次循环,充放电之间搁S5min,直至任一个第50次循环放电容量低于其初始放电容量的80%时,按照第50次循环的规定再进行一次循环,如果放电容量仍然低于其初始放电容量的80%,则认为寿命终止。若达到5.7.1规定的循环测试次数后的放电容最

15、高于其初始容景的80%,可以停止测试。样品的循环寿命应符合5.7.1的规定。当对容量测试结果有异议时,可根据23T:2X:的环境温度作为仲裁条件重新测试。表1循环寿命测试方法充电放电循环次数充电电流充电限制电压截止电流放电电流放电终止电压推荐充电电流制造商规定推荐充电电流制造商规定1490.1/,制造商规定制造商规定500.2/,0.02I,0.2/5.8交流内阻5.8.1要求电池按5.8.2规定进行试验,内阻应不大于制造商的规定。5SJ/T1175720205.8.2测 试 方 法样品的内阻一般用交流法进行测试。在试验之前,样品应当以0.2/,A放电至终止电压。样品按4.4规定的方法充电后,

16、在23C2C的环境温度下搁置lh4h。样品应当在23C2C的环境温度下测量内阻。在23C2C的环境温度下,在频率为1.0kHz0.1kHz时,测量1s5s内的电压有效值和电流有效值/a,交流内阻阻值为:RacUa/Ia式中:交流内阻阻值,单位为欧姆dRac交流电流有效值,单七la交流电压有效Ua样品内阻应符合5.注1:交流电压峰值注2:木方法主要j5 . 9安 全 性电 池 和H在本标验中,等现象。a6质 量 评26 . 1样 品除 非 另6 . 2型 式 检6.2.1检 验 时型 式 检 验 一 般 品 设 计 为 必 和 生 产 定 型 时 进 行,但 在 产 品 的 工 元 器 件 及

17、材 料 有 重大改变,影响产品的结论不再有数i、设备6 . 2.2抽 样 方 案试验所需电池或电池组的和工艺生产并随机抽取。表2型式检验项目和样品电池电池组检验项目组号要求及试验方法章条号样品编号要求及试验方法章条号样品编号全部交流内阻5.8全部全部常温放电容量25.15.1高温放电容a1#3#5.21#3#5.23低温放电容最5.34#6#5.34#6#4倍率放电5.47#9#5.47#9#56SJ/T117572020表2(续)电池电池组检验项目组号要求及试验方法章条号样品编号要求及试验方法章条号样品编号荷电保持能力65.510#12#5.510#12#容虽恢复能力5.65.6循环寿命85

18、.713#15#5.713#15#注:如无特殊规定,型式试验不含容量恢复能力项目a6.3检验顺序型式检验项B按表2规定,电池或电池组按照表格中的顺序从上到下进行试验。6.4判定规则当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规定时,则判为型式检验合格。如果任何一个项目中一只样品或一只以上样品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时,应停止检验,生产方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找出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重新进行型式检验,若重新检验合格,则仍判定检验合格;若重新试验仍有某个项目中一只样品或一只以上样品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7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7 . 1标 识应用中文标明至少以下标识:a)产品名称、型号;b)额定容量、

19、额定能量、充电限制电压;c)正负极性,使用“正、负”字样、“+、”符号或不同颜色(例如红色和黑色)表示;d)生产厂;e)生产日期或批号;f)执行标准编号。电池组标识需在本体上标明。对于电池,额定容量、额定能量、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厂、正负极性应在本体上标明,其中生产厂可以使用与用户约定的简写或代码,其余标识允许在包装或规格书上标明。额定能量的标识值应该满足额定能量的定义。如果对电池和电池组进行命名、电池组结构设计标识可参考SJAT116852017附录A7 . 2包 装供应给下游制造商生产组装使用的电池和电池组,其包装应符合接收方的包装要求,且应限制电池和电池组在包装箱的相对移动,避免发

20、生相互接触。包装箱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制造商、生产曰期或批号,应有“向上”、“怕雨”、“堆放层数极限”等必要标志,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yT191一2008规定。直接提供电池组给消费者或者售后维修单位时,每个电池组都应有单独外包装,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好的产品应放在干燥、防尘、防潮的包装箱内。若电池组随设备在同一个包装箱但并未安装在设备内,每个电池组都应有单独外包装,并限制其在设备包装箱内的移动。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应附有申.独的电池使用说明部分;SJ/T117572020若电池组安装在设备内,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应附有单独的电池使用说明部分。7 . 3运 输电池或电池组应包装成箱

21、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或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可使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进行运输。7 . 4储 存电池或电池组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5C35C相对湿度不大于75%的清洁、干燥、通风的室内,应避免与腐蚀性物质接触,应远离火源及热源。oX28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电 子 行 业 标 准便携式家用电器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规范SJ/T117572020中 国 电 子 技 术 标 准 化 研 宂 院 编 制中 国 电 子 技 术 标 准 化 研 宂 院 发 行电话:(010)64102612传真:(010)64102617地址:北京市安定门东大街1号邮编:100007网址:幵本:880X12301/16印张:1字数:24千字2021年1月第一版2021年1月第一次印刷定价:40.00元印数:200册版权专有不得翻印举报电话:010)641026130SCNIZS卜;X/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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